2025年12月底,当真正敲完属于《英伦往事》后日谈的最后一个字时,我的心中划过一丝怅然。
我原本以为自己会特别高兴,会把这码字截图发给三五好友,炫耀自己终于写完一本同人。
但此刻,我却有些眼眶湿润。
原来,真正写完一篇故事的心情是如此复杂。
从构思这篇莱姆斯同人开始,我就并未将它设定为一本大长篇。
事实证明,它确实就在十万字左右完结了。
说到写作动机,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写一个穿越的东方女孩误入没有伏地魔的哈利波特世界,与亲时代产生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
但这个设想很快就被我否定了,因为我实在是不太擅长写纯欢乐向的文章。
那么,我为什么又写出了《英伦往事》?
答案是,这源于我的私心作祟。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想写一个有关青春的酸涩故事。
无关事业,无关未来,只是少男少女在校园时的懵懂心事。
作为本文男主角的莱姆斯.卢平,也是我在《哈利波特》中非常喜爱的角色之一。
他虽因意外在幼时成为狼人,却并未将这份命运所带来的悲剧外化,冲他人发泄。
与之相反,他选择自我承受,以温和待人。
我不禁开始设想,如果有一个能够看见他,发现他,理解他的异国女孩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呢?
很快,张琳的形象就跃入我的脑海。
《哈利波特》电影版秋张的饰演者梁佩诗女士的父母来自香港,于是,她的故乡顺理成章。
张琳童年的最初是在香港度过,之后才和父母、兄长一起,远渡重洋,来到英国。
她的性格,也因生长环境的变动,产生一些合情合理的变化。
可能有人会质疑,张琳这么小就出去英国,那种所谓乡愁真的会持续这么久吗?
但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周遭环境的敏感程度够高,记忆力够好,其实是能够记得一切,尤其是那些格外快乐的回忆。
人会怀念过去,也会在回忆中美化过去。
说到名字,我为什么会给张琳取名为“琳”?
琳,这个字出自《说文解字》:“琳,美玉也。”
古代以玉喻君子,而琳一字,寄托了父母对孩子品德与容貌双全的期望。
她的兄长,张琛中的“琛”,亦是我取“琳”后的延申。
琛,这个字亦非常古典,最早见于《诗经·鲁颂·泮水》:“来献其琛。”
琛一字在古代与朝贡、国礼高度相关,当中隐含了高贵、显赫、有分量的寓意,寄托了父母希望孩子成才、为社会所重的期望。
感觉在取名的过程中,我真的就像是他们的亲生母亲,为他们挑选名字,斟酌读音,选出最为完美的那一个字。
好在没费太大工夫,结果也算差强人意。
聊完名字,我想说一下贯穿全文的线索。
“雨”。
想到酸涩文学,想到华南地区,想到亚热带季风气候,想到英国,想到温带海洋性气候。
涌入脑海的,是躲不尽的潮湿,是一场又一场的雨。
我生活在华南地区,夏天时,看到雨,总会感到喜悦,因为天气实在过于炎热,一场雨能够让空气变得湿润清新,降低气温。
我也曾有幸到访英国,但在那里,雨总是伴随着阴冷,多日连绵,不见阳光。
雨还是雨,世界的天空还是那一片天,但带给人的感觉却大相径庭。
无论雨下在何时,落在何处,人总是希望能够瞥见阳光,望见那一片晴朗日空。
对于莱姆斯与张琳来说,他们一直都身处雨中,孤独万分。
乌云之下,虽然独自撑起雨伞就能度过,可阳光所带来的温暖一向无可替代。
他们于雨中相遇,相识,相恋。
在最后,雨停了,他们终是于晴空下相拥。
莱姆斯在《哈利波特》中的故事背景就注定了他不会是一个主动的恋人,如果有了喜欢的人,他肯定在第一时间就会感到恐慌,想要推开对方,想要远离,视自己为对方的危险来源。
在我的故事中,我也是如此设置相关情节,张琳一次次靠近他,却又被他一次次推开。
可内心深处的感情,绝不会骗人。
实话实说,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十分钦佩张琳。她似乎总是十分清醒,能够理性地应对自己的一切情感。
但我也明白,那并不是真正的理性。
如果张琳真的让理性主导自己,那在第一次被莱姆斯推开时,她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选择忘记,选择与对方断开联系。
可她没有。
她用理性的外壳包裹自己,一次又一次,放任自己清醒沉沦。
就算最后告白失败,她返回香港,也仍在努力为莱姆斯研究着能够缓解月圆之夜所带来痛苦的药剂。
可能有读者会有些恨铁不成钢,可我认为,这就是爱上一人所带来的影响。
感情是最不可控的东西,难道,张琳她不知道该放弃吗?她肯定知道,但无论如何,她都无法骗过自己的心。
爱会使人不自觉地付出,会使人抱有亏欠。
莱姆斯亦是如此,他一次次推开张琳,自己却是一副痛苦模样。他真的能够不去爱吗?他真的能够放弃被爱、爱他人的权利与资格吗?
答案是否定的。
是的,他不能,也不可能做到。
或许会有读者认为,莱姆斯最后选择去香港找寻张琳的决定有些突兀。但在我看来,人的转变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会在某一瞬间。
而他放纵自己写信并撕毁的这一举动,就是促使自己转变的那一瞬间。
之后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都顺理成章。
还想要聊聊张琳与莱姆斯的守护神,在我笔下,他们相爱之后,守护神是不会产生变化的。
张琳依旧会施放出丹顶鹤,莱姆斯依旧会施放出狼。
这并不是说他们不是一对灵魂伴侣,正因为他们在相爱甚至相遇之前就极为相似,所以,当他们在一起之后,并不会为了对方而强硬改变自身。
于张琳而言,她先是她自己,之后才是社会中的其他角色。
她不会为了莱姆斯牺牲什么,如果莱姆斯不去香港找她,她也不会再度进行强求。
至于莱姆斯,他在张琳的帮助下成功接纳了自己,守护神因此亦是不会改变。
我想,再细细谈一下张琳的守护神。
她的守护神是丹顶鹤,不知大家对这一守护神有何理解。在我的记忆里,鹤常常与离别远行相连。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其实,这一守护神也反映了张琳的境遇,她于少时辞别家乡,远离故土,承载乡愁。
而鹤亦是候鸟,它能翱翔于高空,能跨越遥远距离。一步接一步,张琳最终也成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平衡,成为东西方文化的一位联结者。
若是从个人角度出发,提及鹤,我第一个所想到的成语,是“鹤立鸡群”。
这个成语也非常适配张琳,在霍格沃茨中,她作为少数东方学生,优秀且孤独。即便低调,依旧引人注目。
从情感层面来看,丹顶鹤还是一种忠贞之鸟,而张琳亦是如此。
她用情至深,才会有那么大毅力去研制能够缓解莱姆斯狼人症状的药物。
谈完守护神,再说说花卉。
在写故事时,我会为故事中的每一位女主都设定一朵代表花,同时也是她最喜欢的花。
我为张琳所选择的,是被誉为“望春花”的玉兰。
玉兰于冬末春初绽放,花大而洁白,生于枝端,姿态端庄,香气清雅不腻。花期虽短,但绽放时极为绚烂夺目。
在我心中,张琳就像玉兰一样,带着东方的根脉,在异国的土壤中静穆挺立。她的爱亦如花香,清雅持久,引人深思。
我知道,从头到尾,《英伦往事》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一篇出色的莱姆斯同人文。
文里没有伏地魔,没有什么纯血混血麻种的强烈戏剧冲突,以感情流为主,只是把故事聚焦在张琳与莱姆斯二人身上。
《英伦往事》的篇幅并不长,比起那些正剧向大长篇,这似乎只能算作一道开胃小菜,甚至不知是否合你口味。
如果在阅读过程中让你感到不开心了,请允许我在这里向你致歉。
我明白,我的文笔像白开水,读之无味,弃之亦不足惜。
情节普通,平凡平淡,没有什么跌宕起伏,中间有些心理描写可能看起来有点过长,略显啰唆,节奏缓慢。
亦不知角色有没有OOC,有没有塑造成功。
有的读者可能会在中途弃文,或是直接跳到故事最后,这些我都能理解。
我并不是一个擅长写故事的人,小学初中写记叙文时,我一向都只能拿到一个中等偏下的分数。
可莫名其妙地,我就是想写出、写完这个故事。
讲完一个故事,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从前在学校时,我的故事手写了一本又一本,却没有一本写到结局。
现在,我有了。
我赋予了张琳与莱姆斯一个不留遗憾的结局。
一个能够长相厮守、白头到老的结局。
诚然,如果完全按照现实逻辑,他们二人很可能不会走到一起。即使在一起,也要承受长期的分离、贫困、社会排斥等众多不利局面。
所以,关于故事的结局,我只是想表达一种可能。
即便世界充满苦难隔阂,仍会有人愿意跨越山海,用理解与坚持照亮彼此的生命。
张琳与莱姆斯就是这样做的,在内心深处,他们从未放弃与对方共度一生的念头。
择一良人,由初恋至白首,是我能够赋予他们的,最为美好的祈愿。
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一定会幸福的。
在连载的过程中,说不会感到热度焦虑,当然是假的。
我曾无数次庆幸自己提前全文存稿,不然,每天面对着增长缓慢的收藏和评论,肯定难以支撑下去。
非常感谢能来评论的几位读者,每次看到你们的评论,都能让我开心至少一个小时。有时甚至有些热泪盈眶,觉得自己写下的文字是有被看到的,是有被注意到的,是有被认同到的。
言语难以全然传达我的感激,在这里,只能说上一句老套的:
爱你们。
有些肉麻,但确实是我的真心话。
能够好好讲完这个故事,已是十分难得,至于是否能被更多人看见,那就交给时间吧。
但我还是想要小小地做个白日梦,说不定有一天,这篇故事能够出现在推文上呢?说不定有一天,能评论破千,能收藏破万呢?人总是要有点梦想,不是吗?
开玩笑的,现在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如果可以,请在完成阅读后留下评分。晋江超过三十人评分才会显示均分,我很想知道,大家对于《英伦往事》整体阅读感受究竟如何。
倘若张琳与莱姆斯的故事曾为你带来一瞬感动,《英伦往事》能够就此存在于你的书单中,在你的记忆里,哪怕只是占据一个微不足道的位置,我也已是心满意足。
感谢读到这里的你,让我们下本故事再见。
愿你我,皆有璀璨明日。
雾里听清雨
初稿写于2025年12月26日
发布于2026年1月31日
后记初稿写于十二月底,但在连载过程中陆陆续续加了不少东西。
明天现实向TE,后天原著向BE,之后更番外~
或许能得到长评吗(痴心妄想中)
完结标将于两结局发布后再打上,届时欢迎打分~
*有关琳、琛二字的解读来源网络,侵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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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