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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地点定在市中心的一家居酒屋。

约好了七点钟见面,宋思牧下班后就和同事一起去健身房,运动完换了身卫衣来赴约。出于行业习惯,宋思牧每天着装都很考究,反而是下班时间更加自由。

店面不大,很复古的日式风格,进门就可以看见墙上挂的浮世绘和旧海报,服务生领着她去了预定的包厢。

沈叶初来得早,心不在焉拨弄会桌上的茶杯,现下又开了把游戏。见到宋思牧来了,手都没从屏幕上移开:“坐坐坐,我以为你还要过会儿才来,刚开了一把。”

沈叶初穿了件黑色速干衣,鸭舌帽压得很低,一抬头露出双明亮的桃花眼。

虽然只比迟越小两岁,但从小集万千宠爱地长大,养成了一幅少爷性子。相较于迟越表面的稳重绅士,他是装都不愿意装,完全放任自流,不仅对公司业务不上心,对人际关系也懒得虚与委蛇。

宋思牧也懒得跟他寒暄,坐下把菜点完了,至于沈叶初爱吃什么,这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了。

“又输了。”沈叶初扔下手机,双臂向后撑着榻榻米,舒展地耸了耸肩。“烦死了,每次都想自己打上去,最后全部外包出去找代打了。”

“无所谓,你要这么高胜率干嘛,池恩又不打游戏。”宋思牧问,“说吧,这次又怎么了?”

沈叶初哭丧着脸:“她说要出国读MBA,还叫我去送她!大师我怎么办啊大师,你之前教我的话我都说了,以前还挺好用的,这次根本就不理我了。”

“她要出国读MBA?”

“对啊!她说她拿完offer了,准备下个月先去周边旅游转两圈,她以后不会不回来了吧!”

宋思牧给两人把茶斟满,高深莫测地看着沈叶初的眼睛:“孩子你完蛋了。”

“来,我们回忆一下,你是她男朋友吗?”

“......不是。”

“那不就好了,你连挽留都没资格。”宋思牧发自内心地笑了,“只好看她以后会不会理你了。”

沈叶初还是在宋思牧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池恩,宴会开始前,还在吐槽“池恩”听起来跟他哥更像一家的,等宴会结束,就已经彻底坠入情网。

池恩是宋思牧的初中同学,说不上关系多密切,但她也没少听说池恩的传闻,大多数时候是和各个男生的名字关联在一起出现的,有一些说得很难听,说池恩脑子里只有钱,一心要嫁豪门。她本人听说这些,也只是温和地笑笑,说句“清者自清”。跟宋思牧相反,池恩是那种看上去如高岭之花神圣不可侵犯,实际温温柔柔,很能提供“情绪价值”那一挂的,沈叶初会沦陷也没什么奇怪。

越是这样的人,你越没法控制她的行动。宋思牧对两人的未来发展持否定态度。

“唉,真是要烦死了。”沈叶初叹气,“你说我有哪里比不上陆奕辰的。”

“人家有初恋滤镜在,你是比不了啊,重点是要差异化竞争啊。”

沈叶初虚心求教:“怎么样才叫差异化竞争呢?”

“你先想想陆奕辰是个什么样的人?”

“颧骨高的能戳死人一看面相就不行还小心眼抠门,他到底有没有池恩高啊站在池恩身边真的不会自卑吗?”

“停停停。”宋思牧循循善诱,有种自己在当幼师的错觉,“你想想为师之前教你的,陆奕辰抠门,你就要展现你大方的一面;陆奕辰小心眼,你就要包容。”

“这次就是一个很大的考验,看你究竟能不能克服自己的占有欲,把自己真正地变成一个包容的人。”

“你要知道,走撒娇卖萌的老路,只能做别人的替身。想要在她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还是要有自己的记忆点的。”

一顿饭下来,沈叶初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升华了,已经到了遇见亲戚家哭闹的小孩都能抱在怀里彰显自己的宽宏大量的地步。

想起过往自己对池恩的种种不满,只觉得十分羞惭。池恩不图钱也不好色(可以从她跟陆奕辰谈过这点清晰地看出来)。她那么好,她还想着努力提升自我,自己凭什么要求那么多呢?爱一个人,就应该是纯粹的,无私的。

沈叶初买了两张头等舱的机票,打算陪池恩出国旅行。名分什么的,重要吗?也许还是重要的,但他不能因为这点小事阻挡爱人前进的步伐。

宋思牧:【打算怎么谢我?】

宋思牧:【再说下去,我都要怀疑自己是干电诈的了】

池恩:【哈哈哈哈哈】

池恩:【我现在觉得确实弟弟更有意思点】

池恩家境一般,但容貌迭丽,从小就是班里最显眼的存在,看起来很好说话很容易亲近,实际对自己无论成绩还是其他方面要求都很高。以前也的确做过嫁入豪门,依靠婚姻完成阶级跃迁的梦,后来发现自己一个人早就过得很好了,也不想再委屈自己看他人的眼色。

如果两人早些认识,兴许早就在一起了。但错过就是错过了,现在的池恩对待沈叶初,完全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不过沈叶初就吃这套,很乐意被池恩管教,两个人相处还挺和谐。

不和谐的时候,他就来咨询情感大师,大师每次都跟池恩对好口供,只要他听大师的话,就一定能让池恩开心,池恩开心他就开心。长此以往,沈叶初越发将宋思牧的话奉为圭臬。

宋思牧:【你快带他走吧,再这么下去我要开始愧疚了】

双方都很满意,一个觉得蹭到了饭,一个觉得解决了人生中的重大矛盾。临走时,沈叶初才想起来问:“你昨天怎么问我要迟越微信啊?你们分手了?”

宋思牧点点头:“是啊,删了好久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分手了吗?怎么还删微信。”

“感觉好几个月,记不清了。”

“不过没关系,现在没事了。”宋思牧勾起唇角,回想起自己离开时,迟越欲言又止的表情。

沈叶初听完后依旧云里雾里,直到回家都没想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

在国外读完研后,沈叶初gap了一年,到处旅行,回国后也常住酒店,前段时间才被他妈勒令回家。

不同于其他富商偏爱依山傍水的郊区景致,沈家百年老宅就藏在车水马龙的闹市,出门就是都市繁华的气派。从琉璃瓦的门头进去,便是叶玉涵精心打理的花园,夜间星星点点亮着几盏夜灯,还能从中瞧见白日里盛放的美景。

恰好遇到儿子回来,叶玉涵笑着招呼他来自己身边。

虽然前几日刚过完五十岁生日,叶玉涵脸上看不出疲惫或衰老的痕迹,依旧有着被岁月眷顾的风情。母子俩五官生得极像,但沈叶初继承了父亲的轮廓,显得更加少年气,仿佛偶像剧中意气风发的少年,眼眸中总是闪着光。

当年也同样是这样一双眼睛的凝望下,沈恒在迟越出生不久后就和迟重月离婚再娶,才有了沈叶初。

迟重月对此也并不在意,她对沈恒感情不深,也不习惯A市的环境,两人结婚完全是因为父辈早早订下的婚约。离婚后她分走了沈恒一大笔股份和几处心仪的房产,又回到香江,继续做她的迟大小姐,不久琵琶别抱,乐得自在。

迟越每年在A市和香江轮着住,主要还是保姆负责照顾,初中就出去寄宿,逢年过节才回家。迟越在沈家时,叶玉涵都尽量显得亲和,无论什么都让迟越先挑,在旁人眼里简直比对亲生儿子还好。迟越对她到底算不上亲近,但关系一直维系着,跟沈叶初还算相处得不错。

“你哥回家了,一会上楼跟他打个招呼,把水果送过去。”叶玉涵嘱咐道。

“知道了。”沈叶初接过果盘,顺从地点了点头,转身就要走。

“诶,你这孩子。”叶玉涵在他身后唠叨,“没事也跟你哥学学,人家都创业了,你还天天在这傻乐。”

“知道了知道了!”

沈叶初最不愿意听这些,赶紧跑了。

兄弟俩的房间紧挨着,通常情况下都没人住,今晚都在家实属难得。沈叶初敲门时,迟越已经洗漱完,坐在窗沿编辑着发给宋思牧的消息。

他已经后悔当初为了保留两人的聊天记录,一直没删宋思牧的好友。宋思牧昨天把他加回来,自动就通过了,如果删了,说不定发好友验证的时候还能聊两句。

忍了一天对面都没有任何动静,迟越败下阵来,开始思考以什么话题开场比较自然。

也许可以聊一下他昨天早晨故意落在桌上的理查德米勒,可万一宋思牧说要寄回来,他岂不是浪费了一次上门的好机会?

沈叶初把果盘搁在小桌上,插了块苹果就开始告状:“哥,昨天嫂子来问我要你微信。”

迟越抬头看着他,心里越是鄙夷,脸上越是显得温和可亲,笑着喊沈叶初坐下。他有时也分不清沈叶初是真傻还是装的,反正从他一脸探听八卦的表情,读出了一种“看吧你们都分手了我跟她还是好朋友”的示威感。

“是啊,真是谢谢你了,现在我们好得很,一点事都没有。”迟越只觉得自己极力调动调动面部肌肉,才能勉强控制住自己快要崩盘的表情。

沈叶初看着他抽动的嘴角,继续问:“不会加上了还没说话吧。”

“...好得很。”迟越后悔把沈叶初放进门。

“唉,哥啊,你这样可不行啊。”沈叶初刚上完感情课回家,对迟越这幅矜持的样子痛心疾首,“你以前仗着自己是初恋,骄纵点她也愿意来哄你。现在呢,你们已经分过手了,这古人还说破镜难重圆呢,你再像以前那样肯定不行了。”

“人,既然时刻活在初恋滤镜下,那就要走出差异化竞争的新路。”沈叶初想起宋思牧一小时前地谆谆教诲,立马活学活用起来。

迟越越听越有危机意识,从椅背上慢慢直起身,收起先前的偏见,认真听讲。

沈叶初觉得自己马上可以出师了,像个受人追捧的演说家得到积极反馈一样激动起来:“哥,你说你做游戏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差异化竞争啊。”沈叶初拍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