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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勿忘我

四月的武威城,风里终于带了点暖意。城墙根的积雪化尽了,露出黑褐色的泥土,几株不知名的野草从石缝里钻出来,怯生生地探着嫩芽。

讲武堂院中那棵老槐树,叶子已长得有铜钱大小,密密匝匝的,在午后阳光里投下斑驳的影。凌云坐在树下的石凳上,膝上摊着一卷《六军镜》,手边一盏清茶,热气袅袅。

脚步声从廊下传来,不急不缓。是隼。他走到凌云身边,从怀中取出一只牛皮筒,筒身用蜡封着,封泥上压着个鹰形印记。

“将军,草原来的信。”隼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一件寻常事。

凌云抬眼,接过筒子。入手微沉,筒身冰凉,带着远方的风尘。他顿了顿,才用指甲划开封蜡,从筒中倒出一卷羊皮纸。纸很薄,鞣制得极软,展开时几乎没有声响。

信是胡文写的,狂放潦草的字迹,旁边有细密的汉文小字注释——显然是怕他看不懂,特意请人译了。写信的人似乎并不擅长这种文绉绉的事,开头连个称呼都没有,直入正题:

“草原的春天来了。南坡的雪化了,草芽冒出来,绿茸茸的一片,像铺了最软的毯子。河开了,水很清,能看见底下的石头,还有刚醒过来的鱼。我昨天去看了,捉了两条,让厨子炖了汤,味道鲜得很。你该尝尝。”

下面另起一行,字迹更草了些:

“上个月生了十二匹小马驹,七匹黑的,五匹白的。白的里头有一匹特别精神,才满月就敢跟母马顶头,我给它起了名字,叫‘追云’。等它长大了,送给你。草原的马,配草原的……配你。”

“追云”两个字写得很用力,墨迹几乎透纸背。凌云的手指在那两个字上停留片刻,才继续往下看:

“祭天的日子快到了。今年是我继位后第三次主祭,萨满说要选最晴朗的夜,在鹰头崖顶举行。那里的星空,是我见过最美的。无数颗星子,密密麻麻,亮得像要把天幕都烧穿。站在崖顶,伸手仿佛就能摘到。你若在,定会喜欢。”

“不过你不在,也无妨。我替你看了,也记下了。等哪天你来,我带你去看,告诉你哪颗是北辰,哪颗是天狼,哪颗……是我每次想你时,都会看的那一颗。”

信到这里戛然而止,没有落款,没有日期,像说话说到一半突然断了。只在最下方,有一行极小的字,墨迹很淡,几乎看不清:

“勿回信。知道你安好,就够了。”

凌云看完,将羊皮纸慢慢卷起,重新塞回筒中。茶已凉了,他端起来抿了一口,苦得很。

这是第一封信。自那夜巷口遥望后,已过去半月。他以为赫连灼会再来,会像在草原时那样,直接闯进来,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盯着他,说些直白到让人无法招架的话。

可他没有。他只是送来了这封信,用最笨拙的方式,描述着千里之外的春天。

“将军要回信吗?”隼问。

凌云摇头:“他说勿回。”

“那……”

“收着吧。”凌云将筒子递还给他,“和之前那些放在一处。”

隼接过,转身要走,凌云又叫住他:“送信的人呢?”

“在城西胡商营地,说是贩皮毛的商队,明日一早就走。”隼顿了顿,“是个少年,十六七岁模样,汉话很生硬。我问他话,他只说‘首领让送的’,别的什么都不肯说。”

少年……凌云想起赫连灼身边那些侍卫,个个精悍,却都沉默如石。这人连送信都挑了个最不会说话的。

“给他些盘缠,”凌云说,“再备些伤药、干粮。草原路远,不容易。”

“是。”

隼退下后,凌云重新拿起书卷,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阳光透过槐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他衣袍上跳动。远处传来讲武堂学生操练的呼喝声,整齐有力,朝气蓬勃。

可他的心思,却飘到了千里之外的草原。南坡的草芽,河里的鱼,新生的马驹,鹰头崖顶的星空……赫连灼用最平淡的字句,为他画了一幅草原春景图。

而他,只能坐在这四方院子里,看着四方的天。

第二封信在十日后抵达。这次送来的不是信筒,而是一只小木盒,盒里铺着干草,草上躺着一枚……蛋。

鸵鸟蛋大小,乳白色,壳上有些淡褐色的斑点。盒里附了张纸条,还是那狂放的字迹:

“草原东边有片盐湖,湖心岛上住着一种白鹤,每年春天在那里下蛋。我派人去取了枚,给你瞧瞧。蛋壳很硬,对着阳光能看见里头有影子在动。萨满说,白鹤蛋能带来好运。我不信这些,但……万一呢?”

凌云对着阳光举起那枚蛋。果然,蛋壳半透明,能看见里头一团朦胧的影子,偶尔轻轻动一下,像在呼吸。

生命。最原始、最脆弱的生命。

他将蛋小心放回盒中,交给福伯:“找个暖和的地方,用棉花捂着。若能孵出来……就养着。”

第三封信来的时候,下了场春雨。雨丝细细密密的,将武威城洗得清亮。信里夹了几片压干的花瓣,紫色的,很小,形状像铃铛。

“这种花叫‘勿忘我’,长在草原最湿润的河谷里。春天开,夏天谢,年年如此。摘了几朵,压干了给你。放在书里,能香很久。”

凌云将花瓣夹进正在读的《孙子兵法》里。合上书时,还能闻到那股极淡的、带着青草气的香。

就这样,每月一封,雷打不动。信里从不提国事,不提朝堂,不提那些沉重的过往。只说草原:五月的野花开了,漫山遍野像铺了锦绣;六月的牧草长到齐腰深,风吹过时像绿色的海浪;七月的星空最亮,躺在草地上,能看见银河横跨天际……

赫连灼像个最耐心的画师,用文字一点一点,为凌云描绘着他从未真正拥有过的草原四季。

凌云从不回信。起初是恪守“勿回信”的嘱咐,后来是……不知该回什么。说武威城的槐树叶子又密了些?说讲武堂的学生今日操练时摔了个跟头?说石磊的枪法又进步了?

这些琐碎,和草原的辽阔相比,显得太微不足道。

直到八月那封信送来。

这次的信很厚,羊皮纸卷了厚厚一叠。展开来看,前半部分照例是草原风物——八月的草原开始转黄,牧人忙着打草,准备过冬的草料;鹰部举行了赛马大会,“追云”那小家伙得了幼马组头名,得意得很,见了人就仰脖子嘶鸣……

可翻到后面,字迹忽然变了。不再是那种略带笨拙的记述,而变得急促、潦草,甚至有些……凌乱。

“七月廿三,狼部偷袭东边牧场,杀了十七个牧人,抢了三百头羊。我带人去追,在黑风峡截住了他们。那一仗打了整夜,杀了狼部四十三人,我们死了九个兄弟。其中一个……是送第一封信给你的那个少年。他叫阿木尔,十六岁,父亲是我鹰部的勇士,五年前战死了。他母亲哭晕过去三次。”

“我不该让他去送信的。草原到武威,千里之遥,路上不太平。可他求了我三次,说想看看传说中的凌将军长什么样。我答应了。现在他死了,尸体都找不全。”

“云,我有时候想,若那日你没从草原离开,现在会是什么样?或许阿木尔不会死,因为他不用千里迢迢去送信;或许‘追云’已经能载着你在草原上奔驰;或许此刻,我们正坐在鹰头崖顶,看八月的流星雨——萨满说,今年有百年一遇的流星雨。”

“可你没有留下。所以这些‘或许’,都只是‘或许’。”

“但我还是想告诉你这些。告诉你草原不只有春花秋月,还有刀光血影;告诉你我不仅是那个会给你写信的赫连灼,还是手上沾满鲜血的鹰部首领;告诉你……我其实没那么洒脱。我也会后悔,也会痛,也会在夜里睡不着,想着如果当初强硬一点,直接把你绑回草原,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可我知道,那样的话,你就不是你了。”

“所以就这样吧。我继续写信,你继续看信。我不越界,你不回应。这是我能想到的,最笨的、也是唯一能靠近你的方式。”

信到这里结束。没有“勿回信”的嘱咐,甚至没有落款。只在最后,有一滴墨迹晕开,不知是写字时手抖了,还是……别的什么。

凌云捏着那卷羊皮纸,在窗前站了很久。雨已经停了,夕阳从云层缝隙里漏出来,将西边的天空染成血红色。院子里积水未干,映着那抹残红,像泼了一地的血。

他想起那个送信的少年。十六岁,和石磊差不多的年纪。沉默,汉话生硬,只会说“首领让送的”。他给他盘缠、伤药、干粮时,少年低着头接过,用生硬的汉话说“谢谢”,然后转身就走,背影挺得笔直。

现在那少年死了,尸体都找不全。

因为送信。

“将军,”隼不知何时站在身后,“晚膳备好了。”

凌云没有回头,只是问:“如果那日,我留在草原……”

“将军不会留。”隼的声音很平静,“就像赫连灼不会真的把将军绑走。有些事,明知结果,还是会去做。因为不做,会更后悔。”

凌云转身看他。隼站在暮色里,脸上没什么表情,可那双眼睛里,有洞悉一切的清明。

“你也觉得我该回信?”凌云问。

“将军想回就回,不想回就不回。”隼说,“但若将军心里难受,说出来会好些。”

凌云沉默。他看着手中那卷沉重的信,又想起之前那些——春天的草芽,夏天的星空,秋天的牧草,还有那枚能看见生命律动的蛋。

赫连灼把最柔软的草原给了他,却把最血腥的战场留给了自己。

而他,连一封信都不肯回。

“备纸笔。”他终于说。

信写得很短,只有三行:

“信已收悉。节哀。草原路远,珍重。”

没有称呼,没有落款,像赫连灼的风格。他将信折好,封入筒中,交给隼:“让送信的人带回去。”

“是。”

隼转身要走,凌云又叫住他:“等等。”

他从书架上取下一只小瓷瓶,瓶身雪白,绘着青花。这是苏墨前次来信时附赠的伤药,说是白鹤山庄秘制,对外伤有奇效。

“这个也带上。”凌云将瓷瓶放入一只锦囊,又添了几锭银子,“给那孩子的母亲。就说……天启有个叫凌云的人,记得她儿子。”

隼深深看了他一眼,点头:“是。”

信送出去后,凌云心里那团郁结散了些,却又添了新的——他回信了,打破了那个“勿回信”的约定。接下来会怎样?赫连灼会继续写信吗?会写得更多、更直白吗?

他不知道。

但九月的信如期而至。这次的信更厚,但字迹恢复了从前的平静,甚至……轻快了些。

“你的信收到了。药和银子也收到了。阿木尔的母亲收了,哭了一场,然后对着南边磕了三个头。她说,儿子能为凌将军送信,是荣耀。”

“我不该在信里说那些。草原的厮杀,本就不该让你烦心。以后不说了。只说好的,比如‘追云’又长高了半尺,比如盐湖的白鹤孵出了小鹤,毛茸茸的,很可爱。”

“药我留了一半。这些年身上伤不少,你这药好用,擦上去凉丝丝的,疼得轻些。谢谢。”

“另外,勿忘我的花期过了,但结了籽。我收了些,随信附上。你若想种,找个花盆,撒下去,浇点水,来年春天或许能发芽。不过武威城的土,不知道适不适合草原的花。”

信末,又有了那句:“勿回信。知道你安好,就够了。”

但这次,在这行字下面,添了极淡的一笔,像是写字的人犹豫了很久才加上去的:

“但若你想回,我也……很高兴。”

凌云看完信,从信封里倒出一个小布袋。打开,里面是密密麻麻黑色的小籽,比芝麻还小,散发着淡淡的、和之前花瓣一样的香气。

他走到院中,找了个空花盆,装上土,将那些籽均匀地撒下去,浇上水。福伯在一旁看着,小声说:“将军,这草原的花,在咱们这儿能活吗?”

“试试吧。”凌云说,“万一呢?”

就像赫连灼说的:万一呢?

万一这花能在武威城活下来,万一这微妙的平衡能一直维持下去,万一……这千里传书的缘分,能持续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秋风起了,槐树叶子开始泛黄。凌云站在院中,看着那盆刚刚播种的土,忽然想起赫连灼信里的一句话:

“草原的花,生命力最强。石缝里能长,沙地里能长,哪怕被马蹄踏过,只要根还在,来年春天照样发芽。”

他蹲下身,用手指轻轻拂过盆土。

那就等等看吧。等来年春天,看这些草原的种子,能不能在北疆的土地上,开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