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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3章(12)

(三十二)

顾邑出院那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

黎成叶去办出院手续,顾邑则抱着小狗在长廊里晒太阳。这些日子被顾邑用好吃的好喝的供养的小狗崽子长势十分可人——大多是向横向发展,如今蜷在顾邑的怀中,活脱脱一个浑圆的黑色大毛球。有些长且蜷曲的狗毛被丰沛的阳光晒得蓬蓬松松,微风拂过的时候像波浪一般一晃一晃的。

顾邑用手轻抚小狗崽子右边的耳朵后面那块白色,那是小狗崽子唯一一块见白的地方,而且让顾邑感到惊奇的是,那块白色的形状像个爱心,而且随着小狗崽子越来越大,那个爱心非但没有长残的趋势,反而愈发的清晰和饱满。

顾邑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苏菟梓,还给苏菟梓拍了照片。小丫头看到了之后特别兴奋,说是捡到了宝,当下就给小狗崽子取名叫“笔芯”。

小笔芯刚喝了一大杯牛奶,在顾邑怀里睡得香甜,还打着细小的呼噜声。顾邑则靠坐在梁柱上,慵散地晒着阳光。

不知过了多久,笔芯原本耷拉着的小耳朵突然竖了起来,然后转动它那胖到都没有啥存在感的脖子,一对圆滚滚的眼珠子直直地盯着走廊一侧。

顾邑跟着它的反应看过去,意外地看到了好久不见,自己即将搬过去跟他一起住的陆警官。

顾邑第一次看清陆羡琛面容的时候,就觉得他的五官过分清秀了,看着不像警察,倒像是个做文职的白领。等相处了之后,顾邑才深刻感受到了自己“以貌取人”的肤浅,主要还有一个原因,陆羡琛的下颚线很漂亮,冲淡了五官给人带去的孱弱和秀气的视觉感,反倒增了一股力量和一份沉稳……嗯?

顾邑清咳了一声,发现自己的思绪跑得有点远了。

就在顾邑思绪飘飘的当口,陆羡琛已经来到他面前,而且还弯下了腰,试探着戳了戳小狗的脑袋。

陆羡琛问:“这就是你和兔子养的狗?”

原本满是警惕的小笔芯放松下来,还用脑袋讨好地蹭了蹭陆羡琛的手掌心,欢快摇起来的小尾巴“啪啪”有力地打在顾邑的臂膀上。

顾邑笑道:“看样子,它挺喜欢你的。”

陆羡琛勾了下嘴角,然后从顾邑手里接过这只一直在向自己示好的小狗:“什么名字?”

笔芯。这名字就像是吃大白兔奶糖的时候,留在唇齿间浓郁不散的奶香味,要一个大老爷们说出来,过于腻歪。

“说不得。”顾邑见陆羡琛不明白,便用手指着小狗,认真道,“名字,叫‘说不得’。”

陆羡琛看着正在舔自己手指头的小狗崽子,挑了挑眉,没有说话。

(三十三)

陆羡琛是来接顾邑去S城的。

亲自来接,这一点顾邑是真的没有想到。据说是苏菟梓要求的,为了能快点见到小笔芯。这个理由一说出来,让顾邑有些惊恐的心瞬间回落了下去。

一旁的黎成叶知道顾邑马上就要去S市,脸色差得一塌糊涂,就像是便秘好久就是拉不出来的那种痛苦的模样。

陈振西坐牢,还有大半年时间才能出来,现在顾邑又要去S市,以后就剩他一个人在老城区混日子了。这种生活太难受了,即便顾邑跟他说,S市下发的奖励给他留了一大半,他的脸色也只是稍微好了几秒就又垮了下去。

顾邑其实也舍不得,他跟黎成叶说:“要不,你跟我一起去S市生活?”

黎成叶双眸刚迸出的零星光亮被无情的事实压了回去,他用笑掩了情绪,然后用力拍了下顾邑的肩膀,道:“我在老城区混得风生水起,去S市干嘛——我又不是傻子。”

话语中被刻意隐掉的现实让两人有一瞬的沉默。

顾邑挑唇抿掉任何不谐的神色,然后给了黎成叶一个拥抱:“等我回来。”

黎成叶没有放开顾邑,闷闷的声音从顾邑费肩头传来:“要是在那过的好,就别回来了。”

顾邑用力捏着黎成叶的臂膀,道:“行,那就等我在那混出头,接你过去一起住。”

黎成叶就顾邑握他的劲怪叫了一声,然后松开顾邑,嘴角扯着弧度,大笑道:“好,我等你!”

陆羡琛把车开过来的时候,黎成叶已经离开了。顾邑把打包好的行李放进后备箱,然后坐进车里,随着车子的驱动徐徐地离开了这个生他养他的老城区。

到了快速道,陆羡琛加大了油门。老城区迅速后退,最终凝成后视镜的一点,顾邑一个眨眼,便再也看不见了。

“等形势稳定了,你随时可以回来。”察觉到顾邑低落的情绪,陆羡琛道。

顾邑转过头来看陆羡琛,问道:“黑鬼在老城区的势力都清剿完了?”

陆羡琛握方向盘的手轻微一顿,他勾起嘴角,道:“基本清完了。”

所以他才被批准出院。顾邑后仰身体,舒服地靠着座椅,道:“不是我说,你们警察的表演素养真不行,哪有伤了脖子还能喝光一瓶罐装饮料的病人。还有那些假扮医生的……”

顾邑掰着手指头列举了好些,鄙视之情溢于言表,倒让陆羡琛嘴角的笑加深了不少。

“……除了这些,其他都挺厉害的。”末的,顾邑补充了一句。至少在他住院的时候,没有受到一丁点的打扰。

陆羡琛点头认同道:“向则从不做没把握的事。”

但做的都不是人事。顾邑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路程过了一半的时候,陆羡琛接到了自家外婆的电话,说是打女儿电话,知道他在附近,就让他顺带过去带点特产回去。于是陆羡琛在快速道的第二个路口转了下去,往东南方向开去。

(三十四)

陆羡琛的外公外婆住在袁家村。袁家村跟老城区比起来,是更加地道的农村,里面大多是泥路,车开不进去,顾邑便跟着陆羡琛往里走。

顾邑朝远处望去,大片的农田如绸缎般铺展开来,规格不一的瓦屋或疏或密地点缀其间,就像是画家在画卷上漫不经心留的几笔,最终成了点睛之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和着清脆的鸟声如涟漪般在村庄里一圈一圈地荡开、荡远。

顾邑忍不住感慨道:“这真是个好地方。”

“确实是个好地方。”陆羡琛道,“好到我外公外婆都不肯搬去城里住。”

顾邑道:“要是我,我也不搬,这里多清静。”

本窝在顾邑怀里的小笔芯看到新鲜事物挣扎着想要下去,顾邑便将它放下来。刚一接触到地面,小笔芯这个小肉球就撒开了玩,在泥地里打个滚,起来的时候顺便祸害了一下被花絮压得下垂的狗尾巴草。小笔芯玩了个尽兴,抬头的时候发现了田埂那头走来一群鸭子,感到新奇的它先是扯着喉咙叫了几声,然后像炮弹一样冲了过去。本慢吞吞、像个不倒翁,优哉游哉朝前走的鸭子被惊得四下逃窜,有只鸭子不小心被小笔芯咬了一口,“嘎嘎”嘶嚎着冲进了河里,有根被扯下来的鸭毛晃悠悠落在水面上,随着涟漪悠悠地偏向远处。

顾邑眼疾手快,将准备冲进水里跟鸭子一决雌雄的小笔芯抢了回来,然后又好笑又好气地在它小脑袋瓜子上轻轻拍了一下:“这不是咱地盘,收敛点。”

小笔芯不满地“嗷呜”了一声,然后把满是灰尘的脑袋往顾邑的衣服上蹭啊蹭。

见状,陆羡琛勾了下嘴角。

差不多走了十分钟的路程,两人终于来到了外公外婆住的地方。

陆羡琛打开篱笆门,带着顾邑往里走。正屋前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棵长势喜人的枇杷树,只不过已经过了枇杷成熟的季节,如今只剩下被雨水冲刷得干净的叶子。

枇杷树的右边架着一个用棕色枝干搭建的简易花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几盆小雏菊。小雏菊短小笔直的花瓣在阳光下恣意舒展,暖黄色的花心乘着风力一晃一晃的,分外可爱。

还没等两人进去,正屋的门“吱呀”打开了。

走出来的是陆羡琛的外婆。外婆穿着件蓝绿色的棉质上衣,一条黑色的七分裤,她黑白相间的头发梳得很整齐,用一根素色的皮筋扎着。看到陆羡琛后,外婆快步地走过来,给了陆羡琛一个热情的拥抱,脸上溢出的笑容较之花架上的雏菊还要更灿烂些。这一形象颠覆了顾邑对老人的印象,顾邑在老城区遇到的老人都是恹恹的没啥精神,活像是梅雨天受潮的旧抹布,满是霉气。而陆羡琛的外婆,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得清爽和精神。

就在顾邑东想西想的时候,外婆的目光转移到了他的身上。顾邑在外婆的眼睛看到了两种神色——喜和惊,而喜悦远大于惊讶。

顾邑有点莫名。

外婆回头询问陆羡琛,目衔期待:“这位是?”

陆羡琛似乎明白外婆有这种神情的缘由,他笑着摇了摇头,然后补充一句道:“就是普通的朋友。”

陆羡琛这个回答有点怪,但是顾邑也没有多想,他笑着跟外婆打招呼:“奶奶你好,我叫顾邑。”

“你好你好。外面日头大,快到里面来”外婆笑着上前拉着顾邑往里走,暗地里打了陆羡琛臂膀一记。

顾邑惊诧地扭头看陆羡琛,这是就让自己进去,不管陆警官了?

陆羡琛有些无奈道:“外婆,你是不是把我忘记了?”

外婆回头朝他白了一眼:“对,忘记了,你别进来了。”

陆羡琛和顾邑都没来得及说话,窝在顾邑臂弯里的小笔芯突然欢快地“汪”了一声,似乎对外婆这个提议很满意。

“哟,这狗崽子长得真精神。”这才注意到小笔芯的外婆笑容更甚,她小心地从顾邑那接过笔芯,然后熟门熟路地给小笔芯顺毛。小笔芯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讨好似的用小脑袋拱外婆的手掌心。

进了里屋后,外婆不要顾邑进厨房帮忙,让他再客厅里随意坐,不用客气。顾邑跟怀里的小笔芯大眼瞪大眼了片刻,最终选了角落里的小板凳坐着,笔芯则被他放在地上。笔芯被顾邑的大腿圈在一个范围内,一有偏离的迹象,就会被无情地逮回来。一人一狗一个逃一个抓,玩的不亦乐乎。

陆羡琛拿西瓜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顾邑拎着小笔芯的后颈肉举高在面前,两者之间留的宽度正巧是笔芯怎么抻腿都够不到顾邑的距离。面对气急败坏的狗崽子,顾邑肆无忌惮的挑衅着,而且笑得特别夸张。

幼稚的家伙。

陆羡琛弯了嘴角,将西瓜放下后从顾邑手中接过笔芯,把它放在了地上。脱了束缚的狗崽子朝顾邑龇牙咧嘴了一番,然后撒开脚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小家伙确定不是二哈的种?”典型的撒手没啊。

“院子围着篱笆,它出不去的。”陆羡琛道,然后给顾邑递了块西瓜。

顾邑还是有些不放心:“我怕它祸害了爷爷奶奶的花花草草。”

“没事的,院子里也没种啥,就让它去玩吧。”外婆从厨房走出来,道,“大黄跟老头子去瓜田了,不然这俩碰一起铁定很开心。”

陆羡琛对上顾邑疑惑的眼神,道:“大黄是外公外婆养的狗。”

大黄,多么接地气的名字。不像他家狗崽子的名字,梗多得让他这个大老爷们难以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