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试之后的第二年春天,方福通过了府试。
府试在安州城里考,比县试远了要近一倍的路程。
祖父带着他走了整整两天,脚上磨出了血泡却一声不吭。
方福看着那双用布条缠了又缠的脚,什么都没说,只是把包袱往自己肩上挪了挪。
祖父就是这样的,你不说他心头反而好受些。
他考了府试第三名。
这个名次比县试好,但也没有好到引人注目。
第三名,正正好。
不高不低,不会被人盯上,也不会被人看不起。
发榜那天祖父又在榜前站了很久。
他不识字,但他知道那个“三”是什么意思。
他指着那个“三”,一遍一遍地问旁边的人。
“是第三?真是第三?”
旁边的人被他问烦了,懒得搭理他。
但他不在乎,只是笑,笑得满脸的皱纹都挤在一起。
回来的路上,他买了一串糖葫芦给方福。
那串糖葫芦花了三个铜钱。
三个铜钱,够买一斤粗粮,够一家人吃两天。
但祖父就是买了,开开心心举到他面前。
“吃,我儿考了第三,该吃。”
方福接过那串糖葫芦咬了一口。
山楂又酸又涩,糖衣又硬又甜,黏在牙上,半天化不开。
但他一口一口地吃完了,连掉在衣服上的糖渣都捡起来塞进嘴里。
祖父看着他吃,眼睛亮亮的。
“甜不甜?”
“甜。”
祖父笑得更开心了。
那天晚上他们借宿在一个老乡家里。
方福躺在一堆干草上,听着祖父的呼噜声,看着窗外的月亮,很久没有睡着。
他在想府试的题目。
最后一场策问的题目是“论吏治”。
考官给了一段话,大意是“吏治不清,民不聊生”,让考生就此发表见解。
他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
他写。
吏治为什么不清?
因为吏太多,俸禄太少。
一个县里有品级的官就那么几个,剩下的都是吏。
吏没有俸禄,或者俸禄少得可怜,怎么活?
只能从老百姓身上刮。
刮来刮去,老百姓就活不下去了。
他写。
要想吏治清,得给吏发够俸禄。
发够了,才能要求他们不贪。
不发够,却要求他们不贪,那是逼着他们去贪。
他还写了很多,但最后都删掉了。
他只留下最温和的部分,用最委婉的语气,说了一些最浅显的道理。
就这样他还担心写得太过。
交卷的时候,他手都在抖。
现在考完了,第三名。
他不知道考官是怎么看那篇文章的。
是没仔细看?
还是看懂了也不在意?
或者说觉得一个七岁的孩子,不过是人云亦云,不值得计较?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他得继续藏下去。
藏得更深一些。
院试是在第二年秋天。
院试的主考官是从京城来的学政大人。
姓杜,名维垣,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据说在翰林院待了二十年,是当今圣上还是太子时的侍读。
这可是个真正的大人物。
方福现在为之见过名头最大的人物。
方福在考场上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堂上,面前放着一杯茶,手里拿着一卷书,偶尔抬头看一看下面正在答卷的考生。
他的目光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看不出在想什么。
院试的题目比府试难得多。
最后一场策问题目是“论边患”。
大燕国北边有胡人,西边有夏国,边境年年不太平,朝廷年年打仗,年年输。
这个问题,是当今最大的难题。
方福看着这个题目,手心里全是汗。
他知道这个问题有多敏感。
说轻了,是敷衍。
说重了,是找死。
怎么说,说到什么程度,他想了很久。
最后他决定,只说事实,不说观点。
边境为什么不太平?
因为胡人和夏人比我们穷。
穷,就要抢。
抢不到,就得死。
所以他们不能不抢。
要想边境太平,得让胡人和夏人也过上好日子。
怎么过上好日子?
跟他们做生意。
拿我们的盐、布、铁器,换他们的马、羊、皮子。
他们有东西换了,就不用抢了。
我们有东西买了,就不用打了。
最后他写,这不是我想出来的。
大汉朝和匈奴打过多少年?
打到最后,还是和亲互市,才换来太平。
大源朝和突厥打过多少年?
打到最后,也是和亲互市,才换来太平。
前朝的教训就明晃晃摆在那里。
他写完最后一句,放下笔,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这篇文章他藏了很多。
他没有说朝廷现在的政策是错的,没有说那些主战的官员是错的。
更没有说那些打了败仗的将军是无能的。
这个年代,有活下去的法子,谁不想好好活呢。
他只是讲历史,讲事实,讲最简单的道理。
如果这样还不行,那他就认了。
交卷的时候,他感觉有人在看他。
他抬起头,对上杜维垣的目光。
那个老学政正看着他,目光里有一种他看不懂的东西。
不是欣赏,不是怀疑,是一种很复杂的,他形容不出的东西。
方福垂下眼睛,行礼,退下。
发榜那天,他考了院试第一名。
案首。
方福站在榜前看着那个名字。
方福,祁县,年八岁,院试第一。
他只觉得心情很复杂,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第一。
案首。
这个名次太高了。
高到他藏不住。
他听见周围的人在议论。
“八岁的案首?真的假的?”
“方福?没听说过,哪家的?”
“祁县的,听说是农户家的孩子。”
“农户?农户家都能出案首?”
“谁知道呢,兴许真是天才。”
他低着头从人群中挤出来。
祖父站在不远处,看见他,跑过来。
“怎么样?”
祖父问。
“第几?”
方福看着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祖父急了。
“到底第几?”
“第一。”
方福说。
祖父愣住了。
他愣了很久,久到方福以为他傻了。
然后他忽然蹲下来,抱着头,呜呜地哭起来。
方福从来没见过祖父哭。
这个编了一辈子筐的老人蹲在地上,在他面前,在一堆人面前,抱着头,哭得像个孩子。
“祖父……”
他想说什么。
祖父抬起头,满脸都是泪。
“我儿。”
他说。
“你娘要是活着,该多好。”
方福愣住了。
娘?
他的娘。
这个身体的母亲。
去年冬天死了。
那是个很冷的冬天,冷得井水都结了冰。
母亲病了,病得很重。
一开始只是咳嗽,后来开始发烧,烧得浑身滚烫,嘴里一直说胡话。
请了郎中来,郎中看了看,摇了摇头说。
“痨病,没法治。”
祖父把攒了半年的钱全拿出来,买了最好的药。
父亲守在她床边,一夜一夜地守着,眼睛熬得通红。
方福也守着,握着她的手,那只粗糙的,全是老茧的手,那只曾经无数次摸着他的头的手。
她一直昏迷着,偶尔醒过来也是迷迷糊糊的。
有一天晚上她忽然睁开眼睛,看着方福弯起眼睛笑了。
回光返照。
方福明白。
“福儿。”
她说。
“娘对不住你。”
方福握着她的手,说不出话来。
“娘没能给你攒下什么。”
她又说。
“但娘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越来越弱。
“好好活着。”
她说。
然后她闭上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好孩子?
好孩子!
都说他是好孩子,但他分明什么都还没有做啊,他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啊!
方福跪在她床边,跪了很久。
他没有哭。
他不会哭。
但他握着那只手,握到它完全凉透,握到父亲来把他拉开。
那天晚上父亲坐在院子里,一句话都不说。
祖父也坐在旁边,也不说话。
方福躺在屋里,听着外面的风声,听着偶尔传来的狗叫,听着这个家从来没有过的安静。
他想哭啊。
但他实在哭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