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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第 113 章

姜清明接下郭超夫妻的案子后,带着戚玉衡各会见了他们夫妇一次。每次会见结束,姜清明和戚玉衡的心情都会闷上好一段时间。

郭超与杨培娟都是年过六十的人,年纪确实不轻了,但是两人已是满头白发,看面相,说是七十多岁也有人信。可戚玉衡看他们二人出事前在短视频网站上拍的视频,那时两人头发只是花白,眼睛明亮有神,和他们现在的样子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姜清明所收的委托费,是和郭超夫妇同在一个寻亲团的人们一块凑的,其中团长出了大头。团长就是他们来咨询那天主事的女人,她名叫万芙蓉,今年五十四岁,是容州本地人。三十年前,她和丈夫一块在容州经营着一家印刷厂,因为工厂事情多,他们二人抽不出身照顾孩子,就把三岁的儿子小石头带到了厂里。可谁知道,在厂里打工的两个同乡的员工生了歹心,把孩子拐走了,自此杳无音讯。

孩子被拐让万芙蓉的生活一下子天翻地覆,在痛苦与自责中,她和丈夫的感情逐渐冷却,两人渐行渐远。在失去孩子的两年后,两个人选择了离婚。她的事业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将大部分精力、金钱都投入到了找孩子一事上,他们夫妻经营的印刷厂很快就倒闭了。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的是,孩子丢失的五年后,将孩子拐走的那两名工人因合伙盗窃被抓。二人一开始还拒不交代孩子的去向,在警方的连番讯问下,两人最终吐露了一个残酷的真相:他们拐走孩子后,连夜坐车逃离了容州,准备将孩子带回老家川西省卖掉。三岁的孩子,本就体弱,从容州到川西,路途更是遥远,一路折腾下来,在到达川西省后,小石头就开始发烧、咳嗽。因为孩子病恹恹的,二人联系好的买家并不愿意接收小石头。将小石头带离买家的家后,小石头又出现了呕吐、喘不上气的症状,因为买家“拒单”而心生不满的两名嫌疑人因此觉得孩子“不能活了”,于是将小石头掐死,并趁着夜色将孩子埋入了村后的山上。

孩子找到了。万芙蓉的心也死了。差一点,她的人也要死了。

接回孩子的尸骨后,万芙蓉浑浑噩噩地生活了几年。办理这桩案子的民警觉得她可怜,为了让她重新振作,推荐她去做寻亲公益。这成了万芙蓉新的人生支柱。在帮助其他父母的过程中,万芙蓉觉得自己仿佛又做了一次母亲。看着别人的孩子找到了,她恍惚也觉得小石头回来了。

寻亲需要钱,万芙蓉于是又做回了多年前那个雷厉风行的小工厂老板。她从零开始,专作纸盒包材,慢慢地,生意又做得有声有色。因为万芙蓉善良、热心、领导力强,所以尽管她不是寻亲团中年纪最大的,但寻亲团的人都管她叫万姐。委托姜清明做郭超夫妻的代理律师,也是万芙蓉做的决定。

这天早上,万芙蓉给姜清明打电话,说是看守所给她打去电话,说郭超的降压药要吃光了,让她送些降压药过去。但万芙蓉这几天在外地,一时脱不开身,所以想麻烦他去买些药。姜清明本就打算第二次会见郭超,自然没有二话,买了药就带着戚玉衡一起去了看守所。

一周未见,戚玉衡感觉郭超又瘦了一些。枯干的一张脸,几乎没什么肉,显得皱纹愈加深刻。

见到姜清明,郭超的第一句话是:“蒋律师,我老婆她怎么样?她在里头过得还好吗?”

其实是不怎么好的。遇到这种事,哪一个能过得好呢?

但姜清明还是违心地答道:“我瞧着杨姐气色还可以。大哥你也别太上火,事情没有像你想得那么糟糕,我也会尽最大的努力。”

郭超扯出一个哭一样的笑,随后答道:“姜律师,您能不能,帮我给冯萍萍递个话啊?”

姜清明有些诧异:“你要给她递什么话?”

郭超道:“我想跟她说,我愿意认罪,我愿意给丁丰一偿命,她能不能告诉我,就告诉我就行,不用跟警察说,告诉我,她把我家小赐弄到哪去了?我们这个样子,也不求孩子认我们,但小娟还能出去。她能去看孩子一眼,偷偷地看孩子一眼就成……求求她,我求求她,告诉我孩子的下落。”

郭超老泪纵横:“我真的后悔,我太冲动了,听到他们不承认孩子是他们拐的,我太生气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拿起刀来了……姜律师,我愿意认罪,只要她愿意告诉我孩子在哪,明天枪毙我都行啊!”

姜清明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郭大哥,我会试着和冯萍萍的律师联系的。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你。小赐的事情,案发的时候,你的邻居张淑芬说她看见冯萍萍抱着孩子走了。她当时看到冯萍萍的正脸了吗?”

“一开始,张大娘确实是这么说的。说她看见冯萍萍抱着孩子从她家门口走过去了,但是后来冯萍萍家的人就上她家去闹,张大娘被闹得就有些不敢把话说死了。但张大娘说,她看得很清楚,抱走小赐的人是个女人,长头发,穿着一件红袄子、穿着一条牛仔喇叭裤。那个时候,牛仔裤在我们乡下是很时兴、很少见的东西,又贵又箍得慌,所以只有冯萍萍这种不干活又舍得花钱的人才会买来穿。整个村子,只有冯萍萍有那样的裤子。”

“这样。大哥,你对孙金凤这个人,还有印象吗?”

“孙金凤……”郭超念叨了两次,道:“有点印象,她是外村嫁过来的,是赵旭伟的老婆。”

“对对,你不清楚,孙金凤现在也在容州。她说她女儿被她公婆和丈夫合伙卖给冯萍萍两口子了,据她所说,冯萍萍他们夫妻卖过不少孩子,目前据我们所知,除了小赐,他们都是做中间人,‘只卖不拐’。是这样吗?”

“……好像是。在小赐之前,没听说他们还拐过孩子。不过,也可能是之前他们都没拐过我们村的孩子。”

“那就你所知,都有谁家卖过孩子给冯萍萍他们呢?”

……

从看守所回来,姜清明就有些魂不守舍,工作也不怎么处理了,只要戚玉衡抬头,他基本上都在发呆。

眼看着要到下班时间了,姜清明忽然道:“玉衡,你说,郭超夫妻俩这案子,人家钱没少给吧?”

戚玉衡微微一愣,应道:“……是。”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咱们得尽心尽力给人家代理吧?”

戚玉衡有些莫名其妙:“……是啊。”

“咱也不是警察,更不能化身幽灵潜入看守所,严刑逼供冯萍萍,逼她承认她拐卖郭赐吧?”

凭借着对姜清明的了解,戚玉衡大致猜到姜清明要表达什么了:“没错。”

“那咱就没法说被害人先有过错吧?但你看这两口子,命真是挺苦的,现在这认罪态度也挺好的,是真的认罪悔罪,我们是不是也得尽一切努力,让他们能取得一个最低限度内的量刑。”

“是这样。”

“诶。小戚,我有一计。你看人家万姐给的价格挺够意思,我们拿出一小部分,当做差旅费,跑一趟百兰。郭大哥、孙大姐、小庄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疑似卖孩子给冯萍萍夫妻人家的线索。我们可以到百兰打听看看。看看能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他们的证人证言,证明冯萍萍夫妻卖孩子的前科累累……法官心里也是有印象分的啊!这样说不定就能让他们在自由裁量的限度内,给郭超他们俩量刑轻些。哪怕少几个月、少几天都是好事啊。”

戚玉衡不断点头:“对对对。”

“但是啊,卖孩子这种事,说出来太不光彩,换做是我我也不想认。嘴皮子磨薄两层都不一定有用哦……”

戚玉衡已经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呀?”

戚玉衡道:“虽然困难重重,但您心里不是都有决定了吗?”

“我这不是还需要一些动力嘛?来回跑一趟的,又累又麻烦的,指不定要挨多少闭门羹呢。”

戚玉衡双手抱拳:“我支持您的一切决定,我跟着您一起去,咱们有难同当,相依相伴。”

“你当然得跟着我一块去了,你想跑都不行!唉,我跟孙金凤他们联系联系,有他们引路,我们能方便一些。”

孙金凤和庄鹏程都表示可以引路帮忙,事情很快敲定了下来,姜清明让戚玉衡定了周三去往固宁省会卢溪的机票。

本来戚玉衡想着多买点菜,提前备好菜冻到冰箱里让沈灵均下班热着吃,但买着买着,戚玉衡又觉得没必要:冻过的菜,口感远不如新鲜的好。现在外卖行业这么发达,点到新鲜好吃的菜并不难。

他能为沈灵均做的事,真的很少。戚玉衡心情一时间有些低落——又想到自己要出差,要和沈灵均分开不知道多久——更低落了。

戚玉衡和沈灵均几乎是同时到的家,进门的时候,沈灵均非常自然地从他手上接过了一个手提袋,两个人手指相碰。谢天谢地,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戚玉衡对这种级别的肢体触碰已经能做到心微跳脸微红了。

在沈灵均凑过来的时候,戚玉衡闻到了淡淡的烟味。

戚玉衡的心微微一沉。

沈灵均是会抽烟的。长乐刚出事那会,他抽烟抽得很凶。戚玉衡住进来后,顾忌着他,沈灵均一根烟都没在屋里抽过。戚玉衡一度很想跟他表达,他不在意他抽烟。这可是他的家呀!但沈灵均从未在他面前表现过烟草戒断的难耐,戚玉衡最终也没开口——毕竟,烟这种东西,少抽一点也是好事。

沈灵均被派驻到市局的时候,回家时身上常带着烟味。戚玉衡自己也去过市局好多次,知道市局烟民多,闻到也不觉得奇怪。但沈灵均回到市检后,或许是环境改变人,或许是他心中的苦闷终于可以不再依靠这种方式排解,沈灵均身上的烟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戚玉衡熟悉的、之前沈灵均身上常带着的各类香水的气味。

但偶尔的、一周有那么两天,沈灵均身上还会出现淡淡的烟草味。

沈灵均的办公室有两位女同事,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在室内抽烟。戚玉衡自认鼻子算不上敏锐,如果沈灵均是在中午、下午的什么时候在室外抽了烟,他的鼻子大概率不会捕捉到气味。所以,戚玉衡认为,他之所以会闻到沈灵均身上的烟味,是因为沈灵均当时恰好抽完烟不久——一个人在车里抽完烟不久。

这个人就是这样。明明生在一个能让他“无法无天”的家庭里,可他却活得处处小心、事事注意,连发泄情绪,都要想办法周全所有人。他怕打扰、怕冒犯,他不想让任何人闻到烟味,也不想让任何人去承受自己的负面情绪。所有的一切,全都自己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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