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景曜回到府里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他没有点灯。不是怕人看见——是习惯了。他在这座空荡荡的皇子府里住了十年,闭着眼睛都能摸到每一扇门、每一道槛。黑暗对他来说不是障碍,是掩护。他穿过正堂的时候脚步不停,衣袍带起的风把桌上那盆半死不活的文竹吹得晃了一下。
赵瑾跟在后面,手里提着一盏还没来得及点亮的纱灯,被萧景曜头也不回地甩了一句:“别点。”
“是。”
书房在内院最深处。不是最大的一间——最大的是正堂旁边那间,宽敞明亮,博古架上摆满了值钱的摆件,墙上挂着名家字画,谁来看了都要夸一句“七殿下好雅兴”。但那不是他真正待的地方。那是给人看的。
他真正待的是这间。藏在后院的角落里,门口种着两棵半死不活的石榴树,门板上的漆皮剥落了大半。推门进去,里面不大,一张旧书案,一把圈椅,一个樟木箱子,墙角堆着几摞落了灰的书。书案上什么都没有——没有笔墨,没有纸张,没有一本翻开的书。不像书房,倒像是间库房。
他走到书案前,弯下腰,把手伸到案面底下。手指在木板缝隙里摸索了一下,按住一个不起眼的凸起,往上一推。案面底下弹出一个夹层。他从里面掏出一叠银票,卷成卷,用油纸裹了三层,塞进腰带的夹层里。腰带的夹层是特制的——从外面看不出任何异样,但里面缝了一层软牛皮,刚好能塞进一卷银票。
银票是大通钱庄的,通存通兑,全国三十六家分号都能取。面额不大,最大的五十两,最小的十两,刚好够在任何一个分号取款而不引起注意。这是他攒了五年的。每次宫里赏银子,他都换成小面额银票,一张一张塞进这个夹层里。
然后他拉开圈椅,蹲下来,撬开椅子下面一块松动的地砖。地砖下面是空的——一个巴掌大的坑,里面放着一个旧钱袋。他把钱袋掏出来,掂了掂。碎银子,十几块,加起来大概二十两。不多,但碎银子比银票好用——住店、买饭、打点小吏,用碎银子不会引人注意。他把碎银子倒进随身带的荷包里,钱袋扔回坑里,地砖盖好,椅子挪回去。
然后他走到墙角那摞书旁边,蹲下来,从最底下那本书的封皮夹层里抽出一把匕首。
匕首不长,大约七寸,没有鞘。刀刃是黑的——不是生锈,是涂抹了碳灰做的哑光处理,在黑暗中不会反光。他蹲在那里,把匕首在手里翻了两下,确认刀刃没有生锈、刀柄没有松动。然后卷起裤腿,插进靴筒内侧的皮鞘里。那个皮鞘是缝死在靴筒内壁上的,刀插进去之后纹丝不动,从外面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完这些之后他站起来,走到樟木箱子前面,掀开盖子。箱子里是衣服——几件旧绸衫,两条裤子,两双布袜。他从箱子最底层翻出一个枕头。不是他床上那个绣金线的软枕,是这口箱子里藏着的旧枕头,枕套已经洗得发白了,里面的荞麦壳沙沙响。他把手伸进枕套里,摸出一样东西。
一本假路引。
路引的纸张还很新,盖着幽州府的官印。印是真的——他花了三年时间、绕了三个中间人、花了两百两银子才弄到手的。上面的名字是“沈七”,籍贯幽州,身份是布商。他低头看了一眼那个名字——“沈七”。这是他给自己取的名字。沈,是路边随便捡的姓。七,是他的排行。太敷衍了,敷衍到不会有人觉得这是个化名。太敷衍的东西最安全。
他把路引翻了两遍,确认纸张没有受潮、官印没有模糊,然后折好,塞进怀里贴身的口袋里。银票。碎银。匕首。路引。他默念了一遍,手指在身上几个位置依次按了按——腰带、荷包、靴筒、胸口。都在。从进书房到现在,不到半盏茶的工夫。
赵瑾站在门口,看着他做完这一切,没有说话。他见过这个流程。不是一次,是很多次。萧景曜每隔三个月就会把这些东西翻出来检查一遍——银票有没有受潮,匕首有没有生锈,路引的纸张有没有脆化。每检查一次,就重新藏回去,位置偶尔会换一换。这个人从十二岁回到京城的那一天起,就在为再次逃跑做准备。准备了十年。
“马备好了?”
“备好了。后门巷子里。”
“走。”
萧景曜从赵瑾手里接过一顶斗笠,扣在头上,压低了帽檐。他没有回头看那间书房,也没有看正堂那间摆满了值钱摆件的“门面”。他只是在经过内院的时候,脚步微微顿了一下。内院的正屋里,他母妃的牌位供在桌上。牌位前面供着一碟桂花糕——厨娘今天早上新换的。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这个习惯。只记得每年秋天桂花开了之后,他都会让厨娘做一碟,放在母妃灵前。母妃爱吃桂花糕,小时候宫里每年秋天都会做,她总是把最大的一块留给他。
他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院子里,朝那扇亮着烛火的窗户看了片刻。然后转身往后门走去。
后门外是一条窄巷。巷子里没有灯笼,只有月光从屋檐的缝隙里漏下来,把地面照得半明半暗。两匹马拴在巷口的拴马桩上,一匹枣红马,一匹黄骠马。枣红马是他平时骑的那匹,性子烈,跑得快。黄骠马是赵瑾的,耐力好,能跑长途。两个人都没带行李——马背上只有两个不起眼的褡裢,装着干粮和水囊。
萧景曜解开缰绳,翻身上马。动作很轻,没有镫响,没有马嘶。他把缰绳在手上绕了一圈,控住马头,沿着小巷慢慢往外走。马蹄上包了布,踩在石板路上只发出沉闷的闷响,像心跳。枣红马打了个响鼻,他拍了拍它的脖子,示意它安静。出了巷口是一条比较宽的街,街上没什么人,只有远处打更的梆子声,一下一下,拖得很长。他驱马往北走,赵瑾跟在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得不快不慢,像是两个赶夜路的普通商客。
但他的预感在走到北城门的时候应验了。
城门多了一队兵。不是平时守城门的那几个披着旧皮甲的老卒——那些人他认识,值夜的时候经常偷偷喝酒,查人只看一眼路引就放行。现在站在城门下的是禁军。衣甲整齐,腰间挎刀,火把在城墙上烧了一整排,把城门内外照得亮如白昼。一个校尉站在城门正中,手按刀柄,正在盘查每一个进出城门的人。已经排了十来个人的小队,都是赶夜路的商贩和百姓,被拦在城门洞里,一个一个地检查路引和货物。
萧景曜勒住马,远远看着城门。火光在他的眼睛里跳动。他看见校尉拦住一个挑担子的老汉,把担子里的货物翻了个底朝天——萝卜滚了一地,老汉蹲在地上捡,校尉催他快走。又看见一个骑马的行商被拦下来,马背上的褡裢被解开,里面的东西倒了一地,校尉拿着路引对着火把看了又看。
查得比平时严了不止一倍。而且这些禁军的甲胄上,都别着兵部稽核司的铜徽——那是沈时渊的人。不是城防的人,不是巡城御史的人,是兵部稽核司直调的禁军。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沈时渊已经控制了城门。他料到他会跑,而且料到他会在今晚跑,料到他大概会从哪个方向跑。北城门是通往幽州、蓟州、辽东的必经之路——如果他真的要跑,一定会往北跑,因为往北出了居庸关就是北境,天高皇帝远,谁也找不到他。沈时渊连这个都算到了。
“殿下——”赵瑾压低了声音。
“看见了。”
萧景曜没有掉头。他牵着马,排在队伍末尾。轮到他的时候,校尉抬头看了他一眼。校尉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到下颌的旧刀疤,眼神很利。他看看萧景曜头上的斗笠,又看看他那匹枣红马,伸手示意他下马。
“什么人?出城做什么?”
萧景曜下了马,摘下斗笠,露出脸来。脸上是笑——那种他在斗鸡场里练了十年的笑,嘴角歪着,眼角耷拉着,三分痞气三分漫不经心。他把斗笠往马背上一搁,朝校尉拱了拱手,动作懒洋洋的。
“是我。出去办点事。”
校尉看清他的脸,愣了一下。然后抱拳行礼:“七殿下。”语气是敬的,但身体没有让开。他站得很直,一只手还按在刀柄上,目光从萧景曜的脸上移到他的马上,又移到马背上那个瘪瘪的褡裢上。
“沈大人有令,今夜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城门。”校尉说,声音不大,但咬字很清,“包括诸位殿下。”
萧景曜的笑容僵了一瞬。很短。短到如果校尉眨了一下眼睛就会错过。但赵瑾看见了——他看见萧景曜握着斗笠的手指收紧了,指节白了一瞬,然后又松开了。那笑容又重新贴回脸上,比刚才更痞,更漫不经心。
“沈大人?哪个沈大人?”他明知故问。
“兵部左侍郎,沈时渊沈大人。”校尉一板一眼地回答。
“哦——沈时渊。”萧景曜点了点头,拉长了语调,像是在嘴里嚼这个名字。“他管兵部,什么时候也管城门了?”
“末将奉令行事。请殿下见谅。”
校尉没有多解释。他只是站在那里,像一堵墙。萧景曜看着他,笑容还挂着。他手里攥着缰绳,指节慢慢收紧又慢慢松开。火把的光芒在他的眼睛里跳动。他回头看了一眼城门——厚重的木门半掩着,门缝里透出城外的夜色,那是一片无拘无束的黑。只要出了这道门,他就可以消失在夜色里,改名换姓,做个普通布商,再也不回这座吃人的京城。他在幽州待过,在蓟州也待过,北境的地方他熟。他有的是办法让自己消失。
但这道门被关上了。被一个他从没见过面的人,用一句话关上了。那个人坐在衙门里,连面都没露,就知道他会走北城门,知道他会今晚出发,甚至连他什么时候到都算得差不多。萧景曜第一次觉得,自己装了十年的废物,也许在别人眼里就是一只在瓶子里爬的虫子——他以为自己爬得很快、藏得很好,但瓶子口早就被人堵上了。
他笑着调转马头。动作很潇洒——撩袍、转身、认镫、上马,一气呵成。
“行。不让出就不让出。赵瑾,回去睡觉。”
他把缰绳一抖,策马离开城门洞。跑出去七八丈之后,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了。表情收得很快,嘴角那点弧度像被人一把扯掉,露出底下一张没有表情的脸。这张脸比刚才那个嬉皮笑脸的纨绔老了十岁。
赵瑾骑着黄骠马跟在他旁边。他已经收起了来时的那份急促,恢复了他一贯的沉稳。但他也在看萧景曜——萧景曜骑在马上,腰杆笔直,肩膀没有垮。他走路的姿势仍然是那个纨绔的松弛做派,但赵瑾注意到了他的手指——右手的三根手指一直按在胸口的位置。那里是贴肉藏着半枚铜钱的地方。每次他紧张、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去按那里。这十年里赵瑾见过三次。第一次是十二岁刚回宫,半夜被噩梦惊醒。第二次是十五岁发高烧差点死掉。第三次是母妃的忌日,一个人关在房里不出来。
这是第四次。
回到府里,萧景曜没有去书房。他径直走到正堂——那间摆满了值钱摆件的门面书房。推门进去,月光从雕花窗棂里透进来,把那些博古架上的玉器瓷器照得幽幽暗暗的。他站在正堂中间,四下看了看。墙上挂着米芾的字——当然是假的,真迹他买不起,也舍不得买。博古架上摆着官窑的瓷器、和田的玉雕、红珊瑚的盆景。每一件都是好东西,每一件都是他花了心思淘来的——不是因为他喜欢,是因为这些东西能让来串门的纨绔们啧啧称奇,然后到处传“七殿下府里好东西真多,就知道花钱”。这就是他要的效果。让人以为他的心思全在这些玩物上,没有半点志向,不值得任何人警惕。
他在这里装了十年。十年里他没有好好读过一天书,没有写过一篇策论,在朝会上没有说过一句正经话——事实上他一年也去不了几次朝会,每次去不是在后面打瞌睡就是悄悄溜出去斗鸡。他的名声在京城烂得一塌糊涂,连东市卖菜的都知道七殿下是个废物。这正是他想要的。
但现在这些都没有用了。沈时渊在早朝上一句话,就把他十年的伪装撕得干干净净。那些博古架上的瓷器,墙上的赝品字画,案上摆着的斗鸡赌账——这一切都像是一个笑话的道具,而讲笑话的人已经不笑了。
他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然后走到墙边,抬脚踹翻了那只半人高的青瓷花瓶。
哗啦——碎瓷溅了一地,在月光下白得像一堆骨头。他站在碎瓷中间,低着头,双手垂在身侧。呼吸很沉,胸口在起伏。他想再踹一个花瓶,但他没有。他只是站在那里,让那阵怒气和恐慌慢慢从身体里流走。过了很久,他慢慢蹲下去,从地上捡起一片碎瓷。青瓷的釉面很光滑,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青光。他把碎瓷翻过来,看见自己映在碎片里的脸——歪歪扭扭的,被碎片的弧度拉得变了形。
他把碎瓷扔回去。
然后站起来,伸手摸向胸口。掏出来——黑绳,半枚铜钱。他把铜钱摘下来,放在手掌里。月光照在上面,映出半个“樂”字和歪歪扭扭的断口。那断口在掌心里硌出一道浅浅的印痕。他看了很久。他不记得这枚铜钱是怎么来的了,只记得是很久以前的一个冬天,有一个人的眼睛很亮。那个人在雪地里回头看他的样子,他偶尔还会梦到。
他不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了。但他记得那个人说了一句话——“一半给你,一半我自己留着。这样就算走散了,以后也能拼回来。”
他把铜钱翻过来又翻过去。这些年在京城,每当他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把它拿出来看看。不知道为什么,这半枚不值钱的铜钱总能让他安定下来。
他把铜钱重新挂回脖子上,贴肉藏好。拍了拍胸口,确认那枚铜钱还在。
然后他站在碎瓷中间,开始想。脑子里的念头一个接一个地闪过,每一个都被他翻来覆去地掂量。
装病?今天刚在斗鸡场活蹦乱跳地玩了一下午,满东市的人都看见了。明天就病了?太假。而且沈时渊不是好糊弄的——他能在朝堂上整死那么多人,靠的不是运气。在他面前装病,等于是把自己的把柄往他手里递。
求饶?去沈府登门求见,说“沈大人您放过我吧我就想安安稳稳做个废物”?沈时渊会怎么回答?他不用想都知道——那个人会端着茶,面无表情地听他说完,然后说一句“殿下过谦了”,然后第二天该怎样还怎样。跟沈时渊求饶,不如跟石头求饶。石头至少不会让人把你推到边饷案的火坑里。
找人替他说情?他去求谁?太子?太子巴不得他死。边饷案查的是太子的亲舅舅赵崇海,太子恨不得明天就让他暴毙,省得他被沈时渊当枪使。三皇子?三皇子是个聪明人——但正因为他聪明,他不会替任何人出头。他在旁边看热闹还来不及。去求父皇?他苦笑了一声。父皇有十二个儿子,他排第七。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单独见过父皇了——每次进宫请安,都是跟一群皇子一起,跪在殿上磕个头,然后退出去。父皇看他的眼神跟看其他儿子没什么两样——浑浊的、疲惫的、心不在焉的。父皇甚至不记得他不爱吃羊肉。上次宫宴,父皇还特意让人给他端了一盘烤羊排。
没有人会替他说话。
只剩下硬扛。
他站在月光里,碎瓷在他脚下反射着冷冷的光。他站在那里想了很久。然后弯腰把地上最大块的碎瓷捡起来扔进字纸篓,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到书案前坐下来。从笔架上拿下一支笔,铺开一张纸,开始写。
赵瑾站在门口,看着他在月光下写字的背影。写了什么他不知道。只看见萧景曜写完之后把纸折了两折塞进怀里,然后把笔搁回笔架上,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月光照在他脸上。他才二十二岁,眼角却已经有了细纹。不是笑纹——是那种常年绷着、偶尔才松弛下来的纹路。他的手指搭在胸口,按着衣服下面那半枚铜钱的轮廓。
窗外起了风,把院子里那两棵石榴树的叶子吹得沙沙响。更深了。再过几个时辰,天就要亮了。天亮以后,吏部的人会带着文书来宣旨。他萧景曜——京城最没出息的七皇子,就要穿上从五品的官袍,走进户部的大堂,去查一个连查死三任主审官的案子。
对面站着的人叫沈时渊。是把他从泥里挖出来的人,也是把他推到悬崖边上的人。他不认识这个人。但他明天就要跟这个人面对面,站在同一个棋盘上。也许不是对手——也许是棋子。
他把胸口那半枚铜钱按得更紧了一些。
铜钱的边缘硌进他的掌心。凉的。硬的。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