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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雨

谭娅的亲舅谭志非,年轻时总爱顶着一头披头士样的长发和皮夹克游荡于新塘的大街小巷。造型别致、桀骜不驯,以至于成了当年新塘远近闻名的非主流代号型人物。

或许是那一代文艺青年惯是自由,浪子回头之后,谭老舅也是江湖义气,动不动就收留人在唱片店的沙发上借住一晚:旅行的背包客、弄丢回家钥匙的上班族、还有被老婆赶出家门的老兄弟......

在这群人里边,时间最长的是一位离家出走的少年,还是从谭志非大晚上从公园长椅上捡的。在谭娅的记忆里,那人满打满算住了一个夏天。

那时候谭娅读的是寄宿学校,周末从宿舍跑回家里,下意识就把书包一扔,准备瘫在沙发上躺尸。可是她刚坐下去,就感觉屁股被什么硌了一把。

不对劲,身下的东西甚至还会动!

惶恐如谭娅,她顿觉头皮发麻,噌得一下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这时才发现沙发上睡了个人。

少年好端端的,莫名其妙被坐了一屁股,身上疼得要命。他慢腾腾地爬起来,用一种茫然但是快死了的眼神朝她有气无力地瞪了一眼。

十四五岁的年纪,岁数看着与自己相仿,模样却精瘦,活像从路边随手拎回家的野狗。

即便这样,少年还是抓着睡到近乎狂野的发型,对她说了一声“早”。

那个人就是季书言。

......

和谭志非商议的录制时间是周一。

几天过去,也不知是哪阵风率先吹破了云,雨季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新塘黄梅天雨时停时不停的。大清早乐队一行人来时,步行街的青砖兜了一身的水,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泥土与雨水相混合的土腥气。

季书言摘下口罩,敲了敲唱片店的门。

好巧不巧,来开门的正是谭娅。

少女一身白T牛仔裤,微卷的长发配银边眼睛,就是人看着像没睡醒。

门店终究还是小了些,乌泱泱的站了四五个人,外头光线几乎透不进来,看着气势还怪足的。见到人来,少女没什么表情,抬头问了一句:

“乐队来拍摄的吗?”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谭娅随即一顿,用一种审视的眼光抬头看着他,道:“季书言?”

她说话时声音很淡,又带着些困顿的鼻音,上扬的音调仿佛被稀释了。

不像是询问,而是直呼其名。

这样的呼唤来得太突然,季书言无缘由的呼吸一滞,说不出话,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就点了点头。

于是谭娅打个哈欠,转身朝着屋里叫谭志非大名,回头时,还不忘把门敞开:“先进来吧,外面挺热的。”

季书言应了一声,随即就要进屋,留下身后一群人,有些在状况之外。

劳一伦一脸懵逼:

“不是,这别是你小青梅吧?这跟我想象的场景有点不一样啊,Season,你老实告诉我,你俩熟吗?”

期待了几日的任超俨然是道心破碎的样子:

“你看,我就说单方面证词不可信吧!我们嗑了这么多年的cp嗑错了啊。”

季书言这次是真嫌他俩吵了:“你俩少说点吧......”

......

唱片店面积不大,右手玄关正对着柜台,左手下一台阶就是休息区。

甫一进入店内,几个人还是不由得被其中的陈设震惊到——

除了见缝插针胡乱悬挂的民谣风工艺品,店内四周几乎都是用原木做成的展示柜。从英伦摇滚到日系ACG动漫、死亡金属到国风民谣;各式新老唱片按照风格、语言逐一分类,以紧密有序的方式陈列在展示柜中,将唱片店打造成了一片音乐历史图书馆。

摄像师肩扛摄像机,镜头随着众人的步伐一路往里,左转就到了休息区。富有年代感的真皮沙发,一侧就摆着落地灯,陷在周围海一样堆叠的唱片和磁带里,有一种被音乐淹没的沉重感。

很用心的陈设。

而谭志非刚刚把泡好的咖啡摆在茶几上,空气中弥漫着咖啡的香气。

谭老舅今日一身休闲装,花衬衫配黑短裤,脖子上还挂了个墨镜,头上也是难得拜托谭娅帮忙打了摩丝,看上去老顽童派头十足。

见到几人来,他双手叉腰,“来得还挺快。”

说是拍摄,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小小的访谈,绕着唱片店转悠了一圈,取景、拍摄、介绍,再然后,就是坐在沙发上漫天漫地地回忆过往,对着摄像机闲聊。

“我记得那时候我早上起来去公园钓鱼,就看到这小子窝在长椅上睡觉。我当时心里还寻思,过会儿多半要下雨了,他睡在这还不得淋死,就问他要不要去我店里避一避雨。谁知道这一避,就避了两个月。”

说到这谭志非就忍不住哈哈大笑,“刚开始这小子嘴硬得很,说什么都不肯过来,结果一下雨,灰溜溜跟着我走了。浑身上下就硬了一张嘴。”

而谭娅趴在柜台前,昏昏欲睡。

佳妮这两天家里有事请假了。大清早的,找不到人帮忙,谭志非直接把她薅起来搞了半天卫生。这一干,就把人给干伤了。

说实在的,她回家,只是为了起床睁眼就能吃上中饭,吃完饭就能往床上仰头一倒,自此做一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咸鱼,哪知道还能摊上这样紧急大扫除。直接趴在柜台上虚脱躺尸,连话都不想多说几句。

休息区隔着几米远,传来谭志非标志性的大笑:

“我说实话,我当初看到小季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以后不简单。”

她抿着嘴无奈摇头,知道谭老舅已经聊嗨了,这声音响亮得,跟喝了假酒似的。

前几天还说人家是没苦硬吃的公子哥,今天就拼命夸上了。

果然,男人啊,一旦聊起天来就没边,满嘴跑火车。

她下意识休息室的方向看。季书言坐的沙发与柜台遥遥相对,朝那个方向,正好看见他的脸。

摄像机前,季书言正面对着谭志非。侃侃而谈,从容不迫。

那人胜在长得高,身型也板正,坐在沙发上,双手握拳,手肘撑在膝盖上,样子也不会显得佝偻。他今天并没有戴口罩,更没有诡异地一身黑,蓝衬衫白T恤,很清爽的着装。那般从容不迫侃侃而谈的样子,再加上眉眼轮廓干净,即便隔着几米,视线也总是情不自禁地,被他的眉目所攫取。

这样的眼睛有魔力啊,一跟他对上,总觉得他镇静、较真、又负责。

说俗一点就是看狗都真诚。

谭娅由不得咂舌,变化当真是大......

正想着,面前光线就一暗,她下意识抬眼,就看到两个人站在柜台前面。

刚刚团队来的时候,谭娅都简单记了几个人的名字:那个留着板寸的是鼓手任超;像混血的是贝斯手Lawrence,刚才似乎说了自己的名字,叫劳一伦。

劳一伦看起来就是这三人里最健谈的那个,事实也是如此。见休息区忙着录像没自己事干,瞧了半天唱片,也只能跑到柜台前来闲聊了。

“有什么事吗?”谭娅问。

“你们这边东西还挺多的啊。”劳一伦开口就是一股子京片腔,“唱片,磁带,录像带......有黑胶吗?”

“有,”谭娅抬头看了两人一眼,露出礼节性的微笑,“店面太小了,黑胶放在靠里的房间。”

两个人点点头,任超进一步提出请求:“能去看看嘛?”

谭娅站起身,领着两个人往里面的房间看,桌子上精心摆放的一系列黑胶唱片扑入眼帘。近到这些年流行歌星,远到上世纪大大小小摇滚乐队。这些黑胶唱片被整齐精心地摆放在展示柜上。

劳一伦边欣赏着唱片边感慨。

“谭老板是行家啊......刚听他说,你是他侄女?小时候这些东西也接触了不少吧。”

谭娅点了点头,“我十来岁就在唱片店生活,老舅他年轻时候就喜欢收集这些,之后也是做帮人做唱片二手收购生意的,把心思全放在这上面了。”

外头时不时传来几个人的说笑声,两个人这时候终于按耐不住性子了,朝着外头神神秘秘地看了一眼,凑到谭娅跟前:

“妹子......”

“叫我谭娅就行。”她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称呼,更喜欢指名道姓的。

“行,谭娅,咱问你个事呗,你小时候就住这,跟我家Season——哦,就季书言,应该挺熟的吧?”

谭娅没多想,回答得很随性,“那时候的话,还行吧,怎么了。”

“没事,我们也就问问……哎,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他是啥样的?”

任超丢出了第二个问题。

“……有点自闭的孩子,以前就不爱说话,”说着,她朝休息区看了一眼,见人那般的从容自得,随即改口道:“不过看起来,现在比以前好多了。”

闻此一言,两人的表情看起来挺微妙,像在憋笑。什么都不说,只是掏出手机。

“谢谢啊……对了,咱加个好友呗,到时候等成片出了,还得麻烦你们帮忙多多转发一下。”

尽管觉得两人奇怪,谭娅还是拿出手机和两人加上了联系方式,还在编辑备注中,就听人补充道:

“他现在也差不多,闷罐子一个,有时候说些话能把我们气个半死。不过你别看他表面上冷,其实骨子里就是个二愣子,心里藏着一堆话不肯说。说白了心热着呢。要是他说错了什么惹你了,就跟哥俩说。”

任超也紧跟其后补充道:

“我们之前一个大学的,论辈分算他学长,他得听我俩的。”

俩人说完。就要去别的地方看唱片去了。

莫名其妙。

谭娅看着这两个人勾肩搭背的样子,心中尚且来不及思忖其中的怪异之处。刚走出房间回到柜台,谁知一抬头,目光所及,恰巧和远处季书言的眼神对上。

本该正对着摄像头的眼睛此刻偏离了既定的实现,跃过摄像机,向着更远处而来。

他在朝这边看。

有什么好看的?

谭娅一愣,只是伸手按了按圆凳下面的把手,人就好比坐电梯一般缓缓下降,在柜台里消失不见了。

......

访谈即将接近尾声,设备后头的摄影师看向台本的最后一页:

“说起来,Season说过,自己是在唱片店里开始接触摇滚乐,然后才开始学的吉他。谭老板对这些事有记忆吗?”

“那当然!”谭志非脱口而出,“这小子学什么都快,我记得......仓库里面还有一把吉他。”

说着,谭老舅起身要去储物间。

摄影师跟着乐队做了一年的拍摄,拍出了经验,知道什么是好素材,赶忙提着摄像机跟上去。

谭娅抓着钥匙过去时,一众人一时间,几个人都好奇地跟着谭志非涌了过去,挤在走廊里。终于找到了得空的时间段,季书言趁乱靠近了柜台。

“他们两个跟你说了什么?”

谭娅还在困顿地刷手机,头都快垂到桌子上了。季书言这样突然出声,把她吓了一跳。

“啊......哦,就问问你以前的事,顺便加了个好友。”

“我的队友平时说话都不着边,要是说了什么奇怪的话,别放在心上。”

倒也确实奇怪,谭娅仅仅是点头,见季书言又开了口。

“待会儿能......”

他明显有话要说,只是话音未落,走廊就传来谭志非的呼喊。

“牙牙,门锁上了,储物间的钥匙是不是在你那?”

又来使唤人!谭娅忍不住叹了口气,从抽屉里取了钥匙圈过去,“马上!”

不过是建在楼梯下的小储物间,等谭娅走过去的时候,门前都已经人满为患了。

她对着钥匙圈一阵翻找,单独挑出了储物间的钥匙递给谭志非。

开锁之后推门,就听见这个陈年老木头发出嘎吱一声响,储物室的灯被打开,各类磁带唱片的库存对在货架上,积年灰尘散发出一股子铁锈气。

光线昏黄,在房间的陈设布置下展现出阴暗两面。光线所及的角落,一把黄色的电吉他静静地立在墙根处。

只不过,谭志非径自略过了这把电吉他,反而从更深更高处,那个光线都找不到的地方,忽然捞出了一把木吉他。

谭志非举着吉他出来,递到了季书言的手里。

这显然超出了季书言的预料,他接过琴时表情甚是疑惑,端详一阵便是意外了。看起来就是一把百来块出头从书店买的便宜东西,近十年过去,吸饱了十年的潮气与灰尘,琴弦生了铜绿,连琴把上都带着白花的痕迹。

谭志非:“前些日子我还在做整理,差点就丢了,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说起来,这应该是小季的第一把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