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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 17 章

这次交易入账三万。那几个零大大缓解了我对未来的焦虑,也开始让我更加积极地去思考有关于猎人的事情。也许我应该去干老本行了。

而且我对土豆爸也有点改观。以前我只觉得他是个不错的暧昧对象,现在我倒是觉得可以和他深入发展一下。

飞鸟听了我的想法,说这样没有爱情。

我哈哈大笑,反问她在说什么东西。

爱情?那是只有蠢货才会憧憬的东西。爱能当饭吃吗?爱能让我结婚后不愁吃不愁喝吗?爱能让我生了孩子之后还青春仍在吗?不能,不能,不能!只有钱才可以,只有钱才能做到这些。没有共同话题那就没有共同话题,总比没有钱要好得多。

我受够贫穷了。

我还记得住在仓库的那段时间(当然我的妈妈会说那是个门头房,但在我心里那跟仓库没有区别),那是我的童年,是到目前为止占据我人生最长的一段时间。我记得仓库的一楼总是堆满杂物,厨房总是布满油污,煤气灶如果不用明火助燃就永远点不起来,又因为地处偏僻,终日不见阳光,因此无论何时家里都很冷,还有那个连蹲下上厕所都显得窘迫的卫生间,我们要洗澡时不得不蜷缩在一个浴桶里将自己的身体清洗干净。我就在那样一个昏暗的仓库里度过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光,直到上大学时才离开了那里。我不会允许自己再回到那种境地中去。

我还记得在那里度过的每一个冬天。我讨厌,甚至是憎恨冬天。北方的冬天很冷,没有阳光照进来的仓库就更冷。在那座房子里,唯一的热源是一个小小的,每天都需要手动生火的炉子。也许有人收快递的时候会看到箱子上绑着透明的硬塑料条,而对于住在那里的小小的我来说,它还是将火点起来的珍贵燃料。只需要一点点,它就能燃烧很久,足够将木柴变成炭火,也足够让煤炭炽热——我不要过那样的生活!永不!

我必须住在一个有着明亮的大客厅,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卧室,还有能让我痛痛快快洗一个澡的房子里。我必须这样活着,并且永远这样活下去。

“那你可以不理他一段时间,然后看他回不回你。”飞鸟建议道。

这是个不错的建议。我很喜欢。

在决定执行这个建议之前,我去宠物医院那里看了李嘉豪一眼。如果我要跟他告别,那么告别也应该有个契机。

宠物医院里人来人往,李嘉豪也忙得连招呼都没法跟我打,围着病号团团转。因此他拜托我去帮忙遛遛狗。我当然答应了。土豆凑过来,笑着看我。我摸了摸土豆的脑袋,心想谁会喜欢边牧呢?这种狗实在是太聪明了些。

狗要这么聪明做什么呢?畜生就应该是畜生,而不应该具备人的智慧,这样它们就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下去,直到死亡。如果太聪明,那就会很悲伤。狗只需要做好一条狗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悲伤不在这其中。

我觉得我应该给狗取一个新名字,以便于我将它与对这个族群的统称分开。所以我给它取名为米线,因为云南米线很出名。

但我不觉得云南米线很好吃。

我相信会有云南人说我不识好歹的,因为我觉得云南的米线太硬。一直以来我吃得都是很有嚼劲的米线,我喜欢这种很有嚼劲的东西,所以我也很喜欢吃酸辣粉。但云南的米线太硬,是在吃之前才跟其他食材一起放到滚烫的汤里的,并没有吸饱汤汁。我觉得唯一的亮点是点缀在米线里的黄色花瓣,我不认识那是什么花,也许是菊花,但无论是什么花都不能成为改变米线口感的灵丹妙药。总之,我不喜欢云南的米线。

我也不喜欢云南的蘑菇。饭店里的蘑菇实在是太平庸,与我在北方超市里购买的白玉菇金针菇和鸡腿菇等蘑菇没什么区别。也许我应该和云南人一样提着篮子上山采蘑菇,但我最可能迎来的结局是被毒蘑菇毒死。毒死。这可不是个好词。我不会像白雪公主那样美丽安详地死去,我只会痛苦地死去。死亡总是让人感到痛苦。

如果不痛苦,为什么人们要在遭受折磨后死去?为什么人要恐惧死亡?如果死亡足够美好,那么会有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的。我不必举例,因为这片大地上总有支撑我论点的论据。

现在,我觉得土豆和米线有点危险。

我不知道李嘉豪是怎么处理它们两个看见小吃摊就走不动路的情况的,但我觉得肯定不会是跟我一样站在一边等待。它们两个比我更有耐心,也更没时间观念,如果我不买,它们说不定真的可以在这里站上一整天。所以我掏钱给它们一人买了一根烤肠。又因为觉得这不公平,所以掏钱给我自己买了一根。

“吃完这个就回家吧。”我对它们两个说。

养宠物的开销还是太大了,看来李嘉豪的钱包这些天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又想了想,路过花店时给他买了支花。

回去时已经是傍晚,大部分人都结束了一天的忙碌,急匆匆地往家里赶,我等待红绿灯的时候看着那些亮起的车灯,心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

打开网络,所有人都在说找不到朝九晚五的工作,但放下手机,下午五六点钟的时候总是会堵车。

我不该买花的,我应该买点吃的。但是李嘉豪很年轻。年轻人总觉得浪漫要比实用更好,因此一遇到不合心意的事就要大吵大闹,就要心灰意冷,就要觉得世界都完了。世界怎么会完蛋呢?灭霸又不会来地球上打响指。就算打了,也还是有百分之五十的存活几率。生命可是会百分百死掉的啊,相比较之下,这个百分之五十的存活几率其实已经很大了。

但是我饿了,我也不想回去做饭。让阿文自己点外卖吧。她是个成年人,不至于饿死。我去便利店买了点吃的,精心选了一些觉得李嘉豪会喜欢吃,以及大众都喜欢吃,就算买了也不会出错的东西,回到宠物医院时他已经闲了下来,见我过来便殷勤地凑上来,说我不用买这些。

“吃点吧,你忙了一天了。”我这样说着,将装满零食的袋子塞到他的怀里,“你累了一天了。”

我不该说这句话的,因为李嘉豪的眼睛立刻亮得像只大灯泡。他平时的眼神就很炽热了,我没想到它还能变得更热。

“吃点东西吧。”我说,并希望这句话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我买的那些东西实在是算不上一顿饭——我觉得便利店卖的便当,饭团,三明治等物不能算得上是一顿饭——但我总不能带着两条狗去饭店打包几道菜。我没有那个等待的时间,我也很担心我控制不住这两只大型犬。但好在李嘉豪吃得很开心。感谢他的盲目,至少我现在做任何事都会被原谅。

吃完饭,我们的话题又来到了感情上。我们也只有这一个话题可以聊了。真是悲哀。

我跟他说了今天听到的八卦,并发表了这件事很无聊的见解。

“都是些小事。”我说,“也就是小孩会觉得这些小事很重要。”

我又说:“下次我得跟他们说拿出点劲爆八卦来才行。”

我跟他说起我迎接的第一个客人。我不是什么迷信的人,但人一旦做起生意,就会得点疑心病。那个家庭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而后来到来的客人特征又如此相似,以至于我不得不怀疑直到现在我还在遭受他们的影响。那真是可恶的一家人,可恶,我讨厌这样的一家人。

“但是你好喜欢八卦哦。”李嘉豪说。

“是哦,我很喜欢。”我说,“但是到目前为止从客人那个得到的故事都是碎片式的,要是能再完整一点就好了。就像浮生物语那样。”

“没听过。”李嘉豪尴尬地说。

我在心里微微叹息。

这就是代沟。

我的童年是由知音漫客,飒漫画,小说绘以及其他各种各样多彩的书籍构成的,那时儿童文学如同正午的太阳一般辉煌耀眼,每家书店上都摆着笑猫日记和马小跳,还有外国的小虎队以及其他现在已经销声匿迹的题材。而李嘉豪很显然不是这样。我们拥有不同的人生轨迹,现在的相遇只是一次巧合,一次命运上的偶然。也许我们不会拥有未来。

我清晰地知道这一点,但我觉得李嘉豪不这么觉得。

或者说,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他们天真地以为事情总会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陌生人总会理解自己,一段关系一旦形成就永远不会断裂。但血脉相连的家人之间也会有争吵,而再长的节目也总有落幕之时。这对我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多数人会因为一个不同的观点而在网络上毫无休止地争吵——这个世界上本就有不同的声音,唯一的答案只存在于数学当中,何必要所有人都认同你呢?你本来就什么都不是。

不过这不妨碍我有时会去嘲讽别人。我喜欢嘲讽。尤其是看到对方气急败坏的时候,我觉得这很好玩。陌生人在为了一个陌生人冲锋陷阵,他们是发自内心地维护这个人,还是被言语影响,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美梦呢?无所谓,我喜欢嘲讽。

“浮生物语是……一部小说。讲的是一个……类似于我们这样的店。”我说。

呃,我不太会总结。

而且我已经忘记了浮生物语的内容了,脑子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而我也记得我读过许多类似的故事——主角开店,然后拥有各种奇妙的经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格外喜欢经营小游戏,因为年少时的我总觉得开店是一件能让人感到快乐的事情,并对此充满了憧憬。而现在不一样,现在我只觉得很无聊。

非常,无聊。

店里冷清没有客人,我每天都要寂寞得发疯,就算Steam的库里摆满了没有玩过的游戏,就算快递员源源不断地送来我看中的书籍,就算我可以去做的事情堆积如山,我也感到无聊。以前上班时我会觉得财富自由后我要玩个天翻地覆,现在的我却迫切需要一个说话的人,一个能让我重新感受到生活乐趣的人——我希望李嘉豪扮演这样的角色,但现在看来这次尝试失败了。我跟他没有共同话题可言。

我清晰地看到我们两个逐渐远离的未来,而我要做的是让这个未来成真。李嘉豪对此浑然不觉,他问我下次还会不会来。

“会啦。”我漫不经心地安慰他,“我最近也不是很忙。杜蛎人也只在半夜来而已。”

说到半夜,我开始讨厌这个工作了。

我不喜欢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