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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爱情扒手

一听他提起来,楚渝换上了惯常的那番嬉皮神态,也没直接回答程砚的问题,乐呵呵地问:“帅不帅?”

程砚看着他这副玩世不恭的模样,头都稍微有些作痛,不愿再搭理,径直越过他去迎接其他到场的股东了。

一旁,林溪的心却悄悄放了下来。

他正准备跟随着老板挪动脚步,继续当一个无声平移的背景板,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两下。

本以为是宴席流程出了意外,他急忙掏出来一看,却发现是楚渝那小子。

“手艺不错 [doge] ”

……林溪回头瞪了身后的那人一眼,这种关头莫名其妙地发什么消息!

见他的目光转过来,楚渝等的就是这一刻,打着响指送出个wink,明明是严冬季节,却笑出了几分春意泛滥的味道。

原先靠衣装硬凹出来的冷面俊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病,谁要和你有这种默契啊。林溪小声骂着,心下却盎然冒起小泡泡,那是一种异样的、新鲜的感觉。

大庭广众的,他竟生出一种与楚渝偷情的错觉,顿时又窘又心虚。

都怪楚渝!

*

雷明薇是最后一个登场的。

天寒露重,她穿了件蓬松软和的白色面包服,大波浪的卷发散在肩上,素面朝天但气色红润,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进包厢。

破天荒地没见她将粉色穿身上,林溪偷偷往她脚上看了一眼。哦,浅粉色的平底运动鞋,原来在这呢。

终于等到这尊大佛来,林溪给在门口候着的侍应生使了眼色,表示可以开始走菜了。

如同一般所有的饭局,大领导先举着酒杯来一段开场致辞,底下的人有机灵的,这时候也乘势捧着杯子,讲着漂亮话来敬诸位。热闹了半天,总算是能坐下开吃了,也是万万不可能吃得安稳的,总有人还嫌不够,玩萝卜蹲似的起身敬酒,连绵不断,宛若地鼠家族大团建。

林溪缩在角落里坐着,努力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一边吃一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哪边的酒杯要见底了,立刻提着对应的饮品小跑过去,勤快地帮忙斟满。

见缝插针地夹上两筷子菜,他真心地想,哪怕这宴席上的餐标再高,也真是无福消受。

他宁愿回家点上一盆麻辣烫,同时把空调打开,穿着老头汗衫盘腿坐在凳上,不顾形象地大口开吃。

这么一晃神的功夫,那边已有人在召唤他。

“那个谁……小林是吧,小林,过来帮我添些酒嘞。”

林溪循声望过去,是那个姓吴的老总,挺着个啤酒肚,酡红烙在脸上,看着烫人,显然是喝得兴致高了,光是站着都有些费力,像一个原地摇晃的笨重陀螺。

林溪抱着酒瓶走近,垂眸倒着酒。

对方眯着眼打量他半晌,笑着打出一个酒气冲天的嗝,忽然勾着他的肩膀,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惊奇地面向众人说:

“林秘书,倒是和咱们楚导有几分相像啊!”

林溪捏着小酒盏的手被吓得一抖,飞溅出些许液体,沾湿了自己的袖子。

此刻,他平生第二次产生了辞职的念头。

席上一时无人接吴总的话。

程砚的脸色自是不太好看;楚渝的眼睛倏地瞪大,忽然被点醒了似的;其他人也是神态僵硬,面面相觑。

万籁俱寂中,雷明薇突然发话,抬眸上下扫了他一眼,哂笑道:

“吴总今日真是喝醉了。我看你啊,是不能再喝了。”

说完,她又转向林溪,扬声问着:

“小林,还杵在那干嘛?真打算继续灌他啊?”

林溪哦了一声,愣愣地放下杯子,将吴总谗回座位上坐好,迅速溜回了自己的位置。

经历了刚刚这场风波,桌上也安生了不少。

如今难得有空能好好吃饭,林溪却一口也嚼不下去了。

他抬起头,目光穿越过丰盛筵席上的众人,偷偷落在某个身影上。

楚渝同他一样不在状态,筷子悬在嘴边半天不动,虽已缓过先前的惊愕,却过渡为前所未有的沉闷,眉头紧皱,似乎在努力回忆着什么。

*

坐立难安地捱到饭局结束,林溪将程砚护送到那辆揽胜上,又亲眼看着司机载着他离开,今晚的工作总算是结束了。

他不敢松懈,没来由的心慌使他警觉,只想快一点、再快一点地缩回家中窝着。

黑夜像抹了层漆,让人喘不上气来。树影婆娑,发出窸窣的声音,又很快消散在大风天里。

林溪悄然逃离出人群,走到饭店对面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低头在那排排小电驴中辨认着。

按下钥匙,啾啾两声,他找到了属于他的那辆,火速跨上车座,正欲扬长而去时。

一股不容挣脱的力道拽住他的衣袖。

“林溪——!”

耳畔传来焦急的呼喊声。

楚渝忽然蹿出好似一只夜行黑猫,失态到瞳孔都放大,定定地看着他,嗫嚅道:

“我想起来了。”

*

十八岁,正是楚渝心比天高的年纪。

他性格阳光,家境好,为人大方爱请客,这勉强粉饰了性子傲的缺点。反正,他身边从来不缺朋友,被人谈论或喜欢也并非稀罕事,在高中可谓是混得如鱼得水。

那时候的楚渝,像大多青春期的少年一样,追求标新立异,最厌恶随波逐流,最爱高高举起理想主义的旗帜,大喊着口号,无比渴望能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从小被长辈们吹捧说未来定能接父母的班,那他就偏不要,跑去学电影制作,一意孤行地要拍出满意的片子。

就像当年上学时,从前排传过来的月考优秀作文选辑,楚渝也从来不看,乱七八糟地塞进抽屉里。别人的八股文他才不屑学呢,只憋着气在纸上描摹着他认定的色彩,哪怕他写下的东西完全不符合应试写作。

少年的自傲,如同一柄镶满红宝石的利剑,直戳向地面。赖以用作尖稿,确实曾能助他攀登过无人陡崖,但若想走得更稳更长远,那份沉甸甸的华美亦是一种代价。

多年后,楚渝回首青春岁月,也觉得这种自以为是的心态挺傻逼的,若不是有家庭在背后的托举,自己可能屁也不是。

但是现在,二十五岁的楚渝,才是真真切切地,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这份任性会让他错过什么。

*

“楚渝,还有半小时打铃,打球去啊?”

十八岁的楚渝将桌上的东西扫进书包里,单手拎起包,对着身边的朋友大呱一扬下巴:“走吧。”

“诶,我们是去打球,你拿包干嘛?”

“困了,晚自习不想上了。”他淡淡道。

大呱夸张地敞圆了嘴巴,声音洪亮如钟,用力一拍他的肩膀,比了个大拇指:“牛啊,不愧是楚哥!“

楚渝的肩被打得生疼,嘴角抽了抽,也懒得和他计较了,抬脚径直往楼梯走去。

大呱之所以被叫“大呱”,是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的。他最爱八卦,天天串班当情报员,察言观色一顿分析猛如虎,再将别人的囧事传千里。

有时候,楚渝真想把他倒吊着捆在树上,小鞭子抽他一顿,看看他敢不敢吐真话,质问他是不是早在暗地里也将自己审判了一万遍了。

这不,大呱又在身后喋喋不休:

“我和你说,我今天早上又看见那个和你长得像的男生了,长得真俊啊。我觉得他要比你看起来更漂亮一点,不是说你不好看啊!你硬朗些……”

说起这个男生,楚渝也略微有些印象。废话,天天有人在耳边提起,想没有印象都难。

据说是楼下某班的,长相和自己有几分像,身高也接近,如果同时穿着校服,从背后看简直是真假美猴王。

有人私底下叫他“小楚渝”,并且给出了民间的区分偏方:除了周一要升旗的日子,乖乖穿着校服的一律打成小楚渝,穿着光鲜私服的必定是真楚渝。

长相是爹妈给的,怪不得谁,所以楚渝一开始不以为意。

直到大呱开始在他耳边叨叨,小楚渝似乎挺爱模仿你的,集体仪式上朝你这个方向瞟啊,新买了某个同品牌的运动裤啊,食堂吃饭坐在你的斜对角啊,哎呀,他不会一直在偷偷学你吧!

在那样自命不凡的时期,这对楚渝来说,简直是挑衅!容貌相似就算了,抄袭穿衣风格get同款算什么,那可是他精心搜集的小众店铺,想取而代之吗?

由此,再加上大呱实在太聒噪,也连坐在小楚渝头上,他对这只克隆羊的印象分一减再减。

正寻思着,大呱又贴上来,神情暧昧地打了个眼色:“啧,怎么会长这么像呢。你爸爸,不会在外面……”

夏天闷热,蒸得楚渝心里早已不痛快,此刻更是被这句大逆不道的话点燃,开炮道:

“你有病吧?你家庭不幸福以为全世界的家庭都和你一样破烂吗,你这么没家教你有爸妈教吗?”

“还有,我只说一遍,别随便拿什么东西就来和我比。”

他的情绪越说越激动,最后一句话更是犹如低吼,震得整个走廊死一般的安静。

本就走到拐角,楚渝甩开大呱攀上来想求和的手臂,愤怒地往楼梯下冲去。

却不料撞见一双仓惶的眼睛。

彼时,被火气冲昏头脑的楚渝才不会尴尬,谁在乎了。他只知道这个冒牌货听见了,好啊,正合他的心意。

他痛痛快快地发泄完情绪,将所有的烂摊子丢在世界之外,从此再也没有和大呱说过一句话,也再也没有想起过那双眼睛的主人。

*

记忆中的面容朦胧,楚渝苦思许久才艰难记起。少年人的脸颊肉消去,随着年岁的成熟,皮相早已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唯余轮廓线条有几笔相似,但面前那双澄澈透亮的眼睛,与当年楼梯上的草草一瞥,完美重合在了一起。

时来运转,七年后,惊慌失措的人却成了自己。

哪怕,一个月前,他才迟迟地知道,站在眼前的人名叫林溪。小楚渝的真名叫做林溪,不是冒牌货,不是克隆羊,也绝不是蓄意模仿者。而是他认识的,清隽干净的林溪。

楚渝几乎是语无伦次地解释着,说着抱歉,对不起,当年事出有因,受小人挑拨离间,他不知道他原来这么好。

林溪全程淡漠地注视着他,等他再说不出一句话来,只能摇尾乞怜般的投来恳求的眼神时,扯开嘴角牵出一道盈盈的笑:

“啊,当年的事,我早忘光了呀。”

本章的名字想了很久,本来想简单粗暴地取个“偷情”的,但我想说明的偷情不仅仅是孙答应与狂徒的那种,更有一种“爱情窃取者”的意味在,遂称“爱情扒手”。

大家可以尽情理解为楚渝给林溪带来了一场入室抢劫般的爱情,也可以当作是林溪捱过苦海无涯时,独自偷藏着自己的情感,还有很多很多。

安啦,感谢所有阅读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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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爱情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