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七号,晴。
盛栀在日记本上写下这行字的时候,窗外梧桐树的叶子正被晨风吹得轻轻摇晃。阳光穿过密密层层的叶片,在她摊开的日记本上投下斑驳的光斑,像碎了一地的金箔。她用的是那支墨绿色的笔——笔杆上刻着她名字的那支。握在手里比普通中性笔重一点点,不只是重量,是那种“这是属于我的”的分量。
她停了一下,看着“晴”字最后一笔的收锋。以前她写天气总是很客观——雨就是雨,阴就是阴,晴就是晴。但今天她写“晴”字的时候,觉得这个字的每一笔都在往上扬。不是因为天气真的有多好,是因为她的心情是晴的。
她把日记本往前翻了几页。四月五号,雨。那一页的结尾她写的是“他亲我的时候手指在发抖”。四月六号,她写了整整两页,从早上的牛奶和便签纸写到晚上的月季花和墨绿色钢笔,最后一句是“明天是个好天气”。她当时不知道明天是不是真的会是好天气,她只是想写一句有希望的话。
结果今天真的是晴天。
她把日记本翻回最新的一页,继续往下写。
“今天早上在楼道里碰见他。不是我碰见他——他站在楼下等我。我不知道他等了多久。我出门的时候看到楼下的月季花旁边有一个人影,手里的塑料袋在风里轻轻晃。是他。他说他去书店买笔,顺便等我。但书店要八点才开门。现在才六点二十。”
她写到这里,把笔放下,看了一眼窗外。从她的窗户往下看,能看到月季花坛的一角。今天早上她背着书包走出单元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画面——时一昼站在月季花旁边,手里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校服外面套着那件深灰色卫衣,帽绳抽得紧紧的。清晨的阳光从梧桐叶缝隙里漏下来,在他肩膀上落了几个光斑。
她愣在单元门口。“你怎么在这里。”她问。不是不高兴,是太意外了。
时一昼把塑料袋提起来晃了晃。“去买笔。顺便等你。”
“书店这个点还没开门。”
他的耳朵红了。从耳廓开始,一点点蔓延到耳根。他没有解释,只是把塑料袋塞进书包侧兜里,然后把她的书包从她肩膀上拿下来,挂在自己另一边肩膀上。
“走吧。”
“我书包——”
“重。你昨天说你肩膀疼。”
盛栀站在原地,看着他背着自己的书包往前走了一步,然后停下来,侧头等她。她想起昨天晚上在微信上聊天的时候,她随口说了一句“最近书包太重了,肩膀有点酸”。就一句,随口说的,连她自己都没在意。他记住了。他不知道书店八点开门——或者说,他根本就不需要去书店买笔。他只是想帮她背书包。但他不好意思直说“我来帮你背书包”,所以找了一个拙劣到她自己都不好意思拆穿的借口。
她走上去,走在他旁边。她的书包挂在他肩膀上,和他的书包并排。两个书包,一个黑色一个深蓝色,在她眼前晃啊晃的。她盯着那两个书包看了很久。
“你在想什么。”时一昼忽然开口。
“在想你下次找借口的时候能不能找一个好一点的。‘去买笔’——你上次给我那五支笔够我用到高考了。”
他的耳朵更红了。他加快了脚步。盛栀笑着追上去,第一次发现他走路也会不匀速。
到教室的时候,林昭已经在座位上了。她看到盛栀和时一昼一前一后走进来——时一昼背着两个书包,盛栀空着手——整个人从趴桌的姿势弹了起来,眼睛瞪得像两颗鹌鹑蛋。她张开嘴,盛栀隔空给了她一个“闭嘴”的眼神。林昭硬生生把嘴闭上了,但她的手指在桌上疯狂地敲,像发电报一样,意思大概是:你给我过来,立刻,马上,现在。
盛栀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时一昼把她的书包挂在桌侧,然后把那盒纯牛奶放在她桌角上。牛奶盒下面照例压着一张便签纸。她抽出来看。今天的便签纸上写了三个字——“今天也早”。笔迹端正,横平竖直。不是“早安”,是“今天也早”。因为昨天他写的是“早安”,今天不好意思写一模一样的了,又觉得什么都不写不行,于是换了一个词。时一昼在恋爱这件事上的词汇量大概只有初中水平。但他在努力扩充。
盛栀把便签纸折好,放进口袋里。她的校服口袋里现在有三样东西:两颗白石子,一张昨天的便签,一张今天的便签。口袋鼓鼓的,走路的时候会有轻微的沙沙声。
早读课开始之前,林昭从前排溜过来,一屁股坐在盛栀旁边的空座位上——那个座位的主人还没来。她把脸凑到盛栀面前,距离近到鼻尖快碰到鼻尖。
“书包。”林昭说。
“什么书包。”
“他帮你背书包。”
“他顺便。”
“盛栀,”林昭板着脸,“你再说一句‘顺便’我就把你的物理卷子吃了。”
盛栀低下头,嘴角压不住地往上翘。她把笔袋里的六支笔排成一排——五支黑色0.5,一支墨绿色刻字笔。排好了看,整整齐齐,像一个小型展览。
林昭盯着那一排笔看了几秒,目光最后落在那支墨绿色的笔上。她把笔拿起来,看到笔杆上刻的字,倒吸一口凉气。
“他把你的名字刻上去了?”
“嗯。”
“他自己刻的?”
“嗯。”
林昭把笔放回桌上,动作很轻,像是怕碰坏了什么珍贵的东西。她的表情从八卦变成了一种很柔和的、盛栀很少在她脸上看到的神情。
“盛栀,”她说,“这个人真的喜欢你。不是那种——随便说说的喜欢。”
“我知道。”
林昭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拍了拍盛栀的手背。“那就好。他要是敢对你不好,我把他物理竞赛证书撕了。”
盛栀笑了。林昭也笑了。早读铃响了,林昭溜回自己的座位。盛栀把那一排笔收回笔袋,抽出其中一支——分不清是第几支了——在单词书空白处写下今天的日期。四月七号。晴。
这一天和前一天没什么不同。和上前天也没什么不同。物理课还是电磁感应,数学课还是导数压轴,语文课在讲古诗鉴赏。但盛栀觉得一切都蒙上了一层很薄很薄的光,像早上她在日记本上看到的那种光斑,落在哪里哪里就亮一下。
物理课上老陈点时一昼上黑板做题。他写的步骤和以前一样清楚,但他写完转身的时候,目光往她的方向扫了一眼。就一眼。但那一眼的意思很明确——你看,我做对了。盛栀在座位上轻轻点了一下头。他不知道有没有看到,但她的点头是认真的。
数学课上老师让大家自己订正错题。盛栀翻到昨天的卷子,发现自己有一道题的解法太复杂了。她抬头看了一眼时一昼的背影——他正在低头写字。她撕了一张便签纸,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昨天数学卷子第三题你有更简单的解法吗?”然后把纸条折好,趁老师转身的瞬间轻轻碰了碰他的后背。
他接过纸条的时候,手指碰到了她的手指。他打开纸条看了看,然后拿起笔开始写。写完之后把纸条放在她桌角上——和放作业本一样,封面朝上,正正地摆着。她打开看。他写了两种解法。第一种是她用的方法,他在旁边标注了“步骤太多”。第二种是更简洁的方法,用了参数方程,省了三个步骤。最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第一种也对。考试时能用第一种就用第一种。第二种容易出错。”
不是“第二种更好”,不是“你应该用第二种”,而是“第一种也对,考试时用第一种”。他怕她觉得自己不够好,所以在指出更好的方法之后,特意补了一句——你原本的解法也是对的。
盛栀把纸条折好,放进口袋里。和那两颗石子、两张便签放在一起。口袋越来越鼓了。她的心也越来越满了。
傍晚放学的时候,时一昼照例在门口等她。他靠在门框上,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这次是真的书店的袋子,里面装着一本薄薄的书。
“你真去书店了?”盛栀问。
“嗯。”
“买了什么。”
他把袋子递给她。她拿出来看——是一本物理竞赛真题集。封面上印着“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历年真题汇编”。她翻开目录,发现书页折了一个小角——不是折痕,是被故意折的,折在“电磁感应综合题”那一章。
“这本给你,”他说,“不要求你做完。挑几道做就行。”
盛栀看着那个折角。他折得很整齐,角尖对准页码数字的右下角,折痕压得很平——时一昼风格。他不会随便折书,他连卷子都不会卷边。但为了她,他在一本新书的书页上折了一个角。因为他想告诉她从哪里开始看,又觉得贴便签太刻意了,于是用了最笨的办法——折书。
“你上次说楞次定律老是搞混,”他的声音很平,但语速比平时快了一点点,“这个章节的题最多。你做完应该就熟了。”
盛栀把书抱在怀里,点了点头。她怕自己一开口就忍不住想说太多话。想说“你真好”,想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想说“我以前只敢在草稿纸上写你的名字现在你居然在给我折书”。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抱着书,走在他旁边。走过梧桐老街的时候,她伸出右手,碰了碰他的手背。他立刻把她的手握住了。十指交错。和昨天一样,和前天的走廊上一样。但现在他们不需要借口了,不需要伞,不需要雨,不需要“怕吓到你”。可以在阳光下,堂堂正正地牵着。
走到街角的时候,盛栀忽然停了下来。她停下来的原因是在“文华书店”的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三个女生。穿着隔壁学校的校服,正从书店里走出来,手里拿着奶茶。她们看到时一昼的时候,眼神亮了一下。
“哎,那个不是那个——物理竞赛那个吗。”其中一个女生小声说,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让他们听到。
“是他是他,时一昼对吧,省一的。”
“长得好高啊,比照片上好看。”
盛栀感觉到时一昼握着她的那只手微微收紧了一下。不是紧张,是某种更微妙的东西——他在确认她还在。盛栀没有挣开他的手。她站在原地,和他并肩站着,两只手交握在两个人中间的位置。她没有往前站,没有往后退,没有宣示主权,没有低头发慌。她只是站在原地,握着他的手,安安静静的。
那几个女生注意到了她。她们的目光从时一昼身上移到她身上,又移到他们交握的手上。其中一个女生用手肘捅了捅同伴,三个人交换了一个“哦——”的眼神,然后快步走了。
盛栀继续往前走。时一昼跟上来,还是走在她旁边,还是握着她的手。
“她们刚才在看你。”盛栀说。
“我没注意。”
“她们说你比照片上好看。”
“什么照片。”
“竞赛光荣榜上的照片吧。那张你拍得很严肃。”
时一昼沉默了几秒。然后他说了一句话,让盛栀差点在街上笑出声。
“她们没说错,”他说,“那张确实不好看。我那天没睡醒。”
盛栀转头看他。他目视前方,表情一本正经。但她看到他的嘴角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弧度——他在憋笑。时一昼在跟她开玩笑。不是那种夸张的、需要哈哈大笑捧场的玩笑,是他自己独有的、用陈述事实的方式说的冷笑话。但他在跟她开玩笑。他放松到可以开玩笑了。
她笑着用肩膀轻轻撞了他一下。他被撞得往旁边晃了半步,然后走回来,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一点。他的手指穿过她的指缝,扣在她手背上,拇指在她食指根部轻轻摩挲了一下。那一下很轻,像在纸上画一条辅助线。
那天晚上,盛栀在日记本上写——
“他给我买了一本物理真题集。他在书上折了一个角,折在电磁感应那一章。时一昼折书。他为了给我划重点,折了新书的书页。我觉得这个折角比他送我的任何东西都让我心动。他还跟我开了一个玩笑,说他竞赛照片不好看是因为那天没睡醒。我说他比照片上好看。他耳朵红了。他现在容易耳朵红,比以前更容易。是不是因为在我面前不需要憋着了。”
她停了一下。翻过一页,继续写。
“其实今天在书店门口遇到那几个女生的时候,我有一点紧张。不是怕她们看他,是怕他会松开手。但他没有。他握得更紧了。他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掩饰我。时一昼不掩饰任何事——他喜欢的东西,他就在所有人面前堂堂正正地牵着。他不说,但他会做。比所有会说的人做得都多。”
她画了一个句号。然后把日记本合上,关了台灯。黑暗里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那本物理竞赛真题集就放在枕头旁边,她伸手摸了摸封面,找到了那个折角的位置,用拇指轻轻按了一下。
四月中旬,梧桐树的叶子已经完全遮住了半边天。阳光一天比一天好,温度一天比一天高。倒计时牌上的数字从71变成了65,又变成了60。离高考还有六十天。教室里的气氛像一根越绷越紧的弦,连最皮的陆杨都开始做卷子了。
盛栀和时一昼的关系在班级里也慢慢不再是秘密。不是谁故意传出去的——是那种,所有人都自然而然知道了的状态。一个年级前三和一个年级前十,每天早上一起到校,每天放学一起走,课间偶尔会看到她在给他递牛奶,或者在桌面下勾手指。没人当面问,但背地里已经传了好几轮。陆杨有一次在厕所里问时一昼“你跟盛栀是不是在一起了”,时一昼沉默了三秒,然后说“嗯”。就一个“嗯”。陆杨出来之后跟林昭比了个大拇指,林昭回了他一个白眼。
时一昼没有特意隐瞒,也没有特意公开。他对这件事的态度和他对待所有事一样——做,不说。他帮她背书包,在食堂给她占座,在她笔没水的时候递新笔,在她做错题的时候把正确步骤写在草稿纸上推到她桌角。所有这些事他做得自然而然,好像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做了。好像这些事本来就应该由他来做。
有一天下午自习课,盛栀趴在桌上睡着了。不是故意睡的,她只是太困了——昨晚熬夜改错题改到凌晨一点,今天中午又没趴。她把脸埋在手臂里,本来只想闭一会儿眼,结果真的睡着了。等她醒过来的时候,自习课已经过了一半。她抬起头,发现一样东西盖在她肩膀上——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帽子上抽着紧紧的帽绳,打了个死结。是他的。她认识这件卫衣——他几乎每天都穿在校服外面,衣领内侧有一个洗得快要褪色的小标签。她偏头往左前方看。他穿着校服白衬衫,没有卫衣。他把卫衣脱下来给她了,自己只穿一件衬衫。
她伸手摸了摸那件卫衣。料子是普通的纯棉,洗了很多次,摸着很软,有他身上的味道——洗衣液的清香,淡淡的,不带任何香精。她闻到这个味道的时候,心跳得很慢很稳。她把卫衣拿下来,想还给他。他大概是感觉到了她的动作,转过头来,用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句话。
“再睡一会儿。还有十分钟下课。”
盛栀重新趴下去。她把卫衣盖在肩膀上,把脸埋进手臂和卫衣的褶皱之间。那件卫衣很薄,挡不住什么冷,但她觉得比暖气还暖。下课铃响的时候她把卫衣还给他。他接过去套上,连领口翻出来的时候都没说话。好像这件事跟呼吸一样平常——她冷了,他把卫衣脱下来;她不冷了,他穿回去。不需要问,不需要谢。
周末是难得的半天假。高三每周只有周日上午可以自由活动,中午之前必须回学校。盛栀本来想睡到八点,但七点就醒了。不是闹钟叫醒的,是习惯。她的生物钟已经被高三调到了六点,七点对她来说已经是懒觉了。
她躺在床上刷手机。点开微信,看到时一昼六点半给她发了消息——“醒了。”就两个字,没有问号,没有表情。她回了一个“嗯”。他秒回了——“你多睡会儿。”
盛栀盯着“你多睡会儿”四个字看了很久。他不是说“好”,不是说“知道了”,他说“你多睡会儿”。因为昨天她跟他说过最近总是睡不够,他记住了。她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翻了个身,看着窗外的梧桐树。她没再睡。但她把那四个字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念了很久。
她给林昭发消息:“今天要不要一起去书店。”
林昭秒回:“你?去书店?你今天居然不跟他一起?”
“他不是‘他’。他叫时一昼。”
“好的,时一昼。你今天居然不跟时一昼一起?”
“他上午要去学校帮老陈整理竞赛资料。”
“老陈是有什么毛病,周日上午让学生加班。”
“他自愿的。”
“懂了。他自愿的。”
过了一分钟,林昭又发了一条:“你俩在一起之后你越来越好了你知道吗。你以前跟我聊天从来不打感叹号,今天打了三个了。”
盛栀往上翻了一下聊天记录——她确实打了三个感叹号。什么时候打上的她不知道。她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望着天花板,嘴角怎么都压不下去。
她和林昭在书店碰头。书店老板还是那个戴老花镜的老头,坐在柜台后面,这次在看一本发黄的武侠小说。看见盛栀进来,他把老花镜往下拉了拉。
“哟,今天那个小伙子没跟你一起?”
盛栀的脚步顿了一下。连书店老板都记住了他们。
“他上午有事。”她说。
“你们高三还谈朋友,”老板把武侠小说翻过一页,头也没抬,“不过你们俩看着很般配。他上次来找那种刻字的笔,我这里没有,他站了十分钟才走。那孩子,话少,但一看就是实心眼。”
盛栀在林昭的死亡注视下快步走向教辅区。林昭跟上来,拉住她的衣袖。“刻字的笔?什么刻字的笔?”
盛栀从笔袋里拿出那支墨绿色的笔。林昭接过去,在灯光下转了转,看到“盛栀”两个字,沉默了整整五秒。然后把笔还给盛栀。
“我问你一个问题,”林昭说,“时一昼是不是人类的?”
“什么意思。”
“我意思是——他是不是从哪个女频小说里爬出来的纸片人。现实中真的有这种男生吗?给你刻笔,给你折书角,给你买五支同款笔,大早上六点在你家楼下等你说‘去买笔’——他家离学校那个方向要绕路,你知不知道?”
盛栀愣住了。“你怎么知道他绕路。”
“陆杨告诉我的。陆杨家跟他一个小区,说他每天早上五点五十出门,往跟你家相反的方向走。他不是顺路去找你。他是绕了一大圈去接你。”
盛栀站在教辅区的书架前面,手里拿着一本化学真题集,半天没有翻开。五点五十出门。她家在学校和时一昼家之间——他家在学校另一侧,走到学校要二十分钟。她家在学校这头,从他家走过来要四十分钟。他不是顺路。他从来都不是顺路。他说“顺便等你”,她说“你下次找个好一点的借口”,她以为他只是不好意思说“我来帮你背书包”。原来连“来”本身都需要他多走一倍的路。
她把化学真题集放回书架上,走到收银台前。老板抬头看她。“有刻字笔卖吗?”她问。
老板愣了一下。“你也要?”
“他要过,我就也要。”
老板看着她,慢慢笑了。不是那种做生意的人对顾客的笑,是那种——老人家看年轻人的、带着一点点感慨的笑。“现在没了。上次他来过之后我进了一批刻字笔,被隔壁学校的美术生抢光了。你们这些年轻人,现在流行刻字笔了吗?”
“不是流行,”盛栀说,“是只有他想得出来。”
她走出书店的时候,林昭跟在她后面。梧桐老街上的阳光很好,树影斑斑驳驳地铺在人行道上。她走到街角,拿出手机,给时一昼发了一条消息。
“你以后别绕路了。”
过了大概三十秒,他回了。“什么绕路。”
“你家。到我家。要绕二十分钟。”
那边停了很久。“是三十五分钟。加上等你的时间,大概四十。”
盛栀把手机握得紧紧的。他不仅没有否认,还把时间算到了分钟。三十五分钟,加上等她下楼的时间,四十分钟。他每天早上多走四十分钟,就为了见她几分钟,说两句话,帮她把书包背到学校。然后他在便签纸上写“早安”或者“今天也早”,放在她桌上。然后他坐在自己座位上,和平时一样低头做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她的手指在屏幕上打了很久。打了好几段话,又全删了。最后她发了三个字。
“时一昼。”
“嗯。”
“你知不知道——算了。下午见面说。”
她把手机塞进口袋。林昭在旁边双手抱胸看着她。
“你刚才想说什么。”林昭问。
盛栀摇了摇头。她本来想说的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让我越来越喜欢你。喜欢到有点害怕。怕以后没有你的日子我该怎么过。但她没说。因为她想了想,觉得时一昼大概也在想同样的问题。他不是那种做了事不求回报的人——他是那种做了事不相信自己值得回报的人。他多绕四十分钟的路,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他应做的。因为他觉得“当男朋友”就是要做这些的。他没有概念——什么算是“够了”,什么算是“太多了”。他的词典里没有“太多”。
她深吸一口气,把手机拿出来,又发了一条消息。这次不是“你知不知道”,是别的。
“下午我给你带牛奶。你也喝。你最近都没怎么喝。”
“好。”
就一个字。但她能想象他说这个字的时候的样子——点头,喉结滚动一下,耳朵可能会红。
下午她拎着两盒纯牛奶走进教室的时候,时一昼已经在座位上了。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他趴在桌上,脸埋在手臂里。深灰色卫衣的袖子挽到小臂中间,露出左手手腕上一圈浅浅的红印子——是她上次在走廊上握过的地方。印子早就消了,但她记得那个位置。他的呼吸很匀,睡得很沉。她轻轻走到他桌边,把一盒牛奶放在桌角上。然后她把自己的校服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肩上。
时一昼没有醒。他的睫毛在轻轻抖动,在做梦。盛栀回到自己座位上,拿出日记本。翻到最新的一页。她握着那支刻着名字的墨绿色笔,写——
“他每天早上多绕四十分钟的路来接我。从去年冬天到现在。我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大概是从第一次跟我一起放学回家开始。他从来不提。我今天问他,他也没有多说,只是把时间精确到分钟。三十五分钟,加上等我的时间四十分钟。这个人,他不会说情话。他说的最接近情话的一句话是——‘花会谢,石头不会’。但他每天多走四十分钟。每天。从冬天走到春天。春天快结束了。夏天要来了。我们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