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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巴别塔44

“三小姐?三小姐!老爷喊你下去!”

女佣有些不耐烦地催促。

“这么晚了,有什么要紧事么?”

芙兰眨了眨眼。

“我哪知道,反正大少爷、二小姐他们都在,您最好动作麻利点,不然待会要连累我挨骂的。”

女佣显得很焦虑。

沿着楼梯往下走,芙兰探出脑袋张望,喧嚣的客厅弥漫着烟气,一看就知道父亲回来了。

然后是高亢急促的交谈与争吵声,说话的双方是二姐伊莎与大哥伊文。

大概是下楼的动静惊动了他们,他们齐齐安静下来,投射来目光。

“芙兰,你下来了。”

男人率先开口说话,他今天似乎心情很好,不仅没有摆出往日的臭脸,甚至还有闲心打招呼。

“父亲,您看起来很高兴,发生了什么好事么?”

芙兰斟酌着语句。

“哈,那当然!我废了老大的功夫,求爷爷告奶奶,差点没跪下给那几个狗东西当孙子,付出了多少好处,终于弄到了去剑花大会的名额。”

男人洋洋得意。

他口中的狗东西,其实就是他平时巴结的几个贵人,他骂人家是狗,但实际上他才是那条上赶着巴结舔鞋的狗,说他给别人当孙子,明显是抬举了,别人还要嫌弃呢。

当然,其实如果只是小富即安,男人没必要这么做,谁让他实在是羡慕那些上流社会的生活,可光凭他这点钱,那里够得上人家贵族的门槛,那只能不要脸皮咯。

反正也没所谓的,除了那些王国顶点的存在,其他贵族都是一个样,使唤下面当狗的同时,腆着脸给上面当狗。

大哥不笑二哥,嘲笑你,只是嘲笑你没权势。

“喂,伊莎,这个机会你可要好好把握,如果能拿个好名次,那与波西奇家的婚事就十拿九稳了。”

男人面带期许。

“放心吧父亲,我在学校时期的剑术课与舞蹈课都拿过A,毕业后也没有落下过,一直有去俱乐部里学习。”

伊莎显得自信满满。

“好,好,好!我亲爱的女儿,你总是那么优秀,我相信你一定能如愿以偿!”

男人简直高兴怀里,肚子油腻的肥肉都抖来抖去,瞧他的神情,明显已经开始畅想一些美妙的事情了。

芙兰在旁边静静听着。

在潘德加尔的上流社会,每年都会举行两场比较盛大的比赛,分别是男性参加的“金蔷薇大会”与女性参加的“百花典会”。当然,它们更通俗的称呼是“决斗大会”与“剑花大会”,很显然,从原名就能看出又是对精灵文化的拙劣模仿。

至于这两个比赛的内容,前者没必要多提,“决斗”二字已经很清楚明了;至于后者,它其实也有对战的环节,但评判的标准并非胜负,而更多侧重于战斗的姿态,呃,说是姿态,其实说是舞蹈也完全没问题。

“今年剑花大会的负责人是费尔巴爵士,你们应该都听说过这位大人物吧,那可是梅琳娅贤者的心腹,在整个库拉索王国都炙手可热的存在!按照大会的惯例,负责人需要提供大会的奖品,你们知道爵士大人究竟有多大方么?”

“大方?很多的钱?”这是伊文下意识的反应。

“特殊的优待?”这是伊莎的回答。

“格局太小啦,爵士给优胜者的奖品是一个承诺。”

男人舔舐着嘴唇,感觉有些喘不上气来,“一个承诺!虽然没有划定范围,而且肯定不能侵害到爵士与贤者大人的利益,但无论怎么想,那都是无比珍贵的,这样的大人物,哪怕是指尖漏出的面包屑,对我们而言都是一座大山!据我所知,消息公布,多少家族跟疯了似的。”

众所周知,贵族的承诺往往很矛盾,如果他们是在私底下给出的承诺,那么你基本可以把它当成屁放了;但如果他们是在公开场合给出的承诺,那么绝对比金子还要真。

男人手舞足蹈,好一会才冷静下来。

“当然了,伊莎,我们想想就行,没必要追逐那么遥远的事情,我们又没有本钱,还是务实点好,虽然本次剑花大会的竞争会变得很激烈,但对我们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是的。”

伊莎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同样花费了不少时间平复心情,“我只是要出些小名而已,竞争激烈意味着关注的人多,我只要努力撑过前几轮,不,甚至一轮,那么就足够达到目标了。”

“哈哈,没错,所以我今天会那么高兴。”

男人一拍大腿,笑得乐不可支,然后他仿佛想起来什么,扭过头来,“然后是你,芙兰,你在剑花大会上……”

宛如晴天霹雳。

“啊?我也要参加?!”

芙兰忍不住回答,“可是我没学过剑术,而且完全不会舞蹈……”

“别乱插嘴!有没有教养!”

男人不满地呵斥,不过他大概心情真的很不错,声音很快恢复了正常,“你有几斤几两我还能不知道,上去就是给人垫脚的货色!况且你想得倒挺美,你知不知道一个参赛名额有多珍贵,给你?也不先照照镜子。”

他撇了撇嘴,“我给你找的是入场名额。不过你到观众台上可别光顾着看戏,我把你安排到了格林家的小少爷旁边,你记得多撩拨撩拨人家,手段下作点,别舍不得脸。”

……怪不得。

等等。

“格林家,我怎么记得……”

芙兰愣了愣,目光移向大哥伊文。

“是的,我正在追求格林家的大女儿,啊,不过我应该很快要和薇拉结婚了。”

伊文微微一笑。

芙兰还没来得说啥。

伊莎倒是先嚷嚷起来了:“喂,凡事总要讲个先来后到,芙兰以后要嫁入费舍家的,我们之前都谈论好了!”

“哈?我呸!你少在这里狗叫,父亲已经给你弄了剑花大会的名额,你别太贪得无厌!”

“呵呵,赢家通吃,你个满脑子黄色废料只会口花花的垃圾,有什么资格和我比,家族产业那么多市场都是我开拓的!”

“我草,伊莎你翻脸不认人是吧,你先前的底牌,那些对家的机密,不还是靠我睡来的!我告诉,平时我让着你,这次绝对不可能,薇拉说了,要是她那个傻弟弟娶不到妻子,绝对不会嫁给我……”

……

两人乱糟糟的吵成一团,如同滑稽的闹剧。

男人乐得看戏,他没啥本事,唯独熟悉分而御之的手段,要不然怎么能一直牢牢把持着家中的资源。

明明算是争论的中心人物,反倒没有人在意芙兰的想法。

算了,某种程度上也是家族特色吧。

芙兰站在旁边,与往常一样的漫不经心,望着天花板出神,幻想着吊灯上有两个小人正在打架,它们的动作很笨拙,没什么观赏性,但她还是看得很认真。

她总是这么奇奇怪怪的,脑海里藏着无数的小剧场,时不时就跳出来表演。

所以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喜欢靠着窗台,望着潘德加尔高矮不一的房屋,想象着会有人在那些砖瓦上出没,可能是灵敏的盗贼,可能是漂亮的精灵,可能是古板的骑士……

但其实是谁都无所谓,反正她都会轻轻地挥手,像是与老朋友打招呼。

至于他们究竟在屋顶上做啥,或许是正义与邪恶的恩怨交战,或许是浪漫美好的约会,或许是孤单寂寞的散心……

但这其实也无所谓,反正声音随着晚风飘荡,最后都会消散在寂寥的夜色里。

“喂,芙兰。”

“芙兰!”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人停下了争吵,齐刷刷地望过来。

你一言我一语。

“你自己要选那个?如果你选了格林家,咱们两家可是亲上加亲啊!”

“芙兰,费舍家有权有势,那人虽并非嫡子,但人品尚可且能力不错,我言尽于此哈!”

哟,破天荒啊。

居然能有如此的殊荣,轮得到她来发表建议,可惜这两个选项感觉都不咋样,而且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条件很好,她也不可能就这么答应。

芙兰刚想随便寻个理由搪塞过去。

男人便先开了口。

“这有什么好争的,反正芙兰你都去见一见,最好明里暗里透露他们互相的存在,再稍微吊一吊他们,你应该懂的吧?”

男人挥舞着手中的烟斗,虚空点了几下,颇有点“挥斥方遒”的气势,

“男的嘛,争强好胜都刻在骨子里,而且他们这个年纪都不成熟,时常会向往着那些可笑的情与爱,要不哪来这么多私奔……刚好你的脸蛋尚可,只要主动凑上前,很容易让他们头脑发热……”

他说话时还有意无意瞥了眼伊文,后者随即涨红了脸,但还没来得辩解,便觉得耳朵一颤。

这声音大得连上方的吊灯都轻轻摇晃。

“父亲!”

芙兰也说不清为什么要生气,可能是男人随意的态度或某些语句太伤人,也可能只是日积月累的委屈恰好在此刻爆发。

她觉得自己应该是愤怒极了,她表情应该无比狰狞,她的动作应该强而有力,就像绘本里描述的那样,英雄们化悲愤为力量,在绝境里完成了逆袭。

但事实上,她只是浑身颤抖着,脸上的表情似哭似笑,身体里的疲惫如潮水般上涌,从指尖到发梢,那些原以为强而有力的诘问,说出口时也是轻飘飘的:

“父亲,其实你也是这样的么?难道你从来真正没有爱过母亲……也从来没有爱过我么?连一点点都没有?”

她花费了很大力气,终究还是忍住了没有询问,没有询问“现在”,而是问的“过去”。因为如果不这样,答案就已经写在问题上了。

烟斗在空中停顿。

客厅里一片死寂,只有铜钟“滴答滴答”地走。

伊文与伊莎交换视线,默契地没有说话,只是偷偷用目光扫视着对峙的两人。

沉默许久。

或许是时间过于久远,记忆都变得有些模糊,男人费了好些精力,终于从脑海的垃圾堆里翻出了那些陈年旧事。

“爱?或许有吧?毕竟我们有过热恋的时候,虽然说不清爱的是幻想还是对方,但那些时刻都太短暂,更多是生活里的琐事与摩擦。”

男人微微皱了皱眉头,随即抽了口烟,“何况那时候我太无知了,没有品尝过财富与权力的滋味,如果你尝过佳肴,那么便再也无法轻易咽下糟糠那样,爱总是虚无缥缈的,串联起人们的永远是利益。”

他弹了弹烟灰,抬起眼望着芙兰,“至于你,从你出生的那天起,我就不是很喜欢你,因为我和她都是黑发褐瞳,怎么会生出粉色头发的孩子?而且你还有双很讨厌的眼睛,不详的绯红色,如同传闻里的异魔那般。”

客厅里回荡着男人略显不快的声音。

“我们经常因为你吵架,而每当这时候,你总会没由来地哭闹,更加令人糟心……但偶尔,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总是能有些欢乐……所以我后来把你带走了,哪怕是一条狗,养了这么久也有些感情吧,何况传出去名声就太难听了,本来就已经很糟糕了。”

男人慢慢地说着。

伊文与伊莎听得一头雾水,只有芙兰的身子越发颤抖。

“啊……说起来,我没想到你居然还记着那个疯女人,啧,我明明都快要忘掉了。”

男人又抽了口烟,“我首次见到她时,只注意到了她身上那股张扬的野性,那是多么诱人的生命力,可这样的东西,注定只适合放在荒野里远远观赏,如果放在文明社会里,那只会变成可怕的野蛮与专横……”

他的面皮抽了抽,“不允许任何人忤逆,随便一点小事就要大发雷霆,连店里的伙计都怕她怕得要死……只有在给你讲故事,讲她那些冒险生活与奇闻轶事时,她的脾气变得略微温和……你很喜欢那时候的她吧?我记得搬家时你还偷偷带上了那些绘本故事书……”

“呵呵,芙兰,你真是个悲哀的家伙,像条可怜的流浪狗,随便给你点吃,哪怕挨打都会摇着尾巴。”

男人露出了些许讥讽。

或许是讥讽吧。

少女已经看不清了,她现在感觉天旋地转的,阴郁深沉的橡木苔包围着她。

男人深深地吐息,缭绕的烟气在空气里弥漫,时光如同流水,眨眼便过去了十余年。

“当时潘德加尔瘟疫盛行,那个疯女人也中了招,明明日渐虚弱,可脾气不仅没有削减,反而与日俱增,刚开始还雇有佣人去照顾,后来佣人也跑了,我反正是不会靠近她的,只有你还每天傻乎乎地跑过去。”

“可人家领情吗?是,她一开始的态度还挺好,可时间久了、病情重了,所有的东西都会改变的,打、砸、骂都是轻的……”

男人冷笑了几下,盯着少女,“要不是西斯,幸亏他当时是我们的邻居,留意到了屋里的动静,及时闯了进去,你应该就要被活生生掐死了吧?”

“她当时还咒骂你,骂你是受到诅咒的孩子,是带来瘟疫与不幸的恶魔。别告诉我你全部忘记,你不可能忘的,你只是骗着自己,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轻声地说道:“芙兰,你真是个可悲的家伙,你明明全都知道,偏偏要自己跟自己演戏。”

“其实压根没有人喜欢你,连亲生父母、连我们都这样,你为什么还会时常抱有天真的想法?”

“无论你去到哪里,你都是注定是孤独的,老老实实按照家里的步调走,展现你相应的价值,那你起码还有个落脚的地方。”

……

后面还有些话,但芙兰已经听不清了。

如同抽空了全部的力气,她只是浑浑噩噩的站着,腿麻了也没有反应。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内心都藏着一个幽深的矿井,里面埋着他们最不愿提及的东西,可能是恐惧、可能是眷恋、可能是最丑陋的念头……

但无论如何你埋得再怎么深,或许是寂静的深夜,或许是明媚的白天,它总会再度不期而至,如同是鬼魅那般。

而在这年这月这天这分这秒,在这个烟雾缭绕的喧闹客厅,她逃跑了那么久,终究还是没有躲过。

现在,鬼魅再度抓到了她。

不知道过了多久,芙兰再次回到了小阁楼。

她在床边默然伫立,然后拿起那两个小布偶端详,仔仔细细,再丢到了柜子里。

最后,她又坐到窗边,和以前无数个夜晚一样。

望着星空下的潘德加尔,街道的灯依旧明亮,但在那些屋檐瓦片之上,空荡荡的只有月光。

皎洁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