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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祸起萧墙(一)

沈潜在黄昏时分离开曲靖。

他走出车马通行的大道,夜已完全降临。天上一钩昏黄的弦月,尖锋处隐隐泛着血红。云翳之下,树林和草丛被狂风摇出“哗啦哗啦”的声响,仿佛大水漫涨没过小径。沈潜正是那一叶扁舟,被急流浸泡得浑身湿透、腿脚发软。远近的兽吼虫鸣贴水而来,一圈圈漾起清光,一荡复一荡,在前方摇闪出悄无声息的黑影。沈潜跟着它翻山越岭,无意间走进一座小镇。只见冷风卷扫高高低低、乱葬岗似的瓦房,在街口吹出一抹水红。水红翻过身,勾过含情的眸子撩他一眼,翩然飘进深巷——芙蓉如面柳如眉(注1),原来竟是阿珍。

沈潜被她领进一座破庙,“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回家啊!”阿珍将一根火折抛进他的手里,点燃它,看见阿珍铺开薄薄的包袱皮侧躺其上,扬起憔悴的脸庞,斜泛着眼波睐他——真是奇怪,那包袱里既没有装金银,也没有装珠宝,准是又勾搭上哪位姘头,不废一文便要衣锦还乡哩!

沈潜轻咳一声,别过头去,“你竟然还有家,我从未听你提起过。”

“怎么,难不成只有你们公子哥儿是从娘肚子里爬出来,我们烟花贱质都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不成?”她贴近他,唇上胭脂蹭着他的脖颈,手指在他的肩头打圈。沈潜只觉后背一阵又一阵的酥麻,仓皇吼道,“离我远些!”

“我动也没动,突然发火作甚?”他转头一看,阿珍还好好地躺在包袱皮上,水红的衣裙褪下,露出雪白的胳膀。四目相对,她饶有兴致地凑近了些,“若公子有意,我乐得最后再做一单皮肉生意。只是这回不要金银,你打算用什么来偿我?”

沈潜羞愤不已。他吹灭火折,翻身向外,在心里盘算着返程的时日。身后窸窸窣窣的声响渐渐模糊,随他一道沉入梦乡。

……(注*)

“阿珍!”他甫一出口便噤声,霎时间寒意生自脚底,一路蹿上颅心——阿珍前日已被他扼死于床榻上,藏匿于酒瓮中。昨夜与他口口口口的,怎会是阿珍?

沈潜撞鬼似的逃出城去,一脚踩进河水,跌倒,索性把头也埋进去。河中之人面色铁青,两眼鬼火一般烧得通红,狂风割过,形影破碎,连带三魂七魄也丢失大半。他不敢回头看,生怕昨夜的小镇也是一场幻象,只得脚磨鞋,鞋磨地,一气从天明走到黄昏,直到鞋底磨破,血流不止,才终于停下脚步。渡口处挤挤挨挨泊着十几艘平底船,船帮冲撞,发出“笃笃”声响。沈潜走向蹲在船头的壮汉,“船家,今天还过河吗?”

壮汉把最后一刀纸钱都投进炭盆中,上下打量他,“这几日刮大风,河水急,船都停在岸边。看客官着急赶路,还是到那边店里歇一晚吧,如果明早风小些了,我再送客官过河。”

沈潜拱手致谢,目光被盆中腾起的火苗吸引。船家闲来无事,正想寻人说鬼,“客官明日可得早点来,下午这里要做法事,看热闹的人多着哩!”

左右今晚无法启行,沈潜便坐下来与船家搭话,“这是出了什么事?”

“前几天有伙水匪在这里打劫,杀了一家三口。官府派了人来,又请了九个和尚,九个尼姑,要在渡口连拜三天龙王忏,”壮汉很是感慨,“到底官宦人家,不然这江上隔三差五死人,也不见县太爷做一场法事。可是当官发财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被人砍杀,到现在连尸首都没有捞上来。”

“这倒是奇了,官员携家眷出行,按理说该有护卫随行才是。”

“呵,”壮汉冷笑,“若没有护卫,水匪还不定会那么轻易得手哩!”

“怎么说?”

“那家的护卫和水匪是一伙人,他先砍断了桅杆,船就只能在河心原地打转。水匪再趁机撑着竹筏追上他们——再大的官威,大刀劈下时也没用不是?”壮汉悠悠叹道,“当时好多人就在岸边看着,也没一个敢上前去。那小两口长得真是面善,娃娃也可爱,结果……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他将炭盆底部结成黑块的纸钱捏碎,全部洒进河中,“给他们送些钱去,黄泉路上,莫要冻着饿着了……”

沈潜听腻了背叛和残杀的故事,恹恹离开渡口。野店就在山脚下,一眼便能望见,可等他终于抵达,天色已全然沉暗下来。破败、逼仄的店里挤满了等待出航的旅人,掌柜与小厮在桌凳间穿梭支应,满身大汗。看见沈潜走进,把眼睛一瞥——有孩子不安于席钻进父母的怀中,正好空出个位来。他累极了,也顾不得其他,仗着店家的默许便将空座占去。又怕旁人责难,索性将脑袋埋进合拢的双臂,闭上眼睛假装睡熟。半梦半醒间,他自悬崖一跃而下,身子一抖,骤然惊醒。

对面之人递给他一杯热茶。沈潜出声致谢,只是身心疲甚,既无力端起,也不想喝它。

“公子也是为江上风浪所困,故而暂歇于此?”

那人的声音醇厚而安闲,仿佛一页泛黄旧书,远隔于当下焦灼的处境之外。沈潜不由抬眼打量他。烛火昏暗,看不清面容,只依稀辨出身上的吴罗方巾、宋锦道袍——昔日宛若人间仙境的苏杭,如今早已遍地腥膻。想来他是心怀故国的隐逸之士,因缘际会,故而造访西南,“正是如此,先生呢?”

“娘!娘!”他正要开口,一声孩啼却从怀中钻出。夫人俯身抱起孩儿,将灯台移近。幽暗的烛光之下,一大一小,两张苍白而潮湿的脸庞相对,沈容竟发现那孩儿两眼蒙着黑布,四肢瘦如枯枝,他因剧痛而嚎啕大哭时,鼻血便顺着嘴角汹涌流下,“我们带孩儿访医求药,受困于此,实是心焦。”那人低声解释道。

“不知三位往何处去?”

“金陵。”

金陵者,前朝之南都,景廷之江宁。然其既不再是大宣朝廷的“临时安顿”之所,遗老遗少们称它,便只用古名“金陵”。

“且莫说此地距金陵千里,如今两国交兵,边关阻绝,先生此行怕是未必能有收获。”

“贤弟无需担忧。跨国越郡,千里往来,此事虽于尔等甚艰,于我们却是稍易,”先生的目光定在妻儿身上,“金陵有位老太医是夫人的旧交——”

夫人轻咳一声,他讪讪收住口。

金陵城中的老太医,那定是宣廷南迁之后的事情,就算到最晚的延兴十二年南都沦陷,于今也隔着二十载光阴。沈潜接话道,“老太医当真高寿!”

“是啊,是啊……”

门外寒风呼啸,他们可不受气象、地域、生死之限,跋山涉水,无所不往。沈潜在与先生的闲聊中沉沉睡去,再次睁眼时竟已是次日午后。清早风平浪静,船家们都已解缆启程,店中寥寥几位宾客,举止间只剩乡野之人的古拙与疏懒。“客官,您可算醒了!”小二匆匆走来,一脸紧张地看向他,“您……还记得昨夜发生的事吗?”

“什么昨夜发生的事?”

“没有……没有……”

沈潜一贯以乡下人见识短浅,对他们的大惊小怪并未起疑。他腹中空虚,要了一碗米饭,几道蔬食,见桌上早已冷却的茶壶,又随口问道,“对了,昨夜坐在我对面的一家人已经走了?”

小二僵在原地,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昨夜……公子对面没有人……”

“什么?”

“昨晚公子一人占着这张桌子,自己和自己说话,可吓人哩……”

沈潜又去质问掌柜,得到的回答如出一辙。他怔怔然盯着对面的墙壁,灰白的土墙,斑驳的暗渍,向下流淌的油痕,哪里拼凑得出一家三口的身影?江边忽然响起鼓板、木鱼的吹打,原是最后一日的拜忏道场。十几名出家人的诵唱顺水而来,“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注2)……”

沈潜只觉身上没有一处不被人掰开、拧回,却刻意留下缝隙,好教他永远无法舒坦。那种痛楚无法告于外人,只能喝酒,喝酒,把吃进的食糜连带鲜血、胆汁都呕出来,用明晰的剧痛豁免那连绵无尽的针刺与酸麻。还有一法便是吃药,无论手头有什么药,都一股脑儿吃下去,药性相冲,损伤肺腑,也省得被奇谲异诡勾去性命。他头脑昏沉,有人流处跟随人流,无人声处便走上人们踩出的小径,步履踉跄,不辨晨昏,竟也摸到成都城下。

益,古大都会也。有江山之雄,有文物之盛(注3)。甫入城中,孩童的嬉闹声,小贩的叫卖声,男人女人的谈话声,车马走骡的行驶声如鞭炮般在沈潜的脑海里炸开。一串铃声划开喧嚣,是走方郎中从他的身边经过,“冤亲债主,各归各路,该走的走,该散的散喽!”那音色让他想起无涯子,匆忙折身寻找,然而人海茫茫,魂归何处,只有赵逍不合时宜地堵在路中。“云深兄,”赵逍揉几下被撞疼的胸口,“许久未见,贤兄近来——咦,贤兄面色不佳,往后还应戒酒节欲、善自保养才是!”

想来是满身酒气被他闻见,而憔悴的面色、深重的眼圈又引他联翩浮想。沈潜不欲与他纠缠,“贤弟所言极是,唯是兄公务在身,席不暇暖,调理珍护之事,容后再议……”

粉饰之话,赵逍显然不信。他依然笑容可掬地拦在沈潜身前,抽吸着鼻头问道,“兄台所饮何酒?香气竟如此浓郁。”

“无非乡村浑酒。”

“怎会是村酒?兄台可不能藏私啊!”赵逍揶揄道,“这气味于我似曾相识,一时却想不起来。”

沈潜只想尽快甩掉他,“改日得闲,定邀贤弟至舍下小酌。今日尚有要务,容在下先行告辞!”

二人拱手道别。走出几步,沈潜突然顿住脚步。

他想起身上这股香味的来历。当年他暗中用毒药调换唐王林世炯的丹参丸,为防被人发现,那颗丹参丸便一直藏在身上。岂料近日神思恍惚,竟将它与别的药剂一齐倒入口中,苏合、安息的甜香渗入肌骨,第一个发现的竟是唐王的女婿赵逍!

四年前的除夕,江霖一语解开唐王横死的真相,而向永丰公主求证其父所服丹参丸功效的,正是赵逍!一但让他发现自己是杀害林世炯的凶手,那么属于沈潜的名誉、声望、地位、财富,乃至一切的一切,都将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不,绝不允许这样!一念及此,沈潜飞快转身追上赵逍,“飞卿!”他拉住对方的胳臂,“此前贤弟丢失的黑狗,可是还未找到?”

“你说‘金包儿’?”赵逍眼睛一亮,“沈兄可有什么头绪?”

“前几日我在苟家巷中见一野犬,黑背金腹,眉上两点黄斑,正似飞卿所失之狗,”沈潜早已摸透他的底细,编造谎言信手拈来,“本应尽早告知贤弟,奈何公事鞅掌,适才方忆起此事。”

金包儿是赵逍自幼养大的狗,感情非比寻常。自它从府中突然消失后,赵逍四处寻找,凡有一点线索都不肯放弃,“多谢沈兄!不知兄在苟家巷何处见到此狗?”

“若贤弟不弃,愚兄愿为前引。”

“多谢多谢!”

苟家巷原是先前苟府内部的通道,故而虽位处城市中央,却狭窄、曲折,与周遭的宽街大道格格不入。昔年苟家以贩运木材发迹,大西军攻陷成都时,苟家家主有德积极捐钱捐粮,只盼讨好了新主子,还能继续生意兴隆。争奈独夫之心,唯以“治下之民皆彼之奴,治下之财皆彼之利”,收受献贡,尚为恩典,朝廷所需,岂容私藏?果然,张全寿登殿不久,就以“助饷”之名公然抢掠苟府。苟有德急怒攻心,很快一命呜呼,万贯家财化作灰飞,四世同堂亦随之离散凋零。江永光复四川后,尚存人世的苟家人返回旧宅,请乞了好几番官府,才从贫户、流民手中争回一半住地——原本苟家家眷和仆从居住的房屋间有几尺间隔,便成为如今的苟家巷。苟家巷一边,家资不丰的百姓各自划分地界,打理内外,将生活经营得井井有条。而另一边的苟家子弟们则终日游手好闲、坐吃山空。华屋精宅年久失修,或损或颓,渐成丘墟。因处闹市,总督府屡次提出可以帮忙修缮,然而曾经惨痛的际遇深嵌心中,他们从此不再信任任何官府。赵煜阳苦劝未果,最终只得作罢。

天色渐晚,昔日的仆从屋中已亮起几家灯光,更衬得苟家老宅阴暗、荒凉、鬼气森森。赵逍四下张望,不经打了个寒战,“跑来这么黑的地方,金包儿该多害怕呀!”

“流浪狗多爱躲在废墟里,这样不易被人发现,也不至被人捉去吃掉。”

“也是,”赵逍点点头,“不知苟家二公子富贵可还住在此处?自上次聚仙楼会面后,我已数月不曾见到他。”

“听说去外地贩运药材了。”

“啊,如此甚好!”赵逍很高兴,“富贵兄总算振作精神,决定大干一番事业了!”

沈潜在心里冷笑。半年前苟富贵饿晕在闹市街头,赵逍出手将他救醒,又带他到聚仙楼填饱肚腹。事后富贵为表感激,打算典当家中祖传的自鸣钟宴请赵逍。没想到彼时恰逢张苏府上遭窃,丢失的财物之中,恰好也有一台自鸣钟。典当的掌柜一口认定那钟是富贵盗窃所得,当即上报官府。衙役们不由分说将他羁押入狱,连夜审问,直到富贵被刑求致死,他们才发现这原是一场冤屈——如此悲惨之事,自是不宜被赵逍知晓。世事便是如此,不为世俗所容者,常受世俗无妄之诟。潦倒者一生断送,含冤于地下,不敌贵公子一派天真,未省生悲死哀之喜乐!

沈潜趁赵逍四下寻觅的当口,径直走向马棚,“咦,那是什么声音?”

“哪里?”赵逍走到深潜身边。

“那儿,”沈潜指着马棚的角落,“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

赵逍的目光并不敏锐,并没有从那团漆黑中发现任何动静,但出于对沈潜的信任,依然擎起烛台,朝他手指的方向走去,“金包儿,金包儿……”

一股邪风吹灭烛火,赵逍被重重踢翻在地。黑暗之中,坚硬的残砖一下下捶打在他的头面之上。鲜血混合脑浆流散在地,带走凄厉的喊叫,无助的呜咽与神志的火苗。赵逍坠入黑暗的深渊,“扑通”一声闷响后,心脏彻底停止跳动。

注1:引自唐代白居易《长恨歌》: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

注*:此处删减。

注2:引自《八十八佛大忏悔文》。

注3:引自宋代袁说友等人编撰《成都文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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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祸起萧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