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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第一百一十七章

第二天早上9:00.

白闲准时出现在了一家冷清的咖啡店里。

咖啡店员看样子有些懒散,打着哈欠欢迎他。

店员不太明白,这一大早的,谁会特地跑到这种城市边缘的偏远咖啡店里来喝咖啡?

不过白闲不是第一个。

第一个是一个女人——一个看着很漂亮的女人。

他迷迷糊糊的,脑子里好像只剩下了这个印象。

白闲走到前台,抬头看了一眼菜单,点了一杯冰美式和一块抹茶小蛋糕。

店员还是强撑着精神,很有礼貌地说稍等。

于是白闲走开了,他开始在小小的店里逡巡。

最后没花什么功夫就在咖啡厅的角落里找到了正在打瞌睡的刘卿柳。

但白闲自认为自己没发出什么声音,甚至连椅子都还没来得及挪动,这个人就忽然睁开了眼睛——漆黑的、没有光亮的眼瞳,像是黑洞一样,仿佛要将人吸进去咬烂搅碎。

像是鬼一样。

白闲被她这样恐怖的眼神吓到了。

他搓了搓手臂,觉得冷,认为是自己出门的时候没有穿够衣服。

“你、你不要这样瞪我,吓死人了……”白闲终于坐了下来,小声又没有底气地说,“是小山说你有事情拜托我我才来的,不然我才不要跟你见面……”

似乎是为了给自己壮胆,白闲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话。

“当然了,白少爷——是我有事拜托你。”刘卿柳眨了眨眼,一下子就恢复成平常的状态,“你不要那么紧张,我既不会吃了你,又不会打你骂你。你不过是跟小山说了几句我的坏话、在以前挑拨了几句我们俩的关系而已,我为什么要在意这些呢?”

白闲内心几乎是在呐喊:你分明很在意!

但是迫于刘卿柳的淫威,又想到当初给人做小伏低以求好兄弟下落的场景,白闲觉得自己还是闭口不言比较好。

而且这次都是沈遥岑主动开口请求他帮忙了,可见在沈遥岑的心里刘卿柳的确是有几分分量的——他这个做兄弟的再这么不知好歹挑拨离间,不是脑残就是傻缺。

“刘小姐,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你不要放在心上。”白闲讪讪地笑了笑,有些讨好地说,“你现在既然是小山认定的人,那我也不会再多说其他的什么。”

“我知道的,白少是个聪明人。”刘卿柳微笑起来,从服务员手里接过咖啡和蛋糕,慢慢地推到白闲的面前,“小山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说是不是?”

白闲忙不迭地点头:“是是是……”

妈呀,他真不想跟刘卿柳这种情绪不稳定的人打交道!太恐怖了!

感觉一个不高兴就会把咖啡泼到自己的脸上。

白闲简直欲哭无泪。

好在刘卿柳这次是真的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她看上去心情不错,情绪也很稳定,甚至连拜托白闲帮她做的事情都显得有些太过正常。

“麻烦帮我调查一下这笔资金流向,然后还有系统日志以及信息真伪……”刘卿柳把一枚U盘递给白闲,“这些都是白少的强项吧?尽量在这几天内给我结果。”

白闲呆呆地接过U盘,又呆呆地看着刘卿柳把她的那杯摩卡咖啡给喝完。

紧接着,她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坐得有些皱起的大衣。

“那就这样,”她又笑了起来,随后跟白闲摆摆手,“辛苦白少了,再见。”

白闲眨了眨眼,只好跟她说“再见”。

其实他不大想见。

但没有办法,有些人就是这样,不想见也得见的。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端起刚才点的咖啡喝了一口。

“呕——!”好苦!

白闲苦得五官都快拧在一起了。

怎么没有加糖!!

他缓了片刻,又叉起一块抹茶蛋糕——

还是好苦!!

真是不辛苦,命苦!

-

沈遥岑今天起得太早,所以在跟白闲说完事情后就重新回到床上睡了个回笼觉。

在这种不安稳的睡眠情况下,人总是很容易做梦的。

而做梦梦到刘卿柳,似乎也成为了一件他习以为常的事情。

只是这次的梦境有点不一样。

不是什么欢脱愉快的校园时光,也不是什么神神叨叨的古怪梦境。

它很真实——真实到就是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情。

在长到几乎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谈判桌上,一边坐着他,一边坐着刘卿柳。

他和刘卿柳的面前都有着同一份文件。

——一份宣告他彻底失败与最终死亡的文件。

一盏昏黄的灯矗立在他们头顶,摇摇晃晃、吱吱呀呀,看上去像是什么老旧阀门的开关。

过去他经常会做这个梦。

但或许是这种熟悉的场景曾经出现过太多太多次,以至于沈遥岑已经能清楚地辨别这是梦。

至少现在是梦。

于是他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缓慢而坚定地朝着桌子尽头的另一个人走去。

但是这条短短的路忽然变得好长好长,长到他好像走了一辈子,最终都没能走到那个人的身边去。

这场景实在是惊悚得有些可怕。

这人分明就在面前,容貌神态也和记忆中熟悉的那个人没有丝毫变化;只是她就那么冷静而沉默地坐在面前,让他陡然生出一股恍若隔世之感,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认识过,甚至直到死前都还只是陌生人的程度。

“刘卿柳。”沈遥岑忍不住喊出了声。

桌子对面的人忽然动了。

她抬起眼,看向沈遥岑,眼中有一点星光,虽然黯淡,但不是没有。

她唇角微弯,像是一泓春日春水,暖融融的,将这凄苦黑暗划破。

刘卿柳终于起身,主动朝着沈遥岑走来。

一步、两步、三步……

就只是这么短的距离而已。

那笑容是这么的温和柔软,就像是一阵清风,将他心中所有的苦痛都吹散了。

沈遥岑看着她站在自己面前,嘴巴里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比话语先出来的,是一滴眼泪。

跨越生和死的一滴眼泪。

沈遥岑醒了,但梦境中的惊窒感仍旧令他心有余悸。

他伸手摸了摸冰冷的脸颊,却什么都没有摸到。

他起身,看了一眼手机时间。

原来他已经睡了三个小时了。

简直过得跟三分钟一样快……

那么,白闲和刘卿柳那边的事情也应该差不多谈完了。

果不其然,还没有过多久,白闲就跟洪水决堤似的迫不及待地发了一大堆轰炸消息给他。

沈遥岑扫了一眼,知道对方大概是在谴责自己不讲义气,居然就这么把自己卖出去了。

沈遥岑也自知理亏,只好承诺等回京城后再考虑补偿的事情。

白闲闻言,这才消停片刻。

“你现在在美国做什么?”白闲又好奇地问,“总不能就是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吧?”

沈遥岑心不在焉地反问:“怎么就不能呢?”

白闲大吃一惊:“这也太不像你了!凭我对你的理解,你一定在背地里偷偷摸摸地进行一些回让你爹啧啧称赞的大工程——”

沈遥岑洗漱完,开始准备给自己做早饭。

他住得地方距离商超有些远,买菜不是很方便,每天早上就只能烤些面包做些速食将就着来垫垫肚子。

面包蒸腾出的香气和牛奶的热气混合在一起,缠绕出一股香甜可人的味道。

层层叠叠的雾气之下,显露出的是沈遥岑极为俊朗的面庞。

他本来就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很优秀的人,不管是外貌、品行、学识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方面,因此才有了自信和自傲的资本。

只不过他扮演木讷乖孩子的角色扮演得太好,几乎让人忘了他曾经也是个喜欢挑剔又狡黠机灵的男孩,甚至有时候,他敢于挑战权威,否定长辈或者父亲做的事情。

他会想,错了就是错了,难道还要遵守什么尊老爱幼的道理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做的事情要得到我爸的认可才行。”他咬了一口面包,觉得味道还算不错,“他现在也做了很多错事,我也只是在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

白闲愣了愣,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你难道不想早点回到公司么?”

“以前想,现在似乎不太想了,”沈遥岑直白地说,“我想明白了。就算真的乖乖按照我爸的想法彻底和刘卿柳一刀两断,然后再回去按部就班地结婚,给他生个好孙子——在他有生之年,他也不会愿意把公司权力让渡给我的。而且他身体还那么硬朗,恐怕我就是第二个查尔斯王子!到时候七老八十,有再多权力再多钱也没多大意思了。”

白闲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说:“你要谋逆篡位啊!”

“说得有点难听,”沈遥岑轻笑着说,“但也大差不差就是了。”

白闲愣了片刻,随后竟然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笑声一开始还很克制,只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被要求成为小绅士的孩子在大人的管控下不得不压抑的笑声;但很快,这笑声就变得越发放肆,是不顾一切的、无所拘束的,似乎是想昭告天下,这个人现在很开心。

“我还以为,你要在你老爹面前装乖孩子装一辈子呢,”白闲低叹一声,是无奈,也是解脱,“……某种程度上,我还真要感谢刘卿柳这疯子推了你一把,不然我想,我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高中那个自信又张扬的小山同学了。”

“嗯,”沈遥岑浅笑道,“你又说她坏话,小心被她知道。”

白闲无语:“你不告状,她就不会知道。”

“好吧,”沈遥岑放下手机,“就替你保密这一次。”

作者后天正式上课了,所以在这几天奋发向上写了很多很多很多的存稿……!

看了余华的采访才知道原来莫言可以短短一个多月就写完几十万字的书,觉得太厉害了!

大概就是那么想的:人家都这么有天赋这么有才华还这么努力,我这条在家天天长霉的咸鱼为什么不努力?又想起小时候同学问我小说怎么写,我说,看多了写多了自然而然就会写了(然后挖坑不填_(:з」∠)_拷打!

写! 我也要一天写一万字!

然后就这样哒哒哒地每天存下了很多稿子……!

完成真的比完美更重要 在遇到很多事情和挫折的时候我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也挺过了很多人生大大小小的节点……

某种程度上也能算得上很厉害了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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