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一一到了康国,丁一一这个名字是我取的,我想着离了金国,便不能用金国的文字,但我没读过书,写不来几个官文,连我自己的名字也写不来,只好用最简单的两个字做她的名字。
和金国不一样,康国到处都是丘陵,小山丘的森林里多是猎户。
那些丛林里的野兽和荒漠里的饥民不一样,它们比我们吃得饱,有力气,我抓不着,还得提防着被对面咬死,只好带着一一东躲西藏。
一一太小了,吃不了东西,我给她喂血喂水,偶尔偷跑到那些猎户的院子里偷摸着挤些牛奶或是羊奶,但还是不够,她快死了。
我那时已经见过很多人死亡,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意识到这个被我抱在怀里哭个不停的小姑娘可能马上就要死去时,我觉得我也快要死了。
我决定不让她死。
我去敲开了附近一家猎户的门。
门开了,开门的是个喝得烂醉的中年男人。
幸运的是他收留了我们。
其实他对我们算好的了,虽然他一喝酒我就会被打,但只是被打就有东西吃,我觉得这已经很划算了。更何况跟着他打猎真的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后来我能杀那么多人,大概都是跟他学的技巧。
但他不喜欢一一,因为一一不能帮他打猎,还要分他要卖出去的羊奶。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在别的国家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叫作钱。
他每天嚷嚷着要把一一扔到山里去猎狼,我什么事都会听他的,任他打骂。唯有他说起这事,我便会很强烈的反对,他便会更强烈的拿着鞭子抽我。
我其实真的很感激他,因为他始终没有把一一丢到山里去,也没有想过把我饿死。
后来一一一岁多的时候,才刚刚咿呀学语,我们在那猎户家里住了七个多月了,我已经学会了自己一个人去树林里打猎,他便每日只顾在家里喝酒,喝完酒便会打我,但我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毕竟也没过过比这更好的生活了。
但有一天我回家时,一一不见了。我去问那猎户,那猎户喝得烂醉如泥,连打我的精神都没有,迷迷糊糊的说他把一一卖了,拿了好多好多钱,我没有犹豫,拿着墙上的猎刀就砍了他的头。
后来想想,或许我不该杀他,其实他也没做错什么,我应该直接去找一一,然后再也不回来。
但我终究杀了他,后悔也是很久以后回想起来才会有的情绪。
我拎着刀,抄着近路下了山,果然看到了两个男人抱着昏迷的一一就要走上停在山脚的马车,我心中一急,冲上去便想把这俩人杀了把一一抢回来。
虽然凭着我天生神力,那两人很快便被我所伤,但我忘了他们和我曾经遇到过的饥民或是野兽完全不同,他们是健全的成年人,干的是贩卖人口判死刑的勾当,是真正的亡命之徒,亡命之徒要对付一个少不更事的九岁孩子再简单不过。
他们把刀架在了一一的脖子上,我便只好扔下刀举起手,他们打断了我的一条腿。
但好在他们动了心思,没有杀我,而是把我也绑进了马车。
我们没有被卖出去,一一还太小了,也太瘦了,生的也不好看,想卖到富人家里被人嫌弃,卖给穷人那几个人却是不甘心的。我也没能被卖出去,因为断了一条腿,连穷人都不愿意买我。
于是我又经常挨打了,还得帮着他们做事。可断了一条腿,手脚便不如以前麻利,他们便打我愈发的狠。那些伤口疼得发痒,我没有药,夜里睡着了便总会不经意挠两下,然后被疼痛惊醒过来,望着鲜血淋漓的伤口发呆。但唯一的好事是一一过的要比以前好多了,没有人会打骂她,可她总爱哭,比我刚刚捡到她时还爱哭,那些人听她哭起来心烦便会变本加厉的打我,一一夜里看着我身上的伤便会哭得更厉害。后来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寻到了规律,知道哭声会害我挨打,渐渐地,她再也不会哭了。只是夜里一定要躺在我怀里才肯睡觉,我有一次被痛醒了,觉得脚上凉凉的,睁开眼才看见那个小小的人影趴在我身上,对着我腿上溃烂的伤口轻轻呼气。
我知道必须带着一一离开,不然我们两个迟早是会被卖的,一一这样小时候卖不出去的姑娘长大了会被卖去哪其实并不难猜,更何况那些人讨论这些事也没想过避开我们。
和我们在一起被绑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不听话便会挨一顿毒打,几个男孩被打得狠了看着我断了一条腿便想找我泄愤,他们背着大人把我拉到了墙角便要打我,有个稍大些的男孩制止了他们,反而冲上来扒我的上衣,我那时才九岁,不懂他要干什么,屋里的一一找不到我,手脚并用着找了过来,那几个男孩怕她哭出声便要上前捂她的嘴,我心里顿时急了,他们不知道我已经杀过很多很多人了,自然不介意把他们都杀了。
孩子们都死了,那几个人贩子气疯了,决定杀了我。但不知道是我命不该绝,还是老天爷想让一一活下去,康国的官府就在这时查到了他们,破门而入看到了那些孩子的尸体,自然而然认为是被那些人贩子所杀,这些人被安了罪,罪行轰动了整个康国。
我和一一都被送进了官府,我抱着一一小小的身子不肯撒手,害怕他们要将我们拆开,一一缩在我怀里,也死死的拉着我的衣领。
好在最终官府也没想过拆散我们,他们甚至派人治好了我的腿。
腿脚利索的那天,我便被送到了军营。
我想原来他们是要我参军。
他们教我打架,教我杀人,教我撒谎也教我如何挨打。
可后来他们还教我要如何利用女人的身子勾引男人。我才渐渐明白培养我的目的是想要送我去大乾当奸细,为康国骗取情报。
我不知道大乾是什么地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那里叫做康国。
我说过我不喜欢战争,所以除了挨打,什么都学不好。
他们见我不肯学,便开始打一一。
那是一一人生里第一次挨打,她才不到两岁!
我这才知道原来军营要比人贩子的宅子更可怕,军人要比饥民更疯狂!
我在夜里抱着她疼到发抖的小小身子,她倔强着不肯哭出声,我却再也忍不住,哭了整整一夜。
他们很快发现了我的天赋,我的力气要比军营里任何人都大,学起打架技巧比任何人都快,他们也不用教我杀人,我比他们更清楚一个未满十一岁的孩子如何才能快速割开一个成年男子的喉咙。
但我还是学不会撒谎,更学不会勾引男人。
但他们已经不在乎这一点。
他们决定把我送到真正的战场上去,因为他们坚定的认为在那里我会有更大的价值,并且只要一一还在军营里,他们根本不怕我叛逃。
他们选来最好的武学宗师让我学习,如果习武的速度不能让他们满意,一一便会挨打。
但我们终于还是找到了逃走的机会,那日军营里不知道来了什么大人物,整个军营的士兵都去了前场集合,没有人有空管我们。
我像小的时候一样,背着一一便跑,顺便偷走了那位武学宗师藏在枕头底下的几本武功秘籍。
我那时不懂,只以为习武这事和所有的事一样自然是会得越多越好,所以我把偷来的几本武功秘籍全部学了一遍。
我在军营里也学了点康国的文字,一知半解间倒也能琢磨出那些功法的意思。
我那时根骨未定,内力微薄,也便没感受到其中的利害,只一边日夜修行,一边背着一一继续向东走。我不知道小时候爹娘说的东边的国家是不是康国,但康国显然是待不得的,那便继续往东走吧,反正我们也不可能再回头。
那些士兵们很快发现我溜了,通缉令下达的很快,他们曾详细问过我的底细,我说过我学不会撒谎,所以只好全告诉了他们。他们料想到我不会往金国逃,便给东边各郡都下了通碟,我们很快被找到,但没有被抓回去。
只是一个来自金国的无用的逃兵,还带着一个走路都不利索的女娃娃,康国没有精力派遣大人物来处理我们,虽然那些身经百战的士兵们同样不好对付,但我杀的人只会比他们更多,他们没能抓住我,我背着一一在康国奔逃了四年,这四年里我与很多很多人战斗,我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一一也经常受伤,受了伤便容易生病,我便开始想尽办法杀死那些来捉拿我们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取走他们身上的钱财。通缉令上的罪行不断叠加,悬赏也在不断上涨,那笔金额终于引来了朝廷的重视。
一位江湖上闻名已久的武学大家找到了我们,他打断了我的两条腿,并在我的腹部刺了一剑,但我成功杀了他。
我那会才知道原来我已经比曾经强上许多。
我在他身上同样寻到了一本修行功法,大喜过望,想着这下实力便能更进一步。但我还没来得及学会这套功法,追兵便又来了。
我断了两条腿,心知自己跑不了了,但一一那会就挂在我怀里,她已经四岁了,看起来却分明只有两岁的孩子那般大,傻丫头不哭不闹,只顾着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我便想着无论如何起码要让她活下去。
我让一一爬到我背上,拖着断了的双腿在地上用双手爬行。我带着她翻进了一家农院里,然后昏了过去。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些士兵早便发现了我们,却没胆子进农院里抓人,因为那间农院不再属于康国,而是乾人的地盘。
我们并没有留在那间农院里,康国的追兵随时会到,而且我已经不敢再相信大人。我带着一一继续向东走,我的腿断了,一一太瘦小,每日就只能走很短很短的一段路,我便带着她缩在桥洞里,藏在垃圾堆里,一路往东走,无论是我还是一一都清晰地意识到这条路越走越繁华。
这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好事,自幼的经历告诉我,越繁华的地方便越是危险,因为那是大人物们的地盘,而大人物们站得越高,在我们眼里便越可怕。
但我们已经来不及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