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近四十度度的高温将s市烘托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巨大烤炉。地面蒸腾起肉眼可见的、扭曲的热浪,街道上空旷得近乎诡异,偶尔出现的几个行人也是步履匆匆,身影在热浪里考开始变形。
绿植的叶子蔫头耷脑地卷曲着,蝉鸣声愈发尖锐,像是被放在碳烤炉里炙烤。
陆云初趴在方向盘上,眼神发虚的看着前面的车屁股。
这种很热的天气,适合待在放着冰镇西瓜和啤酒的空调房里,把温度调低,然后裹成蚕蛹在床上眯着打盹。
总之不适合上班。
“滴滴———”
后面传来了刺耳的鸣笛声,紧接着是一声怒骂:“他妈的绿灯了不开生孩子呢?会不会开车啊,不会开车回家待着!”
陆云初漠然地把车开走,后面的车立刻超车。路过陆云初时,车里的omega把车窗摇下来,看着陆云初的侧脸,脸上的怒气消了一半。
“哥哥,下次开着不要占道。”omega冲陆云初喊。
陆云初像是被什么恶心到了,眉心微不可见地皱了皱。
手机响起,陆云初看了眼来电人,把电话朝旁边一扔。
在手机第三次震动时,陆云初甘拜下风,接通电话。
“许阿姨。”
“诶,小初。”
陆云初:“嗯。”
带点口音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你最近得闲不咯?我听港顾家那个某某总回来哒,你跟他不是蛮熟啵?”
陆云初咧开嘴,无声嘲笑了一下。
所谓贵人多忘事,原来蠢人也多忘事。
“不熟,之前你拜托的事情,对方已经拒绝了。”
顺带还把自己奚落一顿。
许芳自顾自地说:“你屋里表弟崽咯,小昭噻,今年二十五哒,从咱们这边xx学院毕业两年咯。听港你现在在S市混得蛮好咯,是不是顾家帮你搞的啰?你看帮小昭找个事搞下要得不啰??”
“我只是个基层员工,哪有这么大权力。”陆云初只能打哈哈:“许姨,小昭表弟什么专业啊?”
“啥子专业我也不晓得,你问下他咯?”
明明对方来找自己帮忙,却一副自己求对方办事的态度。
本来上班就烦,现在更是烦上加烦。
陆云初耐着性子道:“我之前听说是历史学的,我这边公司收工科专业,可能不太好进来,你让他自己投简历试试。”
许芳的语气一下子激动了:“有人帮你进去,怎么就不能帮帮你表弟哒?俺们都是一家人,帮你老弟也是帮你噻,以后他也能帮你的啰!”
“公司不是我开的,如果我真的能安排早把我自己安排到ceo了,还上什么班?”陆云初面部平淡,说出的话却不平淡:“要不我把老板微信推您,您自己和他谈。”
许芳声音更大了:“你么子意思咯?么子意思咯?你是讲你狠些啵?才去那边好久咯,屋都不管哒?你何解好意思!你要背时咯!”
天气本来就热,许芳聒噪得像个蝉。
陆云初直接挂断电话。
十几年前,陆云初父母带着他在外地考察,运气不好,遇上台风,陆云初成了家里唯一的幸存者。
许芳的丈夫陆铭是他的亲叔叔,工作人员找到陆铭,对方拒绝收养,要把陆云初送到孤儿院。
后面陆云初得到好心人救助,安安稳稳上了初高中和大学,在s市站稳脚跟,收入也不错。
陆铭一家人想起这块肥肉,打着给陆云初父母扫墓还有各种名义朝他要钱。
绿灯亮起,陆云初把许芳的联系方式拉黑了。
充实且规律的忙碌结束后,陆云初站在十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不管穿着多精致,陆云初骨子里面还是G城那个山村长大的毛孩子。
儿时想法诸多,但自从父母去世,没了依靠,陆云初奇妙有趣的理想就全部破灭了,也没有什么长远打算,就图个及时行乐。
他的三餐是高级餐厅的包餐,还配了一个游戏室,闲暇时候就自己打打游戏。买的显卡都是40系列,衣服也都是高定,经常去店里做发型,毫无顾忌地大肆挥霍。
跟明天就去死一样。
“哎呀,xx明天要回国了!”旁边的omega和伴侣尖叫一声,抱着伴侣的胳膊摇来摇去,欣喜道:“我们去接她吧,顺便一起去吃那家西餐。”
“好啊,我记得你们是大学同学吧。”
“对呀对呀,我们认识四五年了……”
“……”
陆云初用手捂住耳朵耳朵,默默地离情侣远了一些。
自己好像没什么亲人呢。
哦也不对。
有个认识十几年的弟弟。
貌似也快回国了。
“……云初,我把你当做我的儿子,小凌他年龄比你小太多,我希望你能好好照顾他,他很喜欢你,你应该也看的出来……”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你和顾氏有一毛钱的血缘关系吗?没有就滚!给你点饭吃还真把你当顾家的狗了!”
“陆云初,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
陆云初面色发白地晃了晃脑袋,把魔咒般的声音从耳边里扔出去。
可是声音似乎传到了他的脑袋里,像收音机一样不断重复响起。
就像无数个夜晚一样。
陆云初从口袋里掏出两粒咖啡豆,放在嘴巴里,咖啡豆很难嚼,陆云初闭上眼睛,听到自己下颌骨的咔咔声,牙龈也有些泛酸。
苦味从舌尖炸开,像碳酸饮料一样冲到天灵盖,乱七八糟的念头全都被打散了。
陆云初睁开眼,眼神清明,擦去嘴角的残渣。
他抬手摸了摸自己抑制贴下面干瘪的腺体。
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不算正常的alpha。
绿灯亮起,陆云初磨蹭了一会儿,等所有人都已经快到对面,他才走上斑马线。
刺耳的刹车从耳边响起。
陆云初刚偏过头,瞳孔猛地一缩。
一辆黑色的轿车以冲出车道,撞飞栅栏,失控般地朝人行道冲过来!
陆云初只觉得和车的距离越来越近,还未看清,视野就已经天旋地转了。
“砰——!!!”
一声闷响,他的身体如同断线的风筝般被撞飞出去,重重砸在路边的护栏上。
手机脱手飞出,在沥青路面滑出几米远。
剧痛从脊背炸开,蔓延至四肢百骸。
陆云初感觉温热的液体从额角滑下,模糊了视线。
轿车速度未减,一头撞上中央花坛,挡风向四周炸开,车头像是挤压的易拉罐,还在往外冒烟。
司机的脖子诡异地弯曲,肋骨穿透衬衫,露出血淋淋的尖角,当场归西。
周围全是尖叫声。
陆云初指尖抽搐着,温热血流糊住睫毛。
……
许芳这个乌鸦嘴。
如果还有机会,陆云初一定要在打电话时就骂回去。
恍惚他听见有人在喊:“家属!家属在哪里?”
各种零碎的记忆朝他脑袋里面涌进来,陆云初却什么也抓不住。每个人的脸慢慢扭曲,彩色的世界开始褪去颜色,最终消失于虚无。
陆云初的身体骤然下坠,失控感让他止不住地大口呼吸。
“唔!”
陆云初猛地睁开眼睛。
周围是黑黢黢的房间。
他怔怔地望着天花板,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了。
脚猛地一弹,好像抽筋了。
现在是下午,阳光刚刚落山的时候。
或许是遇到了之前的熟人,之前的记忆开始慢慢恢复了。
这是一件好事。
“阿凌。”
陆云初喊:“我好像恢复记忆了。”
四周漆黑。
无人回应。
这是顾凌离开的第三天。
黑暗会放大人的情绪。
怅然若失爬上了陆云初的肩膀,肚子里的五脏六腑好像被挖走了,只剩下肋骨撑着支离破碎的皮囊,空空作响。
陆云初慢吞吞抱着自己的膝盖,看着旁边鼓鼓囊囊的枕头。
身边的一切都没有变,只是少了只叽叽喳喳的alpha。
梦中到处游荡的自己和现实中的自己开始重叠。
孤独、迷茫、恐惧、不甘、愤懑、这些情绪在陆云初的潜意识里囤积已久。
像装满石榴汁的瓶子,只要加了点变数,就会惊天动地地炸开。
可陆云初不想这样。
潮水般的情绪被他努力压下去,喉咙发疼,像是吞了一块石头。
陆云初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拉开窗帘,借着昏暗的晚霞看了看手机。
顾凌还是没有主动给他发消息。
就这么忙?
明明之前连洗澡都要给自己发消息。
其实自己也可以发消息。
但陆云初总想争这一口气。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陆云初被自己逗笑了。
难道是因为顾凌不告而别赌气吗?
自己都这么大了,对方还是个小孩子,有什么可计较的。
他随手编辑了一条信息,指尖在屏幕上停顿半晌,到底还是发出去了。
发完之后,陆云初拨通了顾凌的电话。
振铃响到无人接听。
陆云初的心情从期待到后面的麻木,他挂断电话,起床,换衣服,准备出门。
陆云初把大拇指搭在门上,门却没有打开。
连试了三次,就在陆云初准备打电话叫开锁师傅的时候,门总算打开了。
风穿过旧街,吹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到处飘。
s市街道差别不大,街道两侧是有些年头的骑楼,招牌斑驳,烟火气十足。
他走过卖早餐的肠粉店,路过总飘着药材香的老凉茶铺,过去的自己似乎在这里被浸泡了几十年,就算失去记忆,熟悉的感觉也不可控地从骨头里钻出来,顺着毛孔让陆云初觉得舒服又自在。
陆云初又看到了那所庙。
他想起某个迷信的家伙,低头在口袋翻找硬币,准备给对方求个愿。
翻找半天一无所获,就在陆云初悻然离去时候,一道苍老的声音响起。
“初仔哦。”
陆云初条件反射回头,看见一位满头银发、提着菜篮的老婆婆,正眯着眼仔细打量他。
看到陆云初的脸,皱褶眼皮下浑浊的瞳孔迸出了光。
“哎哟!硬是你娃儿嗦!”老婆婆步履蹒跚地走近几步,话语里透着熟稔,还带着故作恶狠狠的语气,抬起手在陆云初背上拍。
“搬起走球了都不开腔哦!你搬个家咋个跟做贼一样嘛,东西都不收!第二天就遭贼娃子咯!屋头给你搬得空捞捞的,哎哟,你看你嘛……你这盘回来又住哪点儿哎?”
陆云初的心脏莫名漏跳了一拍。
“阿婆,”陆云初以为对方年纪大了,“您可能记错了,我住在新城区那边。”
老婆婆听了,愣愣地盯着他,眼睛变得雾浊浊的,尽是拿不准的神气。
“对不起哈!”一个穿着普通夹克、神色紧张的中年男人几步抢过来,一把搀住老婆婆的胳膊:“妈!你咋个又乱认人!我们回去了,回去了哈!”
老婆婆被他拽得一个踉跄,有点不高兴地挣扎:“哎你扯啥子扯!我碰到初仔咯……”
“啥子哦!认错了!走嘛走嘛!”男人声音压得很低,语他一边半强迫地揽着老太太转身,一边飞快地朝陆云初这边点了个头,嘴角勉强扯出个道歉的弧度。
陆云初的视线越过男人慌张的肩膀,十几米开外的街角阴影里,静静地站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
alpha身形高大,戴着墨镜,脸朝着这个方向,察觉到陆云初的眼光之后,有些不自然地转过头,假装是路人。
似曾相似的恐惧感又出现了。
陆云初放在身侧的手在虚空握了握。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留下几个月牙形的白痕。
孩子的笑闹、摊贩的叫卖、车辆的鸣笛似乎都与他无关,变成模糊遥远的背景噪音。
陆云初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到停车场的,不记得是怎么发动了车子,也不记得一路是如何开回家的。
意识回笼时,陆云初已经站在了玄关。
他觉得大脑快要爆炸了。
爆炸前夕,陆云初忍着头疼去找药。
顾凌给他的药很有用,每次脑袋疼,吃一片就会好很多。
陆云初生活不大规律,没有按时服药,只有脑袋疼或者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才会吃一片。
吃完之后,各种疼痛都会消失,乱七八糟的情绪也会灰飞烟灭。
陆云初在电视下面的柜子里翻找,却一无所获。
看着翻找出来的东西,他眉头越来越紧。
卫生纸、抑制剂、吹风机.....
这些的确都很常见,是家庭常用的东西。
但酒店也会有。
如果生活数年,就会有很多零碎又不舍得仍的东西,比如买完鞋子衣服的购物袋,多余的水果刀,微波炉的特用烤盘.....
陆云初因为发散思考而涣散的眼神重新聚焦,一声不吭地来到厨房。
他拿起刀,把菜板放平,用很普通的力气切了一根黄瓜。
菜板上多了一条很浅的划痕,但也只有这一条。
陆云初站起身,默默地把刀放回去,走进卧室。
卧室只够放床和一个小沙发,衣柜是打在墙上的,陆云初把常穿的衣服拿出来,在最里面找到了几件没有摘掉标签的衣服。
还有一条锁链。
陆云初将它拎起,沉甸甸的手感说明这个东西造假不低。
锁链尽头的项圈很细,皮质,内侧似乎有软垫,但外观看上去异常结实,扣环是厚重的金属搭扣。锁链很长,像是定制的专用款。
这样的锁链能锁住藏獒吗?
锁泰迪都够呛。
陆云初很随意地用项圈比划了一下,和自己胳膊的粗细差不多。
他下意识地把手钻进去,随便一扣。
严丝合缝。
衣柜弥漫着淡淡的薄荷味和樟脑丸的味道。
陆云初静静地站着,手腕上绑着项圈,四周安静得能听见自己血液缓慢流动的声音。
一种怪异而有呼之欲出的真相从脑袋里面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