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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凤凰不飞

简晨曦刚将手机揣回口袋中,突然又震了一下。

他以为又是舒清歌帮忙求情说好话,有点不耐烦的拿出来。

但,不是。

这次是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私信,似乎还是通过校园论坛的私信功能发过来的,ID是一串乱码,头像也是论坛随机的默认图。

这条私信只有一行字:那不是散文,是预告。

简简单单的八个字,简晨曦足足看了三四秒。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散文?什么预告?

他忽然想起胡小砣刚才说的那话:“发了发了,就拍了张黑板的照片。”

简晨曦退出私信,点进校园论坛。

首页第三个帖子,标题是“简老师今天的新句子,我愿称之为本周最佳散文。”

发帖人:向桐。

发帖时间:九点零三分。

主楼还有另一张照片,是他今天写在黑板上的那句话,拍照角度是从侧面拍的,正好拍到他刚写完的那句话:犯罪心理学的终点不是理解魔鬼,而是认出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锁链印痕。

下面配文:简老师又写散文了,今日份鸡汤,家人们,干了吧!

下面跟帖已经二十多条,全是哈哈哈和干了干了。

原来,向桐和胡小砣一样,都喜欢拍她写的东西,而且她还发到学校论坛上。

简晨曦无奈的摇摇头,往下滑,滑到最底下,最新的一条跟帖,发表于二十分钟前。

只有一句话:那不是散文,是预告。发帖人还是那串乱码的的ID。

简晨曦握着手机站在教学楼门口的台阶上,太阳晒得她后颈发烫,但他只觉得后背泛凉。

这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在教案上写下的那句话,是他自己的想法,也是写给自己的,自从两年前那件事发生之后,她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写教案都会在最后写一句类似的话,有时候是提醒自己别太自负,有时候是告诉自己细节决定成败,有时候不过是随手写一句心情……

今天这句锁链印痕,完全就是昨晚实在睡不着,翻到了两年前的案卷,当然是电子版的,他当年偷偷保存了一份,一直翻到凌晨三点,关上电脑后脑子里就冒出这样一句话。

今天早上,他在写教案时,随手就写了上去,当时手还抖了一下,这还是第一次存在这样的情况。

可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这句话的含义,没跟同事说,没跟学生提过,甚至连舒清歌都没提一句,但现在,有人在论坛上,对着他写下的这句话,说是预告。

预告什么?预告他还要再经历一次两年前的事?预告他自己就是锁链中的一环?还是说……

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句话,会不会和程至深带来的那个案子有关?

程至深这种干了好几年的刑警,已经不是毛头小子了,都解决不了的案子,居然找了他三次。

舒清歌说,这个案子很邪门!

邪门在哪儿?简晨曦不知道,他拒绝看那些照片,一连几次都没看。

真正让他拒绝掺合的,不是其他,而是离骚这两个字。屈原写的《离骚》,不仅是中国古代最长的抒情诗,也是中国文人最惨烈的自白。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如果凶手用《离骚》作案,那他要么是个疯子,要么是个……

简晨曦想起自己教案上那句话,认出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锁链印痕……

那,如果凶手也在认呢?

如果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让那些人认出自己心中的锁链呢?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但愿是自己想多了。

……

天刚微微亮,四月的江城早晨还带着一层湿漉漉的雾气。

凤凰公园的梧桐林中,露水从叶子上往下滴落,砸在地面的枯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像是早起晨练的人在打拍子。

环卫工老周戴着一盏矿灯,一手举着长夹子,一边推着车在梧桐树下转悠,他在这个片区扫了八年的地,闭着眼睛都能数出这公园里有几棵树。

整整一百零八棵,据说是按着水泊梁山好汉的数量种的,在当年公园建成的时候,园林局的人还吹牛,说这叫啥子,哦,“一百单八将护梧桐”。

听起来倒是挺威风,其实也就是种树的时候多买了些,后来数来数去多了八棵,干脆一起种了。

现在是春天,落叶不多,但他那老腰也没好到哪儿去。

“个斑马,”突然,他骂了一句,弯腰捡起一根烟头,“哪个缺德的又把烟头扔树坑里,怕不是烧不死你。”

老周推着那辆哐当响的环卫车,沿着凤凰公园的梧桐道慢吞吞的扫着,竹扫帚划过青石板,发出单调的唰唰唰……的声音,时不时惊起几只麻雀,扑棱棱的飞进还未亮透的天色中。

这条道他扫了不下几百次,闭着眼都能知道哪儿有块砖松了,哪儿有棵树的根须将石板顶了起来,可今儿有点不对劲。

空气里有股味儿,不是垃圾的馊味,也不是晨露的土腥气。

老周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就是觉得喉咙口有点儿发紧,他停下手上的动作,往林子深处望了望,雾还没散去,梧桐树干在不太明朗的晨光中像一根根竖着的骨头。再往里头,就是那块“凤凰栖梧”的石碑。

这块石碑据说是公园刚建的时候就立在那儿,上面的碑文都快磨得看不清了。

老周皱了皱眉,推着车往前走,车轮碾过落叶,声音闷闷的,越是靠近石碑,那股奇怪的味儿就越明显,带着一丝甜,似乎还混着……对,一股酸味。

他一边琢磨,一边绕过最后一棵梧桐树,矿灯的光落在地面,忽然照到了什么东西。老周眯着眼看了一眼,觉得那像是一个人靠在石碑上。

他第一反应就是:个斑马,又是个喝多的!

凤凰公园附近有好几个大排档,一到晚上就有人喝得五迷三道的,也有翻墙进来睡觉的。去年就有一个家伙在石碑底下睡了一晚,早上起来发现自己抱着的凤凰是只石鸟,吓得直喊有妖怪。

这样事他见多了,都快习以为常了。

老周放下推车,走了过去,嘴里嘟囔着:“喂,起来了,快起来,天亮咯,再不走我浇你了哈……”

他走近两步,矿灯的光正好照在那人脸上,只见那人靠着那块凤凰栖梧的石碑,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绸衫,头上还带着个圆翅乌纱帽,看起来像唱戏的,这也不是最奇怪的,令老周胆战心惊的是这人脸上的表情……

他……在笑!

不是普通的笑,笑得特别大,嘴角咧到耳根子底下,看起来就像是被人用钩子钩住两边嘴角往死里拽。

老周当了几十年的环卫工,都快退休了,见过醉鬼,也有流浪汉,还有打架打得头破血流的,但没见过笑得这么开心的死人。

他吓得不轻,手里的东西都掉了,就连刚拿出来的手机都摔在地上。

手机砸在地上时,屏幕亮了起来,正好是老周妻子发来的信息:“老周,早饭吃面条,加了肉丝,晚点回来吃。”

老周盯着那条消息,嘴巴张了张,好半天发出一声尖叫,“哎哟,我滴妈呀,死人了!”

这声尖叫声在林子里回荡了好一会儿,惊起了一群喜鹊,扑棱棱地飞起来,在空中转了两圈,又重新落回树梢之中。

……

早上5:20,程至深还在睡觉,突然,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熟悉的电话铃声,让他条件反射的弹了起来。

电话是值班室胡雍打过来的,那头只说了一句话,“程队,凤凰公园出了命案,现场有些邪门。”

程至深当时刚从一个梦里惊醒过来,迷迷糊糊拿着手机,听到有些邪门这几个字时,一下子就清醒了。

“怎么个邪法?”

胡雍沉默了几秒,才出声,“程队,你自己来看吧,我……说不清楚。”

不到十分钟,程至深就已经赶到现场,天已经大亮,林子里的雾气也散了些,但偌大的林子光线还是有些暗,几盏临时架起来的应急灯在树干上投下苍白的光。

四周的警戒线已经拉了起来,远远望去,让人觉得心里发慌。

“程队。”已经到达现场的胡雍迎了上来,脸色不太好。

程至深点了点头,弯腰钻过警戒线,一股浓烈的甜到发腻的气味扑鼻而来,似乎还混杂着一股难以形容的酸腐气味,他下意识的屏住呼吸。

胡雍电话里说的尸体就坐在石碑前,确切的说,是靠在石碑上,后背贴着冰冷的石面,头微微歪着,乍一看像在打瞌睡,但那张脸……

程至深见过不少死人,什么溺水的,坠楼的,车祸的,还有各种凶杀的,但还没有一张脸像眼前这样,让他后背蹭蹭的冒出寒意。

眼前那张脸,实在太过邪门,不是普通的遇害时表情,而是在笑,并且还是狂笑。

那人的嘴角被什么东西硬生生地向上扯开,几乎拉到耳后根,露出嘴里两排发黄的牙齿,就连眼皮也是撑开的,眼球微微凸出,直勾勾的盯着前方。

整张脸的肌肉都处于一种极其不自然的扭曲的紧绷状态,就像是被强行戴上一张过于夸张的戏剧面具。

“鱼线”旁边蹲着的法医助手黎星一边检查现场,一边出声道,“从嘴角穿进去,绕过颧骨,从耳后固定,手法挺熟练的,没怎么见血。”

程至深没说话,目光往下移。

受害人身上穿着一件绸衫,靛蓝色的底子,上面绣着暗红色的花纹,料子在应急灯下泛着一种幽暗城光,这种样式很奇怪,不像寻常的衣服,倒像是……戏服?衣襟有些歪斜,露出里面那件皱巴巴的POLO衫的领子,上面还有不少汗渍。

“这是汉剧的丑角服,”这时,身后传来一道平静的声音,“《徐九经升官记》里的徐九经,七品芝麻官,丑角。”

程至深猛地回头,简晨曦就站在警戒线外,一身浅色风衣,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他愣了一下,这家伙什么时候来的?

“谁让他进来的?”程至深压低声音问胡雍。

胡雍一脸为难,“是……舒法医打电话说……”

“是我让他来的,”舒清歌从另一边走过来,穿着白大褂,手上戴着乳胶手套,“程队,现场有点东西,我觉得你需要他的眼睛。”

程至深的眉头拧成一团,但看了眼受害人那张诡异到极致的笑脸,不情不愿的将话咽了回去,冲着简晨曦抬了抬下巴,“进来吧,别乱碰。”

简晨曦挑了挑眉,下一秒弯腰钻进警戒线,动作很轻,几乎没有声音。进去之后,他没有立刻去查看受害者的情况,在几步开外停了下来,目光缓缓扫过整个现场。

无论是梧桐树,还是石碑,或者是受害者以及地上散落的枯叶,他都没有漏掉,随后,他的视线在受害者手上停了下来。

“他手里有东西。”简晨曦淡淡出声。

黎星这才注意到受害者右手握着,拳头紧得指节都发白了,他小心翼翼的将那只手掰开,里面是一团黏糊糊的东西,被糯米纸半裹着,已经划得不成形,黏糊糊的糖浆从指缝里滴落下来,在青石板上晕开一小滩深褐色的污迹。

“是欢喜坨。”舒清歌凑近看了看,又闻了闻,“这可是咱们江城的特色美食,糯米面包着红糖芝麻馅,炸了之后外面裹上一层芝麻,看起来这像是炸好不久,还软着,不然不至于化得这么厉害。”

本地人管这种糯米团子叫欢喜坨,炸得外酥里糯,滚上一层白芝麻,咬一口甜过初恋,巷子口的早餐摊子上两块钱一个,再配上一碗糊米酒,那可是老江城人地道的标配早餐。

程至深不是本地人,似懂非懂,盯着那团黏腻的玩意,道,“什么意思?凶手给他塞了个欢喜坨?”

“不是塞的。”简晨曦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晰,“是他自己拿的,你看他的手指弯曲弧度,是主动抓握的姿势,而且……”

他顿了一下,往前走了两步,停在一个既不打扰法医工作,又能看清细节的位置,抬手指了指死者的嘴角:“鱼线是从口腔内部穿出,绕过牙齿固定,如果他手里被塞什么东西,挣扎的时候应该会伤到,但他的口腔内壁没有明显的损伤,所以,更可能是他死前自己拿着这个东西,死后肌肉僵硬,就再也松不开。”

“你的意思是受害者遇害前自己拿着欢喜坨?”程至深觉得匪夷所思,“他跑到这儿来,穿着戏服,一边吃着欢喜坨,一边让人将自己的脸扯成这个鬼样子?”

程至深一边说着,一边拿手机拍照,随后带上手套小心从受害者手里将东西取下来,装进证物袋中,糯米纸已经软塌塌了,粘在手指上的感觉就像在摸一条死鱼。