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简仪见到了她的丈夫沈致民,低着头有些害怕。婆婆把安简仪拉到身边坐下,她的小脚又露出来了,头更低了。慌忙把小脚藏进长长的裙摆,这才松了口气。
安简仪只觉得在这里格格不入,在他们面前,她只想赶紧逃离。
沈白氏拉着安简仪的手,看着沈致民说:“致民,这是你媳妇。”
沈致民不说话,自顾自地吃起饭来。沈白氏没搭理儿子的脾气,转头指着沈知予说:“这是致民的儿子,知予。”
沈知予没有说话,向安简仪礼貌点点头示意。安简仪学着他的样子,点点头回应。
沈白氏看得出安简仪的局促,也想让沈致民早点关注到他这个续弦妻子,主动她夹菜,“多吃些。”
安简仪始终低着头,偶尔用余光去看沈致民,“多谢母亲。”
她的这个丈夫看起来风度翩翩,人也和善。只是,没有看她一眼。祖母说过,被自己的男人抛弃,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重大到人生因此崩塌。
想到这里,安简仪的心更沉了。
一女孩儿走进来,头发烫得卷卷的,身上穿着一条粉色的蕾丝裙,打扮得很洋气,还穿着一双珍珠高跟鞋,语气轻蔑,“不好意思,来晚了。”
她的那句不好意思根本不像是道歉,更像是主人对仆人的施舍。
沈白氏一直看不上她的这个孙女,穿得花枝招展,说话刺耳难听,“终于是来了,你谱大,再不来,我就要派人去清理了。”
沈白氏指着女子,向安简仪介绍:“这是知莉,是致民的女儿。”
安简仪坐立难安,尤其是沈知莉那像针一样的眼神,扎的她心里直疼,“嗯。”
整个用饭期间,沈致民没有给安简仪一个眼神,这越发的让安简仪觉得自己是个笑话。
她的丈夫未曾跟她说过一句话,独自去了书房。那女孩儿坐在沙发上,扬起高傲的头,抬眼打量安简仪,“你叫什么名字?”
“安简仪。”她的声音较小,这是祖母说的,女孩儿声音要小要娇。
安简仪站了好久,眉头微微皱起。她的小脚好痛,整个人有些晃荡,却不敢坐下。仿佛在他们一家人面前,安简仪卑微到了尘埃里。
“给我倒杯茶。”沈知莉随意地说,把安简仪当仆人。
在家里,安于氏就是这么培养安简仪的。端茶倒水,家常便饭,没有人告诉她这叫——“逆来顺受”。
安简仪给她倒茶,却被刚谈话结束的沈知予打断,他的声音有些愠怒,“知莉,你就是这么对待长辈的吗?看来留洋这几年也没有把你的规矩教好!”
可就是他的那句“长辈”刺痛了安简仪,一个比他们还小两三岁的继母,一个被时代淘汰的旧女人。
安简仪站在一边,呼吸越来越快。可是,她还没有办法制止。所有人拿着她的自尊在地上反复践踏,却,无人在意,理所应当。
“哥!她才十七岁!哪算什么长辈?爸爸可没认她!她现在只是一个……”她思考良久,才说了句——“客人!”
安简仪的眼泪有些不争气,她将茶杯放在沈知莉面前后,扶着墙慢慢挪回房中。她从未如此讨厌过她的小脚。
沈知予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是那么窘迫孤独,心里的怒火隐隐上窜。不管是作为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安简仪都是无辜的。
“她还是个小脚女人!丑死了!这种女人,凭什么到我家里来。”沈知莉跟仆人毫不避讳地说。
安简仪听见了,脚步一顿。她的眼眶更红了,脸颊好烫好烫……她加快速度,回到房间把房门反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