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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巴别塔37

黄昏垂暮。

蒙巴特街道的治安署门口。

“老杜啊,你这问题有些违规了哇,让我很难办……”

说话的治安官仰着下巴,抬了抬手里烟斗,里面刚塞入烟丝。

“哎呦,哥啊,您就通融下,不然咱这心里不踏实啊。”

胖警官哈着脸,“嚓”的划开火柴,识相地给对方点上,然后又陪着笑,

“听说街上最近又新开了家店,还是欧吉斯王国特色菜,您啥时候赏个脸。”

虽然肩膀同样有两颗闪亮的星,可职位相同不代表地位相同。

别的不提,胖警官的辖区是贫民窟,脏活苦活多,又没啥油水可捞,而这居民区的治安官嘛,嘿嘿,想拿到这位置,塞钱都不好使,得背后有人嘞。

故而,明明眼前的人瞧着年轻,可胖警官还是一口一个“哥”,态度很是谄媚。

“后天吧,明天有约了。”

治安官应承下来,又吞云吐雾好一阵,适才再度开口,

“老杜,我说你就是喜欢瞎想,外城虽然乱,但哪里有那么多非凡事件,再说了,居民区也不是贫民窟那样的沟渠,满地老鼠虱子,我们这可安全得很。”

“咱自然明白,这里不仅坐落着晨曦教堂,而且还有您在,谁那么不开眼敢来惹麻烦啊。”

胖警官拍马屁很熟练,“咱就是胆子小,家里又在附近,难免有些担忧,只要没事就好,安全太平最重要。”

治安官显然对这奉承很受用,砸吧了几下嘴:“你就放宽心吧,居民区绝对安全。”

他拍着胸膛,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然后指向治安署里面,

“这可不是我乱讲的,今儿里面来了两位游荡者,说要调查异常事件,结果折腾大半天,把周围趟了个遍,最后啥事都没有,大伙也放宽心了。”

“两位游荡者?”

“嗯,听称呼是姐弟俩,他们现在正按照惯例,翻阅署里的卷宗呢。”

所谓看卷宗,其实就是摆个样子,以免落人口舌。

胖警官心里也门清,如同放下重石那般,松了口气,又随便说些屁话,最后道了别。

今早发生的事情可把他吓得够呛。

好端端的活人,突然脱皮褪骨,变作诡异可怖的影子怪物,铁定是恶魔附身了约翰。

幸好旁边有那两位小姐在,侥幸捡了条性命,但仍然担心会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

因此,好不容易忙完事情,他马上跑到教堂找牧师,洗礼费足足要六枚银纳尔,真够叫人心疼的。

“现在还要再搭上顿饭钱,唉。”

胖警官叹了口气,但随即又抖擞起精神,好歹买了心安。

没事就好。

瞧一眼天色,这么晚,他也该回家了。

明明可以直接坐马车离开,但胖警官可不愿意。

他简单整了整衣服,转了转帽檐,扶着腰间的枪套,摸着警棍,挺肚昂首,又重新恢复往日的气派。

沿着街道款步前行。

一身黑白制服亮眼得很,着实吸引路人的目光,招来了诸多招呼。

如果对方家境显赫,他自然是面露笑容,热情寒暄;如果是贫苦大众,他便只是微微颔首,偶尔应声几句。

这一路下来,胖警官的心情变得愉悦,连白日的疲惫都消散不少。

直直来到熟识的店铺,在商贩热情的恭维里,免了长长的排队,他如往常那般,买了三份的潘德加尔炖菜,瞧着那猪肉与内脏,加上鹰嘴豆和土豆,稠稠的熬出一锅。

闻了闻那浓郁的香味,他满意地点点头。

这家店确实蛮不错,连着吃了一个月,竟然都没感觉腻歪。

当然,距离妻子的手艺还是差了些。

胖警官心想着。

闲着无事,他忆起刚刚治安官那烟雾缭绕的样子,忽然有些心痒痒,掏了掏口袋,没有存货了,幸好还剩些零钱。

明明身子都要进入烟草铺里,可他的目光却瞥见街边的糕点,掂了掂兜里的钱,犹豫再三,最后叹了口气,脚步一转。

完事,提着菜与三份甜点,再度启程。

……

暮色愈暗。

天边的霞光沉过高耸烟囱,灰蒙蒙的雾霭逐渐压了下来。

胖警官不由得加快脚步。

不同于内城的灯火通明,如果没有节日庆典,外城的夜晚只有部分地区能亮着,诸如工业区的钢铁怪兽,居民区最核心的街区,还有贫民窟那些藏污纳垢的地方。

很可惜。

虽然胖警官家里住在居民区,但毕竟他也算不得富贵,卖不起重要地段的,房屋坐落在稍偏的位置。

要是到了晚上,街上连盏完好的灯都没有,而且路面坑坑洼洼的,行动起来颇为麻烦。

念着这里,他愈发急切,还有人在等着咧。

没过多久,胖警官站在熟悉的岔路口。

他没有直接走向家里的右边,而是伸头探脑张望了一番,没瞧见妻子的身影,悄悄松了口气,赶忙转向左边。

沿着土黄色的巷子前进,土砖和米浆浇筑的墙壁很老了,偶尔还能瞧见里面的竹蔑,风一吹,土渣能掉满地。

好一通七拐八绕。

最后走到尽头,没等他清嗓子,摆出大人的威严,便瞧见不远处的两个小萝卜头窜了出来,身子带风,风里又带着叽叽喳喳的喊叫:

“警长伯伯!您来啦!”

原来是个七八岁大的女孩。

“警长伯伯,今天等了好久噢,我肚子饿得咕咕叫了。”

这是女孩牵着的小男娃,约莫四五岁。

他吮着手指,双眼直勾勾盯着胖警官手里的袋子,奶声奶气地说完,立马挨了女孩一记板栗。

“伊曼,不许没礼貌,妈妈平时怎么教你的!”

“呜啊!”男娃揉着脑袋,泪眼汪汪很是委屈,“就是饿嘛,诺玛欺负人!”

“你天天都这么不乖,以后谁愿意收养你!”

女孩横眉倒竖。

“呜……”

眼瞧男娃扁着嘴,通红着眼眶,仿佛下一秒就要哇哇大哭。

胖警官赶紧板着脸。

“不许哭,男孩子要学会坚强!”

然后他掏出一份小小的布丁,上面缀着香草与肉桂,塞到男娃的怀里,果然顺利堵住了眼泪。

当然,他也没忘记悄悄吞口水的女娃,将布丁与三份沉甸甸的炖菜递了过去。

“还是和往常一样,带回去给劳娜,让她给你们所有人分,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了!”

女娃声音拉得又长又高,脆生生的。

胖警官左看右看,手里还剩下一份布丁,他有些纳闷:“雷克呢?往常你们三像连体婴似的,怎么今儿不见了?”

雷克与诺玛差不多大,是个七八岁大的男孩,聪明机智又活泼。

“雷克离开孤儿院了。”

“离开了?”

“有人领养了他。”

“谁领养了?”

“妈妈说是那家是卖衣服的,生意好,不缺钱哩!”

两小只一人一句,言语间满是艳羡。

胖警官了然。

很明显,他们都是孤儿院的孩子,至于他们口中的妈妈,胖警官所称呼的劳娜,其实就是孤儿院的负责人,一名年轻漂亮,干活利索的女子。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差点要成为胖警官的儿媳妇,如果没发生上个月那件事。

明明他们感情那么好,双方父母又都很满意,眼见要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结果……

唉。

胖警官忽然有些难过,绷紧的身子松垮下来。

“警长伯伯,你别伤心。”

女孩很敏锐,孤儿院里年纪稍大的孩子都善于察颜阅色,于是她双手捧着布丁,宽慰道:“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吃甜甜的东西,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胖警官哑然失笑。

他能瞧见女孩眼里的不舍,在这些孩子的世界里,比起难以下咽的黑面包,甜品毫无疑问是最美好的东西。

想当年,他刚收养儿子那会,儿子也做过相似的举动。

唉。

顿了顿,他摸摸孩子的脑袋:“没事,伯伯想吃会自己买。”

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又顺便严词教育道,“伯伯现在给你们买的东西,那可不是白给的,你们要念着伯伯的好,等你们长大能工作了,伯伯要上门去讨咧!”

两小只点头如捣蒜。

胖警官满意点点头,眼看天色渐暗,他又再度开口:“好了好了,时候不早了,你们赶紧回去,虽然路不远,但是要记得注意安全,明白没?”

“明白!”

“如果遇上麻烦,要先和劳娜讲,处理不了就来找伯伯,明白没?”

“明白啦!”

两小只齐声应答,欢天喜地带着东西,蹦跳着消失在道路尽头,末了,还不忘回头挥手,恋恋不舍的样子。

胖警官乐呵呵的,目送他们离去。

可忽然又伤感起来,重重叹了口气,半晌,他一拍脑袋,糟了,已经这么晚,妻子还在家里等着呢!

要赶紧回去,省得她误以为自己又带着弟兄们去喝酒,平白无故挨顿臭骂。

这扭头刚往小巷子里没走几步路,便猛然发觉妻子站在正前方。

胖警官一怔。

“我瞧你这么晚都没回,不清楚是上头派急事,还是意外撞了横祸,心里头难免担忧,出外边打听了几下,却听闻你回来,估摸着你跑这来了。”

妻子幽幽地说道。

“……原来你都晓得哇。”

胖警官眉毛耷拉。

“如何不晓得,家里我管的账,出门应酬花多少,日常开销花多少,自然是心里有数,况且你偷偷藏钱的地方没啥新意,无外乎就是床板低、衣柜顶、板凳缝……”

妻子每说一句,胖警官心肝就跟着打颤,眉毛和脸攥成团,愈发不敢吱声,只是诺诺应和。

等到最后。

他支支吾吾地解释:“我瞧着那些小孩可怜,给点吃的,这叫赞助,不是白给的……”

妻子摆了摆手。

“谁稀罕这点钱,我又不是没善心的。”

她默默叹气,“我晓得你心思,觉得我看见这些小孩,难免触景生情,当年咱们收养娃儿的时候,他也差不多是这岁数。”

胖警官表情黯淡。

他和妻子相亲相爱多年,苦于没有孩子,后来两人合计,干脆在孤儿院里领养一个,视若己出,疼爱得很。

可偏偏天公不作美,娃儿前些日子遭了祸,竟然在帮派火并中离世了。

这白发人送黑发人,夫妻俩内心自然伤痛欲绝。

胖警官好歹是见惯了生死,可妻子是普通人,没那么大的心脏,故而整月都茶饭不思,瞅着遗物都能走神老久。

“……唉,娃儿什么都好,就是这性格随你,初生牛犊不怕虎,路见不平就敢出头,说也说不听,和你当年一个傻样,可惜这运气忒差,还没来得及醒悟,偏偏丢了性命。”

妻子说着说着,声音哽咽起来。

胖警官跟着叹气,轻轻抚着妻子背脊:“怪我怪我,当初娃儿凭着意气到处闯,我念着少年就该一腔热血,有什么事情,都想着帮他分担,倒是助长了他的莽撞。”

他幽幽说道,“可现在想想,早该和他多念叨念叨,这为人处世,尽职尽责就挺好。”

如此这般,两人互相安抚,回了家门。

……

用了晚餐,洗了碗筷,又说了些不咸不淡的话。

按照以往的惯例,他们该去外头散散心。

可现在天色已深,胖警官又劳累了一天,实在是不想动弹,而且妻子这些天心情不好,早早就睡下了……

“咦?今儿是要织啥?”

胖警官望着妻子手里的针线,满脑子疑惑。

“弄些帽子手套啥的,现在是秋天,离过冬也不远了,恰好三周后是圣临节,就当作是给孩子们的礼物吧。”

圣临节。

胖警官在心里计算了一下,确实是差不多的日子。

所谓圣临,也写作圣灵,属于晨曦教会最重要的三个节日之一,其实就是纪念混沌灾潮终结,圣母荣归天界,光辉纪元到来的日子。

很显然,这是全大陆共同庆贺的隆重庆典,上到王公贵族,下到黎民百姓,远到荒芜北地、南方雨林,囊括人类、矮人、兽人、海妖等诸多族群。

哪怕是素来与晨曦不合的静谧教会,在这重要的时候也会保持敬意。

而潘德加尔的人民,只要还能动弹,那自然免不了隆重庆贺一番,互赠礼物、烟花庆典、篝火晚会……

端是热闹。

“还有三周左右的时间,确实该提前准备了,首先要备好礼物,达官贵人是惯常的,然后是游荡者的诸位……可是该送些啥呢?”

胖警官喃喃道。

这下子,夫妻俩来了兴致,你一言我一语,时间逐渐流逝。

夜色如墨。

风声呜呜的,在窗格缝隙,在树梢枝头,再在泥墙瓦片,悠悠转个不停。

倏尔。

邻家的黄狗叫得响亮,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癫。

“这天杀的孽畜,大半夜鬼叫个啥!”

胖警官很是不满,刚想去敲邻居家的门,却忽然听见自己的门响了。

咚!

咚咚!

敲门声回荡在空旷寂寥的小院,很是急切。

“谁啊?”

胖警官扯着嗓门。

可他万万没想到,回应他的竟然是沙哑,带着哭腔的:

“警长伯伯……”

竟然是诺玛,刚刚分开那女娃的声音!

然后下一句。

“呜呜……他们要杀,呜,要吃掉我……”

胖警官炸毛般跳起。

“哈?谁?你说清楚点?他们是谁?”

他猛然打开门,小小的人儿跌落在地。

女孩浑身脏兮兮的,泥巴、落叶黏得在衣服上,瞧那小小的手臂更是青一块紫一块,还有磕伤的痕迹,流着鲜血。

胖警官又惊又怒。

女孩趴在地面,哭得满脸泪花。

“呜呜……”

“是妈妈,还有柯里哥哥。”

胖警官顿时僵在原地。

后方也同时传来东西掉落的声音。

妻子也呆住了。

因为女孩口中的柯里哥哥,正是他们已经死了一个月,并且亲手安葬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