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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天刚蒙蒙亮,浅淡的晨光透过窗帘缝隙漏进来,落在柔软的床褥上。

李书昀一睁眼,没等脑子完全清醒,先熟稔地捞过身旁刚醒的裴时瑾,手脚并用地像只黏人的八爪鱼,整个人死死缠在他身上,脸颊埋进对方温热的颈窝,蹭了又蹭。

裴时瑾被他缠得一怔,低低地发出一声带着晨起慵懒的“?”,尾音轻扬,带着几分没睡醒的惑然。

李书昀没说话,只从他怀里抬起头,眼尾还带着一点昨夜未散的红,弯着眼睛冲他软软笑了笑,又心安理得地往更深处钻了钻,把脸埋得严严实实。

裴时瑾低笑一声,指尖轻轻落在他腰侧,缓慢又温柔地抚摸着,指腹蹭过那些浅淡的痕迹,嗓音低沉又哑,贴着他的耳朵轻声说:“昨天晚上可能留了一点在里面,不舒服跟我讲。”

李书昀闻言,偷偷撇着眼瞪他,又羞又恼,却没力气真的生气。

明明最开始是他先撩的火,可到最后,主动凑上去求着的人是他,被压着软声叫了好几次老公的也是他。

明明是自己哭着求老公快点,到最后承受不住、浑身发软的还是自己。

明明是自己点燃的一切,到头来却被收拾得彻彻底底,李书昀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心里又臊又怪,埋在裴时瑾怀里半天不肯抬头。

李书昀窝在裴时瑾怀里,鼻尖蹭着他温热的肌肤,心里那点莫名的别扭与羞赧,在想到自己成功转移了裴时瑾的注意力后,一点点烟消云散。

只要能让裴时瑾不再去想那些让他心烦的人和事,不再被裴倾凛、裴时幸那些糟心的过往纠缠,哪怕昨夜自己闹得狼狈又主动,他也觉得心甘情愿。

这份藏在心底的在意,压过了所有的羞臊,让他紧绷的心彻底松了下来。

他终于从裴时瑾怀里慢慢抬起头,长睫轻颤,眼底盛着清晨最软的光,认认真真地望着眼前的人。

视线落在裴时瑾左眼下方,那两颗挨得很近的浅痣上,小巧又醒目,是他每次看着对方时,都会忍不住留意的地方。

李书昀微微抬身,动作轻得像一片羽毛,先是用鼻尖轻轻蹭了蹭那两颗痣,随后软唇轻轻覆上去,落下一个虔诚又温柔的吻。

一下,又一下。

像是在珍视独属于自己的宝藏。

吻罢,他抬眼,撞进裴时瑾盛满温柔与错愕的眼底,喉间滚了滚,第一次毫无保留、清晰又郑重地开口,声音带着晨起的微哑,却无比坚定:

“裴时瑾,我喜欢你。”

这是他活了这么久,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一个人,也是第一次亲口把“喜欢”这两个字说出口。

明明在一起的那天,他只是红着脸捂住裴时瑾的眼睛,踮脚笨拙地吻上对方的唇,心跳如鼓,却羞于把心意说出口,只敢用动作表达。

可此刻,看着眼前被他放在心尖上的人,所有的犹豫都烟消云散。

他知道,这句喜欢来得不算早,却刚刚好。

不是一时冲动,不是情动之际的敷衍,是沉淀了所有在意、心疼与依赖后,最真心的告白。

裴时瑾左眼下方那两颗浅痣上,像是被温柔的光镀了一层细闪,原本清淡的痣色此刻愈发清晰亮眼,仿佛连肌肤下的温度都在跟着发烫,静静承接了李书昀那句沉甸甸的喜欢,得到了最郑重的认可与安放。

他垂眸望着怀里还红着耳尖的人,喉间溢出一声低低的、浸满了宠溺的轻笑,声线是晨起独有的沙哑温柔,每一个字都裹着暖意,轻轻砸在李书昀的心尖上。

“我知道”裴时瑾指尖微微收紧,将人更紧地揽在腰侧,指腹一遍遍摩挲着他柔软的发顶,目光落满了细碎的温柔,“我早就知道了。”

李书昀藏不住的喜欢,早就在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次不由自主的靠近里,露得明明白白。

怀里人的心跳清晰可感,裴时瑾低头,又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笑意漫进眼底,将那两颗被晨光点亮的痣,衬得愈发温柔耀眼。

裴时瑾眼底刚落满温柔,下一秒就忽然弯起唇角,露出一抹明晃晃的坏笑。

那点狡黠的坏心思藏都藏不住,顺着眼尾漫出来,连左眼下方的两颗痣都跟着染上了几分促狭。

他微微抬眸,目光落在李书昀交叠的手上,嗓音压得又低又哑,带着故意逗弄的调子,慢悠悠喊了一声:

“哥……”

李书昀听见这声拖长的呼唤,心头莫名一跳。

“你知道吗?”裴时瑾的视线定格在他右手食指与大拇指之间的虎口处,笑意更深,“你这里,有一颗很小的痣。”

李书昀茫然地歪了歪头,发出一声轻浅的“?”,下意识抬起自己的右手,凑到眼前仔细一看。

不看还好,一看整张脸差点烧了起来。

虎口那颗小小的淡痣旁边,清清楚楚印着一排浅浅的、整齐的牙印,痕迹还未完全褪去,粉嫩地嵌在肌肤上,一看就是被人用力咬过又舍不得弄疼,才留下这样暧昧的印记。

李书昀:“……”

他沉默两秒,心里瞬间冒出来一个念头。

裴时瑾是狗吗?

之前两次亲密,两人都是十指紧扣,他竟半点没察觉。

想来是昨夜情动时,裴时瑾埋在他颈间喘息,无意间低头,才看见了这颗藏在虎口的小痣,一时没忍住,就这么轻轻咬了上去。

李书昀又气又臊,抿紧唇刚要开口骂他,视线一抬,却先撞进了裴时瑾敞开的领口。

裴时瑾精致的锁骨上,红痕交错,深浅不一的吻痕和牙印密密麻麻,从锁骨窝一路蔓延到颈侧,全是他昨夜失控时留下的痕迹,野蛮又张扬,和裴时瑾留在他身上的如出一辙。

李书昀下意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肩颈、腰侧,更是一片狼藉,红痕错落,几乎全是“狗啃”似的印子,战况惨烈得不相上下。

四目相对,两人忽然陷入一阵诡异的沉默。

空气里只剩下浅浅的呼吸声,裴时瑾就那样支着头,目光沉沉地望着他,眼神又烫又黏,带着毫不掩饰的笑意和占有欲。

那眼神太直白,太灼热,看得李书昀耳尖发烫,再也绷不住,恼羞成怒地瞪了回去,声音又软又凶:

“看什么看!”

话音刚落,他干脆一把抓过身旁的被子,猛地往上一掀,直接将裴时瑾的头整个蒙住,把裴时瑾低低的坏笑和那双过分灼热的眼睛,全都捂进了柔软的被褥里。

被子底下传来一阵低低的闷笑,裴时瑾没再继续逗他,指尖轻轻挠了挠李书昀缠在被角的手腕,算是服软。

他动作轻缓地掀开被子一角,蹑手蹑脚下了床,怕动静大吵醒怀里还羞得不肯露头的人。

阳光落在他线条利落的肩背,锁骨上的痕迹若隐若现,他回头看了眼把自己裹成小团子的李书昀,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声音放得又轻又软:

“乖,我去给你做早饭吃。”

说完,裴时瑾带着一身藏不住的笑意轻轻走出房间。

李书昀裹着被子磨蹭了一会儿,也爬起身洗漱。

冷水扑在脸上,才稍稍压下脸上那点没褪干净的燥热。等他擦着脸从浴室出来,脚步一顿,整个人都看呆了。

裴时瑾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好了一身干净的白衬衫。

领口松松地扣着,衬得肩宽腰窄,线条利落又清爽,昨夜那些凌乱的痕迹大半被遮住,只在锁骨边缘还露着一点浅红,反倒添了几分禁欲又勾人的味道。

他就安安静静站在不远处,眉眼温和,整个人干净得像清晨的光。

李书昀手里的毛巾都忘了放,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了好久好久,眼神黏在他身上挪不开。

“哥?”

裴时瑾轻轻喊了一声,声音清浅,带着点笑意。

李书昀这才猛地回过神,耳尖又悄悄热了。

他刚才看得太入神,整个人都陷在那身干净的白衬衫里,陷在裴时瑾身上那股清清爽爽又耀眼的气质里,连自己发愣都没察觉。

裴时瑾站在晨光里,眉眼舒展,连说话时的弧度都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李书昀在心里轻轻叹了声。

裴时瑾这个人,真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耀眼得让他挪不开目光。

吃完饭,李书昀才后知后觉想起自己还没换衣服。

他拉着裴时瑾一起站到全身镜前,指尖在两件衬衫上比划了两下,抬头问他:“今天穿白衬衫,还是黑衬衫?”

裴时瑾垂眸看了看镜里的两人,喉间轻笑着,语气笃定又自然:

“白色。你本来就喜欢白色。”

一句话说得理所当然,像是早就把他的喜好摸得清清楚楚。

李书昀张了张嘴,竟一句话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镜中两人挨得极近,气息相融,等会儿真穿上同款白衬衫,站在一起,分明就是明晃晃的般配。

他只能别开眼,默认了这个答案。

裴时瑾率先换好了外出的装束,褪去了居家的白衬衫,换上了一件黑色厚实长风衣。

料子挺括垂顺,裹着他清瘦却挺拔的身形,领口立起半分,衬得下颌线利落冷冽,唯有左眼下方那两颗痣,在暗沉色调里依旧温柔亮眼。

长风衣厚实挡风,将清晨微凉的空气隔绝在外,一举一动都带着沉稳又矜贵的气场,明明是偏冷的黑色,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显沉闷,反倒愈发耀眼。

而李书昀站在他身侧,身上依旧套着那件他最常穿、也最喜欢的白大褂。

干净素白,版型规整,袖口被他细心地挽到小臂,露出腕间清浅的线条,还有虎口处那颗被裴时瑾咬出牙印的小痣。

大概是常年浸在职业里,早已经习惯了这身清爽的白,他连平日里的喜好,怎么穿都舒服,怎么看都顺眼。

裴时瑾垂眸扫过他身上的白大褂,眼底漾开浅浅的笑意,没说什么,只是伸手替他理了理微乱的领口,动作自然又亲昵。

确认两人都收拾妥当,他转身走到墙边,抬手按下了墙上的空调开关——滴的一声轻响,室内微热的风渐渐停了,凉意慢慢沉淀在空气里。

做完这一切,裴时瑾才牵起李书昀的手,指尖扣住他微凉的掌心,力道轻而稳。

“走了,”他低头,声音温温柔柔地落在李书昀耳边,带着不容拒绝的宠溺,“带你去买几件新衣服。”

李书昀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裴时瑾牵着往门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