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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严炎握紧笔,欲往下写,杜克金笔却不听使唤,一动不动。

枕头鼻子几乎贴在纸上,聚精会神地等着下一个字,见笔尖不动,她歪头瞪着严炎,催她,写啊!叶莱认识凶手?是谁?真是普威道的人?

严炎抛下笔,反问枕头,这笔的主人是谁?你如何得来?

当日她在医院病房,醒来后遭麦日嬅质问,问她是不是怀疑其妹妹小花作案,她向她保证,自己妹妹绝不可能是凶手。没多久,二人得到消息,在普威道小巷又发生一起案件。

小花整夜被警方守住,不可能有作案时间,自此排除嫌疑。严炎记得自己趁机提及叶莱与小花关系,想向麦日嬅求证,她却闪烁其词。原来背后还有这么一些利害关系,难怪。

那么,有没有可能......

严炎思量着,稿纸上的事多是透过叶莱眼睛来看,她大胆猜测,杜克金笔主人正是叶莱。

遭到反问,枕头恼羞成怒,让她别管,只管往下写。

严炎摇摇头,说神力丧失,没用了。

二人垂头丧气,到门边推门要离开,却怎么也推不开。从玻璃窗外看去,门上锁了一把铜锁。严炎大喊大叫,想叫来白大褂,但叫破嗓子也没用。她干脆用身体撞门,大门纹丝不动,她的肩膀倒是生疼。

枕头忽地灵机一动,指着火盆,问她是不是藏了稿纸。刚才二人烧了几页,严炎趁枕头不注意,偷藏一页在袖子中,这时遭枕头怀疑,怕其搜身,只得乖乖交出来。

两人在火盆里化了稿纸,再推门,只听得咣当一声,铜锁落地,门开了。

真是邪门。

出了节节堂,严炎问枕头接下来如何。枕头摆摆手,我今日乏了,改日再说。

枕头将金笔收入口袋,走了。严炎站在原地,辨认四周街巷,打算画张节节堂地图,忽听得后面阵阵嘈杂热闹。

她一回头,吓,哪还有什么节节堂,她面前正是富满茶楼大门。

严炎入茶楼内,吃两笼叉烧包,回了周刊大楼。她将此事和策划主管说了,主管不满,说《醒醒周刊》是新闻周刊不是文学报刊,不容她胡编乱造,周刊只言实事,坚决杜绝虚构。她再胡作非为,趁早走人。严炎只能将此事暂时收到抽屉,忙其他杂事。

一连多日,枕头也似节节堂般,了无音讯,没了踪迹。

自那以后,周刊主编和严炎的上级主管认为她作为风月杀人案案件当事人理应避嫌,再者,周刊为她的健康和安全考虑,要她别再冒险亲自跟进风月杀人案,有消息立刻通知周刊,她们会派专业团队出马。小严,你放心,报道出来,肯定让你署名。

严炎被调到经营部,整日打电话,沟通印刷,沟通发行。一日,周刊小样送至印刷厂,厂那边很快打电话来确认,问印刷数量怎么比往常多了将近一倍,确定是对的?

严炎耐心解释,主编说了,黎大龙案①有进展,本期肯定会卖爆。

在附录文章中,如上所示,严炎在黎大龙案上做了标注,现将注释录在下面,供观者参考:

①黎大龙案:2000年6月26日,路王黎大龙在金阳大酒店1002号房间内溺毕,警方证实为他杀,凶手至今未知。此案与风月杀手掏心案并称为“千禧年阳城两大悬案”。

发行当日,周刊果然卖爆,连夜再印。

周刊之所以一时洛阳纸贵,还在于数月过去黎大龙案终于获得重大进展。警方找到了黎大龙死亡当晚约好的那名酒女。

酒店10楼服务员的证词提到,晚上11点多,她曾看到一个浅紫色头发的女人下了电梯,走向1002号房的方向。可惜当时她忙着去另一边为客人做清理,并未看到女人进黎大龙房间。

记者从酒店方了解到,金阳大酒店第10层结构特殊,整层楼只有两间房,1001号房及1002号房,属于酒店的超级VIP套房。

1002号房极宽敞,还带一个室外泳池。服务员发现黎大龙时,他正面朝下飘在泳池中,地上全是水迹,凌乱不堪。

泳池边发现一只打破的红酒杯,一瓶未开封的甘蔗汁,二者上都只发现黎大龙指纹。房间内无打斗痕迹,门锁完好。

综合技术课鉴定结果,警方推测,黎大龙和凶手认识,他亲自开门邀请凶手进入房间。二人来到泳池边,凶手趁他不注意,将他推入泳池中,凶手跟着跳进水里,强压其头部,致使其溺毕。水破坏了大部分痕迹。

警方耐心询问,让10楼服务员别放过任何细节。服务员十分苦恼,她说那个女人化了浓妆,像戴了副面具,眼睛上架着大大的墨镜,实在很难分辨五官,连年龄都看不出来。能确认的仅有她个子比一般女人高,说不定是个男人假扮的。

服务员显然受到《晒报》大爆的“金屋藏娇儿确实男儿郎”一文影响,警方不予理会。办案讲求证据,绝不能轻易被这些空穴来风的文章影响,听风就是雨。

在询问酒女时,警方对证词保持相同态度,仔细分辨她话里的真假。酒女狡辩,说她当天根本没见到黎大龙,她是接了他的活,但她刚到酒店大堂,手机就收到信息,让她不用去了,钱照给。

她按惯例到前台取了钱,数数,比平时还多了几百。回家后,她便没再出门。

你知道说谎是什么后果吗?干扰办案是犯法的。

我说的是实话。

你没杀人,那你跑什么?

黎大龙什么人?他找了我,然后死了,我肯定要跑啊。

你不是说你没见到他?

是没见到,但他找我这件事好多人都知道。

谁知道?

我老板,酒店前台,还有我好多同事。Sir,madam,我真没杀人。我是被陷害的。

Madam Lo朝旁边使个眼色,同事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模糊的电梯监控视频照片。

这是不是你?

不是我!Madam,我都说了,我拿了钱就走了。大堂里的监控肯定拍到我,你们去查呀!

我们查过了,监控确实拍到你离开酒店大堂,可等你出了门,拐进旁边的小巷之后,附近监控再没拍到过你。

Madam Lo细瘦的手指点在电梯监控视频照片的左上角,上面显示着时间。

你看,这是你离开酒店十分钟后的视频。十分钟,足够你化妆打扮后从后门回到酒店,然后进入电梯。你常年在这一带活动,对酒店很熟悉,不会不知道酒店后门在哪里,不仅如此,你还知道那里没有监控。

你们别想诬赖我!我没杀人!

Calm down,我没说你杀人。好吧,既然你说你收到了短信,那台手机呢?

我扔了。不扔等人来杀我?

为什么要杀你?

杀人灭口呀。

你知道什么值得被杀人灭口?

酒女怔住,说自己要行驶沉默权,还说自己口渴,要喝水。

等她喝完,Madam Lo接着问:你平时赴约是不是都会戴紫色假发?你的,额,艺名,是不是叫紫薇?

紫你个头,大家叫我薇薇,我卖艺不卖身的。

怎么说?

现在的人都缺爱,平时没个说话的人,我上门,提供的是谈话服务。通常,等客人哭过一台,吃颗助眠药,睡着了,我就走了。

Madam Lo若有所思。在案发现场,她们在垃圾桶里发现了三颗助眠药,但在黎大龙体内只发现酒精,没发现药物。

我知道你不信。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没杀人就是没杀人。说我杀人,你得拿出真凭实据。

Madam Lo把电梯监控放给她看,你说不是你,那你认识视频里的人吗?

薇薇摇头,不认识。

你多高?

165。

不穿鞋,净身高。

165。

按Madam Lo经验,至少还要减3-5厘米。询问后,她亲自量了薇薇身高,162.31cm。

报道最后说,薇薇虽是重要证人和嫌疑人,但未被关押,只被限制离开阳城,以便警方随时找她问话。

文章末尾,报道引用Madam Lo原话:办案靠证据,我们不会诬赖任何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严炎和Madam Lo看法相同,她也不认为薇薇是凶手。她都跑出阳城那么久了,若是凶手,没有再回来的道理。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高不够,手臂力量也没那么大。

黎大龙身高182cm,体重75kg,属于身长体瘦那一类。像薇薇那种小个子要淹死他,几乎是不可能的。

严炎边吃炸鸡薯条,边翻看报道,周刊铜版纸被她弄得油乎乎,车内更是一股腻人的油腥。她吃完炸鸡,口中油腻,伸手去拿可乐。

哪里有什么可乐,她只摸到一只冰冰凉凉的手。

啊!妈!严炎大叫一声,吓得从座位上纵起来,腿上的炸鸡薯条洒了到处都是。那只手抓住她的袖口,别怕,别怕,是我,枕头。

*&%,严炎看清黑暗里的脸,破口乱用文明用语。前有那朵小花,后有这个破烂枕头,她有十条命也要被吓没了。

你什么时候来的?唉,不对,你怎么进来的?

你没锁上。枕头捏住自己鼻子,你的车好脏,好臭啊。看到后座套着干洗袋的换洗衣服,枕头问,天啊,你不会住在车里吧?枕头马上推翻自己的推论,不对,我上次找你,是在你公寓,你有住处。

有何贵干?

枕头朝她摊开手,三千块?

文章没写成,没有。

枕头丢给她一个黑色塑料袋,严炎拉开拉链,金光闪闪,10叠钞票呐。

这是?

枕头和她约好明天一早再访节节堂。这些钱,借她的。

严炎聪明机敏,口头答应了,收好钱。所谓口说无凭,信口开河这事她擅长得很。

枕头推开车门,嘴里碎碎念,皱起鼻子,我才穿的新衣服就染了臭味,肯定是不能要了。

严炎看看枕头上下行头,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一身少说也值这个数:

大于等于10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