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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五 堕天之前 花嫁

这或许是迦兰史上最隆重的一场婚礼…至少是第二。

在此之前,有人以为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直至时光给出答案,雪花飘落在同样洁白的玫瑰花心。

两个爷爷奶奶辈的人,就这么结为连理,看哭了前来参加婚礼的学生。

“呜呜呜…我追的师生虐恋结束了…”

耳边的喧闹对千玥而言有些太过盛大,以至于恍惚。

此刻与他十指相扣的人,第一次见面时只是个十几岁的小毛孩子,脸上挂着眼泪,恳求她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一转眼,时过境迁,他没能进入晨星院,却迎娶了晨星院的校长。

“真是…有够感动。”王一只手撑着下巴,歪着头,静静看着被花朵簇拥的两人,唇边笑意若有若无。

他这副悠闲的样子最是好看,眉目舒展,像白云流淌在人间。

“是啊。”路西法点点头,脸上隐约的笑意与王如出一辙。

和所爱之人共同参加别人的婚礼,感觉很奇妙。

□□手上的婚戒在阳光下光彩夺目,王朝着天空伸出手,五指修长匀称,就像分隔开阳光的教堂穹顶。

“哎,这下是真的有点羡慕了,可惜我没结婚,戴不了戒指。”

他喜欢珠宝,却因为怕疼没法戴耳钉,因为没结婚戴不了戒指,委实遗憾。

“没结婚也可以戴啊,为什么不行。”

“不。”所罗门轻轻摇头,“戒指的话,如果不是求婚所用,就没有意义。”

“这样吗…”路西法若有所思,给王空了的杯子里续上果汁。

王就在一旁看着,看阳光从杯底一路跳跃到杯沿,最终化作舌尖的酸甜,弥漫在冬日。

“乐琴夫人,请收下我们的祝福!”说话的是晨星院学生会会长,叶卡捷琳娜,一个超级留级生。往前数,她甚至给佩泷当过一年会长。

在她的带领下,三十名新生在众人注视中开始吟唱,他们的魔力尚不够强大,想要施展某些魔法,必须借助咒语的帮助。

雪从地表涌起,乍看起来稀松平常。

明显是早就排练过,学生们围成一圈,雪花被魔力雕刻,绽放出一朵朵莹白的玫瑰。

所有人静静等待着下文,他们也的确没有让人失望。

“愿雪与火,永世依偎。”

火光映进王的瞳仁,玫瑰在火焰中盛放,彰显着白雪固执的热烈。

“致迦兰第一冰雪魔法师,千玥·乐琴。第二火焰魔法师,莱茵·李斯特。”

“第一冰雪魔法师,其实也该是我才对。算了,不和你争了。”

小小年纪,能做到让逆属性的魔力共存,哪怕是多人联合施法,也足够出色了。

虽然还是比不上大王子,十三岁就能将火焰封印进冰棱中,当成饰品送给他。

今天是欢乐的日子,就先不提他了。

千玥仰着头,静静看着燃烧的冰雪玫瑰,大概是早已料到,她事先没有画任何妆容,泪水流下,除了往日的忧伤,没有找到任何能摧毁的事物。

“谢谢。祝你们学业顺利,余生顺遂。”

李斯特笑起来有种别样的魅力,像只优雅而略带慵懒的狐狸。

这大概是这只狐狸为数不多失态的时候,他没想保持,也保持不了。

都不重要了。哪怕他们兜兜转转几十年,今日过后,都不重要。

他们会永远幸福地在一起,有可爱的孩子,温暖的家庭,死后被写进迦兰的史册,紧跟在王的名字后面,亦或单开一章,再无遗憾。

“不错…就算是直接参加考核恐怕也能通过。”王自言自语。

“把这个当成考核内容,会不会真的太难了点。”

“你怎么突然良心发现了?”

“问问而已,最后还是你定。”

“你该不会不忍心吧?怎么,也上年纪了?”

说实话,有那么一点。王小时候过的太苦,天使亲眼看着他摸爬滚打,在本该享乐的年纪不得不经历那场近乎残忍的历练。以至于时过境迁,他对晨星院中的学生怀有异样的情愫,可以算□□屋及乌。

总是不希望他们太辛苦,但又心知不可能。唯一能做到的,也就是让他们早点放假吧。

“怎么会,他们才多大,正是该努力的时候。想偷懒,至少也得你这个年纪。”

“可不是嘛,也不知怎么的,就成百岁老人了。”

“王,你想过退位吗。”换作旁人这么问,那就是图谋不轨了。

“废话,我做梦都想。”

主持婚礼的司仪这时高声宣布:“接下来,由王和光明使者,为二位新人赐福。”

“现在呢?”

“现在就算了吧,这种差事我还是挺爱干的。”

所罗门低笑一声,和天使同时起身,一黑一白沿着红毯走过。

别人的婚礼,王不想抢风头,特意穿了身朴实无华的衣服。□□和李斯特加起来都没有亲人在世,两人虽不是王室,却都是所罗门看着长大的,要说作长辈,没人比王更有资格。

可惜他那张十七岁的面孔实在是慈祥不起来,明明是欣慰的笑容,场面看上去却像是庆祝老爹二婚。

所以说赐福这种事,还得是交给天使,才算专业对口。

“愿主保佑你们,今生平安顺遂,来世得以重逢。迦兰将永远铭记你们的贡献,同时应允你们的幸福。”

“光代表幸福美满。”所罗门笑着说到。“这可是路西法的赐福,不准质疑。”

“怎么会呢。”千玥可能已经有点神志不清了,只是一个劲点头。除了偶尔宿醉,她已经几十年没有这样过了。

“傻姑娘,你真没救了。”所罗门顶着张能给人当儿子的脸,如此调侃着实有趣。“你小子也是,给我长点心,结了婚要是还天天乱搞…纪恒天不舍得用,但我还有一把小刀,专割渣男。”

“真有那么一天,我先割了自己。”

周围响起连绵的祝福,在掌声中糅作一炉。阳光兀自蒸融着白雪,昔年的白玫瑰,仍在自顾自燃烧。只不过这一次它的花香冲破了帷帐,闯进迦兰最华丽的教堂。

艾缪尔教堂中的这场婚礼,喧闹着,持续了很久。

久到敲钟人不耐烦,叼着烟斗跑出来,嚷着别吵他睡觉,而后不情不愿递上礼物。

新婚夫妇的背影紧紧依偎,王看得眼睛酸楚。遥想曾经,两人闹掰,他只能干看着,目睹两人发泄一样整天泡在风月场。

他们原是忘年之交,却因某些误会失散在原野两处。

圣约二九七三年,李斯特十七岁,是个自学魔法的底层穷小子。他在和晨星院同届第一的战斗中一战成名,凭借一招熟练的迦兰剑式血鎏金逆转局势,身负重伤最终获胜。王从观战席站起身,鼓掌喝彩。

“精彩的战斗。”

艰难取胜的少年拄着剑,自带风流的面孔苍白如纸。

他紧盯着观战席上另一个人,因为太过疲惫忘记了遮掩,目光**。

“李斯特。你和谁学的血鎏金?”千玥厉声质问。

满心期待,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李斯特一时不敢相信,自然也无法回答。

迦兰剑式只有所罗门王室才能学习,而王室成员无一例外,不得有亲人在世。

听起来很残忍,但事实不是这样。王的本意是,既然还有亲人,就应该将姓氏延续下去,不得为了王室的身份而改姓。

换言之,这不是条件,而是必然。

然而时间不巧,彼时迦兰正流行一种极端行径——杀光血亲,以求王姓。这是王的倏忽,令他后悔不已。幻想一步登天之人太多了,就算自己不能,也要用全家人的血,换取子嗣飞黄腾达的机会。

所罗门意识到出了误会,想要解释,却没了机会。

“你…”□□突然想起不久前李斯特和她说的,自己母亲突发疾病离世,眼前一黑,气的说不出话来。无他,她自小没有母亲,只有个终日酗酒,生活无度的父亲。

所罗门遇见她时,她的神棍父亲正在虐打她。王年轻气盛,把那逼死妻子的人渣在监狱中关了几年,问她要不要干脆杀了,之后就可以将她纳入王室。她拒绝了。

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她说不清了。她只是记得母亲死在堕天使手中前,她的家庭还很和睦,她也曾幸福。

血亲还在,就不能加入王室。想要加入王室,就必须没有血亲。

李斯特茫然的目光在他看来成了仓皇和狡辩,盛怒之下,魔力化作满天锋利的冰棱,刺向少年。白羽掠过,路西法及时出手,离明忧扫过,挡下冰棱。

少年不知何时由站立变为跪坐,他直视溅到身前的冰晶碎片,那目光又怎是一句失魂落魄所能形容。

误会之所以是误会,就在于木已成舟,难以回头。若是能当面讲清,哪还会有误会。

“这是晨星院的教师资质…从今天起,你就是晨星院的老师了。”晚上所罗门再找到李斯特时,少年已经变了一个人。

“当老师有什么好的,迟早被学生气死。对不起,王,我反悔了。”

早就猜到是这样,王把那张随手拿来的废纸团成个球,递给李斯特。

少年没有犹豫,狠狠甩了出去,纸团划过悠长的弧线,精准地砸在偷听的千玥头顶。

“特别是某些老师,给我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希望您能谅解。”

“某些人是有点…算了,不当就不当吧,我还有别的差事给你。”

再说什么已经没有意义了,有些心结既已结下,只怕短时间内无解。月光自云层之上倾泻至含泪双眸,千玥打开纸团,是封某人写给某人的暧昧情书。

说出来你都不信,迦兰剑式我竟然自己学会了,厉害吧。

等一等吧…她想。误会总会过去。毕竟他们曾有约定,不要让任何误会横亘于彼此之间。

这一等,就是漫长的四十年。长的超出预期,好在来日尚且漫长,足够弥补蹉跎。

他们互为来路归途,焰火盛满了冰棱念久。

总算是为时不晚。

“路西法,亲眼看大的孩子都结婚了,你一点都不着急吗?”佩泷凑过来,趁着王不在,偷偷问道。

“我说了,我有喜欢的人。”路西法轻声道。旋即低下头,有些无奈地一笑。

有些时候人真的很矛盾,明明喜欢对方,也知道对方喜欢自己,就是莫名其妙的怕,不敢说。

问怕什么,不知道。但就是怕。他这样,王也这样。

但好像也不重要。一首诗无论写在纸的正面还是背面,都同样动人。写在正面念给时光,写在背面只念给你我,其实什么也不差。

他肖想过王吗?有时会。但**仅仅只是**而已,它可以开在爱情的路旁,却不生长在爱情的路上。

那条路上只有王,黑眸黑发,天下无双。

他偷偷了解过那些和同性有关的知识,带入到王的身上,没有一次不脸红。

被千玥以那样的笔触写出来,足足两百多页,凡是触摸过的手指,都滚烫到足以融化城堡塔尖上的落雪。

天使可以控制血液的流动,理论上能做到时刻面无血色。但偶然在镜子里看到脸红的自己,他觉得蛮有趣,也就没有在意。王要是看见,一定会笑出声。这么想着,脸上的红更是很久也褪不下去。

“路西法,你怎么像颗结霜的草莓?”

像是王会说出的形容。

这一年是圣约三零二一年,人间盛大,万事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