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跳跃的问题让岱夕险些喷了出来,她的脸唰的一下红了:“什、什么喜欢!”
“不是吗?可是弗朗很喜欢你。”加比有些困惑,嘟囔道。
岱夕听到这句话,心猛地一跳,她急忙否认:“误会,都是误会。只是他碰巧帮了我……”
还没说完,加比就有些着急地打断了她:“等等等等,我听不懂太多英语。你会说葡萄牙语吗?”
岱夕摇摇头。
加比转头,高声喊道:“塞缪尔!塞缪尔!”
一个戴眼镜的卷发男生原本坐在球场边的草地上读书,听见加比喊他,起身走来。
待他走近,岱夕看清,名叫塞缪尔的男孩长了一张清秀的面孔,目光沉静,就是稍有些瘦。
他先是看了一眼岱夕,随即问加比叫他干什么。
“塞缪尔,你英语好,你来帮我问岱夕问题吧。”加比用葡萄牙语对塞缪尔说完,转向岱夕介绍道,“岱夕,这是塞缪尔,他可厉害了!英语特别棒,读过好多好多书,有这——么多,都可以用来埋掉米格尔了。”
塞缪尔听见加比手舞足蹈的夸赞,嘴角似乎微微抬起(尤其是听到最后一句),不过他随即叹了口气,一脸无奈地在他们俩面前的草地上坐了下来:“你想问什么?”
加比飞快说了两句,塞缪尔一副难以启齿的表情,好半天才勉强开口解释道:
“他问你是中国人,还能不能跟弗朗西斯科结婚。”
简直越来越离谱!
岱夕觉得自己头都痛了起来:“加比,首先,弗朗西斯科不喜欢我。”
“怎么可能!他等了你一天!”加比嚷道。
“什么时候的事?!”岱夕惊讶。
“就是昨天!你没要他的肯德基,他就等了你一天,从下午等到晚上。”加比指了指塞缪尔,“你问塞缪尔,是他说的。”
“喂!你就这么把我卖了!”塞缪尔急道,赶紧打手势让加比闭嘴。可是见一旁岱夕看着自己,塞缪尔只好承认道:
“思念烟草店那里——就是你住那块儿,其实我们去得不多,这段时间却连着去了三天。给你买肯德基的那天,因为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他怕肯德基冷,去买了三次,买到第三包你才出现。昨天,他又在那等了你一整天,不过你一直没出现,回去的时候他心情可差了。今天你们两个却一起出现了,老实说我非常意外。”
塞缪尔说完,摊开双手,最后补充道:“当然,他什么也没说,都是我观察到的。”
岱夕觉得难以置信,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令人瘙痒的暖意,她本能地向场中的弗朗西斯科望去——
球队正在后场控球,给了弗朗西斯科停歇的间隙以节省体力,而他站在原地,正注视着岱夕的方向。
两人目光相撞。
阳光下的棕发男孩有种神奇的光彩,他的眼睛亮亮的,嘴角轻轻弯起,抬起右手对她示意。
岱夕觉得自己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仿佛一股热意要把自己击晕过去。
“啊,弗朗又看你了!”加比立刻像抓到小辫子那样喊道。
“嘘嘘嘘嘘!”岱夕拼命用在两只手指在嘴边比噤声的手势。尽管这个距离,加比就算拿个喇叭喊,弗朗西斯科也不一定听得清。
“我都看到了……”
“我们聊点别的,聊点别的!”眼看加比还要揪着不放,岱夕忙不迭岔开话题,“你们觉得哪队会赢?”
“肯定是弗朗那队。米格尔只会吹牛。”加比双手枕在脑袋后,两只脚垂在长椅下前后晃荡。
“你不喜欢米格尔吗?”岱夕问。
“我讨厌他,他老是叫我口香糖。”加比撇撇嘴,“他还叫塞缪尔臭脸眼镜狗,意思是他不爱笑,老捧着本书,但书读得再多都没用。”
加比说的葡萄牙语,塞缪尔平静地翻译,把自己的外号也一五一十翻了出来。
岱夕揉了揉眉心——没想到米格尔还是个取外号鬼才。
“那……弗朗西斯科踢球很厉害吗?”
“不只是足球,弗朗做什么都很厉害。任何比赛,弗朗总是赢米格尔。”塞缪尔回答说,“硬要说,弗朗也从没有把米格尔当做过对手,都是米格尔一厢情愿地想和他竞争。”
事实上,比赛的进展正如他们预测的:弗朗西斯科一个人进了两个球。每次和米格尔对垒,他总能用一个假动作把对方晃开。
很快到了中场休息,双方队员到场边补水。
加比看场边观赛的女孩们都在吃零食,也跟着嘴馋:“臭脸眼镜狗,你有吃的吗?我好饿。”
“很遗憾,我只带了一本书,口香糖。”塞缪尔展示手中的书,顺便回嘴道,“这不是刚过午饭时间,你怎么又饿了?”
“我们家今天的午餐就只有蔬菜汤和面包,我当然会饿了。虽然我很讨厌学校,但是在学校里,好歹午餐能吃饱……”
岱夕看向很苦恼地捂着肚子的加比,问道:“加比,你多大了?”
加比见岱夕转过头,嗖地一下挺直了身体以维持自己的形象,骄傲地答道:“我十二岁了,今年刚上中学!”
岱夕猜测加比也就十岁左右的样子,一听居然有十二岁,很是惊讶。不过这样也就说得通了,正在长身体的男孩胃口很大,总是吃不饱也正常。
岱夕想起,来公园的路上看到附近有家葡式糕点店,于是道:“那我们去买点点心吧?我请你吃蛋挞。”
“真的吗?岱夕太棒啦!”
加比听了,一下子从长椅上蹦起来,欢呼雀跃。
岱夕也从长椅上站起,微笑说:“塞缪尔也一起来吧?”
塞缪尔还有些犹豫,加比已经满口说着“一起一起”,把塞缪尔从地上拉了起来。
岱夕想跟弗朗西斯科打声招呼再去,顺便问他要不要吃,于是抬眼看向球场——
场边,弗朗西斯科正背对着自己喝水,男孩的棕发微微汗湿,脖颈后面闪烁着晶莹的汗珠。
岱夕觉得自己变奇怪了,只是望着他的背影,就会心跳如鼓。想象他转身回应的表情,那一瞬间,她几乎没有勇气叫出弗朗西斯科的名字。
她犹豫的刹那,正巧坐在场边的女孩们叫住了弗朗西斯科说话。岱夕抓着自己衣角的手松了些,说不清是松了口气还是有点失望。
她对身边两人说:“我们走吧,快去快回。”
三人走了一段,来到公园附近一条街上的糕点店,店名是“Oxalá”。塞缪尔说,人们往往在祈愿之前说Oxalá,在葡语里是但愿、希望的意思。
岱夕望着糕点店的招牌,心想真是浪漫极了。
店铺装潢宽敞明亮,内外都有许多桌椅,许多本地人和游客一边享用咖啡和点心,一边悠闲地聊着天,热闹非凡。最吸引人的还是那个巨大的玻璃橱柜,里头各式各样的糕点散发着香甜的气味。
很快,岱夕他们每人手里都多了个蛋挞,在糕点店旁的露天桌椅就坐。
阳光爬上白色的桌面,将小巧的蛋挞照得格外金黄酥脆,焦糖化的奶皮看上去极其诱人。
所谓的葡式蛋挞,发源于葡萄牙里斯本的贝伦区,是热罗尼姆斯修道院的修士用蛋清洗衣后,为了消耗多余的蛋黄发明出来的食谱,现在是葡萄牙人常吃的午后甜点。
咬一口后,岱夕发现,葡萄牙的蛋挞并没有国内肯德基蛋挞那种布丁一样的口感,这里的蛋挞内芯是流动的卡仕达酱。刚烤出来的蛋挞酥皮焦香,配着热乎乎的卡仕达酱融化在嘴里,非常香甜。
加比三两下就消灭了一个蛋挞,他眼巴巴望着岱夕的模样,显然是没吃够,岱夕就给他两欧,让他再去买两个。
加比手里握着硬币就变得乖巧极了,嘴甜道:
“岱夕,你人真好。弗朗也老给我买吃的,你可一定要跟弗朗结婚啊,这样就有两个人老给我买吃的了。”
岱夕微笑:“加比,你要是想聊天没空吃东西,可以把两欧元捐给其他需要的人。”
加比是个鬼灵精,见岱夕笑容不善,吐了吐舌头,赶紧窜去糕点店了。
岱夕舒了口气,问塞缪尔还要不要,塞缪尔摇了摇头。
两人坐着等加比时,塞缪尔冷不丁对岱夕说了句意想不到的话:
“要我说,不要太乐观了。”
“什么?”
“弗朗西斯科啊。”塞缪尔自镜片下看了一眼岱夕,又缓缓移开目光,“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岱夕非常意外,停了一会儿才说:“你好像很了解他。”
“不算很了解。只是我认识弗朗比较早,会比其他人知道得多一些。”
“你怎么认识他的?”岱夕好奇地问道。
“我跟弗朗都在克拉拉·德·雷森德上学,”塞缪尔回想道,“我七年级刚进中学时就认识他了——当然,那时只是我单方面的。他比我高一级,在学校里非常有名,没人不知道他。”
“很有名?为什么出名?”岱夕一下子被勾起了兴趣,“总不会是因为他很会打架吧……”
“……当然不是!好吧,也不能说完全不是,但这不是他一开始出名的原因。”塞缪尔的表情看起来为解释这个复杂的问题有些头痛,“首先,我想请问一下,在你的想象中,克拉拉·德·雷森德是个怎么样的学校?看你这表情,是不是在想,‘几个成天蹲在街角没事找事的男生上的中学,水平能好到哪里去’?”
“……不好意思。”
岱夕汗颜——没想到塞缪尔不仅观察敏锐,说话也如此犀利直接。
她承认,自己脑袋里确实有冒出类似的想法,不过她只是猜测“恐怕不是什么好学校”,并没有塞缪尔口中那种蔑视的意思。
塞缪尔见她十分坦诚,反而神情变得更友好了,他露出了微笑,说:
“你会这么想也理所当然。可实际上,克拉拉·德·雷森德在整个葡萄牙的公立中学中都属顶尖,生源优渥,每年都有一大批毕业生被波尔图大学、里斯本大学录取。”
岱夕惊讶地眨了眨眼。这确实出乎她的意料。
“今天球场上,倒是有好些人是克拉拉·德·雷森德的,可你在小巷里见到的那群人里,只有弗朗和我在里面读书——别误会,我没有炫耀的意思。我会上克拉拉,纯粹是因为我爸在学校图书馆工作。相比之下,弗朗在这所学校读书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岱夕接话道:“是因为弗朗西斯科的父母都是医学权威?克鲁兹教授和里希特博士?”
这样高知家庭出身的孩子,上最好的中学不是理所当然?
塞缪尔闻言睁大了眼睛:“你连这都知道了?”
“今天我跟弗朗西斯科因为一些事去了健康中心,在那里我偶然听见的……”
“你们一起去健康中心??发生什么事了?”
岱夕暧昧的解释果然迎来了塞缪尔怀疑的目光,岱夕只好三言两语把她助人反遇险,弗朗西斯科出手搭救的事说了一遍。
“果然,你这人,跟我猜的一样。”塞缪尔看着岱夕,叹了口气道。
“你猜什么了?”
“……没什么。”
塞缪尔没有进一步解释,而是继续了刚刚中学的话题。
经他解释,岱夕了解到,克拉拉中学不少学生都跟弗朗西斯科一样出自知识精英家庭,把孩子送进来读书,目标就是葡萄牙乃至整个欧洲最好的大学、最顶尖的专业。学校的学业要求之高,可想而知。
“然而,在这样一所中学里,弗朗出名却是因为他行事自由,不守规矩。比如翘课这种事,对弗朗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他会翘掉讨厌的课去踢球,那时他最讨厌的课是自然科学,因此科学课翘得最多。”塞缪尔说着,分享了他入学后听说弗朗西斯科的第一件传闻。
某天,八年级的自然科学老师在走廊上同踢球回来的弗朗西斯科擦肩而过。
其实那天弗朗西斯科并没有翘课,科学老师却被他穿球衣的模样勾起了不甘的回忆,气上心头,当场大声质问:
“弗朗西斯科,你父母都是做神经医学研究的,你却科学课都不上,到时候连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都分不清,不是让你父母丢人?”
一时间整个走廊说笑打闹的学生全都静止了。
弗朗西斯科站住脚步,回首一笑,转着手上的足球回道:
“您错怪我了,这点我还是分得清的,有丝分裂是体细胞的增殖,减数分裂则是生殖细胞的产生,没错吧?”
科学老师想当然,随口举了个学生总搞错的难点,没想到弗朗西斯科还真答上来了,还没想好要不要承认他答对,弗朗西斯科就继续说道:
“再说,学医的是我爸妈,我记不记得,他们都工资照领。美国总统林肯的父亲还是农民呢,难道您也要考考林肯萝卜叶和土豆叶的区别吗?”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走廊上的其他目击者赶紧装作没瞧见尴尬的科学老师。
很快,弗朗西斯科当众怼老师的光辉事迹一传十,十传百,科学老师多了个绰号叫“萝卜叶老师”,刚入学的新生们也认识了学校里有这么一个风云人物。
塞缪尔说,即使不同年级,弗朗也是他们班热议的话题,午休经常意味着一个同学冲进班里大声宣传:“你们知不知道比我们高一年级那个弗朗西斯科,他又……”,然后所有人都跟着感叹唏嘘一阵真是胆大包天。
塞缪尔虽然默默坐在一边,每次都会竖起耳朵听得很仔细。他听下来,倒觉得弗朗西斯科并不是有意找茬,更像是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标准,只做自己觉得有必要的事情,对于规则不拘一格甚至漠视。然而,这样的人在老师眼里必然只会成为“没有规矩”“无纪律性”“总惹事生非”的代名词。
岱夕听完,评价道:“很能理解,如果我是个老师,需要约束所有学生,我肯定也偏爱那些我怎么说他们怎么做,乖巧省事的。”
不过,说这话的岱夕自己从小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断然去英国留学一事,她的“离经叛道”就可见一斑了。
岱夕想起自己读书的时候,班里那些“违纪”的学生,即便没有到被同学们排斥的地步,却也绝不会受到追捧。可这一规律在弗朗西斯科身上显然不适用,好奇之下,岱夕问塞缪尔:
“你刚刚说球场上很多你们中学的学生对吧,好像弗朗西斯科挺受他们欢迎的?”
塞缪尔点点头道:“没错,他在老师和同学那里的风评可以说是两极分化。他为人大方,球踢得好,在男生里很有人望;又长了这样一张脸,女孩们很爱谈论他。总的来说就是人缘非常好。”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其实,老师们很头痛他,却也拿他没办法。因为弗朗很会把握分寸,比如翘科学课,他决不会翘到老师有理由给他打不及格分的地步。加上他非常聪明,做什么都做得好,考试成绩很漂亮,想批评他不行都没有依据,只会像那个科学老师一样,被他堵得无话可说,自取其辱。”
岱夕听完,深表叹服。
曾经的弗朗西斯科拥有这种形象,并不使她十分意外。反而她觉得这才是合理的,听说他出身优越,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岱夕所疑惑的、弗朗西斯科身上的一切矛盾点都有了解释。
可是,弗朗西斯科明明现在也该过着这样的生活——轻轻松松,顺风顺水,赢得周围人的喜爱……现实究竟出现了什么偏差?
岱夕小心翼翼地问道:“弗朗西斯科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是的。大概是近三年前,弗朗的母亲去世了。”塞缪尔眼睑垂下,“那以后,他就像变了个人。”
岱夕心一沉:果然。
“弗朗的母亲,克拉拉·里希特博士,是个德国学者,在波尔图大学的医学研究所工作,和弗朗的爸爸合作研究。她来我们中学演讲时我见过她一次,她是位很有气质的女士,有一双令人难忘的灰眼睛。”
经塞缪尔的解释,岱夕才明白:克拉拉·德·雷森德中学设有“家长讲堂日”,会邀请不同职业的优秀家长在讲堂给学生们演讲,分享他们的工作和人生经历,给学生增加阅历。
克拉拉·里希特的演讲深入浅出,非常有趣,回答学生提问时才思敏捷、冷静聪慧,给人印象深刻。加上她的名字又和中学名相同,这一天以后,所有人都记住了弗朗的母亲,都叫她“灰眼睛的克拉拉”。
“那时候弗朗十年级快读完了,里希特博士骤然离世,他家传出了许多风言风语,全都围绕着弗朗的父母,其中不乏非常离谱的。”
似乎接下来的话启齿有些艰难,塞缪尔停了停才继续说道,
“有的说克鲁兹夫妇因为研究分歧,不合已久,早已感情破裂;有的说为了给安东尼奥·克鲁兹争夺副院长位置,两人在研究结果中造假,论文获评的Bial医学奖应该收回;甚至有人说,弗朗母亲去世,是被安东尼奥·克鲁兹打死的。”
葡萄牙中学没有初中高中这种说法,都说几年级,比如十年级就相当于国内高一,可能要换算一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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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茵茵少年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