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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二十八章 余某人的二三事(2)

07

我以为是极限了,隔天就做了件至今仍觉得匪夷所思的事。

那天我下楼丢垃圾,仿佛把脑子一起丢了一样,自家防盗门的密码愣是想不起来,只能想起更换前的旧密码。

手机没带,只能站门前嚎。

余礼来给我开门,听闻全过程,掰着我脑袋研究半天。他说,没想到这扇防盗门防住的第一个人,是我。

我无言以对,也无颜以对。

当天立刻下单了五斤核桃,补脑。

08

余礼记性一直挺好,受我影响,他偶尔也会犯个傻。

有次早上和他一起出门,两串车钥匙,我亲眼看着他往衣袋里揣了一串,拿走了另一串。

下车时找他拿钥匙,他疑惑不解;“你的不是在你那里吗?”

我定定地看着他,懒得解释,从他衣袋里掏出来,“当然不在。”

他:“... ...”

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他还坐在那儿怀疑人生。

那天晚上他提着一大袋东西回来,一进门就非常严肃。

他说:“我们很有必要提前预防老年痴呆。”

我到处找拆快递的专用剪刀,“对啊对啊。”

他:“所以我买了核桃,以后... ...”

我呼吸一滞“你说你买了啥?”

“核桃。”

“... ...”哦豁。

我找到剪刀,划开快递包装,露出里头满满一大箱的核桃。上次下单的核桃到了。我买五斤,他买五斤... ...

整整十斤。

吃是吃不完的,心情不爽时拿出来钳倒是真的解压。

09

余礼有支特宝贝的笔。他收在盒子里,用绒布垫着。

我暗中观察过,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两块钱一支的晨光米菲中性黑笔,笔身有红黄蓝三种颜色的那种。

高中时期班上很多同学都有的,我写字认笔,用的多些。

印象中那时余礼的笔盒里向来查无此笔,他仅有的几次找我借笔,也没拿过这种笔啊。

但那支笔笔身的颜色都褪完了,就笔盖上残留着半个米菲兔的图案,不像是没用过的样子。

所以说,真的蛮奇怪的。

有疑问,就要积极地找某人要答案。

他说,有回我找他借笔记,这笔夹在本子里一块还给他。他想还来着,突然又不想还了,这支笔就那么留了下来。

这人的脑回路千千万,我一下子真没get到,颇有‘就这’的感觉,不至于留到现在啊,“你不是用不惯嘛?”

“我可没说过。”他否认,“值得个好评。”

“好... ...评?”啥意思?

那时我连续几次大考小测数学超水平发挥,都过了及格线,逢人吹嘘说这支笔是个大宝贝,有了这支笔,会的全考,蒙的全对。后来他用多了之后,发现效果确实不错。

我搭上他肩,寻找下手的角度,“你这就过分了啊?知道这笔宝贝,居然不给我还回来?”

他装无辜,在某几个字上加重语气:“没办法啊,有人高、考、前,连句加油都没说。”

我:“... ...”果然还是心不够硬,他这么一说,我就觉得更过分的是我。松手坐回去,身有异疾,不知有救否?

10

余礼什么都好,就是拍摄技术十年如一日地... ...直男。

楼下老奶奶不会用智能手机,于是拜托余礼帮她的孙女录个自我介绍的小视频。

某人很是专业地调整了一系列参数,特意找了个自觉最好看的角度。

小姑娘正是爱漂亮的年纪,欢呼雀跃着去查阅成果。看到视频里的自己,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事后他还说,感觉拍得还不错啊。

我说,不错是不错,下次别拍了。

他偏不,虽菜但爱拍,我依然是他的一号实践对象。

朋友问我为何不爱查对象的手机。

我觉得,去查余某人手机这件事本身就挺让我畏惧的。毕竟我本身长得不上镜,五官尚且算端正,不想受到二次伤害。

11

说到查手机这回事,我们几乎没做过,说高大尚一点是尊重个人**,说纯粹一点就是懒。

我尤其懒,懒到消息啊通知啊啥的看一眼,不重要的直接划走,点都不点开。久而久之屏幕上一堆红点点。

有次余礼用我手机传份文件,还回来时有些不自然。

“怎么了?”我应该没有发表什么奇怪言论才对。

“我不看。”他深吸口气,“就那些红点,我能点掉吗?”

我黑线:“你点呗。”

这人多少有些强迫症的,还是那种具有传染性的。

没看到还好,但凡坐在他旁边刷手机,让他看见了,非得全部点掉才算完。

我真服了他,短信显示个红点,往下翻了好几分钟没翻着,愣是翻到底翻出条半年前的未读短信。

后来的我见不得手机里任何app的右上角有红点点,和他脱不了半点干系。

就是有时找来找去找不到那个红点的来源,那时候特别容易抓狂而已。

12

不过,他拍风景倒是还成。

有天的晚霞特别好看,他不经意间拍下了颗划过天际的流星。他一连给我发了整整十张图片,相似程度极高。

我研究半天,“找不同?”

他回:“流星。”

我马上来劲了,“哪儿呢哪儿呢!”

他给我圈了出来,确实是流星,横贯数条电线之间,带着拖尾,朝光彩最艳丽的那片晚霞奔赴而去。

我说:“那你许愿了没?”

“... ...”他有点遗憾,“没来得及,想着你没看过。”

一瞬间百感交集。

那段时间我有点忙,他非常的忙,连轴转、到处跑的余陀螺。

忙到癫狂的时候,中午发的消息要到傍晚甚至深夜才收到回复,电话一个月打不上几次。

有时想见见面什么的,地方通常定在高铁站。不同路线,途经同一个站,时间相差不远,短暂见上一见。

我会给他发些有的没的,他主动发的比我少,但隔着时差他也会一句一句地认真回我,从未遗漏过。

而他第一次看见流星,下意识地想起我。无关乎其他事,无关乎自己。这本就是最虔诚的祈愿。

我当时说,等以后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看流星雨吧。

他说,好。

这人从不说戏言,答应的事情句句并非诺言更甚承诺。后来我们真的去了阿里,在那浩瀚星河之下牵着手许了愿。

和他在一起,缺啥都不缺安全感。

13

实力加运气的缘故,余某人的人生轨迹顺风又顺水。

我?算了吧,他稳定如金,在特定条件下的我像是钠块进了水,比较刺激。

嘴上说着条条大路通罗马,有时心里也不免羡慕在他能像太阳一样,在属于他的领域里发光发热。

余某人一直不喜欢我用太阳来形容他,他说因为太阳系是单恒星系统。

他还说过,我们不必羡慕太阳,因为我们都是星辰。

其实我不算没自信的人,只是有时会在该心大的地方细了心。简单点说就是钻进牛角尖出不来... ...

我曾坚定不移地想,我有我的小世界,他有他的大世界。我们的相恋像是一颗恒星的引力捕获了另一颗行星,所以两个世界有了交集,变成我们的世界。

直到那天我们重新看见了彼此。

永远记得那天夜色落在青藏高原的脊背,我们细数着前尘往事。他说,我们至始至终是相互影响的双恒星系统。

也永远记得那天,满天星辰璀璨,其中有他给我的宇宙级别的温柔浪漫。

14

写着写着就想起小时候太爷爷说,我是个大器晚成的娃。

人生第一个梦想是去收垃圾,堂而皇之地写进了作文竞赛的作文里。

第二个梦想是建栋房子当个收租婆,每个月拎着一大串钥匙上门收房租。

第三个梦想是做个老板,可蛮多人说我会亏本... ...

后来是想上个不好不坏的大学,找个不上不下的工作,拿份不多不少的工资,养活自己,再给点生活费给老爸老妈和小老弟就行了,没啥出人头地的远大志向。

再后来上了发条似的撞了好几回南墙,到如今的生活状态,也称得上这四个字。我这个‘大器’能成,缺不得他。

我在挑战自我撞南墙,他不拉也不劝,甚至偶尔还陪我一起走在撞墙的不归路上。

我实实在在地撞一头包,他更多的是在墙前刹车,稳稳接住自己把自己撞晕的我。

有时把自己整蔫了,没啥底气地和他说,以后再也不做这等蠢事了。他还用那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这么说显得他很呆似的... ...

理解选择的,支持想做的,不知何时成了种无需言说的默契,即使路径不尽相同,即使难免有小小的冲突。

所以啊,相遇不一定一见钟情,相爱不一定轰轰烈烈。

相比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不渝壮阔,我们更像是那种细水长流,船到桥头自然直的顺其自然。

无声陪伴是他,坚定支持是他,搭乘的船... ...是他。

他年少有为,来陪我大器晚成。

当属这个男人做过的最浪漫的事。

15

如果余礼是安全感大户,早些年的我大概是安全感困难户。

用他的话说,我这人过度独立,小事挂嘴边,大事心里藏,能自己解决绝不麻烦第二个人;太跳脱,在定性和不定性之间来回蹦跶。想一出是一出,如果撞上行动力强的时候,八个字。

——王八一动,快如脱兔。

他还评价说我洒脱不羁爱自由,人在旁边,灵魂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个旮沓流浪,指不定哪天人就跑了。

典型的活着就想折腾。

我把上述内容给他看,实时采访一下另一位当事人的感受。

“请问余先生怎么想的?”

他削苹果的动作一滞:“你又何必旧事重提?”

我激将法:“别不好意思嘛,快说。”

他一语双关:“不好意思。”

等我啃完苹果,洗完盘子回来,他人不见了,而他的手机摆在茶几上,备忘录打开着,展示着两段话。

“如果有一个人,从不吝惜对你的喜欢,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说,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她做的那么多事情,最终目标是和你在一起,你还会害怕吗。”

“而且能让我害怕的,只有你不爱我这一件事。”

巧了,我也是。

我这道阅读理解题,属实是让他整明白了,总能给出满分答案。

他曾说我是向往自由的风,越用力越留不下。

我现在想说,无拘无束的风有了牵挂,就成了风筝。

线轴交予他,他在地上安安稳稳地走,天气好的时候,我晒着太阳,在他上方不远处的天空晃悠。

虽经殊途,终究同归。

16

那段忙碌又充实日子终于正式结束的那天。

我说要睡到自然醒,第二天还是六点准时醒了,再也睡不着。

余礼还没醒,我轻轻地,有一下没一下地捏着他的手指玩。

点着点着底下的手突然覆了上来。

我毫无被抓包的心理负担,“你的手是真的好看。”

哪像我的手,错误的握笔姿势导致右手中指的指关节有些变形。

“嗯。”他过了好一会才彻底清醒,醒了也没移开。

我任由他盖着:“早餐吃什么?”

“去喝早茶?”

“去!我要吃流沙包,唔,它家奶黄包也好吃... ...”

于是两个人去附近酒楼吃个早茶,而后我无意间发现包里还有几张电影券。慢悠悠地走着过去。

电影院人少得可怜,电影开场影厅里还是只有我们两个人。

灯光关闭时我说:“还好咱看的不是恐怖片。”

余礼认同,“还好影院白天不排恐怖片。”

我:“... ...”

或许是起太早,上半场我靠着他打瞌睡,下半场他靠着我犯迷糊。

电影是好电影,网上评价挺好,观众不是好观众而已。

那天相当幸运,买到了限量的乳酪九方,回到家才开始刮风下雨。

小遗憾是回来前特意去买的卤鸭翅和卤毛豆,打包时店员小姐姐只给我装了毛豆。

我拣个毛豆吃,“主角不在配角强凑,配角还有点咸。”

“那就不吃。”他用湿纸巾给我擦手,“闭下眼睛。”

处久了,对对方要做的事情多少有些心有灵犀。我难得老实没偷看,在手心触到了个凉凉的东西时还是睁了眼。

手心里躺着一枚亮晶晶的戒指。

他说:“愿意吗。”

这还用问,我怎么会不愿意。

他不疾不徐的,达到必要条件才会进行到下一阶段。性格那么严谨做事那么有序的人,却总是把主动权交给我。

向来没那么多的花样和惊喜,有的是参与感。同样一件事,年少时期的他做完都没让我知道,后来的他会和我一起商量一起做一起面对。

——因为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

我说:“今年我回老家过年的。”

早上我妈还在问什么时候回老家和我太爷爷过过年,他老人家总念叨我,与我年纪相仿的堂姐妹早就有了定数。

意思不能再明显了。

不过也确实该带他回去露个脸了。

于是我有预谋的笑:“想不想和我回去兜红包?”

他有点意外,“兜红包?”

我说:“当然啊,以后要发红包了,今年必须抓紧机会多领几个。”

我老家那旮沓的传统,没结婚前都能有红包领,结婚了就得发红包。

记录一些闭麦文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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