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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鹰击长空

“晓山,你听见我刚才说的了吗?只要我们的拳头大,别人就得听我们的。”

林晓山哭得眼睛红通通的,鼻尖也红,闷闷地应了一声。

明笛继续道:“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比别人强大。

“我虽然从土匪窝里把你抢回来,但要不是师兄来得及时,我也无法全身而退,那次我便学会了,双拳难敌四手。

“后来我遇到了菱芽,她因为外表奇异,饱受欺凌,但我除了改变她的发色也没有别的法子,于是我知道了,我没法改变其他人的想法和观念。

“再后来我遇到了云星,她那么厉害,那么有才能,但是她的成果会被东家抢走,甚至只要一个男人成为了她名义上的丈夫,就可以全然霸占她所有的创造,于是我知道了,作恶的也不是某个人,作恶的是这个世道。

“晓山,我要改变这个世道。”

明笛以一种强硬的姿态向林晓山宣告自己的决定,眼睛里就像燃起了簇簇火光,亮得林晓山眼眶发酸。

林晓山吸吸鼻子,问:“你准备怎么做。”

明笛一下子卡了壳,她抓抓头发,“……还没想好。”

林晓山“扑哧”一下笑出来,刚才还哭得跟花猫似的,现在就雨过天晴了。看着她笑,明笛也跟着笑起来,傻乎乎的。

“不过我已经有计划了,来,我说给你听,我跟师兄准备先……”明笛跟林晓山凑到一起,嘀嘀咕咕起来。

林晓山微笑着看她,只觉得自己身体里又被注入了力量。

原本她都绝望了,枉她自诩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结果到了年纪,还是不得不相看人家,甚至她读过的书、满心的谋略、力挽狂澜的成功,都被抹消了,剩下的就是她作为“女子”的身份。她作为一个女子,被当做玩物、被当做战利品,是两个势力博弈之间,唯一被牺牲的存在。

己方失败,她便作为祭品,被献给对方,倘若己方获胜,那她又会作为施恩的工具,赏给对方。

无论如何,她的去处由不得自己做主。她并非作为一个独立的有想法的人,甚至也不是一个能给家族带来价值的人,她仅仅是一个,有些象征意味、有些价值的,工具。

倒手于各个人物之间,就是她存在的全部意义。

但是……林晓山勾起嘴角,她不信命。她无论如何,也不会信命。

“……我已经接触大部分师兄和师父的情报组织了,虽然线索和方向是师兄告诉我的,但是对方是严文初这个御马监掌印,是我自己顺着线索查下去,最后推理出来的……”

那头明笛还在絮絮叨叨,林晓山却开始走神。

她决心回去。如果明笛没有告诉她,那人是谁,她可能会出于对未知命运的恐惧,而随明笛逃走,但现在她知道了,严文初这个人走到了台前,那她便没什么好怕的了。她可以面对他,然后战胜他。

父亲、阉党轻视她,将她视为姻亲工具,抑或只是个美丽的皮囊。他们看不见她的智谋,看不见她的抱负。但是没关系,明笛看得见,她自己看得见。她会用他们忽视的东西,击溃他们。

想到这里,林晓山笑容扩大,她紧紧拉住明笛的手,说:“你想做的事情,我会帮你,所以我要回去。”

“为什么!”明笛失声大喊。

林晓山镇定道:“你说的我都听进去了,他们根本就不配称为世家,他们就是权势底下摇尾乞怜的一条狗。

“明笛,我们都觉得这个世道烂透了,正因如此我要回去,我要去面对那些高高在上,将我呼来喝去的亲人,他们凭什么占据世家的资源?就凭他们那一身贱骨头吗?我要回去,去把他们的人皮扒下来,展现给世人看!

“你想要救更多的人,我也想。世家掌握着很多资源,他们不会用,但我会用。为了救人,我要去将属于我们的资源取回来,用这个资源去救更多的人!”

明笛一时无言,她望着林晓山激动到漫上红晕的脸庞,知道这是她的志向。她不能阻止她就像不能阻止一只鹰飞向天空。

鸟儿们在飞行时扇动翅膀,掀起的风足以掀起地面的所有落叶,但这只能让它飞高一个手掌的距离。飞行太累了,需要燃烧它身体的每一寸力量。

因此,如若有鸟要飞向自己的天空,她不能阻拦。

“好吧。”明笛憾然垂首。

林晓山笑道:“不要以为我走了就不用管我了,我的许多计划可都得仰仗你们才能实现呢。”

明笙轻轻瞥了一眼明笛,点点头,“需要什么尽管说。”

天变得太快了。方才还万里无云,晴好得让人想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吃个午饭的功夫,瓢泼大雨便“哗啦啦”地往下淌,明笛甫一出门,便被豆大的雨珠砸个正着,惊得她“哎唷”一声,捂着脑袋往天上看,然后又被一滴雨珠砸进眼睛里。

明笙想去替她遮挡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她被砸完了才堪堪伸手挡在她脑门前,没好气道:“冒失鬼!”

明笛白了她一眼,拔步跟在林晓山后面,操心道:“怎么走得这么急?不是我说,你爹简直太不会当爹了,没点人情味!真的不要再留两天吗,我们这边还没准备好呢……”

林晓山正往马车上钻的动作停住了,面无表情白了她一眼。

自知失言,明笛悻悻一笑,“我是说,你走得太突然了,我们都没准备好给你践行呢。”

林晓山坐进马车,从车厢前的帘子边上探出脑袋,“记得保持通信。”

真到了临分别的这一刻,明笛终于后知后觉感受到不舍。她眼眶泛红,眼珠子在里头打转,上下两片薄薄的眼皮一碰,眼泪就要滚落下来。

林晓山伸出半截身子,拿帕子在她脸上蘸了蘸,“不哭,不哭。”她说。

“我们很快就会再相见,不要哭。”

明笛捂住脸,连带着捂住脸上这片香香的帕子,从鼻子里“嗯”了一声。

“你还有事要做呢,不要在这耽误太久时间。回去吧。”林晓山温柔道。

明笛摇头,“我看着你走。”

“好吧。”林晓山无奈一笑,回身进了车厢,吩咐车夫赶车。

林家的车队浩浩荡荡离开了。明笛站在原地,看了很久很久。

不知怎的,明笛看着队伍的末尾,忽然追了上去。她跟在车队后面奔跑,迎着雨丝,马尾和衣角都被风扬得飘飘忽忽,在空中留下匆匆来过的痕迹。

明笙懊恼地捶自己脑袋一下,怎么就没看住这只泼猴呢!捶完,他也追上去。

马车离得越来越远,追不到了。明笛最后在菜市街停了下来,这里人多,又突如其来一场大雨,街上的人群乱哄哄的,马车刚驶过,分开的人群就迅速收拢回来,拦住了明笛的去路。

地面湿漉,明笛的耳畔却变得无比寂静,只剩下自己停住之后,“咚咚”的心跳声。

她撑住双膝,大口大口地喘气。明笙也在她身边停了下来。

这时,人群中传来愈来愈大、吵吵嚷嚷的声音,而后人群像海浪一样,一浪平一浪起,最后聚起一个大得噬人的风浪,朝明笛这里涌过来。

明笙赶紧拉着她避开人潮。

站得远了,他们才看出来,是一群人准备趁着雨势,官兵不备,强劫法场。他们刚刚差点被人潮淹没,正是因为站在了靠近刑场的一端。

明笛的心神也被这个巨变吸引了。她支起脖子,想看看正在受刑的人是谁,能让这么多人去救他。

人潮蠢蠢欲动地涌动着,向前推推挤挤,有的人矮了下去,被踩在脚底,有的人高了起来,被扛在肩头,有的人向前冲,不分敌我地撞翻所有拦路虎,有的人试图阻拦,却不得其法,被打翻在地……

正要行刑的人被一拥而上的人制住,正要受刑的人踉踉跄跄的,脚铐都来不及解,就这么被拖着逃走了。

刑场第一次染上官兵自己的血,血迹很快被大雨冲刷干净。

明笛凝神细听人群中嗡嗡讨论的声音,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半晌才听出来,今年大旱,某个村庄的百姓活不下去,一齐逃上了山,落草为寇,逃走前顺手杀了地主大户,抢走了地主家的粮,地主家剩下的人报了官,给官府塞了足够多的钱,让官兵出动上山剿匪,最终活捉了一部分人,逃走了一部分人。

今天就是活捉的那群人受刑的日子,没想到逃走的那群人不知从哪集结了更大一批人,来劫法场了。

看样子,他们成功了。

明笛本来有点想参与进去,帮一下忙。但她看着愤怒的“土匪”、原来的农户,觉得他们是有苦衷的,若不是被层层盘剥得实在活不下去,又怎会割舍土地,当了土匪?她又看看被乱刀砍死、被乱脚踩死的官兵,他们这时候是弱者,可是他们上山剿匪的时候,又杀了多少原本的农户呢?

没有人错,是这世道错了。

申朝最肥沃的土地,都在世家手里,有一群日日种地,却只能勉强填饱肚子的农人,在奉养这些庞大的世家子弟。

世家吃着别人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粮食,读着农人这辈子都摸不到的书籍,做着跺一跺脚就可以决定数万人性命的大官。如此优渥,如此高悬于天、不染尘埃。如此清高,如此傲慢,如此理所当然。

如此恬不知耻。

这场席卷了无数人性命的劫法场,曾经杀人、现在被杀的官兵只是走狗,不是真凶,曾经被杀、现在杀人的百姓是奴隶,不是真凶。高高在上,永远不为生计而发愁,在最遥远的地方下达命令,杀人者和被杀者都触不可及的人,才是真凶。

明笛双手握拳,眼底露出凶光。

正当她沉思该如何给真凶迎头痛击之际,忽地,耳边传来不知谁在人堆里的议论,说什么“鼓动人心”“红发妖鬼”,这样的特征让她警醒,让她狐疑,让她一下子就想到当初那个骤然出现、又骤然消失的身影。

她皱紧眉头,在雨中驻足细听,然而那人的议论再也听不见了。

不知站了多久,雨停了。

忽然,一抹暗红的颜色从她视线里飘过,仿佛冥冥之中有一只大手在安排、在推动,明笛视线下意识追逐这抹颜色。

熟悉的颜色恰逢其时地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就像是自己找上门的答案。

这回她看清了,身形瘦瘦小小高高,像一根发黄的竹竿,上面却顶着深沉而熠燿的晚霞。

是……菱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