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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第一百三十九章

时间过得很快。

大概在每天栽花种草招猫逗狗时,日子就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了。

这段时间他和刘卿柳各自有各自的事情要处理,刘卿柳多数时间是在学校和刘老爷子家两头跑,他们俩十好几天也没见过几次,他倒是乐得清闲。

至于沈家那边,大概还在因为新投资失败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他父亲甚至都没时间管现在应该还在千里之外的儿子,甚至连母亲的来电也从每隔几天一次降到了一周多才会打一次,而沈凌云应该还不知道——毕竟沈母对这个小儿子有点保护过度,即便沈凌云从其他人口里听到了什么风声去问沈母,沈母大概率也只会瞒着不说;沈父……一向好面子的他就更不会提及此次投资失败的事情了,觉得有损威严。

短短几个月内蒸发掉几百亿,或许在其他人眼里是件天大的事,但对家大业大的沈家来说却远远不至于是剔骨剜肉的程度,顶多是让沈父头疼会儿罢了;那么问题就在于,沈父的下一步棋……到底是什么?难道是沈家的状况其实早不如前,而他在明面的账户上查不出来?这次亏损之后,现金流出问题了?

现在沈遥岑借刘家的帮助在国外有一笔数额不小的流动资金,经由借名买空沈家辰曜集团股票后抛售后还赚了不少,而EO集团那边的股权也经由刘卿柳之手开始转让中;现在辰曜集团名下还有两家欧洲车企,想押宝新能源产业发展,沈父的大体方向没有错,但辰曜集团之前从未涉猎过此方面,颇有种不成功便成仁的意思。

沈遥岑坐在池塘边上钓鱼。

钓了很久,也没一条鱼上钩。

“这里的鱼儿都很精的,”刘卿柳曾对他说过,“毕竟我有事没事的时候就会坐在这儿玩——有时候钓上了鱼觉得肥美的可以煮了吃,瘦的小鱼或者是怀了孕的母鱼就丢回去重新养着;有的时候小鱼会一天被钓上好几次,但钓的次数多了,也就知道不能随便乱咬钩,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空坐一天,就看你能有多少耐心了。”

当不知道第几次提溜起空荡荡的鱼钩时,沈遥岑终于放弃了。

他站起身,收起鱼竿,拎着同样空空如也的桶回去。

在半路,Candy从一旁空旷的草地上朝他冲了过来——现在这条阿拉斯加已经完全把他当成了家里的另一个主人,而且因为刘卿柳不常回来,现在Candy对待他甚至比对待刘卿柳还要更亲近,让刘卿柳直呼没良心的。

但对此,刘小姐还有一个更有趣的说法,叫做“猫狗相吸”。

沈遥岑早已在她日复一日的新奇称呼中习惯了,于是也懒得纠正,随她去。

现在好了,这只阿拉斯加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壮硕的体型跑过来对人类来说到底是一次多么强大的冲击,沈遥岑也只得在它冲过来之前眼疾手快地把鱼竿和桶放在地上,随后便和它在修剪整齐的草坪上滚作一团。

Candy相当喜欢舔人——毕竟这是狗的天性,你叫它别舔了它也听不懂(谁知道是真听不懂还是假听不懂),直到舔得人满脸口水心如死灰,才终于肯在推搡下放弃;这下沈遥岑算是设身处地地体会了一把刘卿柳平时在家和这大傻狗过的是什么日子了,更别说刘卿柳那每天穿一身白看着就有洁癖的样子……但话又说回来了,Candy难道真的不是看人下菜碟么?

沈遥岑叹了一声,狠狠地揉了一把大狗的脸。

“欺负我?”他问。

Candy歪歪脑袋,表示自己听不懂哦——随后就哼唧哼唧地跑走了。

果然是吧!沈遥岑万般无奈地想。

他从草坪上起来,拍拍身上的草屑,又把鱼竿和水桶从地上捡起来,像个老大爷似的提溜着家伙事儿回了房,顺便去卫生间里洗了把脸换了身衣服。

等沈遥岑接到白闲消息,把人从酒吧里捞出来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京城已经到这么热的夏天了。

看着喝得烂醉在沙发上躺得横七竖八的友人,他顿感无奈。

“白闲。”他尝试着叫了声,但白闲只是哼唧了一声,随后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躺着,看样子是彻底失去意识了——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渐长更成熟了些,他酒品比以前好上不少,至少不会扒拉着他的衣服大吐特吐了。

好吧,也算是一种进步。

在他的认识里,白闲是个没有朋友在身边就不会这么放纵自己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也没见着洛雁珏和楚怀玉啊?

不过理由也不难想就是了,现在这俩凑一对,白闲往里挤怎么看都像个超大瓦数的电灯泡;而在白闲看来,自己又整天和刘卿柳凑一块——就算叫了,沈遥岑也不见得会答应和他一起出来喝酒:事实证明也是如此。

就在前几天,白闲还跟自己说一天要拿出25小时来反对同性恋和异性恋。

“我叫你哥来了。”沈遥岑摸出手机,淡淡地下了白闲的斩立决。

白闲立刻“腾”地一下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明明刚才还醉醺醺的人在听到沈遥岑要叫他哥来的时候一下子就清醒了——几乎是立刻夺过了沈遥岑手里的手机,哭丧着脸说:“哇——小山!你怎么那么无情!……呜呜呜,要是让我哥知道我一个人跑出来喝酒喝得烂醉,我回家又得被他唠叨了。”

沈遥岑无语:“你这不是还挺清醒的么?装什么醉。”

白闲慢慢悠悠的:“你不知道,人,都会有不想说话的时候么?”

沈遥岑沉默片刻:“……那你叫我来做什么?”

白闲撇撇嘴:“当然是想看看你怎么对待‘喝醉了’的知心好友呀——!好歹带回家去做做客吧?或者是找个酒店把我安置下来——怎么一言不合就叫家长,你这样显得你很无情知道吗?”

沈遥岑冷笑一声:“我只知道你没事把我叫出来很闲。”

白闲笑嘻嘻的,脸皮厚得能去砌城墙:“嘿嘿,你也不看看我叫什么?羡慕哥不用做事也能吃好喝好就直说,下辈子哥传授你点儿投胎经验。”

沈遥岑表示拒绝:“算了,人各有志。而且我怕下辈子你带着我在垃圾桶出生,那不完了吗。”

白闲把手机还给他:“这么不信兄弟,友尽了。”

沈遥岑拿过手机,退出通讯录界面,看着白闲带着点薄红的脸色,就知道他不是来酒吧睡大觉的,而真的喝了点酒——他轻叹一声,在吧台点了两杯低度数的椰林飘香,一杯给白闲,一杯给自己。

他在白闲对面坐下,问:“真遇到烦心事儿了?”

白闲愣了下,还在打哈哈:“哪里有……就是想喝酒了。”

沈遥岑垂着眼,看着杯壁折射在陶瓷桌面上的彩色炫光,漫不经心地问:“……白闲,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白闲沉默片刻,回答:“怎么也十几二十年了吧。”

沈遥岑点点头,轻呷一口酒液:“你知道就好。”

白闲叹了一声,知道自己的心事是瞒不过他的——更何况他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跟那几个狐狸精一样把心事藏得好好的。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自己平常不爱喝的小甜酒,却发现味道意外得好;沈遥岑说,他以前在国外过日子的时候想喝酒了,手头又不是很宽裕,就只能在买上这么一杯便宜的小甜酒。这酒女孩子们爱喝,味道还不赖,喝多了也就喜欢上了。

白闲很快把酒喝光,最后放下杯子,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一样,深吸一口气,说:“小山,其实……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我们家的状况貌似不大好。”他刚刚吸进去的那口气很快又吐了出来,连带着整个人都看上去萎靡不振了,“我哥一直瞒着我这事儿,要不是前段时间跟他吵架,他一时气急说漏了嘴,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原来他扛着这么多。”说着说着,他的声音开始哆嗦,放在桌上的手也紧握成拳,脑袋埋得很低,跟个电池被抠掉了的太阳花摆件似的。

大白天的,这家地处偏远的酒吧里没什么人,老板也没把音响打开,于是整个酒吧里就只有他们这儿一副卡座里有声音——太安静太安静了,安静得连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都听得一清二楚,安静得连白闲刻意压抑的低声啜泣都如此清晰。

其实沈遥岑早该想到的。

如果……如果当初的白家还是如同他离开之前那样强大,面对自己至交好友家破人亡的惨状,白闲没有理由不拉他一把;但前世的他已经被太多太多的事情压垮了,他也尝试过联系白闲,但电话里却是冷冰冰的电子女音播报着对方号码已成空号的结果,曾经的白家人去楼空,他还来不及细究,死亡就悄然而至。

那么而洛雁珏和楚怀玉?

毅然决然离开家族的他们,在当时又能做什么呢?

或许在他死后也曾来过他的墓前哀悼,送上一束鲜花;又或许从此远走天涯山长水阔,连挚友亡故的消息都不曾收到,任由他的墓前落满尘灰。

四个人,三个不同的结局,谁又能说什么才是幸福的,什么才是落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