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像从前的每一个日子一样过着。
丛央没有任何复杂的社会关系,她是老板招来接替谢叔的,这家店一直都是谢叔在管理,后来谢叔老了想回重庆老家了老板就又招了一个人。
她的老板很神秘,其实她也没见过几次。
还记得那年7月北京下了很大的雨,她自从来了北京以后就没见过这么大的雨。
老板当时在南疆跟一个旅行团拍摄,那天两个机场通通班机延迟,狂风骤雨乌云密布谁都不敢走。
可是老板在当天的后半夜四五点突然回来了,他浑身湿透什么行李都没带,当时南疆气温三十多度他穿着T恤赶了回来。
她不知道老板是怎么回来的,反正他是回来了。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老板的真人,听谢叔说老板有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他的爷爷是葡萄牙人,奶奶是广东江门人,在英国伯明翰出生,高中的时候才从伯明翰回来上学。
老板很白很高,尽管他一直从事野外工作,内双睫毛很长,或许所有的葡萄牙血统都遗传在了他的鼻子上。
本来清秀的脸应该再配一个欣瘦的身材,但因为他常年扛着长枪大炮东走西走而练成了健身房也无法练成的好身材。
丛央一直叫他老板,后来老板终于听不下去了笑着说:“你还是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我叫陈励澍。”
他眼尾氤氲着淡淡笑意若隐若现,不达眼底。
老板那次在北京待了两天,又匆匆茫茫赶回南疆,之后又去了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再后来她就不知道了。
因为她已经一年没有见过老板了。
不过她也习惯了,陈励澍向来行踪不定。
她有的时候在想,或许老板是被派到了什么保密地理拍摄项目,神秘又刺激。
或又或是他被派到了什么沙漠、无人区跟拍30天荒野求生,因为她的邮件老板很久没有回复过了。
要那本书是这两年第一次联系她。
一开始她还是很担心的,担心她的工资。
后来每个月8号都会准时汇入到她的账户以后就没那么担心了。
“周小姐,你最喜欢谁的书啊?”屋里暖烘烘的,外面依旧飘着雪,丛央把门口的石阶上积雪飞速扫干净。
她进来后摘下了毛毛手套见周虞不知何时已经坐到店里了,已经过去了一周,依旧是那个位置,依旧是那条红围巾。
周虞看到丛央进来后莞尔一笑,从包包里取出一张照片递给丛央。
那是米开朗琪罗广场的落日,天际是玫红色惨杂着橘光,像一把把金粉洒在了广场上,每个人都带着最灿烂的笑容,小卷毛的外国男孩拿着滑板、穿着西装大衣但是解开了领带的光头大叔吹着萨克斯。
周虞站在那群人的后面,相机的前面,柔软的发尾缱绻在她的红色围巾上,她穿着奶白色的大衣,眼睛弯弯,她化了淡妆,比了经典的手心朝外的剪刀手。
“你真的去佛罗伦萨了?”丛央惊讶道。
“当然了,我答应过会拿照片给你的,丛央。”周虞说。
“我最喜欢三毛的书,你呢?”周虞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丛央刚从冰天雪地的外面回来,脑袋还是蒙蒙的,稀里糊涂接了过来又不知道放在哪里。
周虞笑出声:“拿走一张风景,还一张人像。”
“希望你们老板不会厌恶老顾客这么做。”
丛央喜欢奇怪的点子,喜欢奇怪的人,她踩着放书的木梯子把照片贴在了那张被周虞取走的照片的空位。
那块空位的墙皮和平常不挂照片的墙皮是不一样的颜色,空位是原始的白色,其他的墙面早就日复一日变了黄。
周虞的照片覆盖在那个空了一周的位置,刚刚好。
丛央又想起刚才的话头,其实她只是随便一问,没想到周虞认真回答了。
她以为周虞喜欢的作者一定是加繆、狄更斯、雪莱这些外国作家,毕竟她每天几乎都会拿起角落里很久都无人问津的英文原著翻一翻。
等等,周虞说什么?
丛央一改往面笑里不笑的礼貌疏离的边界,她悄悄地挪出了那条隐形的隔膜。
她简直要把笑脸挂在墙上,有些语无伦次:“三毛吗,我也喜欢三毛!你最喜欢看她的哪本书?”
“《撒哈拉的故事》。”周虞想都没想。
丛央差点眼含热泪:“我也是我也是!你最喜欢看哪一章,我都快把那本书翻烂了,这辈子最想去的地方就是撒哈拉沙漠了。”
周虞也应和着:“我最喜欢军曹那章!”
“从他二十七岁以后,只有生死是大事,这十多年里只有扑上去的那刻才是解脱快意的。”
周虞难得话很多:“我以为三毛是个古板又字字珠玑的作家,没想到看了她的文字我才发觉她与我想的完全不同,她很可爱很温暖很善良很有趣。”
周虞讲着讲着突然发现丛央一直盯着她手里拿着的上次一波三折又回到自己手里的那本《地狱变》。
想了想笑着解释道:“看书就像旅行,到处走走嘛。”
丛央想起老板鲜少的每次回来也是坐在那个位置从角落里拿出这本书。
她不太了解日本文学,但是芥川龙之介的文坛盛名无人不晓,她只读过他的那篇《罗生门》。
当然,此《罗生门》非黑泽明的电影《罗生门》的原著,电影又加了芥川的《竹林中》。
这位短篇巨擎的文风对她来说过于诡异,直面血淋淋的现实让她感觉就如一个被抽取灵魂的行尸走肉在雾气沼泽中前行。
或许她更能看得下去莫泊桑。
丛央破天荒的这么多日子第一次和周虞说这么多话,从她见到周虞已经一年了,她们在不过六十平方的一间店里度过了将近五十二个周天。
第一次。
又过了一周,平时周虞都会在丛央开门第一时间当第一个顾客。
可是这次已经9点半了,周虞还是没有来。
丛央开始心不在焉,时不时望一望窗外。
初雪融化,昨天夜里没有下新雪,那抹红色迟迟不肯出现。
周虞坐在床上发愣,摩搓着她日日不离身的红围巾。
门外依旧北风呼呼,窗户没有关紧,在张张合合间发出碰撞的声音,风好似会说话,它在吼叫着。
一年前,她熬了两天一夜终于结束了一场婚礼策划,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倒头就睡,早忘了那天是三十岁的生日。
依旧是那张床,依旧是那个房子,但是周虞却清楚,这里不是她生活的那个世界,那个北京。
因为和她有关系的一切就像是水蒸气一般瞬间在空气中消散,无迹可寻。
朋友、同事、连和她相熟的楼下洗衣店的阿姨全部消失。
她不知道怎么回去,没有人告诉她。
她以为至少会有什么系统提示或者脑袋里会有告诉她规则的声音。
什么都没有,和她换了个地方生活一样。
这个世界和现实世界没什么两样,依然是红绿灯规则、吃喝拉撒、按电梯、逛商场、奶茶撒了要用纸巾拖布擦、洗的衣服要在阳台晾干,城市乡村,教师医生、工作上班、煎饼牛奶、白天黑夜……
公元2020年,故宫依旧在,冬奥依旧还有两年,连日期都没有变,她晒在阳台的那件牛仔衬衣也在。
连手机里的联系人,微信短信,社交帐号都还在,昨天厂花给她订的蛋糕还在客厅。
她尝试给这些人发微信打电话,却一直没人回复。
唯二的不一样是:
一、她不认识这里的所有人,她醒来只有一个声音告诉她,每周六日去“一粒沙书店”。
二、这里的天气和两年前的北京不同,雨季太多太充沛,雪季太漫长,一年三百多天几乎每天都是刮风下雨,阴沉天空,空中飘雪。
她快忘了四季分明的北京是什么样了。
周虞甚至还报了警,但是这个世界似乎,没有警察。
拨打110是空号,地图搜索中没有派出所和公安局。
她背后一股凉意升腾。
这个世界,没有法律。
一种莫大的孤寂和尽管还有意识和知觉但是却与世界无关的害怕和悲凉遍布身体每一个角落。
周虞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去指令中的一粒沙书店,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就在烦躁和郁闷还有无计可施临界崩溃之时。
她看到了那个书店角落里那本芥川龙之介的《地狱变》里面夹着一张熟悉的脸的照片。
少年站在海边,夜空下墨蓝色的海星光闪闪,波光粼粼,他穿着校服,头发被海风吹得七零八落,那张白皙的脸在月色下十分清秀,他正笑着,眼神温和。
这是她第一次在这个世界,这个北京看到认识的人。
陈励澍,她的高中同学。
周虞和他高中毕业就没再见过,已有十二年之久。
所以她把这本书买回了家,每天找寻蛛丝马迹,
或许,他们联手就能走出来。
就像小说一定要有线索,贯穿全文,她想,陈励澍就是那个线索。
作为来到这个世界最熟悉的人,不疑有他一定是书店里那位总喜欢带着画家帽的卷发店员,丛央。
听丛央说,陈励澍是这家书店的老板,是个摄影师,满世界跑,行踪不定。
她又泄了气,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就这么断了,或许这是这个世界安排给他们的任务,不过为何偏偏选中了他们两个。
她问过陈励澍的邮箱,也给他发过邮件,但是石沉大海,两年没有得到过回复。
她已经想了很多天了,她很想见到陈励澍,他们一定是一起掉进了这个世界。
周虞观察了很久那家书店,她确认两年前从这条街路过的时候这个地方是间咖啡馆,因为这间咖啡馆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
她没有工作,但是刚从这个世界醒来的时候银行卡里已经有了几十万,最先开始她以为只有自己这样,后来发现很多人都没有工作。
这个世界的人逍遥自在,娱乐行业十分发达,和从前的北京相比这里简直处处是工体。
周虞终于来了,在中午丛央吃饭的时候,丛央点了份麻辣烫,嗦玉米面的时候汁水溅到了手机屏幕上,她在看脱口秀,新淘汰了几个人里面有她喜欢的。
在丛央眉毛拧在一起时见到周虞进来。
周虞点了两杯芋泥奶茶,丛央赶忙去吧台做,递给周虞的时候她拿了其中一杯放到丛央的麻辣烫旁边:“今天这么冷,喝点热的吧,上次的红丝绒蛋糕很好吃,这杯我请你。”
丛央看着那杯奶茶愣住片刻,然后笑着接过道谢。
书店里的其他客人在这里小坐看书的时候总会带着一杯饮品,大部分都是美式、摩卡等等咖啡,毕竟周围都是白领小资,只有周虞有的时候会在奶茶吧台点一杯芋泥奶茶,或者自己外带一杯其他的奶茶。
周虞笑道:“你做的红丝绒蛋糕的味道让我想起了我常去的一家奶茶店。”
周虞沉默片刻,底下的手指不断地绕着红色围巾的穗。
“在建外大街,很有名。”她搪塞着。
或许,也在我们的脚下。
丛央没有再追问,因为平时她也不知道约谁去,伸了个懒腰,周虞还在看书,她手里拿着的还是那本英文版的《地狱变》。
周虞的英文一定很好,她觉得。
门口风铃声响起。
上次结错账的投行男走了进来。
他外面穿着件灰棕色的派克服,戴着无框眼镜,整张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十分轮廓分明,丛央一时忘记了自己要干什么。
他的肩膀上还落着碎雪,他不好意思地问:“外面雪太大了,挡了路,我能进来躲一下吗?”
丛央整张脸只有下巴能动,不停地点头。
他说进来躲真的只是站着望着窗外,连手机也不玩。
丛央一直关注着他,只见他偶尔也会向左面歪头,丛央只能看到他的侧脸,那眼镜后面是无穷无尽的深意。
她顺着投行男的目光看去,只见那个靠窗的位置,戴着红围巾的女孩依旧盯着那本她翻阅过无数遍的书发呆。
唉,果不其然,帅哥美女天生一对。
她觉得如果她暗恋这么久的投行男待会过来让她去问周虞的微信……
她一定,
她一定!
……会答应的,君子有成人之美,她丛央向来既来则来,无缘则散。
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男人。
不过如果周虞不同意,她也肯定会尽店员的职责,让他别骚扰周虞。
投行男和周虞不知道丛央脑海里已经搭台子唱了这么多的戏。投行男沉默了良久,终于起步走到周虞的对面,坐了下来。
丛央心中捏了一把汗,如果投行男使硬的,她就把他埋进今天堵路的大雪里。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看着周虞,那目光里毫无杂质,沉静如水,静海无波,就像在看世界上随意哪件物品。
周虞察觉到他的目光,抬头刚要问:“先生……”
投行男打断了她的话。
“你想回北京吗?”
周虞下意识迟疑道:“我们现在不就在北京吗?”
她忽然反应过了什么,也变了神色。
投行男突然笑了,那笑也是纯净无任何杂质的笑,不是灯下看美人的欣赏,也没有贪婪**。
“我姓范,明天中午十二点在灯皮巷子等我,你会得到你想知道的答案。”
他的笑脸像是被熨过一样地服帖:“周虞小姐。”
丛央在柜台后面听不太清楚他们在讲什么。
但是清楚他整个过程当中没有向周虞要过联系方式,因为没有人打开手机和交换纸张。
投行男站回原来的位置礼貌笑道:“路口的雪被清扫了,谢谢店员小姐你收留我,我该走了。”
刚出门一步,外面呼呼的北风刮了几丝寒气进来,丛央裹紧了绒毯,投行男像是想起来什么对她说:“对了,店员小姐,我两周前在店里买过一本《神曲》,你好像没有给充积分,麻烦你在不忙的时候能帮我充上,谢谢店员小姐。”
在丛央的眼中,投行男的派克服现在变成了呢子大衣,还是黑色的,脖子上围着一条格纹围巾,最关键的是,他一定带着手套,手套底下是一根木拐杖。
或许那个拐杖外面还有个皮绒套子。
三毛是到今日为止我人生的救世主。
我高一的时候住宿,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早恋没有一切青春剧的情节。
唯有午休时短暂的半个小时,在舍友们安静的呼吸声中看《撒哈拉沙漠的故事》是苦味麻木的日复一日的青春里最难以忘怀的可称为幸福之事。
整个世界,唯有自由,救赎我。
写书也是如此,不论好坏,听个响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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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