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
李朝宗突然旋身,汗珠甩出一道晶亮的弧线。
陌刀贴着他腰腹擦过,却被他以刀柄重重击开。
腰侧的人鱼线在这瞬间绷出凌厉的弧度,水珠顺着沟壑滑入紧束的皮革蹀躞带。
博容持弓立于箭垛旁,突然瞥见场边人影:“阿姐?!”
场中霎时一静。
李朝宗闻声转头,汗湿的胸膛剧烈起伏着。
他竟浑然忘了自己未着上衣,大步流星朝安歌走来。
水珠从他眉骨滴落,顺着颈项滑过锁骨,最后没入沟壑中。
安歌头死死瞥向一旁的武器架,视线却不听使唤地往前方瞟。
那若隐若现的阴影,腰侧那道还未褪尽淤青的刀伤……她突然觉得六月天实在太热了些。
“卢……”李朝宗在五步外刹住脚,倏然收声,反手将横刀插进沙地。
低头看了看自己,竟也不急着遮掩,反而勾起唇角轻声嘱咐:“四郎,带你阿姐去书房。”转身时背肌舒展,那道贯穿伤扭动着,“我换件衣裳就来。”
博容急急拉着安歌离开时,安歌自责着刚才她的失态,兴许是天太热,晒晕了头脑。
书房窗外蝉鸣聒噪,安歌手指摩挲着袖中锦囊。
博容立在一旁,面色有些调笑:“阿姐,好久没见你着过男装了。”
“方便些……”安歌低声道,也不再多解释,手指轻轻捋平案几上的卷轴。
话音未落,房门忽地被推开。
李朝宗大步跨入,身上随意披了件月白色纱衣,衣带虽系着,但显然刚冲过凉,发梢还滴着水珠,水痕从颈项蜿蜒没入衣襟深处。微湿的纱料隐约透出肩背紧实的轮廓。
“嗣王。”博容立刻上前一步,不动声色地挡在安歌前面。
李朝宗目光在安歌身上停留片刻,唇角微不可察地扬了扬,随即转向冰鉴,倒了盏凉浆一饮而尽:“这么热的天还来商议宴席之事?”
安歌眼神掠过他,刻意将视线定在他眉宇之间:“开府宴的章程……”
“说来听听。”李朝宗随意在案几对面坐下,动作间纱衣微动,左肩处透出一抹淡红药渍的痕迹。
博容轻咳一声,不动声色地挪了挪位置,正好挡住安歌的视线。
安歌狐疑地看了眼博容,一把把他推向一边,展开卷轴:“宴席分三幕——‘点兵'、’对弈'、'游园'……”
李朝宗听着,目光却落在她改画的眉形上。
当安歌说到“宾客持未燃灯笼穿九曲阵”时,他突然轻笑:“这主意倒是别致。”
那笑声低沉,带着几分说不清的意味。
“嗣王若无异议,我们就按这个章程准备了。”
李朝宗若有所思地看着博容戒备的姿态,突然伸手去拿杯盏。
这个动作牵动了左肩,那抹药渍的痕迹在纱衣下更明显了些:“钱帛找周管事支取,你全权做主就是。”
安歌匆忙卷起图纸,却不慎将袖中锦囊带落在地。
李朝宗眼疾手快,俯身去捡。他俯身的动作使得肩背的线条在微透的纱衣下绷紧。
“嗣王的伤……最好不要碰水……”安歌脱口而出,目光快速扫过他左肩的位置。
“没事……前日操练时不小心。”他轻描淡写地说,指尖在锦囊上摩挲了一下,眼神暗了暗,“看来卢娘子又要寄家书了?”
安歌猛地抬头,对上李朝宗深邃的目光:“又要麻烦嗣王了。”
李朝宗微微颔首,将锦囊置于案几上,转身又从书架的夹缝中取出一个银盒,盒子外篆刻着四天王狩猎纹,递给了安歌:“你托我找的障刀已寻到,只是取回时刀柄已损坏,我命匠人重新修复,换了紫檀木的。你看下是否趁手。”
安歌打开银盒,刀外裹着红绸,“玄雨”静静地卧在其中,指尖轻抚过刀脊上那行熟悉的铭文——“玄雨”二字依然如新,紫檀刀柄上缠绕着新的金丝,触手生温。
抽刀出鞘,刀身依旧寒光凛冽,映着窗外的日光,那是在白雀山废太子叛乱那晚遗失的心爱佩刀。
“我……我真不知该如何答谢。”安歌握着失而复得的“玄雨”眼里满是欣喜。
李朝宗轻笑一声,慢条斯理地系好衣带:“我去演武场看看,你们自便。”临出门时,他回头看了眼银盒,“刀鞘里衬换了麂皮,不会磨伤刀刃。”
李朝宗立在演武场的高台上,亲卫匆匆跑来:“嗣王,卢娘子的锦囊……”
“送去灰狼驿。”他眯着眼抬头看了看艳阳,“加急。”
微风拂过,安歌的男装衣摆被轻轻掀起,束起的发髻也松散了几缕,垂在耳边。
博容一直盯着她看,欲言又止。
“你做什么这样看我?”安歌挑眉,“我脸上有东西?”
“阿姐……”博容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你今日在演武场,怎么直勾勾地盯着嗣王看?”
“我?”安歌一脸茫然,随即恍然,忍不住笑出声,“哦,你说那个啊——”
她策马靠近博容,故意压低声音逗他:“怎么,我都放下了,你还念念不忘?莫非……”她拖长声调,眼里带着促狭,“是吃醋了?”
“什么吃醋!”博容耳根一热,差点从马背上跳起来,“阿姐说的什么浑话!别人不了解我也罢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他猛地住了口,眼底闪过一丝黯淡,显然是想起帛娘了。
安歌见状,立刻收起调笑的心思,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啦,逗你的。”
博容闷闷地踢了马肚子一脚,越过安歌半个马身,不说话了。
安歌轻叹一声,催马跟上:“你呀,别的不较真,怎么今日较真起来了。去岁咱们带明州表兄去崇乐坊看摔跤,那些摔跤手不也赤膊上阵?怎么,那时候我能看,如今看不得嗣王?”
博容拧着眉头,不情不愿地回头:“那不一样!摔跤手是摔跤手,嗣王是……”
“是什么?”安歌笑眯眯地追问。
“是……”博容噎住,半晌才憋出一句,“是我敬重的人!你要对他放尊重些。”
安歌笑得差点从马上歪下去:“好好好,敬重敬重,我以后见他就低头给他行礼,眼神绝对不带瞟的。”
博容这才得意地一笑。
“不过——”她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觉得嗣王的武艺气魄确实比崇乐坊的摔跤手更胜一筹……”
“阿姐!”
“哈哈哈哈哈——”
六月初三
暮色渐染洛安东市,街肆间行人已渐稀,绸缎庄的掌柜得了羽林卫提前递来的帖子,早已命人清了场,亲自在门前候着。
安歌换了身竹青色圆领袍,腰间蹀躞带收得利落,发髻用一根素银簪固定。
她在店门前背手而立,今日这事本不必她亲自来,但想到李朝宗屡次相助的恩情,总该尽些心力。
远处响起整齐的马蹄声。
李朝宗领着五六名羽林卫转过街角,博容身着典军服制策马紧随其后。
见安歌已在等候,李朝宗抬手止住亲卫,独自下马走来。
暮色里他衣袍沾着初夏的热意,腰间未佩刀,倒显得比平日少了几分肃杀。
“劳卢娘子费心。”他在三步外站定,语气如常。
安歌端正行了一礼:“嗣王为公务繁忙,这些琐事原该有人打点。”她侧身引路,“料子都备好了,您过目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