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暮风在电话里说,要过来让我带他玩,我比暮风大十岁,和他在一起,好像我才是那个任性妄为的小孩,他倒稳重许多,可能是他常年健身的原因,身材有几分高挑有力。我已经忘了在何时何地相识的他,总之,可能我遇见他时,是我人生最落魄,最悲惨的时刻,要不然我怎么可能记不起和他的相识路,那时候,我几乎没有了记忆,活死人一个,但能肯定的是,那时的他大学还没有毕业。我重新能记住一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工作一年多了,隐隐约约他好像说过,以后无论遇到任何事情,能不能先找他。我一直都当做一句玩笑,可他好像当了真!
这些年,我越来越沉默寡言,越来越冷漠。有句话说的好,先爱己,后爱人,先有自保的能力,才有护别人的底气,我终于不再意气风发的随意为一个陌生人打抱不平,也不会为身边人坚定的奋不顾身。曾经明媚张扬的女孩早已死在了那个艳阳高照的初春,和我的爸爸葬在了同一天。
好在爸爸去世第二年,我便遇见了暮风。这些年,也是他,好像我手中的矛,谁动我他就刺向谁,鲜血淋漓。慢慢的,我也成了他,尖锐凛利,再后来,平凡的血肉慢慢磨成了盾,我把自己变成了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护人也自保,伞和刀都是我,我好像也活成了我理想的样子,坚不可摧,不再任人宰割。
如今这余生,还有谁想伤我,谁能伤我,那这个人只能是暮风,这是我心甘情愿想偿还的情义。
那年秋天,我去老旧的小巷拍风景,无意间在暗黑的角落里撞见一场虐杀事件,三个男人抓着一只猫,在剥皮,猫还活着,看见我走过,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微弱的声音。那一声的哭喊,好像我的阿满离开前的哭声,促使我来不及犹豫,
“你们在干什么?”
“有肉吃,你吃吗?”
其中一个满脸肥膘的男人横着眼看向我说,另外两个闻声也抬起了头,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猛一看有几分斯文,一个应该还不到二十岁,像个学生,就这样平凡的三个人,此时正在残杀一只手无寸铁的弱小生灵。
趁他们不备我夺过肥膘男人手里的刀,是一把尖细锋利的剔骨刀,上面的血顺着我的掌纹滴在地上,格外鲜红。一时间,他们三个同时站起身朝我逼近,嘴里不停咒骂着,我没有多余的想法,只有一个念头,今天不是我死,就是他们死,所以,我站着丝毫没有动,迅速调整了左手的刀尖,准备迎敌。
爸爸曾经当过兵,所以,我从小,都是当做男孩一样养育,他闲时,教我练军拳,跑障碍,希望未来我能自保也能护需要帮助的人,然而这一刻,正是实际运用的时候了,结果,如我想象的一般,他们三个落荒而逃,可小猫不行了,只剩一口冷气,当我捧起它时,它只微微张了张嘴,毛茸茸的脑袋垂直落在我的手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这一次,我又来迟了,阿满的离开,让我对这些恶意虐杀无辜生灵的人冷了心,如果遇到,我也必会阻止。
我这么冲动,想过他们会报复,只是我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三天后的夜晚,我下班正好一个人在离家附近的公园看灯火,路口转角处过来一群人,大概七八个,手里好像提着什么,稍近点才看清,有的手里捏着木棍,有的拿着刀,还有一个好像是拿着那种铁棒,果不其然,看来这一次我是回不去了吗?心里这样默想着。
躲不掉的祸,那就迎接狂风暴雨的洗礼吧。先朝我甩过来的是一根木棍,人还未到棍子先飞了过来,不过,我的躲闪棍子飞到了旁边的树干上,砸落在离我不远的脚下,还有人给我送工具,看来运气不算太差。接着便是五六个人一起跑了过来,或许我的每一次见义勇为,都抱着向死而生的心态吧,所以,没有畏惧,只有勇往直前的冲锋,这是我离死神最近的一次。
暮风说,七天多了我还没有醒,只有弱弱的呼吸,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亮亮的像雨滴过的葡萄,不过瞬间便恢复了往常。后来大概在医院里躺了二十多天吧,睁开眼看见暮风趴在床边握着我的手,可能他感觉到了我手指抽离他掌心,下意识的看向我的脸,见我在看他,一个大男生竟扑进了我怀里,我拍拍肩膀,示意他我没有力气回抱他,他以为压着我的伤口了,焦急的不停说对不起对不起。出院后,他告诉我,那天晚上打我电话无法接通,知道我出事了,便报了警。因为他的电话我都是第一时间接听。他说他们找了好久,在公园的草丛里找到了我,浑身都是血。医生说,幸亏早一点,如果稍迟一点,就真的没希望了。
我算是幸运吧,捡了一条命,肋骨断了两根,胳膊骨裂了一处,膝盖骨错位,可能这是我从小到大,伤最多的一次吧,但还好,反倒我好像喜欢上了这种冷兵器刺入血肉的感觉,说真的,刀子捅在身上时,那一瞬是没有疼痛的,可能肌肉忘了疼,我也忘了自己是**凡胎,只感觉冰冰凉凉。
大概两年多,我才慢慢有了恢复,只是整个人的体质和状态再也回不到从前,死过无数次,才知生命比我们想象的顽强,但也很脆弱。
两年间,暮风几乎承包了我所有的生活。我总感觉过意不去,无数次提起我和他没有现在也没有未来,他都轻描淡写一句,“我知道。”,好像这一切都与他无关重要。记得认识他不久时,他说:遇挚友如遇爱人,能遇见何其有幸。我当时还在茫然他的话,现在好像有那么一丝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要的无关爱情,无关友情,,甚至无关俗尘,只遇灵魂相契。
从一身少年稚气到如今稚子成器,他只走了两年。我和他的相处有时像冤家,有时像生死与共的战友,更多时我们彼此都不说话,专心的做着彼此喜欢的事,我很喜欢工作之余写一些文字,拍一些风景,然后把它们修整编成一段小视频。他业余喜欢作曲,钢琴吉他是他的长项。我身边的朋友好像多半都是这种书香气的类型,偶尔疯癫,偶尔社恐,但大多时候都很安静。
暮风是个很好的恋人,身边人无数次这样劝说过,可我心里一直都空落落的丝毫没有爱的心动,也没有想要依靠他的习惯,就这样,我们两个势均力敌,并肩而行,无关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