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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 66 章

第六十六章

征和四年,皇帝下《轮台诏》,天下百姓如释重负,长安城上空的风都轻了几分。

而对于田贞来说,这一年,她也得了“解脱”,定了亲事的她如同卸了笼头、缰绳的野马,满长安城地流窜起来。

今日去上官家找上官云珠玩耍。两人在后院采摘枇杷叶,架锅、煮水、取色——素白的布条浸进去,捞出来晾在竹竿上,水红色一寸一寸地沁开来,像天边的晚霞落在了院子里。

等布料晒干,两人还有得忙活:为祖母裁剪一条披肩,为阿母做一件交窬裙,剩下的碎布头正好可以给娃娃做几套衣裳——上官云珠真的有个娃娃屋,足有一张床那么大,三进三出的格局,雕花的门窗、铺了褥子的小床、巴掌大的桌案上还摆着指甲盖大小的茶盏。

屋里住着小姐娃娃、婢女娃娃、猫咪娃娃,各司其职,井然有序。小姐歪在榻上读书,婢女捧着茶盘侍立一旁,猫咪娃娃蜷在脚边打盹,简直像个微缩的小宅子,里头住着一整个热热闹闹的人间。

除了染布裁衣,两个女孩子凑在一起,总有忙不完的活计:设计步摇发簪的样式,拿砂轮细细打磨玉石,熔了金子倒进模具重新塑形.....数不胜数。

“这世上竟然能有人和云珠玩到一处去,还玩得不亦乐乎!”便是上官老夫人也时常惊奇感慨——虽说云珠是自家孙女,可也不得不承认,这孩子性子确实有些古怪:哪有千金小姐,偏偏喜欢做婢女的活计?结果呢,还真有,还是两个!

田贞找上官云珠玩儿的时候,两个人凑在一起就是忙活各种手工活儿。等找桑榆联系感情的时候,田贞就约人一道出城跑马打猎。

两人束起头发,换上利索的男装,翻身跃上马背,策马在旷野上奔驰。风灌进袖子,鼓得像帆,猎猎作响,衣袂在马尾后面甩出一道道利落的弧线。

“嗷嗷——”

桑榆畅快极了,仰头就是一声狼嚎,声音在原野上滚出老远,惊起一群不知名的飞鸟。

“女君!女君!”一群仆役气喘吁吁地跟在后头,瞧得胆战心惊,生恐小主子身子一歪,一头栽下——他们的命可也就没了。

结果,小主子根本不听。非但不听,田家小姐也不是个吃素的,一声嗷叫就追了上来。桑榆回头一看,眼里火光一迸,像喝了鸡血似的,马鞭一扬,又加了速。

“女君!女君!注意安全啊——”

仆役们追在后头,嗓子都快喊断了。两个小主子在前头策马狂奔,你追我赶,全不要命,只留下一路飞扬的尘土和渐渐远去的笑声。

终于,桑榆跑过瘾了,勒住缰绳,马儿打着响鼻缓下步伐。她回头看向田贞,眼中带着不加掩饰的赞许:“你,不错!”

“爽!”田贞喘着气,额头上沁出一层薄汗,她虽然每日练武,但甚少骑马——家里没这个条件。但自从体会过一次在马背上飞驰如风的感觉,她便彻底迷上了这种自由的味道。

“你的马儿也很俊!”田贞的目光落在桑榆□□,那是匹通身枣红的小马,油光水亮,四腿修长,跑起来鬃毛飞扬,非常神俊。

像是听懂了她的夸赞,枣红马扬头打了个响鼻,鼻孔喷出两团热气,前蹄刨了刨地,一副“算你有眼光”的模样。

“哈哈哈!小红也很喜欢你!”桑榆大笑着翻身下马,亲昵地拍了拍马儿的脖子,又贴过去蹭了蹭它的脸,才松开缰绳,让马儿自己去旁边休息吃草。

仆人们终于在这一刻气喘吁吁地追上前来,一个个弯着腰扶膝盖,汗流浃背。然而不等他们喘匀这口气,桑榆已经取了弓箭,往肩上一挎,抬脚就要进林子打猎。

“女君莫要急!”仆人们惊得魂飞魄散,急急上前拦住去路,抢在前头拿了长杆开路——打草惊蛇。正值盛夏,野地林子里是蛇虫的天下,草深的地方连落脚都得小心翼翼。

田贞也跟着搭箭上弦,目光凝在林间。她的准头不如桑榆——她擅长剑术,骑马射箭都是为了迎合桑榆才学不久的。

“绷——”一声弦响。

桑榆松手,箭矢破空而出,正中一只野鸡。那野鸡扑棱棱扇了几下翅膀,终究难逃命运,一头栽倒在地上。

“咱们今天吃烤鸡!”桑榆兴奋地跑过去捡起猎物,高高举过头顶,像举着一面得胜的旗帜。

桑榆挺喜欢和田贞一道玩耍。毕竟,能陪她疯、陪她野、不掉队也不抱怨的闺中伙伴,实在稀缺得很。

可喜欢归喜欢,桑榆心里头也隐隐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扭。

她可记得清清楚楚——田贞头一回约她出城跑马的时候,连上马都要人扶着,脚蹬踩了半天才翻上去,姿势歪歪扭扭的,像个笨拙的小鸭子。

那时候她在心里偷偷乐了好一阵,觉得这位田家小姐到底是个乡下来的,骑术上可没法跟自己比。

可这才几日啊?田贞已经能自己翻身上马了,动作干脆利落,一口气都不带喘的。跑起来也不怕了,缰绳握得稳,身子俯得低,越来越有模有样。

简直进步神速。

桑榆想到这里,瞥了一眼旁边正收弓的田贞,心里五味杂陈——幸而,这家伙射箭水平不行。打了这么多次猎,田贞一箭都没中过,每次都是自己满载而归,她两手空空地跟在后面帮忙捡猎物。

桑榆暗暗松了口气——不然……不然自己连个乡下来的野小孩儿都不如了吗?

田贞不知道桑榆的复杂心思,她叮嘱料理野鸡的仆役,“处理的时候小心点,别把羽毛弄污糟了,我留着有用。”

“你要野鸡毛做甚?”桑榆好奇。

“好看啊!”田贞手里捏着一支羽毛,对着阳光细细端详。野鸡尾羽在光下流转着奇异的华彩——打底的深褐近黑,层层叠叠地晕染开孔雀绿、铜锈红、金棕黄,一格一格排得整整齐齐,如锦缎上精织的纹样。光线一偏,那些色彩便跟着流动起来,绿的转成蓝,红的泛出紫。

“可以用来做步摇。”田贞摇头晃脑,“不同的角度是不同的颜色和花纹,正面看是一种,侧面看又是一种,日光下是一种,灯影里又是一种——多好看。”

“你还喜欢这种东西?”桑榆一脸嫌弃。

“云珠喜欢,我下次带给她。”田贞对衣裳首饰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的,能穿能用就行。

“你和我出来玩儿,还想着上官云珠!”桑榆有点吃醋。

田贞:“我和云珠一道的时候,也有想着你呢!”

桑榆:“.......”这...这算什么逻辑,自己还要说谢谢你想着我不成?!

除了上官云珠和桑榆,田贞也没忘了和金贝联络感情。

不过,去拜访金家的时候,田贞会带着田小弟一起——金家的两个小男孩儿,金赏、金建和田小弟年纪相仿,三个小男孩儿凑在一起,在花园里掏蚂蚁洞都能玩上半日。

田贞则与金贝待在一处,两个人窝在书房里,各捧一卷书看着,时不时讨论两句,一下午的时间便晃晃悠悠地过去了。

书房外头三个弟弟的喧闹声远远传来。

“我阿姐厉害,什么都懂。”是金建的声音。

“我阿姐也厉害,也什么都懂。”这是田小弟的声音。

“不!我阿姐比较厉害,比你阿姐还要厉害。”金建拔高了声调。

“才不是!绝对我阿姐更厉害!”田小弟毫不相让。

两人吵吵嚷嚷争了起来,书房里,田这、金贝两个听见了,眼皮而都不抬一下。她们早就习惯了男孩儿们玩着玩着就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

一开始两个做姐姐的还会出面调节,然后很快发现,小男孩儿们就像小狗一样没记性——上一秒在你咬我,我踢你,下一秒又抱在一起在泥地里打滚了。

于是后来,两人便达成了默契——随他们去。吵够了自然就不吵了,打完了自然就和好了,横竖也伤不着筋骨。

果然,没一会儿,争吵声渐弱。原来是金赏在另外两个吵架的时候,蹲在一旁百无聊赖地抠地缝,结果无意间掀开了一块松动的青砖,下头竟然藏着一只□□。

“哇!”金赏惊呼,顿时,吵架的两个人被吸引走了注意力。三个人头挨着头,研究起青砖下的“神秘□□”。

书房里,田贞和金贝抬头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果然”两个字。

一整个春夏,田贞就像一只忙碌的小蜜蜂从东城飞到西城,从上官家蹿到金家,城里玩够了便出城,河边疯完了便回府。

“你可真是时间管理大师!”这日,田贞难得没有出门,老实呆在府中,李无忧总算逮到了人。

田贞正歪在廊下看着远处发呆,闻言抬起头,见李无忧叉着腰站在面前,便笑嘻嘻地凑过去,“无忧姐姐你可不要吃醋,我永远和你才是天下第一好。”

“别甜言蜜语的。”李无忧自然知道田贞“交际花”一般的忙碌是为了什么——今日上官,明日桑家,后日金家,日程排得比朝中大臣还满,哪是什么贪玩?都是在为未来铺路。

李无忧在田贞身边坐下,轻声道,“我要订婚了,和楚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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