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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高攀

平母转念一想,看付庭琛对平蓉的宝贝样子,说不定是他带平蓉体检的时候检查出来的呢?也有可能是他误打误撞猜出来的,不然实在无法解释他是怎么知道的。

付庭琛朝平母笑了下:“她对我从来没有脾气,会包容我的一切,纵容我的任性,把一无所有的我留在身边。我是见过很多优秀的女孩子,但我只爱平蓉。”

他的声音逐渐平和郑重:“所以阿姨,不是她配不上我,是我高攀了她。”

话音一落,包厢再无声音,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筷子看向他。

付庭琛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昭示着,他是个正常阶级根本无法接触到的有钱人,还是个充满野心和能力的上位者。

可这样从容,顶级的豪门权贵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低头示好,甘愿为一位再普通不过的女孩俯首称臣。

平蓉也抬起头,怔怔地看向他。

平母的话在她过去的二十五年说过无数遍,她已经免疫了,只要不理会她,装没听见就好,没想到还会有人坚定地站在她的身前,把这些莫须有的指责一一反驳了回去。

“行了行了,”平父忽然开口打破沉默,“吃饭吃饭,菜都凉了……”

常年在家庭隐形的平父终于有了眼色,没让僵局延续,大家默契地把这件事翻篇,平母不再说话,低头扒饭。

其实这家饭店的饭真的一般,只是偶尔平母懒得做饭或者请客才会来这里吃,一家人对这里的菜品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没吃多少就结账走人了。

由于离得近,所以平母建议走着回去,大家都没反对。

路上,平父和付庭琛走在前面,平母和平蓉跟在后面,一路沉默,平父和付庭琛上了小区后,平蓉停在了原地,把平母也拉住了。

等前面的两人走远,她平静地说:“妈,为什么你刚才要在付庭琛的面前这么抹黑我?我好像没这么差吧?”

“怎么?我哪句话说错你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辈子就不配拥有贵的、好的东西?我就应该嫁给一个平平无奇的甚至很恶劣的男人过一辈子的苦日子?你是不是从来没想过,我也值得被人好好对待?”

平母下意识否认了:“不可能!”

平蓉淡淡道:“我也相信你不可能。妈,我早就问了,你应该看出我的改变了吧?我瘦了,也漂亮了很多,我最近有在学习烹饪,插花,书法……”

她笑了笑:“这些改变都是因为付庭琛,所以我这次带他回来不只是为了让你们见一面,而是告诉你们,我平蓉配。”

最后的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平母愣神的功夫,平蓉已经从她身边掠过,径直上了楼。

看着平蓉远去的背影,平母恍然间感觉到,她的女儿真的已经脱胎换骨,再找不回以前的半分影子了。

平蓉的背影变得瘦削了,却更有力量,也更笔直,像雨后深埋地底的春笋,在春风吹拂下顶开泥土,风一般的速度长成了冲天的韧竹。

她好像失去了什么难以言喻的东西,夏日晚风穿堂而过,也穿透了她空洞的内心。

看着平母孤零零站在楼下的身影,平父对身边的付庭琛低低道:“她妈妈不是故意的,她自己也是这么长大的,她外婆就这么说她,她就这么说平蓉,她可能不知道还能怎么当妈了……”

付庭琛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知道。”

平父转过头看他,眼神中有点意外。

“但是叔叔,”付庭琛垂眸,淡淡道,“可平蓉不知道。”

付庭琛理解这种刻板行为,他也是被设定好轨迹的人,按照既定的剧本一步步往前走,但他幸运,创造他的人是平蓉,给了他最好的人生和机遇。

但平母没有那个机会。

她被困在自己的世界里,用自己被对待的方式对待女儿,不知道怎么与孩子正常相处,只能一会好一会坏做常态,就这么扭曲地和孩子相处。

最终的核心机理是因为爱。

但爱孩子之前,平母没学会怎么爱自己。

平母和平父把爱和曾经所渴求但没得到的都给了自己的孩子,却又会因为孩子的自卑无能而愤怒,当然,最后也会回归到愧疚,弥补,然后反反复复,直到把双方都磋磨得人不人不鬼不鬼。

平蓉是讨厌这些的,不然不会在创造他的时候整夜整夜失眠流泪,连做噩梦都是做错事被他们充满失望和攻击性的目光审视。

可是这不是平蓉的错,她不应该承受这些的。

“付庭琛!”

平蓉上来了。

清脆的女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付庭琛掀了掀眼皮,眼中浮现亲昵的温和,被她拉着手腕进了家门。

独留平父在外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

付庭琛的目光太犀利,仿佛可以透过肚皮看清一个人的真实内心,除了平蓉,站在他面前的所有人仿佛都没了尊严,只能永远低他一头,连平母和平父都毫不例外。

他们好像根本无法对这段感情做出什么影响,能好好和付庭琛讲话似乎都是他喜欢平蓉。

这次平蓉回家没有再被父母唠叨了,因为付庭琛给她定了C市最高级的酒店总统套房,连四件套的都和Z市的家里同款,又没人打扰,睡得极其舒服,平蓉有时候没睡醒,恍然以为还在Z市,好几次撞了墙才清醒过来。

平父五十的寿辰办得很盛大,就算平蓉和家里的关系再僵硬,但付庭琛还是出钱又出力,以半个平家人的身份亲手操刀了这次的宴会。

对,没错,真的可以称得上宴会,凡是和平家沾边的人都发了请帖,甚至连远在A市实验室的费渺都收到了,而大部分的人一看地址,是本地人抢都抢不到的五星级酒店,不管和平家人有没有闹过矛盾,一下子全都拖家带口地来了。

平蓉今天换了一身米白色长裙坐在门口,付庭琛今天早上亲自给她梳的头,把她打扮得跟洋娃娃一样可爱。

亲戚来了之后第一眼还没认出来,把钱交给平蓉时还在夸她女大十八变,平蓉则是亲切地问号,并指引宴会厅怎么走。

等宴会开席后,平蓉回到平父在的主桌,听见了部分亲戚在讨论她:

“什么?你们说门口坐着收礼金的人是老平家的闺女?我滴个老天爷,这变化也太大了,我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小时候被她妈逼着表演完,哭得过年那头要被杀的猪一样……”

“可不是嘛,刚才进门我差点都没认出来,还寻思老平会玩,还请来个小明星坐在门口……”

“唉唉,别说这个了,你们知道她那条裙子没?我在Z市是商场见过,五位数往上走!”

“我见过我见过,还有她脖子上那条项链,我闺女结婚时候想买,她老公攒了半年都没舍得,你说她那么多钱哪来的呀?光写她那点懒小说能挣那么多么……”

“……”

太多议论了,好的坏的都有,毕竟她真的改变了很多。

平蓉听到后一笑而过,没有费气和不熟的亲戚吵架,倒是平母路过,把那个说她哭得像杀猪的亲戚阴阳怪气了一顿,直接叫人撤走了那一张桌子。

说是宴会,小城市的人都不兴上流社会那一套,一大家人准时来了,给个红包,分分蛋糕,吃吃饭就走了,好多人甚至连伴手礼都没领就离开了。

平蓉把亲戚的礼金都存进银行卡里,把装着平母这些年送出去的人情还要多的卡留在了平母的床头柜里,给她发了个消息,和付庭琛一起坐上了飞回Z市的飞机。

平蓉之前一直宅在家里,现在《撩春窃爱》还在每天准时更新,所以,在自家编辑的建议下,她和付庭琛开始奔赴各地的签售会。

每个地方都有远赴而来的粉丝,不管面对谁,平蓉总是热情洋溢,像小太阳一样认真对待每一位喜欢她的文字的读者。

所以为期半年的签售跑下来,平蓉在平台的热度一直稳定攀升,在平蓉二十七岁那年,娉婷这个名字固定在了榜九的位置。

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成绩,哪怕她已经将近半年没开新书。

幸福会使人丧失表达欲,以前的平蓉为了宣泄痛苦,寻求关注和反馈而创作,而现在,平蓉的生活只剩下了温暖和幸福,所以在写了两本小甜文后,平蓉选择了暂时封笔。

不写文的日子也很快乐,付庭琛每天上班时间很随意,但她作息比较颠倒,就算付庭琛再怎么努力调整都不行,只能任由她白天顶着大太阳睡觉,晚上对着文档修修改改。

虽然表面封笔了,但这么多年的作者习惯根本改不掉,平蓉总是会在深夜的时间记下自己的灵感,不过她偶然倒是发现,付庭琛最近有些不对劲。

他好像开始忘了一些东西,现在还好,只是忘了一些自己小时候的事,人又不是电脑,付庭琛也不是超人,记不住东西很正常,而且他小时候的生活太凄惨,平蓉反而觉得忘掉比较好。

但自从发觉这件事后,平蓉夜里开始频繁做梦。

梦的内容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她一个人在原本的出租屋里,一个人对着电脑敲敲打打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梦里的她一直在哭。

第一次做这个梦时,平蓉不以为意,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她身边的被窝已经被付庭琛塞了个等身兔子玩偶方便她抱着,看来早就出门了。

床头放着一张纸条,是他龙飞凤舞的字:

“去公司开会,中午回来,如果看到这张纸条,早饭记得吃——爱你的庭琛。”

平蓉把纸条拿起来看,忍不住笑了。

这男人,明明发个消息就能知道她醒了没有,却还是喜欢每天写纸条,还说这样比较有仪式感,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

她爬起来穿好衣服,洗漱完后收好纸条,摸去厨房,按照以往的习惯打开保温箱,里面果然是温热的皮蛋瘦肉粥和提前做好的三明治。

吃着吃着,平蓉的手机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