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一年后,林栖决定求婚。
她没有经验,不知道该怎么求。
上网查攻略,有人说要浪漫,有人说要惊喜,有人说要正式。
林栖想,那就都准备吧。
她买了戒指,很简单的款式,银色的圈,上面镶着一颗小小的钻石。
她订了餐厅,就是那家叫“晚栖”的奶茶店——后来她才知道,那真的是顾听晚开的,用她们的名字命名。
她还准备了一封信。
写了很多遍,改了又改,最后定稿的那版,她看着看着自己先哭了。
求婚那天,是一个普通的周末。
林栖说带顾听晚去一个好地方。
顾听晚问是什么地方,她不说。
到了那家奶茶店门口,顾听晚愣住了。
“这……”
“你的店。”林栖看着她,“我们的名字。”
顾听晚的眼眶红了。
她们走进去,发现店里被包场了,一个人都没有。
桌上摆着蜡烛和花,还有一封信。
顾听晚看着那封信,心跳快了起来。
“林栖……”
“你先看。”
顾听晚打开信。
信上是林栖的字,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顾听晚:
七年前,你给了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日期。
我等了七年,才知道那个日期的意思。
现在,我也想给你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今天。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百六十五天。
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万零九十五天。
今天,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一天。
因为我终于可以问你那个问题了。
顾听晚,你愿意嫁给我吗?
顾听晚看完信,抬起头。
林栖已经单膝跪在她面前,手里拿着戒指盒。
“顾听晚,”她说,声音有点抖,“你愿意吗?”
顾听晚看着她,眼泪流了下来。
她没有说话。
她只是伸出手,让林栖把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
然后她把林栖拉起来,紧紧抱住。
“我愿意。”她在林栖耳边说,“我愿意,愿意,愿意。”
店里响起音乐。
是她们高中时最喜欢的那首歌。
窗外,夕阳正红。
像七年前,毕业典礼前的那天下午,她们坐在教室里,小拇指轻轻碰着小拇指。
只是这一次,她们不会再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