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简仪,一个要嫁给四十岁男人的十七岁女子。”
这,是安简仪对自己唯一的定义。确切来说,是安简仪遇到他之前,对自己唯一的定义。
略显简陋的房子里,坐着一老一少两个女人。两个人浑身上下最像的地方,无非就是藏在裙子里的三寸金莲。屋子看起来倒有些年头了,不过大气奢华倒也看得出来。
安于氏没有在意安简仪是不是在说话,也没必要在意,只是施舍般地说:“沈家,也是名门大户。你嫁过去,虽然是续弦,但也是正妻,不委屈你。”
安简仪无助地走出门,在这个家里没有一个人会为她说话。
祖母安于氏是晚清贵族之女,即便大清已经灭亡,她还是给安简仪裹了小脚,自幼传习女规女戒,三从四德。
父亲待安简仪虽好,但孝母,从未制止。甚至在当初裹小脚的时候,她拼死反抗,都没换来父亲的阻止。
后来父亲去世两年,安于氏才打算将安简仪配给了沈家的富商。
她那要嫁的丈夫丧妻多年,孤身一人,其母也是安于氏这般的晚清贵族之女,喜欢安简仪这样的小脚女人。
他母亲心疼儿子多年孤身一人,已逝去的儿媳妇又是个外籍华裔,她心中芥蒂。她就想趁着孙子孙女都回来时,给儿子续弦。一定是要晚清女子做派,而且要生的好。又年轻又漂亮乖巧的女子,她不信儿子不动心。
只是,安简仪今年十七,而她那素未谋面的丈夫已经四十余岁。
可想想,比起邻家姐姐跟公鸡拜堂成亲的耻辱,她这也没什么。
想着想着,安简仪释怀了。或者说,她的命从来不在自己手上。
婚嫁时,沈家也没什么做派。毕竟现在很多人提倡新时代新风气,四十岁男人娶十七岁妙龄少女,传出去并不是件好听的事情。
所以,沈家只是派辆车将安简仪接了去。当夜,晚风缱绻,却寂寞寒凉。等了许久,安简仪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钟表滴答滴答的每一声,都让她煎熬难耐。
只是,她那丈夫并未现身,安简仪松了口气,倒是婆婆沈白氏来安慰她了。
沈白氏拉着安简仪的手,给她带上一款白玉手镯,语气柔和,“丫头,我儿子致民操持着整个沈家的产业,公务繁忙抽不开身,冷落了你,你心里不要委屈。”
安简仪心酸苦涩,却也不能说任何话不中听的话,毕竟夫为妻纲,妻子怎么能埋怨丈夫呢?
“不委屈。”
沈白氏接着解释,像是多么体贴安简仪,“致民是留过洋的,讲究一妻无妾。他对感情忠贞,对亡妻情深,是个性子极好之人。虽说如今已经四十有余,但也不至于太委屈你。”
安简仪心中忐忑,也只能默默将不安咽下:“嗯。”
沈白氏言语祥和,又接着说:“致民与我那过世的媳妇有一子一女,都留洋回来了。女儿跟你年纪相仿,希望你们好生相处。”
沈白氏说了好几句话,安简仪都不接上一句,看着安简仪那年轻胆怯的模样,沈白氏叹了口气,也就走了。
房间再次恢复安静,虽然是婚假。可是整个沈宅上上下下,没有一张“囍”字,没有一个红灯笼。
安简仪咬了咬嘴唇,看着自己穿的红嫁衣,简直是一个笑话。
这无声的讽刺,让安简仪把自己的一生都打算贴上了一个标签。
安简仪自嘲笑着:“可是我才十七岁,我的继子继女年纪都比我大,这婚姻也许是算不得光的吧。”
“可是,谁都不让我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