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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去见他

莫思雨近来作息颠倒得厉害,用室友的话来说,她就差把铺盖卷到公司过夜了。

在拼命加班了不知道多少个日夜的某天清晨,宋岚岚敷着面膜走进隔壁,抓起桌上响个不停的手机径直朝某个疑似猝死的牛马身上砸去。

“咚——”

一声闷响,手机正中目标,顺着被单滑落,但床上的人却纹丝不动,依旧睡得昏天黑地。

宋岚岚习以为常,她不紧不慢巡视了一圈房间,在床脚找到了另一部被摔得满是“伤痕”的老旧手机,划拉了几下破碎的屏幕。

一段悦耳轻快的小提琴旋律随即响起,在房间中萦绕不绝,与窗外明媚的阳光相得益彰,跳动的音符充满了生机与活力,但传到某人耳中却如同魔音贯耳。

“完了完了。”

听到动静,宋岚岚回头。

只见床上睡得如死猪般的某人诈尸般弹了起来,顶着一头鸡窝乱发,睁着朦胧惺忪的睡眼正满地找鞋,嘴里不停念叨着完了完了要迟到了,全勤奖要没了,要死了要死了……神情焦急得仿佛迎来了世界末日。

宋岚岚看得好笑,气定神闲站在一旁。

等莫思雨终于从床底下找到失踪的拖鞋,急急忙忙把床上凌乱的文件和电脑一股脑塞进背包,下一秒就要夺门而出时,她才适时开口。

“行了,今天周末,把心塞回肚子里,没人扣得了你的全勤奖。”

闻言,莫思雨脚步一顿,掐死某人的心都有了。

十分钟后。

胡乱洗漱了一下的莫思雨顶着一双严重睡眠不足的熊猫眼,哀怨地瞪着对面正悠哉哼着小曲享受预制外卖早餐的死党兼室友。

“你知道我凌晨几点睡……”

莫思雨张口欲兴师问罪,宋岚岚早有准备,理直气壮打断她:“上周谁答应今天陪我去见人的?”

莫思雨一噎,这才想起来自己确实答应了宋岚岚这周要陪她去见相亲对象。

宋岚岚轻哼一声,知道她肯定把这茬事给忘了。

宋岚岚就职于当地的某所示范性高中,在外人看来,她工作稳定,家境不错,父母都是公务员,又是独生女,长相出挑,学历职业家境样貌样样拿得出手。

按理来说,她这样的条件,应该是别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结婚对象,却偏偏母单到了二十七岁。

眼看着自家女儿成了别人口中的大龄剩女,急坏了老两口,现在每天变得花样给宋岚岚介绍对象。

莫思雨已经不记得这是她第N次陪宋岚岚去相亲了。

宋岚岚有一个别人不能理解且无法苟同的奇葩想法。

她认为,相亲这种事情,一定得要找一个长得比自己好看的人陪同才行。

美名其约要考验对方是否能经受住美色的诱惑。

而她认识的美人也就一个。

正是被工作折磨得只剩半口气的莫思雨。

莫思雨同样单了二十七年,但她却没有被父母逼着相亲的烦恼,混迹职场多年的她,目标清晰且明确——那就是在成为职场女强人这条道上一路狂奔,努力走上人生巅峰。

在公司项目小组里,莫思雨绝对称得上是当代“卷王”。

天天熬夜加班,白天却跟个没事人似的踩着恨天高生龙活虎精神抖擞去上班,把咖啡当水喝,把去医院挂急诊当成家常便饭,可谓将当代“牛马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宋岚岚真的佩服她身为打工人的坚强毅力。

“今天不行,我有事。”莫思雨瞥了眼一直在震的手机,断然反悔。

宋岚岚揭面膜的手一顿,挑眉问:“你能有什么事?工作重要还是我重要?”

这问题跟“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救谁”如出一辙,曾难倒无数热恋中的男同胞。

但宋岚岚显然高估了她在某人心中的地位。

“亲爱的,咱能别自取其辱吗?”

莫思雨手指翻飞,噼里啪啦回复工作邮件,头也不抬地说:“在我这儿,工作就是一切。”

莫思雨对待工作真的很拼,有一回成功把自己折腾出了急性肠胃炎,宋岚岚去医院看她,人都躺在急诊室里冷汗直流了,还能攥着手机跟客户天南地北地扯皮。

宋岚岚不依不饶:“我不管,今天约的是个高富帅,瞧着身材比男模还要好,我怕我把持不住。”

“那就别犹豫,直接上,我看好你。”

莫思雨合上电脑,起身回屋换衣服,声音隔着门板传出来:“我下午有个重要客户要见,真去不了。”

“你少来!”宋岚岚气得牙痒痒,噔噔噔踩着厚底拖鞋冲到门前,“今天周末,你懂什么叫法定休息日吗?你上辈子是陀螺吗?少转一天会死……”

她说着猛地推开门,话音却戛然而止,脸上浮现出震惊的表情。

莫思雨翻出了一件某小奢品牌当季最新款的裙子扔在床上,与以往单调利落的黑灰白职场穿搭不同,这是一件束腰刺绣蓝白碎花裙,偏小清新的那种。

她正站在床边换衣服,睡衣掀了一半,露出一截纤瘦白皙的腰,在阳光下格外晃眼。

闻言回头瞥了眼门口的宋岚岚,也没太在意,转身继续手上的动作。

等换好了裙子,她又翻箱倒柜摸出了一盒八百年没舍得用的昂贵面膜,撕开包装,不怎么熟练地往自己精致的脸蛋上捣腾。

宋岚岚回神,满脸不可思议,她扯着裙子打量,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不对劲!你要见的客户到底什么来头?不会是老相好吧?”

她跟莫思雨当了快五年的室友,还是头回见这丫头如此盛装打扮。

肯定有问题。

“你瞎说什么呢?”莫思雨拍掉她的爪子,拿出卷发棒捣鼓自己的头发,无语道,“盛天地的吴总,上回你也见过。”

宋岚岚回忆了下,脑子里蹦出一张老得能当她爹的肥头大耳中年地中海形象,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连摇头。

不对不对,肯定不是。

她姐妹儿品味才没有那么低呢。

莫思雨敷完面膜,做好基本保湿后开始上妆。

她平时化妆都很潦草,简单涂个粉底,抹个嘴巴就完事。

宋岚岚经常嘲笑她,白瞎了老天爷赏饭吃的一张脸。

破天荒的,今天她掏出了一只几乎没怎么用过的棕色眉笔,屏气凝神,小心仔细地描着眉,动作生涩又认真。

宋岚岚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以她对莫思雨的了解,这丫头工作上有多上进,生活上就有多糙。别说见客户了,哪怕是见公司老总,她恐怕都懒得在脸上多费半点功夫。

她的好奇心被彻底吊了起来。

到底是何方神圣?值得她姐妹儿这么隆重地捯饬自己?

画完眉毛,莫思雨对着镜子端详了一番,还算满意。

接下来便是眼妆,她犯了难,自己属于手残党那一挂,这种精细活实在搞不定,只能求助于身后看热闹的好友。

宋岚岚抱着胳膊倚着门,傲娇地哼了一声,“你不说清楚你要去见谁,我才不帮你。”

莫思雨看了眼手表,时间已经有点赶了。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终于松口解释:“没骗你,我真的赶时间。今天我们高中校庆,下午见完客户,晚上还得赶着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高中同学?”

宋岚岚立马抓住了重点,警觉追问:“来的人里边不会有你喜欢的人吧?”

莫思雨眼神不自觉飘忽了一下,这一细微的表情没能逃过宋岚岚的火眼金睛。

“我就知道!”

宋岚岚顿时激动不已,“我就说你丫的这么一个大美人,怎么能素那么久呢,原来是早就心有所属啊!好啊你,莫思雨,藏得够深的啊!”

宋岚岚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拉着莫思雨看帅哥,手机相册里都是各类男神的珍藏照片,连相亲对象都只挑长得帅的见。

每回她带着莫思雨去相亲局当参谋,莫思雨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低头吃东西或者玩手机,全程当个背景板。

哪怕对面的帅哥朝她放电,她也能面不改色,无动于衷,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宋岚岚常常怀疑,这丫头要么是个对感情一窍不通的榆木疙瘩,要么就是个清心寡欲、眼里只有工作的事业狂魔。

哪曾想,她以为万年不会开花的“铁树”,竟然憋了个“大料”。

“来来来,让我看看给你画个什么妆好。”

宋岚岚兴致勃勃,拿起一支眼线笔开始比划,信心满满道:“放心,有我在,保证让你惊艳全场!”

莫思雨是标准的鹅蛋脸,皮肤白皙,还很细腻透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及腰,平时总喜欢利落地扎起来,露出优越的肩颈线条,透着一股职场的干练。今天却披散着,平添了几分平日里少见的温柔与甜美。她的眼睛很大,双眼皮,看人的时候,清澈的眼底总是透出一股不服输的倔强。

宋岚岚挑了款合适的眼影,一边熟练地晕染开,一边按耐不住八卦:“你也太不够意思了,这么多年都没听你提过,有没有照片,快让我瞅瞅,这哥们帅不帅?”

莫思雨安静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耳边传来宋岚岚连珠炮似的追问,她却兀自发起了呆。

“你咋了?怎么不说话?”

宋岚岚察觉了她的不对劲,以为她是不想分享自己的**,嘟囔道:“我就好奇问问,你要是不想说……”

莫思雨缓缓眨了下眼,淡扯了下嘴角,轻声说:

“他都结婚了。”

宋岚岚惊得手一抖,笔刷啪嗒掉到了地上。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眼睛瞪得浑圆:“……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