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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第七十回

“好枪!”

骏马嘶鸣,乌渠正一枪挑起一头野猪,砰的一声丢在围猎场上,鲜血浸湿草地。他个子很高,样貌堂堂,他的马巨大,是堪国的汗血宝马,流汗犹如流血。

调转马头,乌渠正迎向围猎场边观战的众人。

三皇子苏挈拍手道:“好!本王这就让御厨烹制野猪肉!”

苏挈原本生得不赖,随了母亲的端正样貌,偏偏胖得脸上没一丝褶皱,加之沉迷声色犬马,神态或是萎靡,或是过于夸张做作,挤眉弄眼,以至于气质猥琐。

再猥琐也不紧要,很快,他就要被立为储君,日后继承大统。

众人纷纷道贺。本来围猎场很大,没想到能在面前看到乌渠正杀野猪这么惊险的一幕。

角落中,明笃骑着黑不溜秋的小矮马,俯下身轻声道:“小灯,去那边。”

那小马不紧不慢,走到野猪附近,低下头,叼起一只巴掌大小的野兔,腿上插着一根歪歪扭扭的箭。如果马不将它叼起来,恐怕都没有人知道这草丛中还有一只兔子。

有人窃笑,为了这矮矮的马,小小的兔子,破破烂烂的箭,为了她的不体面。

她置若罔闻,待小马将兔子叼到放猎物的空地,淡淡向围猎场边的方向瞥过去。

人很多,王吟月亦在其中。

她很美。

之前,她的美尚停留在与同辈人之间的比较中。然而半年前,三分院中有一画师,化名“惜玉公子”为她画像。之后,她多了一个称号——“天下第一美人”。

只是,最近惜玉公子的画受了抨击。

想到这里,明笃眯了眯眼。

太远了,还是看不清她的脸。

“你方才在等什么?”徐其坤走过来。

他头发胡子花白,身穿长袍,没打算下场围猎,却能从身形看出他依旧硬朗,就算参与围猎,想必风采不输场上的小辈。乌渠正和明笃都是他的学生,他一直在场边注视着两人。

明笃低头:“请老师明示。”

“你的弓虽轻,也可以杀掉那野猪,不必以兔子做饵,等到渠正出手。”

众人之中,唯有老师看出,她的兔子吸引了野猪,才使乌渠正能一□□杀野猪。

徐其坤继续道:“你的手天生比别人稳,从你写字画画便可看出,我方叫你跟我练武。你的实力不输于人,不要因为你是半路出家,心存疑虑。”

徐伯不是第一次对她说这话,她的回答和往常一样。

“老师,我知道了。”

徐伯拍拍她的肩:“不疑,不要害怕。”

“嗯。”

明笃不害怕,她是考虑过了,才这样做的。

她深知,明家势力不及乌家,她不论做什么,都是比不过乌家的。她得不到的东西,即使努力去够,依旧不属于她,只是徒然一场。

如今她最在意的,不是名誉或权力,而是她的马。

她已经十九岁,五年前,离开家开始习武。练过一年武,老师徐伯对她称赞有加,带她到马场中,叫她挑一匹马。

碰巧那日有匹母马生产,生出一只虚弱的小黑马,人人都说养不活。明笃看它可怜,便选中了它,一养就是四年。

她为它取名小灯。

小灯今年只有四岁,比别的马矮一些是正常的。明笃不怎么骑它,更喜欢拉着它一起走。等小灯长大,如有机会,她便骑着马离开这里。

至于现在,她更在意的……是王吟月脸上有没有那一颗痣。

明笃自己便是惜玉公子。泼墨美人图,其实是为了这匹小马。

京中官家女子众多,貌美的亦不少。美虽不止一种,可王吟月不仅是最美,也是最难画。这个名号是明笃为她想的——她化名惜玉公子,捧她做天下第一美人,她便卖她的画像赚钱。

一幅画能卖出几百两银子,对她来说是一笔巨款,足够她为小灯买最好的草料。

三日前,有一个名为怜香的画师,带着这个一看就是碰瓷寻衅的名字,在三分院中寄售画作,画的也是王吟月。

唯一的不同,就是王吟月的面颊上多了一颗痣。

无稽之谈。

明笃确信,王吟月的脸上干干净净,什么痣都没有。更何况,怜香所画的那颗痣在面颊上,她不可能看不到。

偏偏有人说,这几日他刚在宴会上见过王吟月,的确有这样一颗痣。惜玉虽画技超群,却没发现这样一颗痣,以致画像失真。

日后若真被那怜香比下去,小灯以后没有好草料可以吃了,还怎么长高呢?

而且,如果王吟月脸上真的有那颗痣,难道她以后也要改自己的画?可是一旦改了,“惜玉公子”这名字便不像之前那样可信了。

她更希望,王吟月的脸上是没有那颗痣的。

烹制野猪不是易事,日薄西山,围猎的官员们去了行宫,御厨准备晚餐。

“王家小姐呢?”

不知是谁问了一句,众人顿时方寸大乱。

王家小姐不见了!

乌渠正瞥了明笃一眼:“她不行的。性命攸关,顾不上男女大防!我亲自去找!”

乌渠正骑上高头大马,一骑绝尘,进了围猎场最深处。

笨蛋。

明笃在心中淡淡骂了一声。

王吟月是得了失心疯吗,会往围猎场的深处跑。就算她跑了,单凭双脚,能跑多远?就算对王吟月有意,也不该如此昏头吧。

明笃慢悠悠地到了围猎场门口,来回巡视。

不对劲。

“小灯,怎么了?”

小灯全身紧绷。这反应从未有过。

明笃立刻巡视四周,野猪遗留的血迹处,趴着一只黄黑相间的老虎。

明笃吃了一惊。

围猎场本不应该有老虎。但现在,野猪的血腥味已吸引来了它。

王吟月见到老虎,难免失色,她咬紧下唇,没有叫出声。她慢慢地移动,寻找可躲藏的地方,见到一匹小黑马,抬头,马上面坐着一个样子平凡的人。

对视的瞬间,一箭轻盈射出,老虎倒地。

破破烂烂的箭正中心脏。脆弱的竹箭身已从中折断,裂成两半。

骑小小的马,用一支破弓安静地杀掉一只老虎,其实比在高头大马上气势汹汹地闯过来要帅得多,一经衬托,后者简直粗苯可笑。

明笃下马,叹了口气,不觉得杀了一头老虎这事光荣。

很麻烦。

王吟月深呼吸了好几下,心脏还在砰砰狂跳:“你不把老虎带回去?”

“不用了。”

带回去又能如何呢,庆功,欢呼,被拿去对比那只野猪的大小和凶猛程度,鲜艳的老虎的是无尽显眼的麻烦。

明笃将老虎藏到一处草丛中,只当自己从没见过它。

“王小姐,我们快些回去吧。”

明笃理所应当地看向王吟月,装作要检查她身上有没有伤口,却见她的脸上的确多了一颗小痣。

明笃忍不住皱了皱眉。

难道她之前看错了?不可能。

但是眼睁睁的,那么鲜红的一小粒,就在她洁净的面颊上,如眼里进了一粒沙,不能因细小而忽视。

因为这一粒痣,她的画备受质疑。

明笃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只是一眼。

王吟月毫不拘束地仰天大笑,摇着头道:“太明显了吧,惜玉公子。”

什么?

王吟月无名指一勾,自己把痣抹去了,只留一道浅浅的胭脂痕迹。

明笃瞳孔一缩:“你诈我。”

那颗痣,根本就是王吟月自己点上去的。

“你就是怜香,演这么一出戏来骗我?”

“能画我的人,必然是见过我的人。谁看我这一颗痣时,会觉得疑惑,谁当然就是惜玉公子。”

王吟月知道有人画她,故意制造出一个疑点,等她上钩。这一次,是明笃棋差一着。

“好聪明。”

“多谢。”王吟月肆意一笑,格外明艳,“我还看出,你故意让着他。如果没有那一只兔子,他打不到那一只野猪。”

“又有眼力。”明笃补充。

“可是,你故意这样让他,为了什么呢?”

“不为什么。”

争夺又有何用呢。

不是自己的东西,如何争抢偷窃,都是拿不到的。

明笃知道她比乌渠正更强,甚至确信这件事,因此,她不在乎别人以为他更强大,这对她而言,根本不代表什么。

王吟月歪头:“若你不在乎比他强,为什么要比他更强呢。”

明笃耸耸肩。

是啊,为什么?

她的心中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的不满足吗。

王吟月笑道:“你的弓钝了,虽然能用,总是不那么顺手的。这样吧,我认识一个铁匠,可以给你打一把新的弓。”

她不习武术,怎会认识做弓箭的人?

“好啊。”

明笃没看出她的弓哪里钝了,但王吟月说了,她很好奇,王吟月能去哪里为她找一支好弓。

“你的马听话吗?”

“它很好。”

“能不能带我骑一圈?”

“好啊。”

王吟月骑在小小的马上,大笑道:“这马比乌渠正的好。”

“是吗,哪里好?”

其实明笃当然觉得,她的小灯哪里都比那汗血宝马好,但是她乐于听别人多夸一夸自己的马。

“我一直不知道汗血宝马有什么好!如果它真的受伤流血,骑它的人以为是出汗了,不就根本发现不了它受伤了吗?”

有道理啊。

明笃笑着道:“它还小,才这样矮的,以后它会长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