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中旬的一个深夜,恰逢一股寒流侵袭仁水县。
两小时前,老天爷给仁水带来一场冰雹,这会儿又变成冰雨,整座小城天寒地冻,雨水飘零,街上店铺多已打烊,车辆零星,行人罕见。
无声无息的,在仁水河南面的一处小树林边,停下了一辆不起眼的黑色小轿车。
轿车灭了灯,熄了火,车门打开,下来两个男人,都穿着深色衣裤,其中一个矮个儿四处张望了一番,兴许是怕淋到雨,又把外套兜帽戴上了,对另一个高个儿说:“老万,就这儿吧,我之前来看过,这附近鸟不拉屎的,荒得很。”
被叫做老万的男人其实并不老,三十左右的年纪,也在观察周围环境。这附近的确荒无人烟,连路灯都坏了好几根,一条窄路东西走向,与仁水河平行,路边堆满垃圾,路与河中间是一长片漆黑的小树林,路南边则是一座废弃厂房,前后数百米连个鬼影儿都没有,确实是个办事的好地方。
老万冒着雨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低头往里看。
后备箱里蜷着一个人,身量不小,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双脚也被缚住,此刻鼻青脸肿,满脸血污,嘴上贴着胶布,双眼紧闭,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了过去。
老万俯身拍拍他的脸,把他叫醒:“来隽以,醒醒。”
后备箱里的男人眯了眯眼睛,悠悠醒转,老万一把扯掉他嘴上的胶布,说:“来隽以,老子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来隽以的眼睛肿得只能睁开一道缝,他眼神涣散,张了张嘴,开口时声音沙哑:“我说了,我没拿,真的没拿……你要么放了我,要么,杀了我……”
这家伙平时就很嚣张,老万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听完后冷笑一声:“哼,死到临头还嘴硬。”
他站直身子,对矮个儿男人说,“大昌,动手。”
大昌上前,稍有犹豫:“这就……完了?”
“不然呢?难道真放了他?你怕什么?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老万冷着脸再次重复,“动手。”
大昌叹了口气,伸出双手掐住来隽以的脖子,正要用力,来隽以又睁开了眼睛,那冰冷的目光直直射向大昌,大昌被盯得心底发毛,咽了咽口水,说:“老万,要不……你来吧,上回办事也是我。”
“你就这点出息。”老万“啐”了一口,盯着来隽以看了几秒,冷声道,“算了,直接丢河里吧。”
他熟练地往来隽以颈侧劈下一掌,来隽以闷哼一声,又晕了过去。大昌和老万合作,一个搬头一个搬脚,把来隽以从后备箱里抬出来。
他们冒着雨钻进小树林,踩着泥泞的草地走了二三十米,便来到仁水河边。河边有一排石头栏杆,老万凭栏侧耳,除了风声雨声,周围再无动静,他没与大昌对话,两人很有默契地抬高来隽以的身体,高过栏杆后,毫不犹豫地将他丢进仁水河里,“扑通”一声响,掀起一片巨大的水花。
来隽以在河里沉了几秒,又浮了起来,他仰面朝天,还处在昏迷中,老万看着他随着水流缓缓漂走,面无表情地掸了掸手,仿佛丢下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袋垃圾。
仁水河由西向东静静地流淌着,冰凉的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河面上,河对岸和这边一样,也是一片乌漆嘛黑的小树林,这片区域十分偏僻,天晴时都少有人来,遑论这糟糕的下雨天。
老万有经验,对这事儿充满自信,他们做的事不可能被人看见,等来隽以死了以后被人发现,查尸源都够警察忙好一阵子的。
这可是他们开了几千公里的车后随机挑的好地方——仁水县,和来隽以的生活轨迹没有任何关系,和老万、大昌的生活圈也毫不搭界。这一路风餐露宿,老万早就烦透了,来隽以显然在耍他,但对方嘴巴是真硬,受了刑还不肯招,那还问个屁!杀了拉倒。
“咦?”大昌不像老万那般淡定,疑惑地看着河水里漂浮着的来隽以,问,“他怎么没沉下去?”
老万心中也在懊恼:“操,忘了他穿的羽绒服,一时半会儿估计沉不下去。”
“啊?!”
大昌明白了,后悔没扒掉来隽以身上的羽绒外套,着急地问,“那他要是醒了怎么办?”
“醒不了。”到了这一刻,老万也只能嘴硬,“这鬼天气,就算淹不死人,撑不了多久他也会冻死的。”
气温的确很低,应该到了零下,河水的温度之低可想而知,加上来隽以手脚被绑,即使醒转也无法自救,离他死掉也就是个时间问题。
这时候说什么都已于事无补,老万和大昌绝不可能再下水去把来隽以捞上来,大昌心中忐忑,却也不敢多待,犹豫着说:“那、那我们是不是该走了?要是车子被人发现就糟了。”
老万点头:“嗯,走吧。”
临走前,他最后看了来隽以一眼,夜色中,那年轻的男人像一叶扁舟般漂在河面上,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老万知道自己那一掌打得很重,也知道来隽以已经两三天没吃东西了,身体虚弱至极。
两人不再耽搁,迅速地离开河岸,穿过小树林原路返回车边,驾车离开。
——
然而,经验丰富的老万绝对想不到,这一次,他失算了。
如此寒冷的一个雨夜,人迹罕至的仁水河边,除了他、大昌和半死不活的来隽以外,其实还躲着另一个人。
这个人不在小树林里,也不在栏杆边,而是坐在河堤下、河水边的淤泥地里,两条腿甚至已经浸在冰冷的河水中。
河堤距离水面三米高,冬天是枯水期,水边的淤泥地便露了出来,向着河中央倾斜,大约一米来宽,生长着一丛丛叫不上名的野生灌木。
灌木丛中躲着一个人,也穿着一身黑衣黑裤,整个人与周围黑黢黢的灌木丛融为一体。她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等头顶上方的两个男人走远了,才松了一口气,此时手抚心口,仍旧惊魂未定。
张迎春快吓疯了,刚才,就在她即将往河里扑的那一瞬间,她听到了脑袋上方传来的沉重脚步声,接着,左前方视野中有东西一晃,似乎有个大件的物体被从栏杆后抛了出来,重重地落到仁水河里。
变故发生得特别快,那东西在河里沉了几秒,又慢悠悠地浮上来,就浮在张迎春左前方几米远处的河面上。她眯着眼睛仔细张望,不看不打紧,这一看差点没被吓破胆,那东西长溜溜的一条,有头有脚,仰面朝天,居然是个人!
杀人抛尸啊!!!
这时,一个男人疑惑开口:“咦?他怎么没沉下去?”
张迎春微微侧头,声音是从她左上方传来的,隔着几米远,她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身体蜷成一团,一动不动,任由冰凉的雨水浇淋在自己身上。
“操,忘了他穿的羽绒服,一时半会儿估计沉不下去。”
“啊?那他要是醒了怎么办?”
“醒不了,这鬼天气,就算淹不死人,撑不了多久他也会冻死的。”
“那、那我们是不是该走了?要是车子被人发现就糟了。”
“嗯,走吧。”
脚步声渐渐远去,张迎春一颗心提到嗓子眼儿,心想自己可千万别被他们发现,这地方人烟稀少,她一个落单的女人,面对两个杀人犯,这要是被发现了,鬼知道会发生什么!
她倒不是怕被他们杀人灭口,而是怕遇到其他更腌臜的事。
毕竟,她原本就是来这儿寻死的。
雨越下越大,张迎春一动不动地坐着,都要忘记自己来河边的目的了。就在她发懵时,河里那人已经随着水流从她面前漂过,最近时,对方的脚尖距离她的膝盖不过两米远,眼看着要继续往东面漂去。
那应该是个男人,看不清五官,也穿着一身黑衣,就那么静悄悄地仰漂在水面上,随波沉浮。
等等!张迎春心里咯噔了一下,想起岸上那男人临走前说的话,他说“他要是醒了怎么办”,这是什么意思?莫非……河里那人还活着?
河里的男人已经漂到张迎春的右手边,越漂越远,张迎春急了,从淤泥地里摸了一颗小石头向他掷去,第一下没丢到人,她又丢了一颗,这下子运气不错,小石头直接丢到那人脸上。
张迎春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那人的脑袋似乎动了一下,可惜太黑了,实在看不清,张迎春用手背抹抹眼睛,再看时,确认自己没看错,那人的脑袋真的在动,脚也在动。
他是个活人,他还没死!
张迎春摸索着站起身来,眼睛紧盯着那个男人,鬼使神差的,她沿着河边的淤泥地踉踉跄跄追过去,泥地湿滑,要不是长着灌木,人很容易滚到河里去,她也不敢出声喊他,怕那两个杀人犯还没走远。
仁水河是仁水县的母亲河,最宽处逾两百米宽,最窄处两岸间只有二十几米远,而这一带渐入城区,河道平缓,离对岸有三十来米的距离。
这条河的河名里虽然带了个“仁”字,其实并没有那么“仁慈”,两三百年来,有数不清的人溺死在仁水河里,玩水的孩童、洗衣的妇人、喝醉酒在河边小解的男人、为了避暑在河里游野泳的年轻人,以及——走投无路的跳河者。
张迎春原本会成为最后这类人中的一个,她活了二十一年,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这些年拼了命地打工攒钱,时至今日却落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下场,她彻底地崩溃了,再也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跳河是临时决定的,比跳楼好,跳楼容易砸到无辜路人,这也比割腕和上吊强,割腕太血腥,上吊太吓人,还会把吕叔的房子搞成凶宅,那太缺德。
跳河好啊,沉到水里一了百了,能不能被捞上来都无所谓,反正这世上有她没她,并没有什么两样。
张迎春冲动之下来到仁水河边寻短见,结果河没跳成,此刻竟稀里糊涂地跟着水里那具“浮尸”走了几十米远,这时,她的前方出现了一个水利设施平台,一堵墙挡在面前,她过不去了。
而水里的男人还在继续漂远,他打着转儿,已经漂向河中央,张迎春望着他,知道他只是暂时漂浮着,等到衣服浸透水,他就会沉下去。
那可就死定了。
雨水滂沱,张迎春浑身僵硬地站在水边,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她大概思考了十秒钟,或二十秒,总之,决定下得如此突然,她蹬掉鞋子,脱掉外套,“扑通”一下就跳进了仁水河里。
张迎春想通了,她原本就是来寻死的,自己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忌惮的?
死之前要是能救起一条命,就是积德了呀!到时候下黄泉,过奈何桥喝孟婆汤,她都能骄傲地挺起腰板来,指不定因为临死前做了好事,下辈子还能投个好胎。
把人救回来——这成了张迎春临死前最后的心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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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01章、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