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诉讼文件在几天后送达。冯婉仪方正式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厘清珀鹭道12号物业的产权性质,确认陈耀宗遗产份额,并进行分割。
那是七月里一个阴沉的下午。沈秋签收文件时,手很稳,但我注意到她签完字后,握着笔的手指久久没有松开。
“终于来了。”她轻声说,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们聘请了擅长打遗产和房产官司的资深大律师关绍祺。关律师六十出头,头发花白,说话慢条斯理,但每一句都切中要害。第一次会面时,他戴着老花镜,将我方证据一页页翻看了一遍,足足看了两个小时。
最后关律师终于摘下老花镜。“沈小姐,”他说,声音平稳,“证据对我们非常有利。关键在于,对方必须证明陈守义先生当年动用了家族资金处理该房产,且该资金构成了房产价值的一部分。而他们现有的所谓‘证据’,关联性太弱,且我们有更强有力的反证。法庭会倾向于保护现有产权登记和长期占有的事实。”
他顿了顿,目光从眼镜上方看过来:“但是,诉讼过程可能漫长,对方会利用一切程序机会拖延,消耗你的财力和精力。心理上要有准备。”
沈秋的声音不高,却异常清晰:“关律师,钱的问题我会想办法。这官司,我必须赢,也一定会赢。”
诉讼开始了。
冯婉仪方果然采取了拖延战术。申请延期提交证据、申请交叉询问我方证人、提出要派专家进入珀鹭道宅邸进行“现场勘查评估”……每一道程序都像一座山,翻过去,还有下一座。
那些日子,我下班回来,常常看到沈秋一个人坐在书房里,面前摊开着那些证据的复印件,一动不动。灯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满墙的器物上。
我给她泡茶,她接过去,有时喝一口,有时就那么捧着,直到茶凉。
四个月。整整四个月。
终于,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开庭那天,天空难得放晴。沈秋穿了一身素雅的深蓝色套装,头发挽起,露出干净的脸庞和那对珍珠耳坠。临出门前,她在玄关站了片刻,目光扫过客厅里的每一件器物,然后轻声说:“走吧。”
法庭在中环,那座玻璃幕墙的大楼里。
九点整,法官入场。所有人起立。
冯婉仪坐在原告席上,保养得宜,妆容精致,身后跟着两名西装革履的律师。她的目光扫过沈秋时,停留了一瞬,随即移开,看不出任何情绪。
法官敲了敲法槌,宣布开庭。
对方的策略从一开始就很明确:渲染混乱,制造疑点。
他们的辩护律师是个四十多岁的英国人,精力旺盛,说一口流利的粤语,语调抑扬顿挫。他用了很长时间,反复强调那些南洋汇款凭证,“足以证明陈氏家族对该物业的关注和投入”。
轮到我们举证时,关律师站起身,走到法庭中央。他出示了林曼卿的赠与文书原件,出示了陈守义的个人账本,一笔笔说明修缮资金的独立来源。当对方质疑账本真伪时,我方出示了权威笔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对方律师不甘示弱,传唤所谓的“家族企业老员工”出庭作证,证明陈耀宗生前曾表示“香港的老宅是父亲的心血,也是家族的象征”。
关律师在交叉询问中只问了三个问题:“您最后一次见到陈耀宗先生是什么时候?当时他在什么情况下说这句话?您能复述原话吗?”
证人支支吾吾,前后矛盾。那份证词的效力大打折扣。
最关键的证人是丁叔。
他走上证人席时,整个人显得苍老而疲惫,前臂微微发抖。
对方律师站起身,第一个问题就直指要害:“丁先生,你是否曾经从沈秋小姐的收藏中调包过文物?”
丁叔沉默了。几秒后,他艰难地点了点头:“有。”
法庭里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
对方律师转向法官,摊开双手:“尊敬的法官,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丁先生与沈秋小姐之间存在明显的利害关系——他做了对不起她的事,而她宽恕了他。这样的证人,其证词的客观性,大可怀疑。我方申请,取消丁先生的证人资格。”
法官微微点头,目光转向丁叔:“丁先生,对于对方律师的质疑,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丁叔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他的双手紧紧攥着证人席的栏杆,嘴唇哆嗦着,像是想说什么,又像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法官等了几秒,正要开口宣布决定——
“法官大人!”丁叔忽然开口,声音沙哑而急切,“我仲有话要讲!我仲有嘢要俾法庭睇!(我还有话要说!我还有东西要给法庭看)”
他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部老旧的手机,双手颤抖着捧起,像是捧着一件比任何古董都珍贵的器物。
“呢个……呢个系陈耀宗先生一年前发给我的短信。”他的声音发颤,但在安静的法庭里,每个字都清晰可闻,“佢嘱托我关照阿秋,佢话……佢话老爷子当年嘅安排系啱嘅。(他嘱托我照看阿秋,他说……他说老爷子当年的安排是对的)”
法庭里瞬间安静下来。
对方律师脸色一变,立刻站起身:“法官,这份证据之前从未提交过,我方要求……”
法官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然后看向丁叔:“把手机呈上来。”
法警接过手机,递给法官。法官低头看着屏幕,目光停留在那条短信上,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示意书记员:“当庭宣读。”
书记员接过手机,清了清嗓子:
“阿瑾(丁叔名叫丁瑾瑜),最近有冇去睇过阿秋?我听人讲佢将老宅打理得好好,文物也都守得住。老爷子当年嘅安排系啱嘅,嗰个女仔比我更适合守着啲嘢。我对唔住佢哋两母女,咁多年亏欠太多。阿秋性格倔,有事都唔肯讲,你帮我多啲关照佢。拜托晒。(丁叔,最近去看过阿秋吗?我听人说她把老宅打理得很好,文物也都守着。老爷子当年的安排是对的,那孩子比我更适合守着那些东西。我对不起她们母女,这些年亏欠太多。阿秋性子倔,有事也不肯说,你帮我多照看她。拜托了)——耀宗”
短信的发送日期,是一年前的三月十四日。
法庭里静得能听见呼吸声。
我转头看向沈秋。她的脊背挺得笔直,眼眶红了,却没有泪。
法官把手机还给法警,目光转向丁叔,语气缓和了许多:“丁先生,这条短信你一直保存着,为什么之前没有提交?为什么直到刚才才说出来?”
丁叔低下头,沉默了很久。
“因为……”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陈先生托我照看阿秋,可我……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我辜负了他的嘱托。每次看到这条短信,我都觉得没脸见他。今天……今天要是再不说,我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他抬起头,目光越过众人,落在沈秋身上。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满是懊悔和愧疚。
“阿秋,我对唔住你,也对唔住你爸爸。”
沈秋的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法官沉默了几秒,然后敲了敲法槌:“证人资格,予以认可。对方律师,可以继续询问。”
对方律师的脸色很难看,但他没有再纠缠这个问题。
庭审持续了三天。
第三天下午,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时,夕阳正好。维多利亚港的海面上铺满碎金。沈秋站在台阶上,仰起头,让阳光落在脸上。
“知远,”她轻声说,“不管结果怎么样,谢谢你。”
我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地陪着她。
回去的车上,她靠着车窗,忽然说:“我爸那条短信……我从来不知道。”
我侧头看她。夕阳的光从车窗斜斜照进来,落在她脸上,她的眼睛有些红,但嘴角是弯着的。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她说,声音很轻,“他一直都知道。”
等待宣判的日子,比想象中更难熬。
沈秋表面上一切如常,继续处理与博物馆的合作事宜。但我注意到,她开始失眠。有时凌晨两三点,我会看到书房的灯还亮着。
我没有打扰她。只是给她泡一杯热牛奶,放在书案边,然后轻轻退出去。
有一天晚上,她忽然敲开我的房门。
“知远,”她说,声音有点哑,“陪我去顶楼坐坐。”
那天晚上的月色很好。满月挂在天边,银辉洒满露台。远处的维多利亚港波光粼粼。
我们坐在露台的藤椅上,谁都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她忽然开口:“你知道冯婉仪为什么要争这间房子吗?”
我摇头。
“不是为了钱。”她说,“是为了争一口气。”
她顿了顿,目光投向远处:“我爸当年娶她的时候,爷爷不同意。不是因为她是继室,是因为爷爷觉得她……太要强,心太重。后来他们闹得很僵,爷爷临终前,甚至没让她来香港。”
那一夜,我们在露台上坐到很晚。月光慢慢西移,远处的灯火一盏一盏熄灭。沈秋靠在藤椅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起身,去拿了一条毯子,轻轻盖在她身上。
月光落在她脸上,镀上一层薄薄的银。那枚水纹玉佩从她领口滑出来,在月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我忽然想起外婆笔记里的那句话:“愿山河无恙,人间皆安。”
山河已经无恙了。人间,何时才能皆安?
我不知道。但那一刻,看着月光下的沈秋,我忽然想:或许,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