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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四章(6)

(十八)

另一边,陆羡琛到警局后,同众人一并扑进张晓蕾的案子里。

“张玲,女,30岁,尖田村人,现在在S市美元服装厂做缝纫工人。”林疏砚指着屏幕里出现的女子照片道。

较之同龄人,张玲略显苍老。过于消瘦的脸蛋因没有太多肌肉的支撑而凹陷下垂,很是明显的黑眼圈衬得她双眼无神,疲惫感十足,因营养不良有点偏黄的头发用牛皮筋松松地扎成低马尾,垂在肩头。

“张晓蕾,是她跟吴非生的孩子。”林疏砚道,“她跟吴非从尖田村出来后就同居了。两人一个在服装厂工作,一个在工地做水泥工,生活虽然艰苦,也还过得去。直到张玲怀孕——”

“——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张玲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充满着希望。她想着吴非会因为自己怀孕跟她结婚,然后两人一起期待小生命的到来。但事实上,知道真相的吴非不仅没有流露出一丝喜悦,反而连夜弃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

这话一出,让孙佳昳和周棣脸色微变。

孙佳昳低声道:“都这样了,张玲怎么都没想过不要这个孩子?”

“她是不准备要这个孩子的。”林疏砚接话道,“但张玲有严重的先天性贫血,血小板数差得太多,要是做流产手术就会有生命危险,张玲无奈之下只能把孩子留了下来。”

孙佳昳听了一阵唏嘘。

林疏砚继续往下说:“后来张玲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在饭店里当厨师的程远启。在交往的时候,张玲隐瞒了有孩子的事情,直到两人谈婚论嫁,程远启才知道张晓蕾的存在。程远启隐晦地跟张玲表示,家里人是不会接受张玲带着孩子嫁到他家去的。所以,张玲才准备把张晓蕾带回尖田村,交由自己的父母抚养。”

这跟陆羡琛调查到的信息是吻合的。

陆羡琛问:“张玲最后跟程远启在一起了么?”

林疏砚摇头:”在张晓蕾失踪后,张玲跟程远启吵了一架,两人不欢而散。程远启最终跟父母介绍的一个姑娘结了婚——这件事,我们也问过程远启,情况是属实的。”

何子隽补充道:“我们也问过张玲的邻居和同事,他们都表示张玲对这个女儿特别好,在吃的喝的上面从来没有亏待过她,张晓蕾也特别懂事,母女相处融洽。”

陆羡琛问:“关于张晓蕾的社会关系,有没有调查清楚?”

“张晓蕾的活动范围,除了学校就是家的附近,偶尔会去张玲的服装厂。”孙佳昳道,“对于张晓蕾这个孩子,无论是邻居还是张玲的工友,都说她聪明懂事,是个特别惹人喜欢的小姑娘,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何子隽往下补充道:“至于张晓蕾所在的学校,张晓蕾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给我的答复也大同小异——说张晓蕾是个开朗、乐于助人的女孩子,跟班里的同学关系都处得很好,从来没有吵过架。我问了几个她的同班同学,得到的也是相同的回答。”

林疏砚皱眉:“这样的孩子怎么会招来杀身之祸呢。”

会议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

案件相关人物的背景和社会关系并没有任何异常的显示,也就意味着并没有什么值得追踪的线索。

众人把目光移到案件的本身。

林疏砚将时间线整理了一下:“张玲离开老家是在3月13日早上,而张晓蕾是在3月13日晚上失踪的。这个时间差——张玲离开老家的时间可以确定么?”

殷茹这时点头道:“李程的病历上标注的时间,以及他的口供,还有我们向铁路部门调取的3月13日早上的监控,都可以证实张玲是在3月13日早上回的S市。”

李程,就是张建国送张玲去车站时撞伤的李大爷。当时张建国赶时间,就先给了李程500块,让他自己先去医院看伤口,到时候再凭清单跟张建国报销。那时候留下来的清单,倒是成了张玲离开老家的其中一项时间证据。

周棣依据上述的情况,得出结论道:“也就是说,张晓蕾的谋杀案,跟张玲没有关系。”

陆羡琛蹙着眉头,没有说话。

何子隽看了眼陆羡琛,然后道:“那张建国和徐小妹呢,有没有可能是他俩杀的张晓蕾。”

林疏砚抛出矛盾点:“若是他俩杀的张晓蕾,那他俩就没必要去警察局报失踪案,毕竟那次张晓蕾是第一次去尖田村,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存在,即便是那些知道的人跟张建国他们问起张晓蕾的事,他们也可以说张晓蕾跟张玲回了S市——报失踪无异于画蛇添足。”

(十九)

顾邑找到厉爻的时候,厉爻正盘着腿用勺子舀西瓜吃。

看到顾邑怀里正在探头探脑的小笔芯,厉爻笑着拿勺子虚指:“你怎么总带着它。”

顾邑道:“不带着,拆了陆警官家可怎么办。”说着,他摸了摸小笔芯的脑袋,然后把它放在地上。

没了束缚的小笔芯撒欢地在包厢里跑了一圈,然后用爪子勾垂着的沙发套子,玩的不亦乐乎。

厉爻瞥了小笔芯一眼,然后给了顾邑一个大大的白眼:“那你就不怕它拆了我的地盘?”

顾邑把厉爻的勺子,连带着西瓜都抢了过来,舀了一大勺,边吃边道:“不怕,到时候照价赔偿。”

被抢了东西也不恼的厉爻闻言挑眉:“你确定你现在赔得起?”

顾邑一脸无所谓:“赔不起就欠着。”

厉爻呸他:“癞皮狗。”

说着他把西瓜抢了回来。怕顾邑再动手,厉爻猫着腰,双手护住西瓜,然后努了努下巴,道:“冰箱里还有半个,自己拿去!”

顾邑笑嘻嘻地拿出西瓜,并在厉爻的告知下找到一把新的勺子。于是两人肩并肩坐在沙发上,优哉游哉地吃着西瓜。

玩累的小笔芯看到自家主人在吃东西,一双圆溜溜的眼珠子瞬间亮了。它扒拉着顾邑的腿,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顾邑笑着把他捞到沙发上,将舀在勺子里的西瓜分了一小块给它,然后另一半放进自己嘴里,周而复始,一人一狗吃得特别欢快。

吃饱喝足后,小笔芯窝在沙发上呼呼大睡。顾邑跟厉爻聊起了天。

待明白顾邑今天来的目的后,厉爻坐直身子,看他:“要不你就在这打工,我按主管的工资给你。你也不用做啥,每天陪我打游戏就行。”

这种另类的打工法,总有种自家兄弟找个借口施舍他钱一样。顾邑不能接受。

就在顾邑思考怎么说才能不辜负厉爻好意,但能将自己意见清晰表达清楚的时候,厉爻的手机响了。

厉爻接通手机:“喂——对,是我点的外卖,你放前台就好——嗯,谢谢。”

挂了电话后,厉爻对顾邑道:“知道你来,点了披萨。我去拿。”

“我去拿吧。”顾邑笑道,“你出钱,我出力,正好。”

厉爻没有拒绝。

厉爻点的是大装的至尊海鲜披萨。

至尊海鲜披萨,网罗墨鱼、鱿鱼、虾球、八爪鱼等丰富的海鲜类品做馅料,搭配鲜红的小番茄和绿色的披萨草,色彩鲜艳,令人食指大动。

厉爻搓搓手,扯了一大块塞进嘴里。香脆松软的饼皮配上香醇浓郁的芝士,以及咸香鲜美的海鲜馅料,混合意式香辣海鲜风味酱,让厉爻满足地眯起眼睛。

被香味熏醒的小笔芯扒着顾邑的腿不放。但顾邑一反常态,只缓缓地嚼着披萨,对小笔芯的反应无动于衷。

察觉到异常的厉爻边嚼披萨,边看他:“你怎么了?”

“你说——”顾邑把披萨放进盘里,道,“送外卖怎么样?”

厉爻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顾邑话中的含义。顾邑是在问,他去当外卖员,怎么样。外卖员这个工作如何。

厉爻眯着眼睛,仔细思考了下,觉得顾邑这个提议意外不错。

第一,顾邑的学历不高,相较于一般的工作,外卖员在这方面的要求比较低。第二,顾邑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不喜欢拘在一个地方,送外卖正好可以到处闯,也能更好、更快地认识这个城市。第三,外卖员这种底薪加提成的工作,灵活度较高,顾邑又是个吃得了苦的,一个月下来的工资肯定很可观。第四,既然是他自己提出来的,那就存在一定的”喜欢”或者觉得自己”合适”这个工作的成分。

厉爻同意顾邑的决定,最后也不忘提醒:“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十个车祸里,总有七个是外卖员。”

厉爻同意的态度,让顾邑莫名地松了口气。他笑道:“我这么惜命的一个人,你就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