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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第一百二十九章

刘卿柳在车上睡着了。

她刚把一身的狼狈收拾完,就靠着再次关上的车窗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在半梦半醒间,卸下心防的某人含含糊糊地问他:“你会不会后悔?”

沈遥岑一知半解:“后悔什么?”

对方沉思片刻,大脑努力思考、迟钝运转,终于在半分钟后得出自己想要的结果:“算了,我想你肯定是不后悔的——不然你现在也不会在这儿了。”

沈遥岑无奈笑笑,正想试试看能不能再循序渐进问出更多问题,一扭头,就发现刘卿柳闭上了眼——她睡得很安静,身体的动作轻微到快要看不见、安静到几乎能用安详形容。

大概是关心则乱,每个停下车来的间隙,沈遥岑都会转过头,默默地注视她一会儿——直到确认她真的还活着、真的还留在人间。

其实沈遥岑心思敏感,大概能知道刘卿柳到底想问什么。

无非就是问他有没有后悔做出当初的决定,问他会不会后悔忤逆父亲,选择跟自己走上这一条不归路。

如果是前世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敢反抗的沈遥岑,那他或许会恨。

可这一世的沈遥岑,却要感谢刘卿柳用力推了自己一把,用几乎逼迫的方式让自己看清事实、挣脱出那个名为“爱”的泥淖,并学会着怎么独立、怎么成长,还有知道真正爱人要如何爱,真正狠心又该如何狠。

某种意义上,刘卿柳是他人生旅途上的一个“好老师”。

他轻轻地握了握刘卿柳的手腕。

她的手指动弹了一下,却没有醒来。

红灯这次结束得出奇地快。

沈遥岑便收回了目光,专心致志地驾驶汽车,前往那路途遥远的目的地。

就算路上再多阻碍,只要有耐心,也总是会到的。

-

约莫再两个半小时的路程后,车子终于到达了刘卿柳位于郊区的宅子。

他把车停好,下车后绕到另一方打开车门。

在把手“咔哒”一声响后,刘卿柳就迅速睁开了眼。

她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在意识到这是什么地方后便解开了安全带,在沈遥岑的搀扶下走出车门——差不多是正午时分,头顶太阳很大,晃得她有点儿头晕。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幸好,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只是刚一进宅子大门,一团毛茸就踩着草坪兴奋不已地朝着她冲了过来。

沈遥岑愣了愣,都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的时候,刘卿柳就已经被它扑倒了——

这只棕白相间的阿拉斯加犬本就隶属于大型犬的范畴,更不要提它一看上去就知道被刘卿柳亦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人养得很好,既不过分肥胖,也不过于消瘦。

它身上油光水滑的毛发在动作之间一抖一抖,甚至在阳光下漾起一片闪亮亮的波浪,可见其生活优渥,以至于朝人扑过来之时竟像是一辆小型电动车毫不避让地驶向人。

当然,看刘卿柳笑嘻嘻地躺在草坪上和这只小狗玩耍正欢,就知道这只阿拉斯加最后肯定是收着劲儿,不然再怎么也不能跟个没事人一样闹腾。

也许是时隔许久未见,这只阿拉斯加对刘卿柳的态度相当热情,甚至有些过分热情。

它半个身躯压在刘卿柳身上,宽厚的舌头不住地舔舐着刘卿柳的脸——刘卿柳推拒着,却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它舔了一脸黏黏糊糊的口水。

按道理来说,平时略有洁癖又待人接物苛刻不已的刘卿柳怎么着也该为自己这幅狼狈的模样而感到生气才对,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她对自家宠物倒是难得耐心,只伸手揉搓了一把阿拉斯加的毛茸茸的脑袋,便自顾自地从草坪上站了起来。

她拍拍身上沾到的的草屑,沈遥岑瞥见她发丝间的细微碎末,伸手帮她摘了下来。

那只阿拉斯加犬似乎此时此刻才终于注意到主人身边的男人——它黑黝黝的眼睛先是认认真真地打量了沈遥岑一会儿,随后转过身,噔噔噔地回到了房间,又在两人不明所以之时噔噔噔地跑了出来,把嘴里叼着的一只略显破旧的小猫玩偶放到了沈遥岑面前,而后端坐在草坪上,咧开嘴吐出舌头朝着沈遥岑笑。

刘卿柳挑挑眉,抬手敲了一下阿拉斯加的脑袋,不咸不淡地吐出一句“色狗”。

阿拉斯加甩甩脑袋,又点点下巴,也不知道是否决她这说法还是赞同。

沈遥岑无奈一笑,弯腰捡起那只已经被缝缝补补多次的小猫玩偶:这只玩偶已经被清洗得有些褪色,身体与四肢的缝合处也有不少因缝补技术不佳而残留的线头,甚至连脸上的玻璃眼珠都已经换了一只不同色的,却不知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换过。

“这是我把它捡回来的时候送它的礼物,”似乎是看透沈遥岑心中的疑惑,她补充道,“那个时候它才三个月大,一身都是病——当时它一只狗待在医院垃圾桶旁边,被冬天的冷风吹得瑟瑟发抖。我看它就快要死了,所以就把他捡回来养着了。”

沈遥岑打量了一下这只大狗的身形:“它看上去应该有三、四岁了。”

“是啊,”刘卿柳一边应着,一边往屋子里走,“差不多是我刚被刘老爷子接来京城的那段时间吧。”

沈遥岑想象了一下十八岁的刘卿柳。

才成年的孩子苦读出头,身份一朝翻天覆地,刚来到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地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是觉得苦日子终于到头了?还是感慨又要过上寄人篱下的日子?

可是比起在脑海里描绘过去的刘卿柳,沈遥岑的眼睛似乎更多落在了眼前这个刘卿柳身上。

那只曾经病恹恹的小狗变得活泼亲人,被主人抛弃被病痛折磨的日子已经成了再也不会重现的过去——它现在的主人足够坚定也足够强大,坚定是能在自己未来都尚不可知的当初将它领养回家;强大到如今不须依靠任何人也能为它撑起一把遮风挡雨的伞、给它一个温暖温馨的家。

那么……她自己呢?

是否仍旧孤身一人,用心血性命为自己拼出一个向地狱恶鬼出卖灵魂心脏的未来?

如果可以,沈遥岑默默地想,他也想为这人撑起一把伞,她不再会是一个人——至少。

沈遥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他拿着小狗的心爱的玩具和小狗玩游戏,刘卿柳则先上楼去洗漱换衣服——小狗被训得很听话,什么“坐下”、“趴下”、“握手”等等这些基础的指令都烂熟于心,甚至不需要零食奖励都能认真执行。

但在空旷的大厅里陪小狗玩了会儿,沈遥岑忽然发现刘卿柳还给这只小狗准备了宠物按钮。

小狗跟着他跑到按钮旁,摁下了“妈妈”的发声按钮。

沈遥岑愣了愣,干脆在地上坐了下来,尝试着问这只不会说话的小狗:“谁是妈妈?”

小狗转了一圈,又摁下“妈妈”。

沈遥岑心知肚明,于是笑了笑,说:“你妈妈在忙。”

小狗摁下“知道”,随后又接连摁下“难受”、“不高兴”两个按钮。

沈遥岑思考片刻,小心翼翼地问它:“是你哪里不舒服吗?”

他摊开两只手,左手是肯定,右手是否定,就这个问题再询问了小狗一遍。

小狗没有犹豫,把自己肉乎乎的爪子放在了沈遥岑的右手上。

看沈遥岑一下子没猜出来自己想说什么,它急得转了几圈,最后又把爪子放在了“妈妈”的按钮上。

沈遥岑心里有了一个猜测。

他深呼吸一口气,随后轻声问道:“是不是你知道‘妈妈’生病了,‘妈妈’难受,所以‘小狗’不开心?是,不是?”

他再次摊开手,在小狗确认“是”的答案后还换着方向问了一下,得到的答案也是一样的。

小狗很聪明,小狗知道人的喜怒哀乐,也知道人身体不舒服。

沈遥岑微微一笑,又抬手揉了揉小狗的脑袋。

“妈妈会好起来的。”他慢慢地说,“妈妈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没过多久,刘卿柳就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洗了头发,但没吹太干,效果几乎称得上聊胜于无。

她鬓边上还有几缕湿哒哒的发丝贴在脸颊上,似乎也感觉到有些痒意,便伸手拨开,又粗暴地拿着白色的毛巾搓了搓还有些滴水的发尾,丝毫不管这会不会对她那头柔顺的秀发造成什么糟糕的后果。

小狗看到她走下来,又迫不及待地想要贴上去跟人亲近亲近——但刘卿柳刚才洗完澡,可不想再粘上一身黏黏糊糊的唾沫,便决绝地忽略掉小狗期待的眼神走开,绕到沙发面前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做自己的事情。

小狗的耳朵从直立变得耷拉,但它很快就振奋起来,自己一个人跟毛线团也玩得开心。

刘卿柳把毛巾随手堆在脖颈上,省得头发上的水滴到衣服沙发上淌得到处都是。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才有些不修边幅——沈遥岑无奈地想。

他自然而然地走上前去,拿起了刘卿柳脖颈上的那条毛巾,看一截被热气蒸腾过后的微红烙在她纤细白皙的脖颈上,又顺着肌肤爬上耳垂、脸颊,像是雪地盛开的梅。

他垂下眼眸,认认真真地用毛巾把发丝上的水一寸寸挤干,直到自己的掌心都变得微微湿润,才终于把毛巾收起放在凳子上,随后拿起电吹风用温热的风把她已经半干的发尾尽数吹干。

吹风机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室内呼呼作响,手心的水也被热风卷走,不知道是不是受暖气的影响,沈遥岑感觉自己有些晕乎乎的,像是喝了一点酒。

而对刘卿柳来说,洗完头又吹完头发的感觉其实很舒服——特别是她这样喜欢留长发的人,一时觉得脑袋都轻了不少,也更利于思考了。

而在经过思考过后,刘卿柳决定给尽心尽责讨自己欢心的沈大少一个惊喜。

于是她合起电脑,转过头对着沈遥岑微微一笑。

“EO公司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你要不要?”

她话语轻松,讨论的仿佛不是什么重大决策,而是今日家常便饭。

是吃米饭?还是吃面呢?

嗯,果然还是吃甜点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