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宇简直不敢相信妈妈居然大方到这个地步,她在此刻的表现完全拿这个私生子当亲生儿子一样。
餐桌上,四个人一块儿吃饭,林多乐坐陆承宇旁边,对面是陆庭煜和宋茜。
菜很丰盛,有西兰花蒸蛋,盐焗大鸡腿,清炒小白菜,鲫鱼豆腐汤,糖醋排骨,干锅肥肠。每一道菜都色香味俱全,林多乐看着盘里的东西美的像工艺品的一样舍不得下筷,他第一次见这样的吃食,简直比饭店里的还要美观。
“乐乐呀,听你陆叔叔说,今天赶不及,就吃了一顿面。”宋茜为林多乐添了一大碗米饭,乐呵呵地放在他的面前:“现在饿了吧?”
林多乐诚实的点了点头。
“来,乐乐,尝尝你赵阿姨的手艺。”宋茜用一双公筷往他碗里夹了个大鸡腿,又替他舀了一碗鲫鱼汤。
“你呀你,太热情,反倒让乐乐不好意思了都。”陆庭煜笑着数落妻子,又抬起头对小孩说:“乐乐,别客气,现在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陆承宇坐在中间简直浑身都不自在,他爸妈未免也太把这弟弟当回事儿了。
陆承宇顿了顿,摆出一副少爷架子,动作大刀阔斧地对每一盘菜都夹走了不少,这举动令身旁的林多乐以为他这是生气了。
陆庭煜惊讶于儿子的反常,出声咳嗽了一下,意在告诫陆承宇。
陆承宇会意,抬手夹了个鸡腿给林多乐,装作一副热情的姿态,眼尾藏着笑意地说:“来,乐乐多吃肉,吃肉长得快。”
林多乐似乎没看出此人正在伪装,他内心讪讪的,快要被这一家人的热情给埋没了。此刻看着碗里的大鸡腿,也只好笑意盈盈地对着陆承宇回一声:“谢谢。”
吃过饭后,陆庭煜陪妻子在客厅看了会儿电视,林多乐跟着陆承宇进了房间。
这间卧室真的格外大,但里面没有单独的卫生间,陆承宇拿上睡衣要出去洗澡,见林多乐一直盯着西北角的那一面书架看。
果不其然,下一秒林多乐喊住了他:“陆承宇,你书架上的书,我可以看吗?”
“没大没小的。”陆承宇皱着眉,说:“谁愿意给你看。”
“是你让我别叫你哥的。”林多乐实话实说,他着实有些摸不透这人的脾气,“那我喊你名字,现在你又不乐意了。”
“……”
陆承宇没理他,关上门就去了洗澡。林多乐耸了耸肩,看了看他的背影又回头看了看书架上的书,最后只能叹口气。
第二天,陆庭煜就开车带他到学校办了入学,林多乐顺利进了进贤中学。
站在初二一班的教室内,林多乐被全班同学打量着,老师让他做一下自我介绍,他手指捏了捏校服侧边的布料,语气从容地说:“大家好,我叫林多乐,今年十三岁,来自河南省的一个小乡村,很高兴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成为同学,希望接下来的时间能够和大家一起好好读书,共同努力。”
他说完,台下的同学都热情地鼓着掌,林多乐一阵脸红的坐到了位置上,他座位后面恰巧是陆承宇,陆承宇明朗的声音从后头传来,“真不知道你在脸红什么?男孩子有什么好脸红的?”
面前的少年,好像脸更红了。
林多乐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脸红什么,他往那台上一站就莫名地生出一阵紧张感。身旁的女同学倒是在替他解围,朝身后的陆承宇说了句:“欸,陆承宇,你怎么这样,新同学刚到咱们班,对人家好点吧。”
说完,她又冲林多乐露出一个笑脸,搭讪道:“新同学,你别介意,他这人就这样,嘴毒得很。”
林多乐摸了摸脸颊,摇了摇头。
“我叫郝冬梅。”女生伸出手,可爱地歪了歪头,说:“以后就是你同桌了,你有什么不知道的都可以问我。”
林多乐犹豫了一下,在裤腿上擦干净手上的汗渍,和郝冬梅回握了一下,“好的,谢谢。”
郝冬梅还想说些什么,身后的许明泽拍了拍她的肩膀,声音大的吓人:“郝冬梅,你住手吧!别老找帅哥搭讪!别想早恋啊!”
“谁说我要早恋了!”郝冬梅最讨厌许明泽管着她了,语气有些不耐烦地说道:“我看帅哥养养眼不行吗?”
周围人都哄笑一团,大家都充满善意,并没有嘘声。林多乐也露出了笑容,渐渐融入这个班集体,郝冬梅看着他,脸一红,俏皮了吐了下舌头。
临近放学,林多乐遵循陆叔叔的叮嘱,跟陆承宇一块儿做公交车回家。
中途下了一场暴雨,林多乐没有带伞,也不知道该在哪一站下车,他紧跟陆承宇的步伐,被拥挤的人群挤到角落,陆承宇抓着栏杆,将他护在了怀里。
“在学校,不许告诉别人我们两认识。”陆承宇贴着他的耳朵,警告道。
林多乐没做声,他又继续说:“也别跟我一起下车,别让人知道我们住一起。”
林多乐点了点头,对于眼前人所交代的一切要求都乖乖照做,尽管他也不懂陆承宇为什么要这样。
两人一前一后隔了半小时左右才回到家,陆庭煜见林多乐进了门,赶忙着急问道:“乐乐,怎么才回来呀?有没有淋到雨?不是跟哥哥说了要他带着你回家吗?”
“承宇呢?”陆庭煜问候完林多乐,又开始找自己儿子,“陆承宇去哪儿了?”
陆承宇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他头上顶着一条干毛巾,是他下车前把伞硬塞给了林多乐,自己冲进了雨里。
“说了要带弟弟回家,你这么能自己先走呢。”陆庭煜没问清楚情况,直接痛斥了一顿儿子。
宋茜也没想到陆庭煜会这样说他,忙在旁边帮腔道:“承宇是先回来了,但他也淋了雨啊,乐乐手里不是有伞嘛?你不问前因后果,那么着急干什么?”
“叔叔,是我不好,没带伞,还想在外面多逛一会儿,承宇哥就把他的伞给我了。”林多乐替陆承宇打着掩护。
陆庭煜一听,脸色瞬间缓和了不少,他转头冲儿子说一句:“以后弟弟多逛几次,你也得陪着,这样自己也不至于淋雨。”
“我看乐乐也会坐公交了。”宋茜在中间打着圆场,“以后一人一把伞不就好了,儿子又不是仆人,干嘛这么要求他。”
陆庭煜被妻子这话给噎住了,林多乐此刻也说道:“宋阿姨说得对,我会坐车了,以后一个人回也没问题。”
陆承宇全程没为自己辩解一句,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一场闹剧收尾,狠狠地盯着林多乐,那眼神仿佛在说,你少在那儿辛灾乐祸。
林多乐也总算明白陆承宇在公交车上交代的那一切究竟是因为什么。
在一班上了一段时间的课,林多乐逐渐地意识到山村和城市的差距究竟有多大,他在镇上是第一,可到了城里他的成绩简直是一群人当中最看不起眼的一个。
这次周测的班级排名,他位列第48名,全班一共50名同学,这次考试有一名同学请假缺席,那这样一看,他算得上是实至名归的倒数第二,而陆承宇呢,他居然是正着数的全班第二。
林多乐实在很是困惑,他没想到陆承宇的成绩能那么好,明明每次回到家,他观察对方不是在玩游戏就是在客厅看足球赛,几乎不怎么学习看书的人却考了全班第二,而每天兢兢业业,刻苦努力的人成了倒数。
这一切,都好像一个笑话。
林多乐看着自己惨淡的成绩单,开始寻找原因。很显然,他的英语在全班同学面前显得十分菜鸟。
那并不怪他,北京的孩子从小就是双语教育,而他呢,上了初中才开始学习26个英文字母,如今初二,也不过是他接触英语的第二个学年,自然比不过同龄的北京学生。
林多乐下定决心,日后一定要好好学单词,补语法。
餐桌上,大人们都知道了这次周测的情况,陆庭煜为林多乐夹菜安慰道:“乐乐,别灰心,你刚来这边上学是该好好适应一段时间的,趁着这学期慢慢把不会的补上去,没准下一学年上了初三,你又还是第一名呢。”
林多乐“嗯”了一声算作回应。
“乐乐是个勤快的好孩子,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问承宇哥,你承宇哥虽说不勤快,但成绩还算行,应该教得了你。”宋茜的笑容总是那么得体,她渐渐发现丈夫对乐乐的偏爱明显大过儿子,而自己的儿子明明也很优秀,且优秀地毫不费力。
林多乐听到这话,更是忏愧地连头都不敢抬。
那天过后,林多乐手里总攥着一本英文字典,他走哪儿都带着,有事儿没事儿就背一背里面的单词,就连睡觉前躺在床上,他都要读上几句。
某一天夜晚,陆承宇实在忍不了了,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林多乐的床边,见他闷在被子里小声地念着英文,一把掀走他的被子,语气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有完没完啊?还让不让我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