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期间。许许多多的人正在农田中劳作。随着时间过去,水田一块接一块绿了起来。
有人在插秧,有人在间苗。大家都在埋头苦干,偶尔有人直起身子,敲敲酸痛的腰,很快又弯下去继续劳作。
林筝直起腰,拿袖子擦了擦额头低落下来的汗。她分到的田地不多,最多再过两天,这插秧也就结束了。
她将手中的秧苗插完,走到田垄上的阴凉处。劳作最是累人,她也顾不得许多,直接坐下休息。从水桶里抄起水瓢,舀了水就咕咚咕咚喝下半瓢。喝完水,她总算觉得这口气是歇过来了。
她看着整整齐齐的秧苗,眼中浮现满意之色。
“林大夫,歇着呢?”隔壁田地的村民刚好换到这垄,看到林筝,笑呵呵跟她打招呼。
“是啊。你们要不要也上来喝口水?”
“不了,林大夫,还有好些田没种,眼看春耕都快结束了,趁着日头好,我们得赶紧把这片插完。”那人说着又弯下腰去,手里秧苗一送一按,很快又是整整齐齐立着的一列秧苗。
林筝便不说话了,自顾自地坐在树荫下休息。她放眼看去,日光照着水田,水波涟漪间晃得人眼睛发亮。风从田面上过来,带着秧苗的清甜气息。这满片的绿色,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和喜悦。周围的村民们虽然因为赶着春耕,脸有疲惫之色,但大家精神头都很好,脸上也是笑吟吟的,偶尔说说笑笑。
不像前些年,一到开春,大家脸上都是灰的,忙活一年到头,种出来的粮食自己自己留不下几粒。大家都是饥一顿再饥一顿的过。本以为这日子也就这样了。谁能想到,就这么几年,竟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林筝将水瓢放回桶里,听着周围说话和插秧的声音,脸上也不自觉带了笑意。她拍拍手,站起身,朝田里走去。
.
林筝,是安平镇何家村的村医。
村医,顾名思义,村里的医者。村医还有种说法,便是半村半医。与普通大夫不同的是,村医也与村民一样需要种田劳作,同时受官府管辖,替村民看病,从官府处领取俸禄。官府发放的俸禄不多,因为村医还可收取少量诊金和药费。诊金和药费由官府定一个最高价,在布告栏上公示,村医收取费用不可高于这个价。
几年前,新朝初立,百废待兴。官府曾在各村落招收愿意成为村医之人,并言明以十岁以上孤女为先。消息传来,村里反应之人寥寥。前朝积弊已久,之前官府的名声在百姓之中实在算不上好,即便告示说村医能念书识字,还能领取官府俸禄,报名的人还是不多。
彼时,林筝刚满十五岁,父母死在了之前的战乱之中。她一个孤女,孑然一身,在村中境遇不算太好,日子过得拮据而孤苦。她隐隐觉得,眼下的官府与之前并不一样。她想着与其过着这样的日子,不如为自己赌一把。于是她去官府报了名。
林筝赌对了。
她走上了之前从未想过的一条路。她并不后悔,甚至觉得庆幸。新朝并不强制女子嫁人,且订下女子出嫁不得小于十六岁的规矩,她又有官府在册看顾,便再无后顾之忧,可以全心全意成为一个村医。
她喜欢医术,虽然她的医术天资算不上出众,可是她足够勤勉。书上说,勤能补拙,她深信不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珍惜每一次去书院上课的机会,珍惜每一次看病治人的实例,她渐渐成为能独当一面的村医。
这些年,她替村民看了很多病。从前村里人看病,要去镇上,费时费力,看诊药价都贵,村民宁可忍着病痛也不愿去看大夫。但现在不一样,村里有了她,看病方便,吃药也没有那么贵,村民们渐渐改了习惯,有个头疼脑热,也愿意来她这里看看。
.
“林大夫,林大夫!”焦急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打断了林筝的回忆。
她连忙将手里的秧苗放下,快步走到田垄上洗了个手。
“王大叔,发生什么事了?”
“林大夫,快跟我走,我弟弟要不行了。”王大叔急得不行,跑到林筝这里已经喘得不行,但他不敢停。
林筝一惊,幸好为了应付突发状况,以防回去拿药箱耽误时间,她将药箱也一并带出来了。现在她拎了药箱就跟王大叔往另一处农田跑去。
“王大叔,你快跟我说说,王二叔怎么了?”林筝一边跑一边询问。
“我们也不知道。就刚刚,他休息完了刚下田,就突然大叫了一声,整个人就栽进田里起不来了。我们赶紧把他扶起来,就这么会儿,他人就烧起来了,喊也喊不醒。没一会儿,就烧得整张脸通红,嘴巴也白了,开始说胡话。我们不敢动他,我就连忙过来找你了。”王大叔因为气喘,说话断断续续的,好不容易才把这段话说完。
林筝听着王二这蹊跷的病情,不由得更急了。听王大叔所说,这肯定不是普通的发烧。得先找到引起发烧的原因,才好医治。
林筝和王大叔跑到地方,王二身边围了一群人,他媳妇正在给他擦脸降温。
“让让,让让,林大夫来了。”
人群立刻散开,给林筝让了一条路出来。林筝粗粗一看情况,也不禁有些头大。王二的腿已经被冲洗干净,露出一条肿胀的小腿。整条小腿肿得比大腿还粗,皮肤绷得发亮发紫,小腿靠近脚踝处有一处伤口,伤口正往外渗着黄白色的脓,混着血水。
林筝蹲下来仔细检查。刚蹲下,一股非常冲的气味直朝她来,她不禁皱了下眉。但她知道这条伤腿就是关键,不管再难闻都得忍着。伤口中间好像有个小黑点,她按了按,小黑点好像更往里了一点。林筝脸色变了,她不敢再动。
“王二叔这两天被什么东西咬了吗?”
王二媳妇摇了摇头。
“婶子你再想想王二叔这几天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仔细想想。”
王二媳妇强忍着悲痛,仔细回想这几天的事:“三天前,晚上在家洗脚的时候,我看见他脚上在流血,但是这个口子不大,问他是怎么弄的,他说可能是在插秧的时候被枯枝茬子划了一道。当时看起来也不严重,他也就没管。这两天他喊过腿疼,昨天看着伤口和小腿都肿了,但因为活重,以为是累着了,就没多想。”
林筝虽然不知道王二腿上的小黑点是什么,但她知道这小黑点就是引起王二高烧的罪魁祸首,得想办法把这小黑点取出来。
周边又一阵骚动,林筝感觉到身边来了两个人,她抬头看去,是村长和一位年纪大的伯公。
村长听到王二不好的消息就赶过来了,听人说王二烧得蹊跷,连忙喊了一位年纪大的伯公一起过来看看。
他们问了林筝王二情况,林筝将王二病情简短说了一下。伯公听完沉默了一会儿后突然说道:“是蚂蟥,蚂蟥的嘴留在肉里了。”
“我年轻的时候见过。有人扯断了蚂蟥的身子,结果头钻到肉里了,大夫拿不出来,后来来了一个老大夫也没拿出来,整条腿都烂了,那条腿后面也没保住。这东西拖不得,王二已经这样了,若是再拖,怕是……”
他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但谁都懂他的意思。周围村民顿时炸了锅,三三两两交头接耳起来。大家脸上浮现恐惧,谁家不种田啊,谁种田没被蚂蟥叮过,谁能想到蚂蟥竟然能让人断了一条腿?
林筝深吸一口气,她知道自己必须冷静。不管怎么样,她还是想试试能不能将这小黑点取出来。
她将药箱打开,拿出镊子和银针。她先用银针探入伤口,但银针触到那黑点时,黑点从银针边上滑了过去。她试了几次,针尖终于刺入异物,她想借着针尖往外带,但那东西像是扎在肉里,银针又软又细,根本拉不动。
她换用镊子,但伤口太小,镊子刚一探入就卡住了,连那黑点的边都碰不到。
林筝额角沁出一层薄汗,她有些束手无措。眼下还有最后一种办法,就是用刀将他这块腐肉连着蚂蟥一起刮掉。但风险太大了,一个不慎,王二可能不是保不住腿的问题,而是命都保不住。
要送去邑京书院吗?但是这一路颠簸过去,这黑点不知道还会进到肉里多深。现在就已经快看不到了,要是再深一点,恐怕书院那边也很难办。
正当她一筹莫展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温和又有点熟悉的女子声音:“林大夫,我来吧。”
林筝蓦地转头,一张她永远也忘不掉的脸出现在她眼前。她眼睛瞬间亮了:“陆大夫,你怎么在这里?”
“刚好有事路过,见这里围着人,便过来看看。”陆清窈简单回了一句。人群不知怎么就被分开了一条缝隙,她利落走到王二身边蹲下。
人群这才喧闹起来。对于林筝,村民是敬重的,别看她年纪不大,但对村民很是上心,很多病也都是她看好的。现在她对一个看起来比她年纪还小几岁的女子这么尊敬,他们虽然心里有疑虑,但并未阻挠,也未在这时质疑。
三七拿着药箱挤了进来。这时间,陆清窈已经看清了蚂蟥头所在的位置。
她取出两根最为细长的银针。左手拿着一根银针往下一刺,便直接刺入那小黑点。紧接着右手拿着银针跟着往下,只不过是落在黑点附近。
“林大夫,你知道为何这蚂蟥的头直接无法取出吗?”陆清窈右手银针在伤口深处极其缓慢地挪移。她的手腕看起来丝毫未动,但针尖却肉眼可见地转着方向。
林筝知道陆清窈这是打算教她,她打起精神,认真听着陆清窈接下来的话,眼睛却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陆清窈的动作,不肯错过分毫。
“你若仔细看过蚂蟥,便能知道它的头边缘并非是光滑的,而是布满细密锯齿,现在它进入得深,头早已和里面的肉卡在一起。你若想取出它,必须将它周围清理干净。你瞧……”
说话间,陆清窈右手的银针已绕黑点一周,左手轻轻往外一带,针尖带出一枚比米粒还大的黑褐色硬物。她将这硬物放在三七准备好的一块白布上。三七将这白布递给林筝,林筝仔细看去,这硬物果然如陆清窈所说,前端像是带着细密的倒刺,倒刺上勾着几丝暗红色的肉丝。
陆清窈换了一根银针,再次探入伤口检查,确认没有蚂蟥残留。她用清水冲洗了伤口,然后拿出一瓶药油,滴了几滴在伤口处。药油滴上后,王二因痛苦紧皱的脸都松了一丝。她等了一会儿,才继续处理王二已经发脓肿胀的伤口。不一会儿,伤口处有脓水流出,待脓水流干净,她又将药油抹上,替王二做最后的包扎。
“这位婶子,大叔的烧是因为这伤口引起的,这伤口好了,他的烧也就退了。大叔现在没事了,在家静养几天,也就好了。至于静养的时候要喝什么药,我跟林大夫说,林大夫会告诉你们的。这药油这几天得接着用,一天两次,我一会儿给你。”
王二媳妇刚一直强忍着泪水,王二要是出事了,她必须得顶着,所以她在那时不能哭。现在听到陆清窈说王二没事了,她眼泪水才扑簌簌掉了下来。她将王二小心放在地上,朝陆清窈砰砰磕起头来。
陆清窈怔了一下,连忙想站起来去扶她。但她蹲了太久,刚在救人没注意,突然起来人便有些晕眩。身后有人适时扶了她一把,才让她免于摔倒。
待她站稳,那人便将手缩了回去。陆清窈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但现在她还是先上前将那婶子扶了起来,才朝那人看去。
苏昭朝她浅浅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