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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佛跳墙17

*

糊涂。

真是糊涂。

听说方都督很是糊涂,以往从不近女色的人,竟在南巡水库时带回来一个还俗僧人的寡妻。听说方都督对她极好。市井闲谈总是要添五分的油,加六分的醋。说得方诛水色授魂与,三魂不见了七魄,就是让这女子的鞋履踏在他头顶上,他也不觉得痛,宁愿用那小鞋斟酒喝呐!

……拿鞋斟酒喝。

亏得人能想出来。一身黑衣的男人听到这传闻时正坐在茶寮里。

茶寮是干净的茶寮。

茶寮旁的大路是热气蒸腾商道。

热气蒸腾,行商来来往往,拉着货,碾起几道带着轱辘声的尘土飞扬。

“方诛水和女人…”

店小二去上酒,听见这黑衣男人淡淡嘲说:“…女人。又是有艳名的女人。”

点了一大壶酒的是个跛腿男人。一个黑衣黑眉,浅墨色的唇抿着茶水、腰间绑着一条油亮漆黑的长剑的男人。腿收得不大自然,相貌倒是端正显贵。和他那一身黑衣冲撞是他的脸和手,肤色白的异常,如同山间瀑流飞沫,正在钩织的绸缎一般。

那黑衣极润,浸着油一般暗暗反光。

还绣着暗纹。

他端着粗茶碗饮酒,姿势颇有讲究,像是要打一个清雅的咳嗽来。

怕是个世家子弟。此时要是有个小官经过,定能认出这是谁,近旁的行夫走贩、茶客被这男人的气势所慑,并不敢随意搭话,只是心想,什么女人?要说有艳名的女人。此时此刻,天底下,也就数得出来那么一个。哪里来的又是呢?

至于那个美人,是赵鹤的王妃。

是丰仪王的王妃。

南水的百姓有所耳闻,略有敬畏,那是千秋万代只此一个的美人。南水曾有一座名山叫仙茗山。晴时重峦叠嶂、雨时云雾缭绕,多是险峰峭壁。山上种了价值千金的雾茶,有人世代生活在这山中,直至丰兆二年才有樵夫偶然闯入山中的清潭幽境,那地方若仙若妖,沁人心魂,费劲千辛万苦走进去,是情愿死在其中的。

此前从未有人发现那湾清潭。

此前也从未有过这样一个名声震悚的美人。

穰王赵效本就是昏君,这没什么稀奇的,可是那个美人不仅是这个昏君的心头肉,如今还是南水的王妃,还是……北地那个张将军的恩人。不是含冤而死的张骥。是活着的那个张将军。或者说,崇陵王。张趁步。对南水虎视眈眈、隐约有南下之意,早已自称为王的逆贼。

讨贼檄文中被痛骂的那个女人。

臣夺君权,何其荒唐?!

……

“……荒唐吗?”

穿着黑衣的男人噙着酒杯,淡饮一口,膝上隐隐缠着的钝痛,小蛇似的攀着。

挑不走。就任由它在那儿攀着。

合乎他的名字,列遗。

天憎他,于是赠他半残。方诛水是受丰仪王倚重、掌半个天下兵的都督,而他呢?丰仪王上府求贤,道:“卿之遗,乃遗之千金。”千金求马骨。于是素有政才的列遗就成了相。管半个天下的政。天生跛了脚,每月都要换只磨破的鞋的相。

但到底是个跛脚。

寻遍名医也没有办法治好,如今手底下生残的人反而又多了一个。

酒盏在桌上磕出重重一声。

列遗收回手,叹口气,抬眼往对面看。

“……真荒唐。”

今年蝗虫作祟,天气乍暖又寒,是收成不好的灾年,他思忖着,缓缓开口“…谢思蔻,如果那个女人还活着,至少你该禀告给丰仪王。”

“朝廷未必会应张趁步的要求,把她送去北地。”

荒唐的就是这件事了。

北地那用兵如神的、冷酷的将军之女,已经占了许多丰朝的州府了,已然成了势。坚清壁野,积粮筑墙,统练兵马,却没有在南水最为动荡的时刻发兵南下。那个女人可不是以慈掌兵的女人,是个能杀人的人,是个能挖坑埋俘的人。列遗能从她的行事中嗅到冷冷的气味,能掌政的人都有那种气味,优雅地、姿态闲雅地……茹毛饮血的气味。

但前月她却发来书信,指明要那个美人。

要那个美人如裹在皮毛中的珍珠一样,半点不受损伤地送到她身边去。

那是她的恩人,那个美人。

也是把谢思蔻的三魂五魄、一只手臂带走的美人。谢思蔻回来时说,我已经是她的仇人了。那神态,近乎平静地一种愧对。她开始期望被这个美人所憎恶。期望和那个美人有一个以血还血、快意恩仇的结局。快意恩仇的当然不是谢思蔻。她说的,她想要的很简单。

她是那滩血。

她是那个以血来还的人。

还什么?

很多。

谢思蔻利用她的美人、又贪心地吻她。

兵乱时抛下她,又在旁人的血流尽、呼吸也气绝时,发现她不见了。那一刻,万籁俱寂。那一刻,谢思蔻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死了。

那一刻。

有些东西已经飘于身体之外。

而小滟,只是生命中一株柔似小花的梦。

那是一株很小很小的花,小到可以落到睫毛上去长,瓣薄到碰到眼睛上也不会疼,它的根就一直往身体里长,长得枝桠横生、笑眼盈盈、馥郁无比。尽管她喊另一个女人的名字,说爱另一个女人,但会吻自己的唇。将雨露渡给自己的舌。那么一切都不要紧了。

就像谢思蔻砍掉的那只臂膀一样。

你只会想。

人居然可以做这么美的梦。

……

坐在她面前的列遗不知道她心中想什么,他只知道谢思蔻大概是半疯地爱着那个美人了。想到和自己传了几年消息,共事了这么久,回来也不愿授官的谢思蔻有些风寒似的病了,也缺了一条胳膊,就令人有些水流花落、时过境迁的惆怅。

跛脚的男人微微露出愁容,他心底有一点寂寞。看别人的情恨,到底是件有些寂寥的事。

他探听不出来那个滟美人的生死。

只能推算着何时战事再起。

桌上还有两盘牛肉,满满当当地堆放着,并没有吃多少。他对面正是始终一言不发的谢思蔻。

他们并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

只是相识的陌生人。

不过是同僚。

同样出身名门,大族大姓,乱世中得以保全,全靠嗅到风雨欲来的那点腥气,及时和其他大族拧在了一根绳上。至于南水的谢府,簪缨世家何等富贵显赫。如何列鼎而食、从车百乘、积粟万钟……刹那间也破灭成了孤身一人。

多年前,大家大族的浮浪子弟被旁人戏谑称为“腰冷客”。多年前,他们也有数面之缘。

谢思蔻是有名的“腰冷客”。

列家也远比不上谢府势大,不想兜兜转转,却都到了丰仪王赵鹤手下。

只有宴席开到深夜,才有玉在腰间触手生冷的轻嫌。谢思蔻那时性情爽朗,可到底是“腰冷客”。端着酒食的人、洒扫的人……和该眼睛低她一等的人是没资格探看这姑娘的神色的。如今这个很高的女人坐在这儿,气质森然,模样风流,正拿着筷子,夹着牛肉往嘴里送,嚼得很慢很慢。

这人面上褪尽了血色,像是很久没有进食过的虚弱模样。

似是察觉到有人在看她,抬头淡淡一瞥,惊得不相识的人一悚,不敢再看。

于是谢思蔻又夹了一片牛肉。

她嚼得很慢,那张淡艳的脸岿然不动,像在淡淡地、慢慢地恨着什么。

遗恨无穷似的怅然。

说不出她脸上的神情是咸是淡。

只是不笑也不嗔。

从来没人这样静静地、忧悒地如此锋利。看起来那么危险。

*

活着,却有些像死了。

爱着,却仿佛恨着什么。

*

一直以来我都准备着和豆蔻姑姑的相会。

抑或是重逢。

这些日子,我偶尔会想起在赵效身边时,她那张如此平静冷漠的脸,秋水一样无波、无澜、无痕。命运对她如此不公,连她最后一点美德都要碾碎。连她有的最后一个体面的报恩的故事都要反转。所以我总是牵着阿训的缰绳,转头对她笑。笑里不必有意味。只要她看着我,眼里就很乱。

纠缠不清的红丝线,在眼珠里缭绕。

又被眼皮缓缓盖住。

与其因为疑心而弑君,倒不如因为我。

毕竟那本来就是捕风捉影的事情啊,灭族的事和赵鹤没什么关系,谢思蔻到最后落了一个恩将仇报的名声,那是很可怜的。但是因为心爱的人弑君就好听多了,毕竟我会让她看的——她的这个君王多么“欺辱”我,这个君王的臣子又是多么“狎弄”我。

到最后她也会有个好结局的,不是吗。

……

在方诛水还没死的那两年里,谁都知道,这人实在很很关怀我。像顺应天地法则、礼义廉耻那样,方诛水顺应了萌生的亲近和依从。

我要的一切他都给。

那天他被抬回来,身上燎伤了大片。请我进去时已醒了一刻钟,大抵是他整理衣衫最快的时间了。我进门时视线就落在他脖颈上。他倚在桌边面色倦白,交领的衣裳遮伤遮得很高。他有些赧然地请我坐下,“…原本军中已经处置过了,也用了药有所好转,不想回城,突然发了急热。脸色不大好看。”那垂下的眼睛说的大概是——

在方姑娘面前出丑了。

方诛水对我说话。

如此隐晦的、不自知地、自贬地**。

“没有那么不好看。”

我笑吟吟地把话拨回去。没有那么不好看,也没有多么好看。

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调笑。

前几日他试探问赵骜的身份,真只是我的仆从么。我有时在府中骑这只虎的背,只是略感无聊,和以往一样骑着我的马闲走似的,可是赵骜不是马、也不是真的虎,驮着我走时额角渍出一层汗。很不体面。骑了两天就不骑了。我打发他去锻一件兵器,这只兽就去了。等方诛水回来听说这件事,远远在炉坊外看了眼还未成型的毒绞链。

我是要用这个来杀了他的。

眼下方诛水听我说话,轻轻别开脸。

我见多了男人这样透出摇尾乞怜的意味,有些刻意,有些是天生。方诛水不是天生的。他知道如今自己很奇怪,做出莫名的举动来,对着我卑躬屈膝。好像天生亏欠我什么似的。

他面如冠玉,又因为年轻,格外鲜美亮眼。

双眼黑得极清。静静看人时,眼珠子仿若白鱼摆尾一般颤动。转动时那湾黑眼倒没有那么清了。毕竟至清的水是没有鱼的。方诛水始终是个看起来谦文温驯,其实天生狡猾圆融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成功背叛赵鹤,想要扶我上位了。

他是赵鹤从南水灾民里挑出来的孤臣。

毫无根基可言。

也是一把对抗世家权贵子弟的素刃。

军营中争权夺功的刀光剑影映在他年岁里,使得我的好弟弟整个人看起来是那么……

柔亮、狠毒。

方诛水见我眼下的唇微微取笑他。面容被难得温文的神情融进了一些羞意。不知源头,活水一般泉涌。他垂眸的样子很斯文,耳上泛着淡淡的霞红,适合站在江边与缠绵的晚景做配。

方诛水喜欢养花。

也正在把我当花养。

他带着伤,说话像在摸一朵花的蕊;他问我时,声音也轻轻的,关怀备至:“你……这些天在府中可还好?食宿可还习惯?”

仿佛我是个恶客,仿佛只要我不满了。

他就要给我作揖下跪。

方诛水并不敢看我,可也在看我,只是眼睛低我的眼睛一阶。他很年轻,曲折的权欲四通八达;爱欲的窍却没有开,却知道要避开眼。

他不知道。

他的确欠我的。

欠我一次死。

我没避开,答非所问地嗯了一声,慢慢地、缓缓地笑吟吟开。我作弄好弟弟的心愉悦起来,恳切地、轻求地、意切地俯身,逼近他说:“让我看看你的伤吧。把你的衣服揭开,我要看你上好药粉的地方……听说你收兵时让火燎了身……”你的皮肤白,烧出来的样子必定煽情秀美。

我是看不见那道横贯喉颈的伤的。

但我早知道。

我早知道我的娘。

楼下听我唱曲的女人,病若游丝之际,先是拿枕头捂住养子口鼻,却因为力竭没能将人捂死。疫病刚有好转,她就拿了伙房那把生锈的肉刀,绑在腹间,躺在床上直到半夜,才挥刀朝着方诛水的喉颈而去。她那么爱我,所以那么怨毒地对方诛水,觉得方诛水定会忘恩负义。

但方诛水到底是没有死。可他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把边防军机全都透给了我。

他活着就欠了我一次死。

在去做赵鹤的王妃前,我要先让方诛水死一回。在床榻之间。在不通**的蒙昧之前。在他死后,让我的好弟弟,好好地看着我的眼睛。等他与我的风流事迹荡遍全城,再面露不渝:“弟弟,这下你耽误我的名声了,怎么办?”

“…拿你的命赔我怎么样?”

他会说,好。

什么样的死法?

他说,吞金。他不会让这件违背人伦的丑事被任何知道,玷污我的名声。方诛水知他和我并非亲姐弟。可那毕竟不重要。他爱我,可以把亲人当情人地爱。母亲耳提面命,训诫他对姐姐的爱。但那没必要,只不过是往锦上添花。早在石榴砸在方诛水身上那一刻,早在方诛水欣然接受我给他的折磨时,他就已经全心全意地爱我了。

方诛水会想起这些。

当他想起这些时,已经失去把我当姐姐的资格了。毕竟,他已经“欺辱”我了。

我当然要走过去。

走到形销骨立的方都督身旁,握住他的手。他心中已有寻死之意,脖颈上却泛起欲色浅红,藏在手心里的金块被体温烘热。方诛水就听我附在耳畔柔声地、戏谑地劝诫道:“弟弟先为我找个丈夫,要寻死也晚些,安顿好我和我的虎奴再说。”

我会倾身看他,落下一道阴影横在这人脸上,若有刀裁的俊气锈得十分卑小。

“好弟弟,你要为我先选婿。”

“再去死呀。”

……

而眼下浑然不知的方诛水低头,有些为难于我的恳求,手指却已经诚实地搭在衣襟上。正要解开伤处的遮掩,裸出将要与我肌肤相亲的罪身。

请原谅我,就这样复活写文了

因为我太想写女师女徒和女尊了,没有入v督促就很难坚持写,因为脑完就很爽了,所以之后我努力写存稿入v,然后申请能完成的榜单,这本在多元应该很好完成榜单,如果之后无法写下去我就会申请解v(其实这本可能性不大,因为是我很擅长写的题材

多元估计也赚不到什么钱,所以我压力应该会小一点,希望有爱看的人看我就很开心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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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佛跳墙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