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满,带两队人马去仔细察看,有情况速报。”
“刘平,回去告诉弟兄们,今晚做好防范,这两天准备收尾工作,将匈奴余孽彻底剿灭。”
“是!”
“还有,不必让阿越知道,安排好这两天就启程,早些回京吃团圆饭。”
“是……”
雪停了没两天又纷纷扬扬下起来了,像是战役中的片刻喘息,雪一直在下,仗一直在打,新年永远在爆竹声中逼近。
营帐中,程泽一身红色战袍,只着了软甲,无人时神色软了几分,便多了些文人的忧郁感,眸色似湖水,却泛不起一点涟漪。
“师傅,我觉得这次没这么简单,单于此时定是有备而来,恐联合东西两边部落,或为试探。”季再不知怎的,总隐隐觉得不安,眼眸低垂,思考着,指腹摩挲着手中陌刀。
“匈奴余孽在此前已经剿灭大半,余下不过是些不成气候的家伙。不必担忧,这段时间车马劳顿,你好好休整替我看护后方。”程泽一直拿他当亲儿子看,纵使当年那件事后也从未怪罪过他。只是阿越总不肯翻篇。
“好。”
日后他会明白的,世家只有联手才有活路。
季再退出营帐,目色低沉,“云川,帮我查查这次随军来的几位副将,还有,盯紧那老太监。”
“明白。”
不过,偷袭却又什么也不要,打仗亦不见主将,军中也未查出奸细,难道只是为了报复吗?还是呼衍赫的立威?这般想着,程泽靠着屏风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手中的青云。陨铁制剑,寒光凛冽,剑柄的紫檀木显得温润内敛,沉淀了岁月。自剑首一寸一寸往上,纹如龙鳞,出鞘时一声龙吟,清越不失锋芒。
这剑从他第一次上战场时便伴在身边,而今二十七年了,也该退了,这战事,也该停了。
“前面不停,全队集中精力,天黑之前务必入关!”
恒山山势险峻,虽比大漠容易藏身却也更易埋伏,想到这,程越不由夹了夹马肚,不知为何,心中隐隐不安。
“报!大批匈奴向郡城移动,距离不足三十里,呼衍赫领兵,大约两万人,八成是骑兵,约三千为重甲骑兵,人马列于阵中,轻骑分于两翼,持弓箭。未见步卒……”
话音未落,一支箭与程越擦身而过,顷刻间箭矢如蝗,从山崖间倾泻而下,“有埋伏!散开!”
“所有部将听令,准备迎战!”
“传令--全军向右,撤到山窝,盾手在前,弓手反击。”
“什么东西,也敢埋伏我。”程越轻笑着,莫名感到几分舒爽。
“既然来了,就一并解决。”盔甲下的眸色仍旧深沉却泛起点点涟漪。
苍凉广阔的荒野上再一次激荡起战鼓声,一下一下唤醒人最原始的野心和**。旌旗蔽日,枪戟如林,全军阵势已成,整装待发,肃然无声。帅旗高挂,鲜红的一如当年,在空中猎猎作响。程泽享受着这样气氛压迫却掌控着一切的时刻。墨昂首自矜,偶尔打个响鼻,等待着。
所有人都等这场雪停等得太久了,等雪花掩盖血迹,等爆竹声替代战鼓声响彻整个塞北,等着回家。
“不必等了,他们人不多,技术也烂,只是仗着地理优势罢了。阿穗,你领一小队人绕到后面解决那几个弓箭手,等我令下其他人再上,先压制!”恍惚间,程越对视上对面林中一双狠厉的眼睛,似时狩猎时遇见的狼,想看清,却突然又消失了。
“原来如此。”
终于,远处烟尘渐渐逼近,地面微颤着,轰轰声中望见漫山遍野的黑灰色,绣着不同图腾的大纛充满野性,象征着部族的荣耀。之前战败的衰颓感早已碾为尘土。所有人穿着皮袄皮帽,手持弓弩腰悬刀,像是闻到血腥气的饿狼,在军阵前三里处停下了,中军的列队缓缓向两侧分开,鸦雀无声。
栗色汗血马啼嗒着向前,没有一点畏惧。马上的人身形健美,着玄色皮衣,腰间一串指骨嗒嗒作响与脖颈上的单于图腾显得莫名和谐。五官极有侵略性,却目光柔和,审视着前方,淡淡地笑了。程泽明白,那是猛兽看见猎物时才会露出的笑。
双方无一句言语,却默契十足,都很有耐心。
“大帅,这就是新单于?这么年轻。”
“嗯,老单于嫡子,母亲呼衍氏,十三岁起随父四处征战,十五岁统领万骑,凭一己之力除掉了前面的所有哥哥和叔叔,如今才得以继位。”程泽不紧不慢道。
“这分明就是六亲不认的恶狼啊。”
“生不逢时,强弩之末罢了。都打起精神,别被咬着了。”程泽见过太多双阴骛的眼睛,最后倒下时却只有不甘,罢了,都该结束了。
呼衍赫结束了审视,缓缓抬起右手,向前轻轻一挥。身后的铁骑顿时如狼似虎般向前扑去。
程越突然右手握拳,身后三千精兵纷纷停住,鸦雀无声。
他偏头对副将道:“后撤,退到两里外的开阔地。盾手架盾,弓手准备,盯紧林子,有人探头即刻射杀。”
林子里仍然一片诡异的静谧。退出一里多时,林中突然飞出无数箭矢,划过天空,如繁星点点。可惜距离过远,乒乒乓乓落在盾上叮当作响。
紧接着,匈奴骑兵愤怒地从林间蜂拥而出。
到底是沉不住气。程越扯了扯嘴角,右手抬起又快速放下,上千张硬弓同时松开,刚才的箭雨改变了方向。
“一个都不留!”不知怎的,程越又想起刚刚在林间看见的那双眼睛。
呼衍赫的军队到底是各部族联合的,仓促出兵,配合并不紧密,兵法略显稚嫩,不过三四天,已耗损近半,这样下去年前便能完战。
战马嘶鸣,长槊飞舞,凌厉干脆。战马上的程泽书生气不见半分,已然是老将的威严与镇定。一枪力穿后背,连人挑起血珠淋漓。来不及收回便拔出腰间墨,反手一刀便要了偷袭者性命,鲜血喷出,。一长一短,刚柔并济,游刃有余。
众将士亦是士气大增,奋力杀敌,向前逼近,好像越过前方,就是家乡。近身肉战,与刀法同样重要的是勇气,敌人近在咫尺,稍有怯色便被斩杀于刀下。战场上没有英雄,只有活人和死人。
战场如绞肉机般绞得尸体血肉模糊,城墙下的尸体被投石砸得糜烂,鲜血在低洼处汇成一个个血洼。
季再看完今日的军队布阵发觉这不像是师傅的手笔。‘此处险要,须少量设防’尤为奇怪,东西两侧布军太松散,如若受袭便会形成前后夹击之势,怎么可能会犯这种错误!
“不对,他们的目标根本就不在攻城!备马,以监军使名义即刻调兵五千,随我出城!”
呼衍赫已杀红了眼,他知道骠骑大将军的威名,而今得以交手,眼中兴奋难以掩抑。两人相距百步,勒马对视,霎那间,同时纵马卷起黄沙,百步距离,转瞬即至。
呼衍赫手中重刀收放自如,控制极为精妙,最重要的是,他很善于模仿。最初只是防守,并不进攻,待到摸清招式后,果断出击。
程越笑了,像在看着一个学枪的新兵,手中速度却愈发快,劈、砍、撩、削,枪法转变愈发灵活,好似活物一般。在接近瞬间枪擦侧腰而过,对方躲闪不及硬生生接下了。
“你很厉害,如果能来我这,我自当奉为上宾。”呼衍赫喘息着,扯了扯嘴角,笑中意味不明。
“可惜,没有如果。”程泽不过多言语,只想早点了结。
远处,军阵中,战鼓声长鸣啸天,敌军见大势已去少数已有退缩之势,但多数仍硬挺着。
突然,程泽感到背后一凉。
第一次描写战争场面,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感谢大家包容( ̄▽ ̄)"
也很感谢花时间看我文章的朋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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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与子同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