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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31 章

江临怎么也想不明白,小小年纪的人不想着玩,天天抱着个书看,还看的那么认真。江临在旁边逗弄他,他也不恼,只是抓住他的手,重新的放进被子里。

虽然江临现在醒着,但是身体素质却差的要命,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喘了上口没下口。江临曾想着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说不定能加快恢复,结果脚刚碰到地,还未使劲,人就整个摔在地上,江临用尽方法都没办法爬起来。这身体是他的,又好像不是他的,长在了一块,每个部位都有自己的想法。今天左腿疼,明天就是胳膊酸,半天就要轮一个地,让人痛不欲生。

老翁熬制的药也极其难喝,说是能救命,不过喝它就先丢掉半条命。江临每每都要说服自己许久才能捏着鼻子把那药一口闷,那药的苦味一直腻在嗓子眼里,惹的江临不停的反胃,又不让人喝水,只能受着。

后来还是自家儿子疼他,让老翁用醋栗等甜酸口的中药熬制了点糖糕,药后吃上这么一块,多少好过点。

江临至少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第二年开春的时,他才能下床走动。

三个月他的小儿子也长高不少,江临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浑身暖洋洋的,突然热血来潮的转过身对着小儿说道:“我给你起个名怎么样?”

这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但是那小儿依旧没放下手里书,虽嘴上敷衍的问道:“阿爹想叫我什么?”

“你怎么都不关心这件事?我们可以互相商讨,万一我起的不好听,你自己还有补救的机会。”江临说的合情合理。

可那小儿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继续沉迷在知识的海洋里,话说的好听:“没事,阿爹喜欢就行,阿爹喜欢我就喜欢。”

“那我要叫你二狗子呢?”

这时他才放下书,一脸认真的看向江临:“我不应该和阿爹你姓嘛?不过阿爹你要是真喜欢这个名字,我也可以就叫这个。”

江临真的是无语,小小年纪怎么一点都不活泼,这么的老气横秋?江临三岁的时候,可是村里的小霸王,隔壁村口的柿子树都活不到秋天。

“算了你这么闷,你还不是不要和我姓了,我俩一看就不是同姓人。”江临说道。

“那阿爹准备叫我什么?”

“景楚。”

景是景则的姓,楚是他们国家的年号,叫楚元。

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希望他能为国家做点贡献,不过就景楚的学习态度,长大了至少是个文状元,最起码要比季诗名副其实。

他们这个小茅草屋位于北元的边界线,在一个小山丘上,平日人烟稀少。当然也没有人会闲到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

从这里到最近的镇上,最快也要走半个时辰。江临身子骨稍微硬朗点,准备为他们分担点家务活,主动扛起了卖草药的重任。

这些草药都是老翁在附近山上采的,都是些名贵的药材。那老翁姓李名晚,以前原是楚元人,好像是得罪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这才逃亡至此。为了掩人耳目,李翁平日不会出山,要不是捡到了他和他儿子,家里多了两张嘴,也不会日日去集市上卖药换钱。

李翁的医术极好,但是为人古怪。集市上也没几个读书的人,有些路过的看他气宇不凡,便闲言两语问几句身体的小毛病,他偏过头去,置之不理。

对方见他这个态度,自然不高兴,于是说他是个假大夫。

李翁却说道:“我只给一种人看病。”

他人问:“什么人?”

“将死之人。”

比如三年前的江临,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证明了李翁确实只给将死之人看病。

而三年后的江临,也更加证实了李翁的医术,确实高超。

江临跟着李翁去集市上,用了一把瓜子,和两个梨成功的混入了本地情报局。

“哎,小伙子,见你眼生,不是我们镇上的?”一大娘接过江临递过来的瓜子,磕了没两个,就开始打听起来。

“我们镇上什么时候出过这么标致的人?也就三年前从京都来了一帮人,为首的那个将军能和他比一比。”另一大娘说道。

“对了小伙子,你成亲没,要是没,大娘给你介绍对象。我们镇上单着的姑娘我都认识,可能没有你这么周正,但人心眼好,老实。”

“我已经成亲了,我儿今年都两岁了。”江临实话实话,虽然成亲有待考证,但是儿子是真的两岁了。

“那这些日子怎么不见你儿子他娘?我看都是你们爷三来这边卖草药。”

说起这个,江临不由的湿润的眼角,做作的掩泪道:“说来家门不幸,孩子他娘跟别人跑了。”

“啊?为的啥啊?我看一表人才也不差啊?”

“因为我穷。听我们家那边的人说,他现在跟了个有权有势的,日子过得还算舒坦。”

“哎呦,这姑娘心也是狠,连孩子都不要。”

就靠着你一句我一句的拉家常,江临把三年来发生的事情都打听了遍,就是不知道准不准。但是这些大娘说的很认真,面部表情极其丰富。

自打顾云仪回京都后,他虽没正式登基,但是代为管理国事,景则辅助。这顾云仪也就闲了半年,后显露本性,不停修缮扩大宫殿,又加大各地税收,反正在大娘口中挺嫌弃他的。

去年还想着和北元开战,被景则众人给拦了下来,这几日又重新和北元签订合约,前几日北元的使者团刚出发,估计快要到边界附近。

北元的使者团的团长就是给江临定情信物的小王子,名字叫做图门兰,为人耿直好爽,北元一年一度的狩猎节,年年都是他为头首。听大娘的意思,反正就挺好一小孩,给她们当女婿也还算凑合。

江临呢是打算等身体彻底好了,再筹划复仇的大计,奈何他原是打算买点工具,把家里破旧的地方补一补,还未到镇上最繁华的地方。

景楚就指着他的脚踝和他说:“阿爹,你脚上的铃铛一直再响。”

江临低头一看,他脚上是有一物酷似铃铛,但是景楚口中的响声,江临听不到,随机抓一个路人,路人也说听不到。

景楚的样子不像骗人,为了不打草惊蛇,江临于是原路返回。李翁就在集市口等他们,一脸的着急,见到他们来了,连忙说道:“刚才你脚上的铃铛是不是响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远也能听到吗?”江临很是好奇,难不成就他一个人是聋子?

“不是听到,是感受到的。”

听李翁说,他脚上的铃铛是个虫体活物,虽以人体气血为食,但是食的都是些亏气瘀血,反而会仪自身精气,反哺宿主。和宿主相依相生,倘若宿主将死,那活物也会陷入假死。

此活物名为阴阳茧,顾名思义,一茧成双,为阴的那个留在茧中,依附人体。为阳的则剖出单独饲养,阳虫因为吸收日月精华,逐渐成长变大,以阳虫为点,周围十里倘若存在阴虫,这两者之间会产生共鸣,共鸣之声宛如铃铛,距离越近,铃铛声越为急促。

而且此声只有景家嫡系才能听到,其他人则要通过练就景家心术才能感受到阴阳茧的共鸣。

所以这个时代的GPS,还是景家专属。而照这么说,刚才景楚听到了铃铛声,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暴露的行踪。

江临不得不佩服景则那个混蛋,真的样样都给他算到了,要不是景楚告诉他脚上有个东西。估计江临到死都不知道,景则是怎么找到他的,说不定还会被景则那些睁眼瞎的言论给迷惑住,毕竟景则那个混蛋是个能将青菜说成肉的人。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江临问道,“还回家吗?”

“来不及了,就按照他们老景家的做事方式,知道你在这,不出三天,就要把这边给翻个地朝天,到时候你不走也要跟着他们走。”李翁说道。

江临现在还不想见景则,他复仇大计还不能这么快的提上日程,因为他现在除了儿子和一老头,一无所有,要是被顾云仪知道,肯定是要嘲笑他的。

肯定要说:“哎呦,这不是我皇兄嘛?三年不见,怎么这么拉了。”

江临甚是为难,一筹莫展之际,忽而从腰间摸出一挂件,就是昔日那北元小王子送他的定情信物。

于是江临说道:“我们往北元的方向走,我听说北元使者这几日会路过这。景家在怎么厉害,没有合适的理由,也不敢搜查北元使者团的车辆。”

“听你这个意思,你和北元使者还有交情?”李翁问道。

“也不算有交情吧,只是见过面,他三年前向我求亲,我还没给他答复罢了。”江临解释道。

“三年前的事,人家还认嘛?你耽误了人家三年不讲,如今你都有儿了,人家见到你还会给你好脸色?”李翁说道,李翁甚至自我代入了一下:“我要是那人,我见都不会见你,直接拖出去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