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九九小说网!手机版

您的位置 : 九九小说网 > 古典架空 > 月在天 > 第140章 第 140 章

第140章 第 140 章

午觉起来后她就开始听《BEAUTIFUL LIFE》,反反复复地听,听了无数遍,才开始听其它的歌。她说她将来要办个乐队,她要亲自写歌,写这种世界上最动听的充满了激情的歌,要唤醒每一个人对生活的热情和渴望,要让人们珍爱自己,不要走极端。阿红吃着可爱的零食,她的周围,沙发和茶几上堆满了洞口大开的花花绿绿的食品口袋,她的脚下铺着厚厚的一层食物碎屑,还有那些没有准确扔进垃圾兜的糖纸、果壳。她噎着蛋黄派,她已经对晓晴敬服到肝脑涂地,她说:“到那时,可一定要记着我啊,我的舞蹈可是拿了证书的。”晓晴说今天早上就深谙她的功底了,说到那时,阿红还可以推荐几个好朋友加盟进来,我可以做他们的经济人。我们都在幻想未来,包括我儿子在内。他被晓晴阿姨抱在腿上,静静地望着阿姨的下巴颏儿出神。

晚饭,她也要吃猪蹄膀炖花生米,她说她需要快速进补。她为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汤放在自己面前,她嫌汤有种油闷的脚丫子臭味,但我和阿红都没闻到,认为汤味很正点。她捏着鼻子坚持要把碗里的大补汤转移到肚里,但一转眼,她突然搁了碗就往卫生间跑。

她来不及吐进卫生间,她吐在门口,她伤心的模样让阿红大为诧异。她扶着门框一边打着干呕一边哭:“我的身体怎么这样虚弱!……我连东西都推不动!……我坐在车里差点就晕了过去!……我这个样子怎么回得去?……我好想马上回来见你们啊!爸爸,我好想快点回来见你啊!……”

她在车上紧闭着眼睛一声不吭,我却不知道那时正是她最虚弱的时候。我明白了她最担心她的父亲,我想我是不是弄错了,是不是应该先给她的父母报平安?但他应该要到了,从机场过来全程顶多一个小时。我劝她换件衣服,把今天新买的裙子穿上。她换了那条简便的裙子,我想这样也罢,双双返家的时候再打扮成公主也不错。

我暗中算计着时间,时间在我的指尖溜走。我越来越焦躁难耐,最后,我陷入彻底失望,我又开始盘算明天。

我们躺在床上,中间是我们的儿子,她轻轻地捏着儿子的小手,不停地亲他。我说你比我这个亲妈还溺爱他。她说哪里呢?世上只有亲妈好。要是能亲自生一个儿子该有多好。我说再过几年说不定就能生了。她说很难说,实际上怀不起孩子的女人很多,有的身体很健康,什么毛病都没有,但就是要习惯性流产,怀不上孩子。说着,她叹了口气。我说到时如果不能我就把儿子过继给她。她说现在不成吗?我说当然成。她说那不行,儿子该选一个健康有活力的人当干妈才好。她想了想又说:我还是当他的小姨吧,我妈就是我表哥表姐的小姨。我当小姨的话会比任何一个干妈还疼他的。

孩子在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催眠话中睡着了。她想起了她的童年,她的父母,她越来越思念的父母。我提议给他们挂个电话。她阻止我说不能,她再承受不了一丝打击。她的健康状况太差,她回去不了,她的父母会为她担忧的。反正这几个月都过去了,再等几天身体好些了不行吗?她说着说着眼泪又出来了,她开始历数自己的罪状,她的一意孤行,她对父母的曲意误解。

现在想起来,我那时就像个疯子,像得了狂犬病,每个人都要被我咬上几大口——她眼睛望着天花板回忆道:我爸爸不要我回鸡鸣市,他希望我另辟蹊径,开创出一片新天地。我知道他有很多顾虑,怕我犯错,更怕我涉险。我却把他这些苦衷看作是他把我送到凌家当媳妇的藉口,这都成了我编排他们的理由。

在我毕业来到凌家后,我在他们家里看到了我们全家每年的照片,有全家福,有我的单人照,有的照片连我自己家里都没有。我当时把这些照片看作是我们两家交情深厚的证据,我由此对凌家的人感到亲热。但后来当我妈妈告诉我我跟凌宇晨小时候的事情时,这些都又成了给我定儿女亲的证据。

那时,我们从老家迁到鸡鸣市,凌宇晨不吃不喝要见我。他那时八岁,我只有四岁,但他就受的了我的气。我们两家是邻居,那时他家是□□,我们家的帽子更大。我除了表哥表姐,没有更多的小朋友,我们都凑在一起玩。在走的时候,他拉着车门不让车开走,他叫我‘小妻子’,说小妻子是不能离开男人的。我走下车来,不知从哪里学到的,我把我头上戴的一幅珠花送给他,当作我们的信物,他才让我们走了。但我根本就没有因为离开他感到难过,或许有,但我已经记不得了。到了鸡鸣市后,我很快就把他忘记了,而他却在老家生了一场大病。他不吃不喝不上学,就是要我。他的爸爸妈妈很着急,打电话向我父母求救。我妈妈在电话里对他说了一番话后,他就好了,完全变了个人。他开始吃东西,学习非常刻苦勤奋,他成了学校的尖子生,在高中时他的一个亲戚在侨联工作,他就到英国留学了。

我妈妈给他说的这番话也是在我们第一个春夏季服装大获赢利之后才说出来的。在我去了凌家的第二年,凌氏服装厂起死回生。在我和他的管控之下,我们节节胜利。到了九月底,我们已经赢利好几百万。到了十月国庆节,我的爸爸妈妈来看我们。他们瞧着凌宇晨对我很好,在饭桌上,他老是给我夹菜。平时他都是这样,不过我把这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友谊,说到底就是那种只满足虚荣心的爱情。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即使你的心已经定了,甚至已经结婚了,你还是喜欢别的男人恭维你、照顾你,说他爱你,虽然你打心眼儿地认为他不正经?

我哪有发言权呢?我笑笑,她又道:

我母亲见着我们的样儿,认为我们已经好了,觉得水道渠成了,并且我们合作得也很成功,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很合得来么?他们都认为我们很配对,大家讲我们小时候的笑话。后来在饭桌上,当凌伯伯问起我妈妈当初究竟给凌宇晨说了些什么的时候,我妈妈正要说,凌宇晨就接口了。他说李阿姨同意我娶晓晴,但必须好好地吃饭,好好地读书,当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长大了才有出息,才能挣钱,才能养得起晓晴,不让晓晴吃苦。

凌宇晨故意在这时说出来,他是说给我听。他知道我跟沈浩的事情,我从没有要隐瞒他。后来,他们四个大人结伴出去旅游,有意要把家里留给我们两人。开始都还好,我们处理公司里的事务,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晚上,我们在外面吃饭。他喝了葡萄酒,我没喝,我预感有什么事要发生。他为此不高兴,闷闷不乐。吃了饭后,他把车直接开到老藤崖,他说到那里去观赏全市的夜景。到了之后,他就向我求婚。他说他已经有能力娶我了,他要天地作证,要整个名利市和我们所在的老藤崖作证,他正式向我求婚,无论困难与疾病,他都要跟我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我没有同意。他喝了酒,满嘴酒气,我有些反感,我认为他在借酒装疯。他要吻我,我给了他一耳光,他很生气。我们回去,在车里,他说我既然已经情定终身了,干嘛还要到他凌家去?我没有回答他,我想我在凌家创下的业绩是有目共睹的,不是为了报恩,我还要到他凌家去?我觉得他这话很刺心,好像我付出的心血已经被他抹煞掉了。我要下车,他没阻拦我,就停了车,让我自个儿走夜路。那时还在郊外,还没有进城,我身无分文。我走在路上,感觉自己就像苔丝,被假堂兄耍弄了。我有一种寄人篱下吃软饭的感觉。但对于凌家,对于新的公司,我完全可以以开国元勋自居。

我为他们打天下,我把他们积压了两年的一大仓库上万套过时了的毛呢大衣转换成了五百多万的资金让服装厂起死回生。那种大衣,你一定记得的,面料又厚又重,在我读高三的时候就有一件,那时算是高档衣服,有一件这样的大衣就很了不起。读大一的时候它还很风光,但到大三,它的天下就被面料轻薄细软的羊毛绒代替。服装不是期货,它更新换代得快。他们搞这个服装生意当初是赚了不少,但他们错误地估计了形式,生产过量,又待价而沽,得罪了好些经销商,差点就栽在这个服装上,血本无归。

我上网联系客户,但网上骗子多得很,有的就是跟你开玩笑。网速又慢,纯粹是浪费时间。上了几次当后,我就只有亲自出马了。我最先去找本地的批发商,他们大都要提一提凌宇晨他大舅的德性。凌宇晨的大舅是主管销售工作的。他们说他当年是怎样怎样的傲慢,不过,这没有什么,只要把价钱压到他们有得赚的程度,他们还是愿意跟我合作的。他们的价位比成本价还要低二十多块钱。我想这些批发商既然愿意要,说明它们还是有出路的,这些出路就是在那些经济生活水平比较滞后、保守的地区,那些区、县、县级市,还有气候更加严寒的地区。

你知道毛呢大衣比起羽绒服更正式更公务,但并不抗冻。我想要是在里面加上一层羽绒内胆,是不是二者都能兼顾呢?

我找到当时还肯帮我做事的秦师傅,让他帮我改良出这样一件大衣。后来凌宇晨的爸爸老凌总也加入进来。我们淘汰了好几种方案,最终敲定了只加改羽绒背心一种,设计成可拆卸和不可拆卸两种。这两种后来都是市面上非常常见的款式,当时全国就我们一家。成本价增加二十块,利润却能增加上百元。

总体来说凌氏虽然快倒闭了,但他们注重工艺和质量。改制出的两款大衣非常挺括板正舒适,成了当年冬季服装的爆款。原本我是针对北方严寒天气改良的,没想到在南方同样卖得好。

你知道我是怎样推销的吗?我就是这样提着一皮箱大衣的样品就出发了,还是去找各地的二级批发商。我没去找一级,我就是一级,如果一级有用大衣就不会滞销了。我走了多少个城市我记不清了,只有我那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们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要的数量、款式等等。我这个办法笨得要死,对不对?

虽然笨,但有用。当我的大衣在市场铺开的时候,全国没有第二家跟我们竞争;当仿品出来的时候,我们的大衣已经卖断货了。并且我回笼的是现金,现对现的,而不是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