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
乔建霖在商业区开了一家叫Sweet的咖啡店。
孙佳昳刚进门,浓郁的咖啡味便兜头兜脑地扑过来,瞬间浸染她的全身,仿佛连细胞里都充盈着满满的香味,奇迹地抚平了她急于破案的焦躁情绪。咖啡店的装修风格也是孙佳昳喜欢的ZAKKA。各式各样普通的小物件经过加工创造成了店里的点睛之笔,虽零碎却不杂乱地摆放在各个角落,营造出清新且温馨的氛围。
是个有品位的老板。孙佳昳暗自点了点头。
“你好,请问需要些什么?”圆脸的女服务员微笑着跟陆羡琛和孙佳昳打招呼。
孙佳昳向她出示了证件,道:“请问乔建霖乔先生在哪,我们有些事情需要他协助调查。”
看到警察证的服务员愣了一下,大大的眼睛里闪着好奇。她探出身子指了下楼梯的位置:”老板在楼上。”
孙佳昳道谢后,跟陆羡琛去了二楼。
不同于一楼敞开式的风格,二楼是用书柜和绿植将每一桌隔档成一块半私密的空间,坐于其中的顾客皆轻声细语,彼此互不干涉,整体气氛恬静且舒缓。
经二楼服务员的指引,陆羡琛他们在最里面的角落里找到了乔建霖。
因是背对门口坐的原因,两人最先只能看见乔建霖那头染成咖啡色、整体偏蓬松的头发。再往近些,可以看到乔建霖整个人闲适地靠坐在沙发背椅上,一只脚斜跨在外、靠着过道边的桌壁,耳朵里插着耳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
服务员上前跟他说明情况后,他立刻摘下耳机,起身抚了下衣服上的褶皱,很有礼貌地朝两人点了下头,而后笑道道:“两位警官,要不我们去会议室吧,那边谈话比较方便。”
进了会议室,乔建霖亲力亲为给陆羡琛和孙佳昳泡了两杯咖啡,咖啡的醇香随热气蒸腾而上,不一会就充斥了整个空间。他有些抱歉地开口:“不好意思,这里就只有咖啡,若实在不合口味,我给两位警官冲些白开水?”
陆羡琛道:“不必麻烦了。”
乔建霖这才在两人面前坐下。
孙佳昳皱着眉头盯着乔建霖看,终于忍不住问道:“乔先生,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乔建霖愣了一下,然后用手摸了下脸,笑道:“可能我长得比较大众?”
孙佳昳思索了好久,始终想不起来他是谁,最后只得作罢打开了笔记本准备做记录。
对这插曲没怎么在意的陆羡琛看着面前这张对他俩到的到来没有一丝疑惑的脸,道:“想必乔先生知道我们想问什么。”
乔建霖点头,说话间眼神中抑不住地流出了几分晦暗:“是关于池现的事情吧,我看了新闻,才知道他已经去世了。”
陆羡琛道:“你和池现是怎么认识的?”
“我和池现——。”乔建霖身子后仰,靠着椅背回忆道,“我的学习成绩不好,高中读完就出来打工了。当时我在理工大附近的便利店做收银员——我记得是九月份刚开学没多久遇到的池现。当时大晚上的,他搬了一大堆的行李来便利店买水喝,我觉得好奇就跟他聊了几句,知道他在找房子住,我就给他介绍给了我的房东,之后我和他就成了舍友。”
这跟池现宿舍楼的宿管阿姨的证词是符合的。孙佳昳翻着周棣发过来的笔录,朝陆羡琛点了下头。
陆羡琛会意后,继续问道:“你觉得池现这人怎么样?”
乔建霖道:“池现这个人比较宅,除了上课大多数时间都窝在出租屋里,所以没什么朋友。他特别喜欢研究物理方面的知识,而且天赋极高,碰巧我对这方面也挺感兴趣的,他就经常跟我讨论,一来二去我俩就成了朋友——不过自从他搬走去了C市,我们就没再联系了。我一直以为他在C市生活得很好,没想到……哎。”
陆羡琛双眸一敛:“他搬走了?”
乔建霖点头:“那是前年的七月份,那天正好我轮休,起来的时候发现池现正在整理行李。我很好奇,就上去问他。他说他已经结业了,在C市找好了工作,所以这里的房子不租了。那个时候才刚交好房租,就这么不住了,不但不退还租金还得交违约金,我觉得挺不划算的,就提议让他住到月底再走,不过他说那份工作过几天就要求入职来不及。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什么,就帮他一起整理行李。我请他吃了顿午饭,本来想送他去车站的,但那个时候有朋友约我出去玩,他就一个人走了。”
陆羡琛顿了一会,道:“那他在C市做什么工作,你清楚么?”
乔建霖:“应该也是物理方面的工作,具体的我也没有问。”
陆羡琛:“麻烦给一下你们合租的房屋地址。”
乔建霖很快地报出地址,并表示如果需要他一同前去的话,他是非常乐意的。
陆羡琛粗略看了一下孙佳轶所记的笔录,然后婉拒了乔建霖的提议。
(三十五)
池现和乔建霖之前合租的房子在一座很是老旧的小区里。小区的每幢居民楼的墙体都出现了裂痕,几处洇水的地方长满了黑色的霉菌。此时好些个吃好晚饭的老人聚集在一处,慢悠悠地说着家长里短。
陆羡琛和孙佳昳在一家棋牌室里找到的房东。房东那时输的特惨,碍着面子不好叫停,眼瞅着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听到有人找,立刻如蒙大赦的冲了出去,走之前还不忘把棋牌室提供的点心塞进嘴里。
房东长得肥头大耳,一双眼睛就像是嵌在西瓜里的黑籽那般大小,在得知找他的人是警察时,那眼睛立刻眯成了两条短弧,微弯脊背,摆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两位警官,我范笛一不抽烟二不喝酒,三不偷鸡四不摸狗,除了喜欢打麻将,那可是十顶十的良好公民,就不知道您俩找我为了啥……?”
陆羡琛将池现的生活照拿给他看:“这个人有印象么?”
范笛立马接过来看,小眼睛立马瞪圆:“嚯,这不就是这次什么被封在水泥里的那个人吗!警官,这人是在我这边租过房子,但一年前就搬走了,他的死跟我没关系啊!警官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家世代信佛,只吃素不吃荤,从不杀生,更别说杀人了,那可是要遭天谴的!”
孙佳昳指着范笛嘴角的油渍,挑唇道:“你刚刚就吃了个肉包子。”
范笛立马用袖子擦掉油渍,尴尬地嘿嘿了几声:“这不偶尔改善一下膳食,有利于身体健康——但是警官,这人的死跟我绝对没有关系!”
陆羡琛有些无奈地看他:“他是什么时候跟你解约的,搬走的时候有没有说要去哪?”
范笛挠了挠头皮,有些为难道:“时间太长,我也不怎么记得了。警官你也知道,我这里的房子虽然破了点,但贵在交通便利,而且租金不高,所以租的人特别多,这期间内都换了好几批了,我也没精力一个个去关注不是。不过我跟他绝对是友好解约的,你们可以去周边问问,我范笛是最好说话的,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租客脸红过……”
陆羡琛重新拿出一张照片递给范笛,上面是乔建霖:“那这个人呢,你还记得么?”
范笛道:“他我就有印象了。乔建霖麽,才搬出去一个多月。”
陆羡琛:“才搬出去?”
“对啊,说是搬去那个、那个……”范笛皱着眉回想道,“对,就是发生案件的那个小区,叫什么、什么江啥来着——我当时还唏嘘呢,这家伙找来找去,找了这么个风水不好的地方……”
孙佳昳有些惊讶地看向陆羡琛。陆羡琛则敛了下双眸,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对范笛道:“麻烦带我们去池现之前租的房子看看。”
范笛满口答应,立刻带人往前走。
池现和乔建霖之前都不是富裕的人,租住的是最便宜的底层。两室一厅,虽然因楼层问题采光效果差,导致整个套间阴冷而潮湿,但硬件设施也算完整,再加上这里地段好,居住条件还算不错。
池现之前租住的房间,现在住的是一对外来打工的夫妻。
范笛上去敲门的时候,他俩正在卧室里吃饭。床和电视的空地之间架了一张简易的桌子,上面摆着两盆放满辣椒的菜,男的坐在小板凳上,裸着上半身对着一旁的电风扇嚼米饭,女的则坐在床边,弯着腰夹菜吃。他俩没想到这个时候会有人过来,都放下碗筷有些拘束的朝三人问好。
范笛奇怪地看两人:“怎么不去厅里吃饭,挤在这吃不憋屈吗?”
男的将桌子小心地搬到一旁,给几人尽可能地让出空间。女子腼腆地笑道:“这吃饭的时候难免磕碰到瓷碗,怕动静大吵到对门那孩子——里面吃饭也一样,挺方便的。”
两人对门住的是个正在准备考研的大学生,脾气很不好。前段时间两人在厅里吃饭不小心把碗打碎了,那时候那大学生正在做题目,好不容易理出的思路就被打断了,出来将两人狠狠地骂了一顿。这件事情范笛也是知道的,当时也出面做了调解。如今这两口子主动退让,免了很多口角,范笛自然也能省很多麻烦,这是他乐意看到的,索性话锋一转给他俩说明了陆羡琛他们的来意。
“原来是这样啊——那个新闻我们也看了,哎,才多大的孩子啊,就这么死了,家里人该有多伤心。”女子和丈夫外出打工,免不了会思念老家的孩子,得知自己现在住的是那个可怜孩子之前租住的地方,同情之余表示愿意全全配合警方的调查。
陆羡琛对于他们的态度表示了感谢。
不过时间毕竟过去太久,这里的租客也换了一波又一波,怕是没有留下什么可用的线索,可还是不能轻易放弃。陆羡琛对孙佳昳说:“把这地址告诉痕检科的同事,让他们过来一趟。”
孙佳昳应声,立马播通了痕检科王队的电话。
(三十六)
暴雨来得猝不及防,噼里啪啦地往车玻璃上砸,陆羡琛不得不减慢了车速。
陆羡琛打通局里电话后,道:“去调查一下乔建霖的财产情况,再派人去盯紧他,有问题随时汇报。”
乔建霖之前一直同人合租房子,而且常年在便利店打工,短时间内若没有大的变故不可能买得起江云名著的房子,而且还能经营一家咖啡店。所以这“调查财政状况”的指令孙佳昳是懂的,但就凭这个怀疑他有问题,会不会太过牵强。孙佳昳等陆羡琛挂断电话,把这个疑惑问了出来。
“不仅是这个原因。”陆羡琛道,“一年多前的事情,一般人不可能记那么清楚,就像刚刚范笛那样,可乔建霖却把池现搬走时候的情形,甚至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不合常理,倒像是——”
“倒像是事先编排好一般,就等着我们警方找上门,怪不得那个时候他一点都不惊讶。”孙佳昳一副豁然开朗的模样。
“嗯,虽然不能排除他是真的记性好这个可能性,但既然有疑问就得去查,这是我们警察——”
“我知道我知道,这是我们警察该有的职业素养嘛。”孙佳昳笑嘻嘻地截了陆羡琛的话头。
陆羡琛无奈地瞥了她一眼,然后不再说话专心开车。
雨下得越来越大,有大货车从对面开过来,车灯似鬼火一般在大雨中幽幽漂浮着。
一道闪电破空袭来,紧接着焦雷碾过天际,爆出一声巨响,惊得孙佳昳身体一震,脑子倏地清明。
她转头看向陆羡琛,道:“队长,我想起来了!这个乔建霖就是‘驱鬼档’里的小半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