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日子一天天过去,地里的荞麦渐渐成熟,眼看就要收割了。这日,赵荞刚到地里,就拉着沈清辞的手,语气里满是欢喜和期待:“阿辞,俺家堂哥要成亲了,俺要去吃酒,听说宴席上还要杀猪呢,有好多肉吃,你也跟俺一起去罢!”
沈清辞愣了一下,眼底闪过一丝疑惑,轻声问道:“你堂哥?他也在青石坪吗?我怎么没听说村子里有人要成亲。”
“不在青石坪,在张家沟呢!”赵荞笑着解释,语气里带着几分回忆,“俺爹是张家沟的人,俺爹走了以后,俺娘就带着俺回了青石坪,俺也改回姓赵了。俺已经问过俺娘了,带你一个去没事,不用给份子钱,就跟着俺吃就好。”她早就盘算好了,要带沈清辞去白吃一顿,让她也好好解解馋,补补身子。
沈清辞脸上泛起一丝羞涩,语气带着几分犹豫:“这样不太好吧,毕竟是你堂哥的婚事,我一个外人去,多不好意思,还白吃白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赵荞摆了摆手,语气爽朗,连忙劝道,“成亲那日,他们家里可忙了,俺们还要在那儿帮忙干活呢,多你一张嘴而已,你又吃不了多少。你过去看看什么地方能搭把手,帮点小忙就成。”
赵荞的话,终究说服了沈清辞。她想着,若是能帮上忙,便不算白吃白喝。只是她自幼娇生惯养,那些重活定然是干不了的,沉吟片刻,她开口说道:“不如你去跟你堂哥说一声,他们家若是要写囍字,我来写吧,还有其他需要写字的地方,也都算上,就当是我帮他们的忙,也不算白去一趟。”
赵荞一听,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双手一拍,喜出望外:“太对了!俺怎么没想到这个!他们本来就打算请人写囍字,可张家沟没人会写,说不准还得特意去镇上买呢,你能写,可帮了他们大忙了!”顿了顿,她又有些迟疑地问道,“不过,写字的东西你有吗?他们家只有红纸,笔墨砚台,其他的都没有。”
沈清辞轻轻点了点头,语气平静:“我有笔墨和砚台,能写的。”那笔墨砚台,是她把上一回孟家送来的那支发簪卖了,换了钱买的。只是笔墨价钱不低,她平日里格外爱惜,开了笔后,也只舍得用毛笔蘸着水,在桌子上练字,舍不得浪费一点墨。
赵荞虽有些震惊,没想到沈清辞连笔墨砚台都有,却也很快就接受了——毕竟沈清辞是城里来的大小姐,流放一路还能带着书,能有笔墨砚台,也算是正常的。她笑得眉眼弯弯,连忙说道:“那太好了!俺这就去跟俺娘说,再托人给俺堂哥带个话!”
几张囍字,对自幼习字的沈清辞来说,实在是轻而易举。她铺好红纸,握着毛笔,笔尖蘸墨,落笔行云流水,力道匀净,不多时,几张红彤彤、喜气洋洋的囍字便跃然纸上。见拿来的红纸还剩不少,她索性又裁了两对喜联,提笔思索片刻,吉祥祝愿的词句便信手拈来,一笔一画,工整雅致,既有世家小姐的笔墨功底,又藏着几分烟火喜气。
赵荞凑在一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虽只认得其中一两个简单的字,却也打心底里喜欢,总觉得那些端端正正的字迹,漂亮得不像话,比镇上画坊里卖的还要好看。她捧着囍字和喜联,看了又看,摩挲了又摩挲,竟有些舍不得拿去给堂哥了,脱口而出道:“阿辞,等俺们成亲,你也多给俺写几张,贴满整个屋子!”
沈清辞握着毛笔的手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疑惑,随即又笑了起来——她没多想,只当赵荞说的“俺们”,是她和沈修文,便故意打趣道:“这般喜欢,怎么不让沈修文给你写?他也是世家子弟,想来字也不会差。”
赵荞闻言,脸上露出一脸奇怪的神情,歪着脑袋看向沈清辞,语气带着几分理所当然的不解:“为啥要让他写?俺就喜欢你写的,他写的再好,俺也不要。”在她心里,沈清辞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旁人万万比不得。
沈清辞看着她一脸认真的模样,心底莫名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欢喜,方才的疑惑也烟消云散,只当她是单纯喜欢自己的字,柔声道:“你放心,届时你想要几张,我就给你写几张,绝不敷衍。其实不用等到你成亲,等过年的时候,我就可以给你写福字、写春联,贴在你家门口。”
赵荞听了,心满意足地笑了,小心翼翼地将喜联和囍字叠好,放进怀里,像揣着什么稀世珍宝似的,兴冲冲地往家里走去。路上遇见村里的乡亲,她都忍不住掏出来炫耀一番,语气里满是骄傲:“你们看,这是阿辞写的字,好看吧?”大伙儿虽不识字,却也看得出字迹的工整雅致,纷纷点头夸赞,说得赵荞愈发神气。
婚礼那日,天刚蒙蒙亮,沈清辞便跟着赵荞往张家沟赶。赵草花性子勤快,头一日就已经过去帮忙了,见两人姗姗来迟,叉着腰,语气里带着几分打趣:“你们俩可真是来当客人的,倒是会偷懒,大伙儿都忙坏了,你们才慢悠悠过来。”
赵荞本就心大,寻常这般打趣的话,她从来不会往心里去,可眼下见沈清辞被说得脸颊微红,一副羞涩窘迫的模样,连忙上前护着她,对着赵草花喊道:“娘——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俺们来得晚,不代表干得少!你看门上的囍字和喜联,都是阿辞写的,多给咱们长脸!”
赵草花一听这话,立马直起腰,抬眼看向门上的字迹,越看越欢喜,连连夸赞起来:“可不是嘛!这字写得真是漂亮,你都不晓得,从贴上到现在,不知有多少人来问,都说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字!俺们虽然不识字,但看着就喜庆、就大气,太给咱们长脸了!”
沈清辞长这么大,还从没听人这般直白、这般反复地夸赞自己的字,脸颊瞬间变得更红了,眼底泛起一丝羞涩的暖意——这份夸赞,不同于以往世家间的客套,纯粹又真诚,让她心里暖暖的。而赵荞,听着娘亲的夸赞,叉着腰,一副神气十足的模样,仿佛那一手漂亮的字,是她写的一般,眼底的骄傲藏都藏不住。
赵荞正四处打量,想给沈清辞寻个轻巧的活计,不用干重活,又能凑个热闹,就听赵草花在不远处急声喊道:“荞丫!快来帮忙按猪!人手不够了!”
赵荞连忙应了一声,偷偷瞥了沈清辞一眼,小声说了句“俺去去就回”,便匆匆朝着人群跑去。不多时,院子里就传来一阵阵猪的嚎叫声,洪亮又刺耳,打破了婚礼的喜庆喧闹。沈清辞好奇地往人群里凑近了几分,就看见大伙儿围着一头肥大的黑猪,几个人死死按着猪身,还有人正用粗麻绳费力地绑着猪的四肢,场面乱糟糟的。
沈清辞吓得连忙停下脚步,不敢再往前凑,心底泛起一丝慌乱——她自幼养在深闺,哪里见过这般场面,生怕大伙儿没按住,那头猪挣脱束缚,往自己这边冲来。她下意识地半转过身子,脚步微微后退,双手悄悄攥紧衣角,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脸色也微微发白。
杀猪的场面太过震撼,锋利的尖刀刺入猪身的瞬间,沈清辞忍不住闭上了眼睛,又赶紧扭过头去,眉头紧紧蹙起,脸色愈发苍白——她虽在流放路上见过不少艰难,却还是不太能直面这般血腥的场面,心底一阵发紧,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不多时,猪便被放倒了,不再挣扎嚎叫,大伙儿松了力气,纷纷站在一旁围观,议论着待会儿的猪下水要怎么分。有人无意间瞥见了站在远处、孤零零一人的沈清辞,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和躲闪的模样,忍不住嗤笑起来:“真是娇贵的城里小姐,连杀猪的热闹都不敢看,怕是连鸡都没杀过吧?”
这话刚落,赵荞立马就不乐意了,快步从人群里走出来,叉着腰,怒目瞪着那几人,语气带着几分护短的泼辣:“你们懂什么!阿辞也没笑话你们不识字,看个杀猪有什么好骄傲的?你们才是没见识!”
那几人都知晓赵荞性子随赵草花,泼辣又护短,平日里就没人敢轻易招惹她,此刻见她动了气,连忙讪讪地闭了嘴,不敢再多说一句。赵荞哼了一声,转头就去一旁的竹筐里,用干净的粽叶装了一份新鲜的猪下水,用稻草仔细绑好,快步走到沈清辞身边,语气瞬间柔和下来:“阿辞,别理他们,这猪下水你待会儿带回去,洗干净炖着吃,可香了。”
沈清辞连忙摆了摆手,语气带着几分不好意思:“不用不用,能在这里吃一顿就已经很好了,怎么还能带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