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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饭盒已经被打开放在茶几上,任萱蝶正准备大快朵颐。

“别吃!”宿云烟情急之下一声吼。

任萱蝶被吓了一大跳,手中筷子险些甩飞出去,怔愣地看着她。“怎么了?”这个时间线的任萱蝶还不是小卷毛,齐肩短发,素颜青涩。

宿云烟尬住,眨眨眼睛,一时间没想出该怎么解释。“我,我还没吃饭,能吃你的吗?”空气有一瞬的僵持,好拙劣,好难堪,好低智的借口。

任萱蝶下意识地应了一声,饭盒里盛着白米饭,菌菇炒五花肉,蒸咸鱼干,白菜炖豆腐,家常小菜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增。“一起吃吧。”

“不行!”宿云烟快速走过去,在任萱蝶对面蹲下,将白米饭拖到自己跟前,硬是厚着脸皮继续往下说,“我实在是太饿了,这点都不够我吃的,你都给我吧。”

任萱蝶心里有点不高兴,转念一想没有因为一碗饭大发脾气的,让让她这个“饿死鬼”也不是不行。

宿云烟投桃报李,自发地将放在角落里的垃圾丢出去。“我拿到外面吃,吃完再给你还回来。”她拎着饭盒和垃圾袋走的,将垃圾袋丢进垃圾桶还觉得不够,又去商店买来打火机和作业本。点燃作业本后丢进垃圾桶里当做引子,黑色塑料袋遇热融化,显露出密密麻麻的蜜蜂尸体,不过很快一切都在大火中燃烧殆尽。

饭菜她拿到很远的巷子里,倒在地上,流浪猫只是嗅嗅,连舔的**都没有,丝毫面子没给。宿云烟也拿不准是饭菜里头有安眠药还是流浪猫挑食。

约莫着时间差不多,又回去刷碗,干得昏天黑地,也没心情去管其它的。直到天黑下班,拿上辛辛苦苦赚到的工资,只觉得两只胳膊抬都抬不起来,只想回到太阳花洗个澡赶紧倒在大床上睡觉。

农村没有夜生活,路上已经没有人了,连最爱在村头闲聊八卦的老太情报站都不见影。路灯落下一个一个白色的圈,宿云烟走进一个圈接着一个圈,心情有些落寞。远远地看到太阳花的牌子闪烁着的霓虹灯是黑夜里唯一的色彩,宿云烟深吸一口气,让新鲜的冷空气灌满整个肺部,呼出的热气让她的眼眶微微湿润。

突然有一个女人急匆匆从大门跑出来,钻进路边的一辆车里,飞快离去。离得远,宿云烟只能看清大体的影子,车牌号也看不清。

小偷?不对,哪有空手跑出来的小偷,还是被发现了?坏了!任萱蝶有危险!

宿云烟意识到这个该不会是那双高防水台高跟鞋的主人吧。她甩开腿就跑,腹部突然一阵绞痛,双脚骤然失去力气,一个踉跄栽倒在地。早不犯病,晚不犯病,偏偏这个时候犯病,宿云烟捂住肚子,剧烈的疼痛难以忍受,额上已经渗出细密的冷汗。她常吃的药片没带在身上,只能咬着牙等痛劲过去。

疼痛虽没有持续多久,但对宿云烟来说却是百倍煎熬,狼狈地撑起身子,步履维艰地向太阳花走去。前台亮着灯,没见到任萱蝶身影,听到她的房中有呜呜的哭泣声,心下一惊,莫名想起洞穴中的泥人像,当剑插进泥人身体中发出的哭声也是如此,安慰自己大概都是女人的哭声,所以有些相似吧。

宿云烟轻轻推开门,任萱蝶坐在地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背部一抽一抽的隆起。

“你还好吧?”

任萱蝶没想到会有人进来,吓了一跳,错愕地看向声音的来源,待她看清是宿云烟后,有些不好意思地抹干净眼泪。“没,我,我就是有点儿想我妈妈了。”

方才,任萱蝶难得睡得沉稳,忽然觉得屋内灯光晃眼,分明记得睡前已经关了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房门被人推开,妈妈像夜里会来给她盖被子一样推开门,坐到她的床边。

她一时间不知道是因为明知妈妈已经去世却又见到妈妈的恐惧,还是担心自己惊扰了这场重逢的美梦,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

妈妈的表情中有一丝转瞬即逝的恐惧,柔声对她说了一句“睡吧”。最后又像以前一样起身关灯,倚着门对她笑着说一声晚安。

灯关上的一瞬,任萱蝶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惊坐起喊了一声妈妈,随即追出去,却不见妈妈的影子,或许这只是一场十分真实的梦境吧。

任萱蝶努力让自己的情绪平复下来,对宿云烟说:“你回去吧。”

“我再续住一晚。”宿云烟将早已准备好的钱塞到她的手中,人家都撵人了,她现在不过是一个住客的身份,待在这里不合适,只能先回房间里去。“有事儿,你可以上去找我。”

宿云烟这一晚注定睡得不踏实,怎么之前就不问问任萱蝶自杀的时候是白天还是晚上,是腿着去的还是打车去的磁山?任萱蝶现在就像一颗注定要爆炸、却还不知道倒计时还有多久的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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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任萱蝶顶着红肿的眼睛走出卧房,就看见睡在沙发上的宿云烟,晨光照在她身上暖烘烘的。宿云烟的眼睛很大,嘴唇和鼻子偏小,看起来就像一只无辜的小猫。她竟是在这里睡了一晚上吗?是因为担心自己吗?

任萱蝶轻手轻脚地走到宿云烟身边,替她遮去刺眼的光。她这个人怪怪的,怪在第一面就过分关心自己的身体,怪在抢自己的饭食,怪在有床不睡交了钱在这里睡沙发。

她这一挡,宿云烟睡得就更香更沉,这些日子里她真的是好累好累。

任萱蝶下意识地握住她的手,柔软温暖。

时光静好,一只小蜜蜂悄声飞过,落在盛放的花蕊中采集花蜜,忽然脑袋一歪,看到了其他蜂群的蜜蜂对着它示威,于是振翅飞走。那群蜜蜂躲在花朵的底部,围着一个小小的泥人,跳着诡异的舞蹈。

小泥人的脑袋抬起,紧接着是身子,腿部直挺挺的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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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心,此时的经济一片兴隆。

咖啡店中,季昱琳盯着眼前的咖啡上的拉花,无甚心情。昨夜险些被任萱蝶发现她还没死,还好当时她机灵才得以脱身。

这个王常息真是又蠢又坏,要不是任峰受伤,返回山海内重塑肉身,她才不会跟王常息合作。

因着昨晚的事情,她将王常息约了出来,一想到他又要穿着绿夹克,老汗衫儿以及脏兮兮的鞋子踩在咖啡店的木地板上,就觉得十分的恶心。

季昱琳呷一口咖啡,没滋没味的。她们这一群人活的久,虽然现在对身份管辖越来越严格,但相互之间打掩护帮扶也不至于像王常息这样任由自己从年轻变到衰老,又像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

人非草木,动情在所难免,可生个孩子,从小养到大,再看儿生孙,孙生重孙,眼看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死去,难道不会难过吗?

她不过是养任萱蝶几年便有感情,不舍得她去死。终究不过是有几分不舍罢了,比起自己的性命,其他人也算不上什么。

山海内催的急,上一个女娲血便没能成功带回去,分明山海内有个现成的女娲血,春神却又舍不得用。好不容易蜂使感应到有一个女娃血靠近磁山,如果她再办事不利,没能抓到女娲血带回山海内,免不得会被责罚,要是带着一世的病躯,那滋味可不好受。

思索间,一双擦的锃亮的皮鞋闯入她的视线。季昱琳一惊,视线顺着那双皮鞋上一眼中的欣喜,瞬间暗淡下去。

王常息一身房地产推销式的西装打扮,系着红领带土到不行,寸头打发油又油腻又猥琐。

“走!”季昱琳白了他一眼,起身绕过他,直冲大门去。

王常息脸上挂着微笑,跟在她后面,丝毫不觉其他人打量的目光,就算察觉到,他也会觉得自己打扮的太帅的缘故。

随便找了个阴凉角落,季昱琳停下脚步,她今儿穿了件仿古设计倒大袖的旗袍,下身配蕾丝衬裙,微风中微微荡着。

“找到人了吗?”

“肯定是找到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没回来。”王常息说的是他的小蜜蜂,几乎是倾巢出动,全部都折在了外面,新的蜜蜂孵化需要时间,现在是没法定位到女娲血的位置。

“那不就相当于没找到嘛。”季昱琳觉得好笑,冷哼一声。“那边催的急,有人等着呢,还有你。”季昱琳这才肯正眼看他,嫌弃的上下打量了一番,又别过头去。“你都老成这样了,就不着急换个新的身体,腿脚还利索嘛?”

“还行,还行。”王常息的语气好像是季昱琳真的是在问候他的身体情况一样。

季昱琳语气中的厌恶更甚。“老了记性也不好,不如早点换了,你昨个药下的都不够,害得我差点被发现。”

“你的安眠药是糖丸儿啊,我看她情绪挺好的,就少下一些。你也别没事儿老回去看她,孩子大了要放手,当妈的就是不容易放下孩子哈。”王常息故意拿话刺激她。

季昱琳本来就厌恶他,更没心情跟他掰扯一甩头发,挪步就走。

王常息跟在她身后也不叫她。

季昱琳听见后面的脚步声一直不散,皮鞋吧唧吧唧的,比高跟鞋还响,心中更烦脚步一顿,转身质问他:“怎么还跟着我。”

没想到王常息隔得太近,飞起的发丝甩到他的脸上,他那一副陶醉的目光让季昱琳恶心不已。

王常息深呼一口气说道:“那边催的急,咱们的计划也得加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