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河源,河流的源头。
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行走着,这只是一座小城市,比不上一线大城市富丽繁华,但与元善那个小地方相比,还是不知富丽堂皇了多少倍。
这里道路纵横交错,我就这么盲目地左拐右绕,也不知道我是否走到了离主干道很远的偏僻地带。
第一天我就在城里走来走去,傍晚找了家条件简陋的小旅馆住下,住一晚六十块钱。
水龙头流不出干净是水,要用矿泉水洗脸刷牙,旅馆出售的矿泉水一瓶六块钱,坑死人不偿命。
我没在这家旅馆消费什么,把从舅妈家盗来的食品吃光,晚上肚子还是很饿,很想念家里的冰箱和厨房,不管什么时候饿了,都有东西填饱肚子。
来到河源的第二天,我坐计程车到离河源市区有个六公里左右的万绿湖风景区浏览观赏,门票居然要一百块钱。
我没带学生证,我也不晓得学生是不是有优惠,可是我心疼了一两秒就不在乎了,我乐意把钱用在接触未知的事物上。
我看介绍上说万绿湖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来到这一看,果不其然,游客量不是很大,要是国庆节劳动节来的话,在这儿行动就不方便了。
响晴的天空映照着碧绿的湖水,青草招摇,摇曳生姿。
我只在万绿湖景区带了一个多小时就走了,这地儿实在没有什么好看的,没有鱼跳出湖面和游客互动,也没见到飞翔的小鸟。
谁知道这儿有没有野生动物出没,反正我没见着游客除外的任何生物,大抵是有的吧,只不过我没那么幸运罢了。
背在身上的书包,就是我所有的行李,我爱凑热闹,走到哪儿就在哪儿游玩,不必自己事必躬亲去找。
老远见到一群人围成一个大圆圈,圈里的人敲锣打鼓,人们身长脖子往里瞧瞧,那儿准热闹非凡,我就可以钻进那儿去消磨一段时间啦!
我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天黑了,我来到一处特别的地方,好像是流浪汉聚居地。
他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一年四季都住在一座旱桥下,不淋浴、不清洁,身体臭烘烘,发出难闻呛鼻的气味,让过路人敬而远之。
身上的灰尘只有雨水会帮他们洗涤干净,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他们中却也有很多人不偷不抢,不干违规犯法的事儿。
饿极了,这些人就学乞丐翻一翻垃圾桶,一般能在垃圾桶里搜寻到人家吃不完的食物,比那些借口帮家里改善生活,而开始偷窃小偷有品德多了。
只是他们有手有脚,就这么干耗着光阴,不去找活干也不合理。
我只要还有一双手和粗壮的身子,是坚决不会服软的,也不会向命运屈服。
他们中或许有一大部分是外地人,汇集到了河源,找不到工作,身上值钱的东西也全被人骗光了,对生活丧失了基本的信心,变成了如此这般的丧胆游魂,看不到希望。
有人说,体面人之所以体面,那是因为他们让一些人不体面。
我坐在位于流浪汉打地铺的旱桥对角的一块草地上,屁股下面垫着我软乎乎的书包,里面有一套半干的湿衣服。
今天买门票和坐出租车是项大花销,往后我要省着点钱花,我身边有个牌子写着“别踩我,我怕疼”。
我试着去剖析“有质量的品质,有品牌的生活”是啥意思,这都不如有保障的生活好吧!
草坪上有灯光,我把手放在上面,温度高得烫手,在灯泡上面坐铁板烧都没问题。
我那会儿想的是,流浪汉无家可归这么久也能活着,恐怕是个不小的奇迹,世界各地的难民都有他们这么幸运就好了。
有一个流浪汉至多二十出头,可能是个中途辍学的九零后,眼神呆滞,面无表情。
流浪汉是不是真的没有家了,还是说有家不能回,因为没有挣到钱,不能体面地活着,担心一无所有,回家让亲人们耻笑。
这怎么会呢?失败者一般是输给了自己。
不久,这条荒路的尽头响起车轮的声音,两束远光灯射在我身上。
太刺眼了,我用手指挡在眼前,从指缝看过去。
有两辆小轿车从我眼前开过,掉头往右边开去,车就在我眼中行驶,驶向憔悴可怜的流浪汉们。
车停下,没熄火,车前灯打亮,照着躺在几张硬纸板、几张报纸或塑料泡沫板拼成的床板上,以地面和身体隔开来的流浪汉。
我看到一个心酸的画面,看见这两辆小轿车,流浪汉浑浊迷蒙的眼睛,霎时间全都焕发了神采。
我知道他们在等待救援,不是心灵上的关照,而是物质上的温饱,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把关心传递。
坐在小轿车上的就是所谓的爱心人士了吧,为解决流浪汉的温饱问题奉献一己之力的人。
车上跳下来几个穿着休闲服的年轻人,有穿着卡通短裤的男人,也有穿着连衣裙的女人。
我一看便知,这其中有不少于一对情侣,眉目间谈情说爱,传言道爱到至深的人,眉眼也会接吻。
那伙年轻人打开后车厢,从里面搬出一箱箱的食品,我看不太清,我猜多数是梳打饼和矿泉水。
这儿总共有十多个流浪汉,年轻人带来的食物,足够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无忧无虑地度过又一天。
流浪汉们感动得泪光闪闪,肩膀上绑了根红带子的年轻人掏出手机,这个举动多少激起了我的怨气。
打开闪光灯,年轻人手臂抱住流浪汉合影,让他的同伙帮忙拍照,每拍下一张照片灯,手机就闪一下刺眼的白光,看得我眼睛刺痛。
有个人脖子上还挂着数码相机呢,我不知道眼前有多少道闪电劈过,这一幕看得我有点头晕目眩的。
那人下意识看了眼手臂上接触过老人的部位,脸上流露出厌恶和反感,他们上车,驾车远去,车尾卷起两道烟尘,尘埃把绿草染成枯黄色。
我不爱拍照,这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之一,那群疯子一边对着镜头拼命摆剪刀手,一边开开心心地喊着茄子,这两点我都相当抵触。
看到他们那样做的时候,我还在咧嘴大笑呢,他们并不知道我嘲笑他们的真正缘故,戏弄人能让我收获满满。
他们说茄子的时候,我的大脑会误听成“瘸子”,他们说完“瘸子”就面带微笑,好惺惺作态的假笑。
然后呢,我不明白他们张口说的是紫茄子还是白茄子,我喜欢吃白茄子,不爱吃紫茄子,我不否认我口味挑剔刁钻。有的人说两种茄子都味道没有什么不同,我就是丑人多作怪啊,但我说它们口味不一样,颜色不一样不行吗?
我又没说味道上有什么反差,这些人就是自以为是,往往还没把你话语中的涵义理解透彻,就忙着七嘴八舌判你个不是,趁卖场降价大促销,想冲进商城大采购的人,也没他们这么积极。
我在意的一些事情根本不值一提,可是一说起来就够让我泻一天气的。
拍相片就是艺术家的事,你瞧瞧他们多么有出息,明明没艺术家的才华,又没长着一张艺术家的脸,扯着流浪汉丢什么人现什么眼。
有时我看到自己身份证上的丑八怪,心里会很有挫败感,但那个丑八怪就是最真实的我自己,绝对没有添加任何的修饰。
人生不能从来,这是一幅没有草稿的图画,可我究竟有没有审视过自己的外貌长相,就任意在自己脸上作画?
在我看来,人的长相没有什么美丑之分,被视作惊艳了时光的人,和丑得无地自容的人都没有多大差别。
如果一个人要利用不同寻常的外表,来帮他自己在这个拥挤狭窄的世界找到一个不大不小的位置,那他就太可怜可悲了。
我就不一样,我是依靠屁股撞开别人来争立足之地的。
哈哈哈,我这些愤世嫉俗,是逗你玩儿的,其实我到了这个岁数,我什么都不在乎。
五月四日是周六,星期天要补课,那天晚上我把锁住的抽屉打开,把我为数不多的老相片取出来。
有一张是我满六个月大到照相馆拍的,我之所以一眼就能看出那照片是在照相馆拍摄的,是因为我身后有个模糊的背景板,那个时候就流行到照相馆拍摄背景虚设的照片,那可称得上是一张艺术照啊!
这张老照片令我分外感伤,照片中小小的我坐在一张摇椅上,头上戴着一顶毛茸茸的老式帽子,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材料。
我的脚上穿着一对棕褐色袜子,那袜子太长了,我的小脚能在里面不受限制地活动。
我每次看到小女孩拖着大人的高跟鞋装腔作势,看见弟弟穿着爸爸的皮鞋走来走去,我就想大声笑出来,可我实在笑不出来,毕竟谁都有那种时候。
我的裤子是开档的,可以看见一条白花花的尿布。那时的孩子不是穿尿包的,几块尿布重复使用,倒也没给环境造成那么大的污染。现在尿包随处可见,这是个推崇方便为主的年代。
那舒舒服服坐着的婴儿在微笑,这就是让我感伤的原因,此时此刻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为什么发笑,你说他在笑什么,为什么人长大了,会把一生当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给遗忘了?
身边发生了什么让当时的我喜闻乐见的趣事,是不是爸爸妈妈躲藏在摄像师的后面,摇晃拨浪鼓逗我开心呢?
我现在见到拨浪鼓也开心不了,除非我拥有更大的房子,能买到更多的商品,那时候我真容易满足。
要是所有人和我一样,在屋檐下见到过鸟巢就好了:有一只雏鸟,是只羽翼未丰的鸟,能够看见它粉红色的皮肤。一天我见到地板上有一只小燕子的尸体,不出半个月,那儿只剩下一幅骨架。
我也见过成年燕子的尸体,就在我家二楼,燕子飞进去飞不出来,它死了好多天才被我发现。
生命是这么脆弱,造物住光顾着创造多姿多彩的生灵,没有心思开玩笑。
那孩子两只手缩在棉袄里见不着,让我想到现在的我,只要见不到不恼我、不对我皱眉头的婴儿,我就把一根手指放进她的衣袖里,让他抓着我的手指玩。
这种时刻很伟大,你唯一能感受到的是婴儿用尽全力抓住你的手的力道,你会觉得你被需要着。
但搁在今天来说的话,一个人拼尽全力握紧的东西,随随便便就会放开丢弃,我也不认为有什么人或事物值得我这么做。
我一看老照片就想流泪,想到自己那时候那么可爱,怎么长大之后就成了这个鬼样子,泪就稀里哗啦地流。
好在我不爱拍照片,留存下来的人生遗照不过区区几张,这样我就不必仿照孟姜女前辈了,要是真的把长城哭倒了,我还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边搬砖边修复,方能把我闯下的祸善始善终。
这就是我当晚入睡前想到的最后一件事:后来我切西瓜,手指被刀子划开一个口子,切口很深,鲜血就像甜蜜的西瓜汁一样流出来,那实在是太奇妙了,我不是个傻子,才不会刀口舔血,或者吮吸手指上殷红的鲜血。
我刚好有一块没用的止血贴,被我扔进书包放水瓶的地方,实不相瞒,止血贴是七年级时一个女同学送给我的圣诞礼物。
她很有可能在暗恋我或者爱慕我,但这有违事实,我是那类坏道骨子里的人,再有爱心的人,也没有胆量喜欢我。
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送我这种东西,可是她送给我的止血贴总算派上用场了,我真的高兴坏了。
身边没用的东西突然变成最有用的物品,相当于一个没用的废物突然间成了可造之材,我真想横着走路,尽情欢。
接下来的几天,免疫力下降,结果是我感冒了,我每天晚上到这里来,和流浪汉群体接触,还躺在一个前不久去世的流浪汉的遗位上睡了一觉,可把我给折腾得够呛。
有个刀疤脸擅长写诗,有个流浪歌手会弹吉他,他没饭吃了,也不舍得卖掉他那把吉他,那是他的老本,渴望东山再起。
弹吉他的人是个九零后,他二十六岁,刚进入青春期时,看了几本书(这些书害人不浅),就想学那些写旅游文学的作者一样走南闯北。
那人辍学呆在家里,花两年时间自学了吉他,不到十七岁就离开家里了,可一直没能出人头地。
音乐是兴趣,没有什么歌唱的天赋,不能养活自己,但也没脸回家了。
我劝他回去,他不听,他说我不也一样不回家,我说我们不一样,我不是冲动的人,他却说我们一样,他是个倔强的人。
要是你把流浪汉的故事一一听下去,都能写一本本厚厚的传奇故事集了,他们各有各的籍贯、往事、阅历和身份。
关于生命的参透和领悟,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句句是精髓,环游过世界的人也未必比他们眼界开阔。
他们接触的人多,曾经有过风花雪月,曾经也有头有脸有人脉,深刻领悟了何谓旦夕祸福,把生命看淡了。
如果真要写本故事集,我还可以把这本书命名为《流浪者之歌》,什么职业加上“之歌”二字就意味深长多了,比如说城管之歌,快递员之歌,说来说去,仍是流浪者之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