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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跪下,给老子系鞋带

两只不同路的飞鸟不会相遇,除非他们翱翔的是同一片森林。

她可以在烂泥堆,也可以在众神巅。

《凛冬余寒》——秦以夜

2025.5.10

八月末的阳光很刺眼,风也夹带着燥热感,余飒靠窗坐着,宽松的白衬衫领口被汗水黏出褶皱。

她皮肤白,鼻梁高挺,眉宇间显出一丝野性,嘴角下垂。她扎着低马尾,一绺头发挂在胸前,前面的碎发被风吹得凌乱,整个人显得颓废。

她不常修剪头发,所以头发很长,差不多及腰。

16岁的她,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乖戾。

且高傲。

她纤细的手指捏着皱巴巴的车票,指尖反复摩挲“漓县—京城”的字样。

她正在去京城的路上,她已经离开京城四年。

记忆中四年前那个梅雨季,父亲的白菊在棺木上显得悲戚,母亲却微笑着,用手轻轻拍余飒的肩。

“小飒乖,去外婆家住段时间,妈妈忙完就来接你。”

余飒已经长得比母亲高,但是心智总归不成熟,她只能一边抽泣一边轻飘飘吐出一句“随便”。

那时她十二岁,不懂“忙完”是母亲在纪家的订婚宴上戴翡翠镯子,是初一时每周在电话亭下永远接不到的电话,是生日时收到的昂贵发卡被她折成废铁片,藏在床底。

闷热的回忆她不要再想了,她逼迫自己跳出回忆,手不自觉揣进口袋。

四年间,她好像被分成了两半,一半想回京城,一半想留在漓县。

13岁,她还是对回京城有些希冀的,初二以后,她只想好好陪外婆。

外婆才61岁,患了肝癌,余飒花光了12岁前的所有压岁钱,卖烧烤赚钱,只为给外婆治病。

外婆是余飒的避风港。

但是前天母亲承诺只要她回京城,就给外婆出手术费。

她看着手机上所剩无几的余额,艰难地回复了个“好”。

原来高傲之花,也会低头。

父亲临终前塞给她的银色打火机还在口袋里,壳子上的“平安”二字被磨得发亮,是父亲用钳工笔刻的。

父亲说“小飒走到哪儿,爸爸的祝福就跟到哪儿”。

父亲死于车祸,很突然,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反应。

她记得,父亲去世那天,她哭了好久好久。

父亲生前工作很辛苦,但还是会每周都带余飒出去玩,那12年,她无疑是快乐的。那时,他们家的生活条件也是好的。

父亲的公司虽然规模不大,但赚的钱不少,所以余飒一直被娇生惯养。

父亲死后,母亲掠夺了所有财产,一分一毫都没有给余飒。

母亲第一次掀开了伪善的面具。

客车在收费站颠簸时,余飒摸出藏在帆布包底的烟。

烟味抽进肺,她望着窗外飞逝的广告牌吞云吐雾。

忽然想起上个月在县城职高,后桌男生指着手机里的纪家新闻笑她:“原来你妈是豪门阔太啊,怎么把你扔在垃圾堆里?”

她把烟头按在课桌上,烫出个焦黑的印子:“关你屁事。”

其实在职高,她是学校相当于校霸般的存在,但有些人就是自不量力要说她几句,到最后,都被她一个一个收拾了。

每个月母亲寄来的生活费很少,外婆的药费都是她下课后去夜市卖烤串凑的,油烟味渗进校服,连教导主任都嫌她“浑身烟火气”。

但外婆会心疼她,总让她别再去了。

高一一整年,她总是翘课去兼职,学校里不管她了。学校里很多人恨她,但还是有不少女生喜欢她的性格,有不少男生喜欢她的脸。

三个小时后,黑色轿车接到余飒,驶进别墅区。

纪家大门上的铜环在夕阳里泛着暖光,余飒看着车道旁的银杏树,叶子边缘已经泛黄,可明明还是夏天。

记忆里的京城没有了童年父亲给的美好,只剩母亲寄来的明信片:高楼大厦、旋转餐厅、还有纪家别墅的雕花木门,此刻真实地铺展在眼前,却像隔着层毛玻璃。

玻璃那头的温暖,从来不属于她。

”司机替她打开车门时,她也闻到自己身上淡淡的烟味,突然想起外婆说:“女孩子家抽烟不好。”

可县城的冬天太冷,没有暖气的老校区里,只有烟头能让她觉得自己还活着。

她只挎了一个帆布包,连行李都没有。

雕花木门打开,名牌套装带着玫瑰香水味扑面而来。

余明薇长得漂亮,余飒也正是遗传了她的这个优点。

她跟母亲姓,是当年生她的时候,余明薇跟江迩争的。

余明薇看到余飒时,愣了些许,她的手悬在半空,最终轻轻落在她肩膀上:“小飒,路上累了吧?”

她的声音里带着刻意伪装的温柔,令人恶心。

余飒闻到香水味,突然想起父亲葬礼那天,母亲也是这样的味道,混着雨水和白菊的冷香,却没掉一滴眼泪。

她想,她永远割舍不了那一幕。

她冷笑一声,没有说话,只觉得她不是个好演员。

余明薇很快不再管她,回到屋里,终于卸下伪装面。

透过半开的落地窗,她瞥见火锅的蒸汽正在屋内冒着。

纪明修坐在主位切牛排,动作端正,她就是纪家掌门人,也是余明薇的现任丈夫。

余飒的,继父。

纪家表妹纪小棠举着螃蟹钳撒娇:“舅舅,哥哥又没回来吃饭!”

她穿着粉色公主裙,发间别着小花发卡,裙摆上绣着小雏菊。

余飒看着她,想起自己十二岁前,父亲把她宠成小公主,给她买了各种她喜欢的裙子和发卡,每年都带她出国旅游。

而十二岁后,她总是自己买衣服,十五岁前还挥金如土,但也是省着,不再买太多名牌。十五岁的她因为外婆的病省吃俭用,一下把所有钱交给了医院。

十二岁这条分割线,让她的世界天翻地覆。

“执凛在市中心排练呢,”母亲笑着替纪明修添酒,红酒在水晶杯里晃出涟漪,“乐队要参加下个月的音乐节……”

话没说完,院外传来机车的声音。

余飒看见大门外闪过一道黑色影子,赛车服下摆卷着几片梧桐叶,穿着品牌运动鞋,是她常穿的那个品牌。

余飒踩着石板路,鞋底蹭过地上的银杏叶,发出细碎的响,她不小心蹭到围墙上。

围墙上的爬山虎正开着紫色小花,她指尖划过叶片,毛茸茸的触感让她想起外婆家的老藤椅,夏天午睡时,藤叶也会这样蹭过她的手臂。

她身后的喷泉池里漂着几片枯叶,池底沉着半张撕碎的演出票,边角印着“零点星乐队”的字样。

星星logo缺了个角,像被人狠狠撕过又小心粘回去。

屋里传来纪小棠的笑声,甜甜的娃娃音:“舅舅,这个螃蟹腿给你!”

纪明修的笑声混着火锅的咕嘟声,余飒数着餐桌上的四副碗筷,瓷盘边缘印着纪家的纹章,是只展翅的凤凰。

她忽然明白,自己来也是被当做累赘的。

树影投在地上,孤独。

但她为什么要在乎?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不要在意别人,自己才是主角。

这样的话可能有些好笑,可余飒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永远目中无人。

门外那个人还没进来,她没兴趣好奇是谁,也不去看。

她看见树皮上有浅淡的刻痕,歪歪扭扭的“纪”。

旁边还有个没画完的星星,像破碎的光。

穿黑色赛车服的少年双手插兜,跨进大门,嘴里叼着根烟,左臂挎着黑色吉他箱,箱角的“零点星”贴纸在夕阳下泛着微光。

他的头发被风吹得翘起,左耳戴着银色星星耳钉,和县城夜市卖的朋克饰品很像,但更旧,边缘有些发黑。

余飒认出他是纪执凛,十七岁,比记忆里长高许多,也更成熟。

却还是忘不了那年在父亲葬礼上,他恶狠狠地说“杀人犯的女儿不配哭”。

只是现在,他的眼神里多了些疲惫,是熬夜排练后的倦怠。

纪执凛斜睨着她,目光扫过她洗旧的帆布鞋,落在她攥紧的打火机上:“余明薇终于想起她还有个女儿?”

声音疏离,带着嘲讽,却比记忆里柔和些,带着刻意的冷淡。

余飒看见他赛车服拉链没拉,露出里面印着“零点星”的黑色T恤,有些褪色,像被无数次清洗过,也像刻意设计的。

他的手腕上缠着绷带,应该是磨破的,和她在县城打架时留下的伤疤一样。

“你现在玩儿乐队?叫……零点星?”她忽然开口,盯着他吉他箱上的贴纸,“有人说,主唱写的歌都是关于没家的孩子。”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发觉自己好像是揭开自己的伤疤给人看。

而这个人还是纪执凛。

她的继兄、宿敌……

纪执凛指尖弹飞烟头,火星落在石板路上,很快熄灭:“至少他们的父母不是杀人犯。”

说完他别过脸,望着别墅二楼的窗户。是他母亲的房间,窗帘半开,露出里面的白色纱帘,犹如永远隔在他和过去之间的墙。

余飒的胸口发紧,父亲临终前的话在耳边响起:“去找妈妈,她有苦衷。”

可苦衷里怎么会有纪家的别墅、翡翠耳钉,还有被遗忘的四年?

县城外婆家的小阁楼,外婆把余明薇小时候的衣服玩具都收在一个铁盒子里。她这么爱女儿,可女儿却对她不闻不问,把她丢在小县城,连她的病也满不在乎。

外婆说:“小飒,别等了,你妈有新的家了。”

那时她才懂,母亲的“苦衷”是什么。

原来纪明修说“继女会影响我们的婚姻”。

“跪下,给老子系鞋带。”

纪执凛突然踢了踢脚,眼神恶劣,运动鞋的鞋带散在地上。

余飒看见他脚踝处新贴的创可贴,边缘翘起,露出底下浅淡的星星纹身。和乐队标志一模一样,不像是真纹身,应该是用纹身贴盖的。

“凭什么?”她的声音发颤,不是害怕,是倔强的质问,“就因为我妈嫁给了你爸?”

纪执凛蹲下来,与她平视,瞳孔里映着渐暗的天色,像两汪即将结冰的湖:“因为你妈让我妈在急救室等了三个小时。”声音很轻,像块冰,“护士说,她最后盯着天花板,连遗言都没留,就他妈的为了不耽误你们家的订婚宴。”

余飒看见他喉结滚动,像是在咽下什么苦涩的东西。

她忽然蹲下身,指尖捏住他的鞋带,布料上有淡淡的机油味,混着烟草味。

“我在县城上初一那年,等了一整年电话,”她盯着鞋带孔,不看他的眼睛,“每周三,我都守在电话亭一下午,反复刷着电话卡给我妈打电话,直到老师说‘别等了,你妈不要你了’。”

鞋带在掌心打了个歪歪扭扭的结。

她抬头,看见他盯着她发顶的旋。

“你以为我他妈想回来?”余飒继续说,声音发闷,“县城的同学说我是‘被妈扔掉的拖油瓶’,就像你……”

话没说完,纪执凛突然站起来,吉他箱撞在她膝盖上,却又立刻伸手去扶,半途又猛地缩回,像被烫到。

他的指尖在她膝盖上方悬了半秒,带着灼热的温度,又迅速消失。

他摸出钥匙扔在地上:“今晚去住三楼储物间,别碰老子的东西。”

转身时,赛车服下摆扫过她的肩膀,带着夏日难得的冷意。

余飒捡起钥匙,发现背面刻着“0317”。

那是纪家大太太的忌日,和父亲的祭日只差三天,都是春天,都是樱花盛开的季节。

是提醒她?

院外的机车再次轰鸣,纪执凛的车灯扫过庭院,照亮了半条小径。

灯光里,他形单影只,像棵被风吹歪的树,倔强地不肯弯腰。

同样的孤独。

余飒望着他消失在银杏道尽头,树上的蝉突然叫了起来。

屋里传来母亲的呼唤:“小飒,进来吃饭!”

她吊儿郎当地走进屋里,像个女地痞流氓。

她望着餐桌上新增的碗筷,瓷盘里的螃蟹已经凉了,蟹腿蜷曲着。

没有人给她甚至是一个眼神,她感受到了,迅速走出去。

她最不喜欢这样的氛围。

纪小棠正把蟹肉往纪明修碗里夹,母亲笑着替她擦嘴,画面讽刺地温馨。

也许她和纪执凛都是画外的人,永远融不进这温暖的色调里,只能在彼此的阴影里,寻找些许同类的温度。

直到暮色完全笼罩庭院时,余明薇才出来找她:“怎么不进去?菜都凉了。”

“不饿。”

她转身进屋走向三楼,帆布鞋踩过台阶,听见纪明修在说:“下周让她去一中报道,别给纪家丢脸。”

纪小棠的笑声混着刀叉声传来,像把镀了糖的刀,剖开这栋别墅里所有的伪善。

储物间的床板吱呀作响,余飒摸着床头剥落的海报,发现是“零点星”的旧宣传画。

主唱抱着吉他站在天桥上,背后是城市的灯火,像无数个不亮的星星。

枕头底下有本旧笔记本,翻开第一页,是潦草的字迹:“妈妈,今天我又梦见你了,你说要听我弹新写的歌。”

打火机的火苗在黑暗中跳动,余飒盯着打火机上的“平安”二字,轻声说:“纪执凛,我们是同类……”

烟味漫过喉咙,她恍惚间好像听见乐队排练的声音。

很遥远的距离,却又那么近。

被留在原地的人,该怎么长出新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